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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浪漫 > 同学录(全集) > 第72章番外:Mr。Unknown
  我十二岁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次选择,这次选择改变了我的一生。
  爷爷让我抓阄,决定以后娶谁。
  我心想,可去你的吧。
  谁靠抓阄决定下半辈子啊。我娶个倭瓜脸,你还能多活两年还是咋的。就你的智商都玩不过阮俞栗宋老一辈,我继承你的基因还能翻出什么花,做人不要太乐观了啊老头。
  当然以上这些我只是想想,我怕我爷。
  大哥年纪大我两岁,我谦虚了一回,孔融让梨,让他先抽,他一点没客气,噌地抽中了北方。畜生大哥挂着灿烂的笑看着我说:“来来来,轮到你了。”
  我回了他一个白眼。
  我还有得选吗?
  他抽中了北方,我自然是南方。
  北方各家姑娘本就少,而且大的大,小的小。大的都有青睐联姻的对象,小的少说还要再等十八年。
  我哥大概还能逍遥二十年。而我,腹背受敌……
  数了数,栗家三个年龄相仿的丫头,阮家一个,俞家两个……我们南方阴盛阳衰,太能生丫头。而且丫头一个比一个凶。听说阮家的是个熊小子,对,你没看错,还不是假小子,而是熊,x-i-o-n-g的熊;栗家的一个比一个清高,鼻子朝上长,从小诗词歌赋地教着,最小的那个没板凳高就会背《长恨歌》,天天嘴里吊着奶瓶,骑着三轮车满院子嗷嗷“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俞家的都是仙女姐姐,可仙女姐姐打小就爱谈恋爱,追求的男人没有她爷爷的一个团,也有她爷爷的一个连,看我约莫跟看个倭瓜一样没感觉。
  以上的信息都是我哥提供给我的。
  对,我没在家,跟着爷爷在任上,一个也没见过,可个个如雷贯耳。
  等我爷坎坎坷坷斗败东南群雄,拿到主动权时,我们终于回到了故乡。
  我爷古董多,怕工人手忙脚乱擦了皮蹭了漆,就让我蹲到后面瞅着。
  这老头对我们哥几个实在既不慈祥,也不和蔼,更不怜惜,总有一天我要反出他们家,自由恋爱去。
  当然这也只能想想,我还是蹲到了比我值钱的古董旁边,乖乖的。
  当我探出头时,已经到了园子里。那天园子里繁花似锦,开得可真灿烂,凤竹潇潇,鸟儿俏俏,风吹过大树时,树下有个姑娘抬起头,手中握着迎春花,露齿一笑。
  春天来了,十个猪栏九个空……
  猪栏里的我看呆了。
  那会儿班里老老少少都在读三毛女士的《滚滚红尘》,我也瞅了两眼,并没有从粗大的神经中剖析出让那些小姑娘愁来愁去的情怀,可这会儿,我大概知道什么叫“红尘里来红尘里去”的滋味了。
  真是个好看的小仙女呢。
  看这模样要好看一辈子呢。
  是俞家的小姐姐还是栗家的小姐姐呢。
  娶她也不错呢。
  第一次感谢爷爷,感谢大哥,感谢你们打牌抽鳖,抽中了我。
  那一年,我堂弟出生,爷爷为他取了一个看起来平常朴素实则锋芒毕露的名字。
  那一年,我喜气洋洋放着炮,读了书,上了学,有了心机坐她旁边,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情况有些复杂。
  喜欢她的,貌似不只我一个。
  嗯……后面一个,前面一个。
  后面那个好处理,穷孩子一个,但前面那个有点富的有点麻烦。
  我爷干不过他爷,忍气吞声排名在后;我……我估摸自己也干不过他。
  这孩子看着忒聪明。倒不是我看着不聪明,可是,他看着就比我聪明,让我有点怯怯的。怯怯地瞒过他,怯怯地喜欢他喜欢的姑娘,怯怯地做他的情敌,怯怯地把他打败。
  噗,骗你们的,我根本没有在怕和他为敌,外加后头那个穷小子。
  冷冷地、酷酷地去抢我未来的媳妇。
  我成了我未来媳妇的好朋友,靠着高超的游戏能力和运动能力。我未来媳妇游戏能力、运动能力也超级强的,她玩游戏能拍烂手柄,你们想想看,她看我踢足球会吹口哨吹“门前大桥下的小黄鸭”,吹到敌队腿软,牛不牛?!
