今天是莫娜的生日,但我已經約了小雨。這是小雨康復後,首次離開富格爾島,我不能缺席。
把小雨送上船後,我發了好幾個訊息給莫娜,她沒有回覆。
這也是的,她還氣在頭上。
她說過,見我這麼乖,要帶我到迪士尼樂園獎勵我。這女人,明明比我沒有大上多少,卻老是把我當小朋友看待。我以為她說說而已,沒想過她是認真的。她那麼省,甚麼也不捨得買。這樣的一個她,說要請我去遊樂場啊,我卻爽約了,還是在她生日這天,換作我也生氣。
**
我跑到莫娜的家,想跟她道歉。但她還沒有回去,是還在遊樂場嗎......
遊樂場的門票還在衣袋裡,要去嗎?經過一天的走動,我累了。再者,莫娜也不一定還在遊樂場。
為了報恩,我究竟還要勉強自己多久?
勉強......
那一刻,我為自己冒起了這樣的想法而羞愧。對一個照顧了我半年的女人,是那一個所有人都放棄了、猶如垃圾般的我啊。對這樣的恩情,我幾小時的等待,就已經很勉強嗎?很辛苦嗎?
我的所謂報恩就這程度而已嗎?難怪莫娜當初聽見我的提議,露出那樣嘲弄的笑容。
她早已看穿我。她不相信我可以堅持。
不!宋子翔,你答應了莫娜的事,就一定要做到!你不可以再一次拋棄她的!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