  我未来媳妇跟我一样,是个爱自由的小孩。可是她是真的勇士,永远在追求自由,而我热羡自由,却不敢开口。
  我和她在一起时,一起啃个玉米扑面而来的都是自由的气息。
  爱情和自由,是十五岁的我深深思索的两个命题。
  为了得到爷爷不肯给我的自由,我一定要娶阮宁。也许世上还有好多好姑娘值得我娶,可是,她们不在我的选项abcd中。
  对,我要娶的姑娘是阮宁。只有你知道的秘密,请悄悄噤声。
  可是我发现,我未来媳妇貌似好像隐约喜欢上了穷小子,这让我心里陡然一惊。我悄悄和聪明人靠拢,悄悄地把我未来媳妇写给穷小子的情书李代桃僵,给了聪明人。
  嗯,第一次做坏事有点心虚呢。
  话说看完一本书还分不清谁是林林的观众及林林本人是不是傻子。阮宁爱谁,目光多赤裸裸,如我在沙漠渴望一瓶可乐。
  富小子干脆利落,果然没让我失望。穷小子三振出局,败走b城。
  我没料想他这么快出局,他看阮宁的眼神时常沉默内敛,却在不经意时泄露春光生机。
  他爱阮宁,他也爱阮宁。
  可是注定此生与她无缘。
  只要我在,只要聪明人在。
  那会儿有个神算子,在b城和h城的圈子里都颇受青睐,算命极准。有好事的把园子里所有孩子的八字不署名地给了大仙,大仙盘了俩星期,抽出两个八字,说只这两个是极品,其他的都是尚可,另外还有一个大悲大喜的命,他看不透。
  大家展开纸条,极品的八字是聪明人和俞老早已销声匿迹的长孙俞迟的。
  嗯,我和我哥我弟属于人群中一飘而过的人流,而那个大悲大喜的命,是我未来媳妇的。
  听说她大运极好,但流年极不顺。
  生下来是将军之孙,十五岁上下是将军之女,不过而立,是将军之妻。
  但细看年头,嫁人之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穷酸命一个。
  我细想我以后并不太想当个将军,但是命运这种东西,笑笑也就过去了,没谁真当回事。
  但愿她出嫁前把所有苦难渡完。
  第二次做坏事,唔,大概是在七年后。
  这七年间我去了b城,在那儿读书,在那儿恋爱,在那儿做任何我爷爷不允许我做的事。
  恍恍惚惚,仿佛我那个未来媳妇的脸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毕竟鲜艳漂亮的姑娘都爱我,毕竟我已拥有了自由。
  天大地大没爷爷管的少年,还不趁机多玩两年。
  我不是那个聪明人,那个顽固而执着,要和阮宁死磕一辈子的聪明人,那个因为一念之差变成了可怜人的聪明人,我当然要爱别的姑娘,要尝尽这世间所有的爱。
  可是我不能给她们一辈子的将来,不能永久享有自由,这多少让我显得可怜,也多少尝尽了怨憎会的苦。
  快乐肆意的日子过得很快,就像小提琴的协奏曲,高潮迭起,直到回到那个选择题。
  选项很少只能爱那个姑娘的选择题。
  我收到一封邀请函,大一那一年的夏天,第一次参加了初中同学会。
  再一次见到那个姑娘,站在大树下的姑娘。
  我每一次看见她,她都在大树下。但和上次不同,她眉眼黯淡,再无殊色。然而,那心底的最深处,还藏着自由。
  我一眼瞧出。
  我曾想她会美这一辈子,这样我娶她也能粉饰,我同她虽是有目的地联姻,但毕竟郎才女貌。
  我诧异她为何变成现在这个模样,可见算命的有几分准头。
  多年后的婚礼,我该如何介绍这段政治联姻。若非她爷爷权势逼人,便是,我真的爱这个人。
  婚礼上的那个我,恐怕会被众人笑死。这是我遇到的最现实的困境。
  若她落魄,以何爱她?她这辈子早已燃尽最美光泽,捕珠人空余嗟叹,是由她暗淡沉海还是捉起嫌弃?
  最长情的是人还是兽?
  爷爷也说阮宁现在已非从前,你从前的选择可以画掉,重新来。
  重新……重新爱上一个人?
  我第一次在心里没有默默吐槽爷爷,他说得多对啊。
  换个人不就迎刃而解。
  可见他从不把我当成人看。
  我不需要任何感情。
  惯性定律在我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连冥王星有朝一日都有可能脱离太阳系,我却还傻傻地站在地球上。
  曾经小心翼翼地在心里圈起围栏,现在却变成我的悲哀,一只被圈养的羊的悲哀。
  出口大开,原地打转。
  大口大口地吃着草,直到圈地荒芜,直到饿死。
  我时常想起以后娶阮宁的那天,她身姿挺秀,眉眼带着少年时便调好的色彩光泽,比画好看。
  我没变,她却变了。是谁拿去她的鲜艳?
  想着想着,坚定就变成糊涂。从前我仿佛知道我要什么,现在我反而模糊。
  真盼望人生下时便有情侣如父母一样同时临世,这样,再不用寻觅什么爱情、什么自由。都是些无用的负担啊,在两姓的联姻面前。
  姑娘啊,你就站在那里,带着只属于你的自由,不要再被人间冲刷成凋零的模样,站在那里,等我娶你。
  从那年起,每一年的同学会,我都早早地第一个到。
  我怕距她太近无法挽回立场,又怕看不到她心中苦涩。
  可是她再也没有出现。
  我因她这样落魄,慢慢生出好奇,追溯她身上曾发生过什么。
  她年纪不大,却尝遍这世间高低起落。
  我同聪明人闲聊起来,他评价了一句:能忍是福。
  夜间卧床枕着手臂细想,这话说得有意思。如果我一如她一般弱小,被打掉手臂和腿脚,我将如何活着。
  我见过我爷爷杀伐果断的模样,脑子飞快且迅速地想着。
  如果换成我,我会做些什么?
  身为一只弱小的羊,我要如何摆脱死死盯着我的狼?
  和它硬磕,game over。
  跑入有一百只羊的羊群,死亡概率百分之十;
  跑入有一千只羊的羊群,死亡概率千分之十;
  进入这世上最多的群体,泯灭于众人中,变成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平凡,死亡概率递减无限趋近于零。
  大学一直学编程的我,每天跟成千上万个代码做对抗的我,忽然悟到阮宁为什么变成现在的样子。
  和我一样,她只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我选择被圈养,她选择了最拥挤的羊群。
  那一年,我没有从军,更不会成为将军。心中隐隐不安,但也不曾因她的命数而改变我的命运。
  初中毕业时,我和阮宁一起照过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放在我的皮夹中,许多年都没有换。一次去酒吧饮酒,钱包却被扒手夹走。明明酩酊,凌晨三点,我又坐车返回,翻垃圾桶,找我的皮夹。
  酒吧老板是城中富豪的姑娘,我与她有几面之缘,算是朋友。她帮我寻回皮夹,钱自然没了,可照片还在。
  她问:“那是谁啊。”
  我说:“我未来的媳妇呀。”
  她笑了,说:“我好像见过她,四姑娘正找人收拾她。”
  我愣了:“哪家的四姑娘?”
  她说:“宋家啊,还有谁家有四姑娘?”
  这个姑娘叫ulrica,我说:“ulrica,你先等等。”
  我给了ulrica一笔钱,让她假意应承宋四的要求,然后暗地里放了阮宁。
  ulrica最近在玩乐团,需要一大笔钱筹备乐器组队灌唱片。她爹不肯给她。谁知道出了岔子,阮致插了一脚。ulrica拿了三家钱,自然不只替我办事。
  阮致这个人,我一向琢磨不透,也懒得琢磨。
  他倒并非真心伤害阮宁,只让ulrica囚禁了她几日。我担心这姑娘反水,毕竟这是个喜怒无常的人,所以,顶着三天没洗的油头,在黑暗中,我守了阮宁三天。
  阮宁兴许只觉得我是监视她的喽啰,可是这个喽啰在黑暗中画了很多游戏小人儿,每一个小人儿都长着她那张肉乎乎的脸。
  这个没有衣品的、头发乱糟糟的、不会化妆的、很懦弱的小姑娘,她在黑暗的绝境中沉默不语如垂死的老人的时候,在不知道还有我在的时候,我很想抱抱她。
  撇去所有,我还是她最好的兄弟。
  在那里,那一刻,我们都曾失去自由。
  我真正爱上她,发自内心地接纳她,是跟着学校去英国dr联盟参加夏令营的时候。毫不意外地,在这样顶尖的夏令营,我碰到了聪明人和他现在的女友。
  人人都说,他在英国有了心上人,谈了一场专一且轰轰烈烈的爱情,这场爱情显然与阮宁无关。
  那个女孩是英籍华裔,中文名叫阿霁。
  阿霁是个非常开朗漂亮的女孩,聪明人看着她的时候,总能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夏令营野营在森林小灌木丛外,临近小溪的地方,开了篝火晚会。
  阿霁像一只轻盈的且羽毛多彩的小鸟,围绕着聪明人跳舞。
  她的笑容太美,让人看着就喜欢。
  夏令营有许多人追求阿霁,可阿霁却似乎放弃了所有、不在乎一切地爱着聪明人。
  她像一个强悍而立的战争女神,那种强大的爱,在同世间每一种爱宣战,告示着她能战胜所有。
  聪明人喜欢她,甚至是带着宠爱地喜欢,他双手支撑在草地上仰头的双眼中,总带着含蓄的爱意。
  他们相爱着,人人都看见。
  但我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头,阿霁这种一直像竖着羽毛的孔雀一样备战的状态太奇怪,有张而无弛。直到有一天深夜,失眠了的我听见他们在帐篷外争吵。
  聪明人用非常生气的语气问阿霁:“为什么这么做?”
  阿霁一贯是漂亮开朗的,这会儿的语气却似乎是非常压抑之后的爆发,她说:“davis,我在帮你,你告诉我的那些,凭什么不能告诉她?我知道的那些她凭什么不能知道?你说你爱我,可是你的爱为什么有前提,她不是你的前任,不是你的暧昧对象,甚至连朋友都不算,她只是你的邻居,有些话为什么不能让她知道?!”
  聪明人却冷笑,气急了问她:“how do you know i love her?!”
  从他们的争吵我听出,阿霁似乎借用他的社交软件,预备给他的邻居发一封情书。
  阿霁,这个似乎战无不胜的女神却忽然捂脸饮泣,她说:“因为你并不爱我。”
  聪明人闭上了眼。
  阿霁强大的爱败给了聪明人谨小慎微藏着的如萤光一样微弱的爱。
  幼时我曾想过什么,成年时都一一否定,因为那些想法思虑都过于简单幼稚。可是过了许久,幼时那些没有任何杂质的东西却像沙砾中的金,渐渐被过滤淘澄。
  幼时的我说娶阮宁也不错,现在的我依旧这么觉得。
  幼时的我要因阮宁与聪明人为敌,现在的我依旧这么觉得。
  毕竟是他告诉我,再渺小的爱,也总要有引流的出处,否则,自食苦果的只能是自身。
  我爱我自己。
  世界上最爱最爱了。
  所以我要阮宁,很坚定。
  聪明人和阿霁分手了。我陪着他,度过了那些糟糕的失恋的日子。他视我为知己。他一贯认为我大大咧咧没脑子,所以做什么,也从不避讳我,甚至偶尔还把我当作棋子。
  别惊讶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是这个模样,这样才是我习惯的样子。
  不然我为何会爱阮宁,她对我的友谊和这些妖艳贱货全不一样。
  他似乎筹划了很久,想妥帖了,才把一封封信交给顾润墨,让他转交给阮宁。也似乎筹划久了,才拿出那幅《安我之乡》。
  我始终没想明白,为什么他选择了顾润墨,而非我。
  顾润墨特殊在何处?他的人际关系与我有何差别?
  他低着头折信纸,说:“你很快就知道了。”
  很快地,我未来的媳妇和旁人谈恋爱了。
  而她谈恋爱的对象是俞迟。
  俞氏长孙。那个命格极品的人。
  俞迟……这名字稍微有些耳熟呢。
  直到聪明人拿出一篇报道。
  来自《伦敦日报》。
  我第二次做坏事,是看到这张报纸之后。
  聪明人忙活了一晚上,写了封信逼退俞迟。
  而我也忙了一晚,我借davis之名写了一封信,逼退阮宁。
  这一次做坏事的我既羞耻又忐忑。
  二十二岁的我,既失爱情,也失自由。
  第三次做坏事,是借费小费之名邀请阮宁参加同学会,因俞迟之死,激起她对聪明人的恨意。
  我确实曾在同学会上见过这个漂亮的姑娘,可是,并没有如我所言,对她迷恋。她是个长着毒刺的姑娘。
  我不会对任何人迷恋,迷恋一个人是疯狂的行径,与我想要的东西相反。
  我想得到平静,那个在我的原生家庭中永远得不到的东西。
  但愿阮宁有。
  我想要的,阮宁也许都有。
  我疯了一样地把所有追求都押在阮宁身上。
  她用力地甩开我的手的时候,我看到她眼中的悲伤和绝望。
  那点绝望刺痛了我。
  俞迟死了,她永远不会和聪明人在一起。
  我的情敌全部死绝。
  这一次做坏事,我既不羞耻也不忐忑。
  反而麻木而悲哀。
  我迫切地希望自己幸福,可是我的幸福与她的背道而驰。
  哪怕这世上男人死绝了,我微信上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却张不开口问她敢不敢爱我。直到她怀孕,嫁给别人。
  聪明人并不想让她生下别人的孩子,暗中做了手脚,而我知道真相,却默不作声。
  我觉得一切十分顺利,螳螂捕蝉,我是在后的黄雀,胜利在望,内心却为自己悲哀得不能自持。
  第四次,我还想……还没来得及想,阮致就拎着铁棍找上了我。
  他用冰冷的铁棍对准我这个旧同窗的额头,满脸戾气。
  他说:“你再碰我妹妹一下试试!”
  他的妹妹……我反应半天,才发现,他说的是阮宁。
  他大概因前些日子的同学会疑上了我,如今他妹妹到了怀孕的关键时期,危险的我却还在持续和她联系着。
  阮致是个聪明人,由一想百。
  我问他:“你不是恨她,这世上最恨她?”
  阮致满脸冰冷,我从没见他那么认真过,他说:“我们的那点不同的血注定,这辈子,我最恨的人是她,可这点相同的血脉同样可悲地证明,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也是她。”
  这是阮致拼了一场性命,孤注一掷做的选择题。
  他说:“她是我的妹妹,你们都不许,通通不许再伤害她。”
  他看着我的眼睛,捏着我的领口,忽然笑了,像个顽童,轻轻开口:“否则,我亲手宰了你。”
  我知道,他说到做到。
  我陷入一个奇怪的世界,每个人都有两张脸。
  连我也有。
  我既不想要阮宁嫁给别人,又曾想着,她若幸福,我是否能获得自己最想要的东西?
  比起那样东西,自由和爱情都可抛弃。
  我爷爷玩不过阮俞栗宋,就算他给幼孙取名“如意”又如何?
  谁肯让他如意?
  黑暗中冥想了几天,我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我选择告诉阮宁一些事,也告诉聪明人一些事。
  譬如,告诉她,那些有关聪明人的真相。
  譬如,告诉他,离她远点。
  譬如,告诉她,不要怕。
  譬如,告诉聪明人,告诉这个叫宋林的聪明人,只要我在,阮宁永不爱宋林。
  我是一把双面开刃的雪白宝剑,出鞘的时候,就问你怕不怕。
  第四次做坏事,我觉得自己终于平静。
  那一天,我睡了个好觉。
  大概是因为手里不再紧紧攥着什么。
  宋中元是未死的俞迟。
  知道这件事,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恍然想起我假借davis之名写的那封信。
  我让阮宁发誓,这一辈子,除非我的肉体死亡或者灵魂湮灭,否则,阮宁不能嫁俞迟。
  真的davis宋林代我受过,被誓言反噬。
  地球是圆,是戒,也是谶。
  有时不是没想过,为什么无论如何拼命阻止,阮宁这道题的谜底都是俞迟。
  这世间的痴男怨女总爱放大爱情,可是现实中,柴米油盐、繁衍后代占了人类精力的百分之八十,爱情更像一阵吹过即逝的风。
  想不明白的我继续想,想啊想,我就想明白了。
  答案不在阮宁身上,而在俞迟。
  我和聪明人每次想娶阮宁,背后理所当然附加的条件,就是整个阮家庞大的资源和关系网作为嫁妆。它们有时使阮宁变得可爱,有时,甚至比阮宁重要。
  可是俞迟不要。
  他不要阮家,甚至不要俞家。
  他只要阮宁。
  锲而不舍地,这一辈子,只要阮宁。
  中学课本《劝学》中有一句,用在他身上颇合适。当时要求背诵全文时,我和阮宁一个比一个哀号得厉害,可见我们都没学进去。而默不作声的那个穷孩子学得最好,记得最清晰。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上食埃土,下饮黄泉。
  用心一也。
  后来,后来的我,当然没有把“未来媳妇”的“未来”二字去掉。
  但我从未缺席任何一年的同学会。之后的十年,亲眼看着俞迟从一个兵丁成为阮宁这个“三将女”偈语的第三将,亲眼看着他坐到岳父的位置,又一步步走得更高,亲眼看着他击溃阮家。
  阮老离开了阮家,一直跟着阮宁照顾重孙,似乎是赎罪,也似乎是逃离。他生前叮嘱阮宁,除非我死,不要动你二叔。
  阮老去世之后,俞迟毫不留情,用尽一切手段,将真相大白于众人面前。
  垂暮的阮二叔,终于在日复一日的忐忑中,等来自己最终的句号和归途。
  阮静回来了。
  小丫一直在等他。
  二十年后的同学会前夕,我收到请帖时,微微笑了。
  这次是阮宁的笔迹,我一眼认出。
  二十年前,她的丈夫每一年无望地寄着邀请函,直到死亡和夜幕降临。他盼望她能收到,盼望能再见她一面,盼望在她“死后”,盼望在他“生前”。盼望这样沉默的爱有朝一日重见天日,盼望有朝一日同自己和解。
  二十年后的同学会,阮宁已经微微发胖,却变得比从前漂亮许多,至少站直了,站稳了。
  可眼中的自由一如过去,坚定不移。
  所有的人都老了,包括我。
  阮宁问我为什么一直没有结婚,我告诉她,因我太爱程可可,可是可可早已嫁人,此生无望。
  我想说我盼着来生,位高权重的俞迟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下午三点,同学会散。
  他穿着军装,最后一天穿着军装,背着她在街道上向未来走去,手中还拎着一双高跟鞋。
  这丫头从小就不会穿高跟鞋,为了扮靓,今天还是穿了。
  这小子从小就贫寒,一朝富贵至此,却还是爱情中最孱弱的那个。
  他爱阮宁,如敬佛礼尊,檀香饲味。阮宁爱他,疯魔后活。
  还好故事的结局不是一群互相咬着尾巴的羊羔,死咬着,谁也不肯放手。
  大家都放下,包括我。
  我穿着风衣远远地看着他们,这一年是2037年,香港回归四十周年,身旁商场的led显示屏上正在播放五十年前来自香江的怀旧访谈。
  五十年前,香港有史以来最胖的当红女星正在三色电台采访她早已离婚的前夫。她的前夫英俊潇洒,是红遍两江三地的偶像。
  这是一场本不相配的婚姻,他们结婚时,人人惊诧;离婚时,大家却莫名觉得理应如此;尤其男星又后娶了别的漂亮女星,所有人更以为然。
  她一向喜笑开朗,此时再见,却那么自卑于自己的身材模样,勉强歪头,笑着问他:“冬官,我这么胖,以前你嫌弃过我吗?”
  我路过时,那个男人很沉默。
  我走过商场时,他那么温柔那么轻地告诉那个胖胖的女人:“我好中意你啊。”
  转身,我看着他。
  他说,我好喜欢你啊。
  曾经。
  第二日,俞帅脱下军装,干脆利落,去做他这辈子最想做的医生。阮宁的律师事务所风生水起,听说她的合伙人是她大学时的同舍同学。
  哦,对了,忘了交代,聪明人宋林未死,依偎在美人怀中,潇洒活着,做着阮宁的老大,快乐活着。又叫算命的说中,果真命道极品。
  宋林是阮宁的mr。unknown,这个也许你们早已知道。
  而我,我是她永不过期的兄弟,是你们的mr。unknown。
  只有你们知道的mr。unknown。
  我的爷爷后来老得不成样子,终于不甘心地离去。他说他对不起我,害我抓了个死签,却也从未想到我平素叛逆,这次竟如此听话。
  我被老爷子逗笑了。
  可见他从未懂我,我一向安分认命,唯有婚姻大事上从了本心,违逆了他。
  他全看错。
  我曾经心爱的小女孩叫阮宁,而我和我心爱的女孩的名字可以组成一个我这辈子最想要的词,害我错以为是天造地设。
  安宁。
  这次,我获得了自由,也获得了永久的安宁。
  不因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