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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其他 > 来宝 > 第37章
  又醉了,还不知让那个男人瞧见多少,也幸好对方不是个同志,否则便宜不都叫人占去了,徐景焕心下不忿的捏了下青年的鼻子:“三杯酒?恩?挺能啊你?”
  “唔……”宋来宝抬了下眼皮,盯着徐景焕看了一会儿,傻笑了一下,这笑容没消下去,就又露出一副半哭不哭的表情,眼底也起了一层水雾,把徐景焕吓了一大跳。
  宋来宝抬起手臂,徐景焕跟着看过去,发现上面什么都没有,白皙的胳膊上有小绒毛在动,得徐景焕仔细盯着看才发现,对方身上这汗毛也够少的。徐景焕记得汗毛少的人汗腺就少,有些毒素排不出来,对身体不好,他皱了皱眉。
  宋来宝没管他,只看着自己的手臂说:“我这身上沾了大妖之血,若一个时辰内不洗个干净,妖血浸入体内,必定会沾染上妖邪之气。”
  徐景焕:“……”
  “我现在正在神念中和妖魂僵持动弹不得,你帮我洗净它,记得要快!过了这一个时辰,这妖魂会趁着我身上这股邪气破出神念逃走的!”宋来宝闭上眼:“我们没有时间了。”
  徐景焕给他逗乐了,问:“那我帮你洗澡?”
  宋来宝抿着嘴没说话,似乎正在和神念中的妖魂作斗争,徐景焕摸了下他的额头,发现不是特别烫,就是全身温度有点高,尤其是脸蛋,估计是喝完那三杯白酒开始起反应了。
  给宋来宝洗澡这种事也不是头一次干了,徐景焕在脑子里练习了一遍,就再次抱着宋来宝进了浴室,流动水比放满浴缸的洗浴更卫生,不过淋浴头里喷出来的水流更不好掌控一些,徐景焕把宋来宝放在马桶上,自己试了下淋浴的温度,才转身给宋来宝脱衣服。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不得不说青年的身材很好,并非白斩鸡类型的,虽然很白,但是非常有料,肌肉是流行型的,长得十分可爱,徐景焕给他脱衣服的时候没忍住捏了捏。等到把青年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扔在一边,徐景焕的耳朵尖有点发红,折腾了许久才把宋来宝这个澡洗完。
  青年身上倒是干净了,把徐景焕给折腾的出了一身汗,身上的居家服在淋浴下湿湿的紧贴着皮肤,就好像下雨淋了落汤鸡,并不好受。
  他把青年抱在大浴巾里擦了擦,吹干头发挪到床上,自己又重新冲了遍澡。只觉得浑身越发热了起来,刚才一直翘着的兄弟也没能软下去,无奈之下他又调了阵凉水冲洗,出来后全身都是冷飕飕的。
  徐景焕换了身睡衣走近宋来宝的房间,这时候青年已经从大浴巾里爬出来钻进了被窝,听见声音睁眼看过来,一双眼睛黑漆漆,似乎是刚洗过澡的缘故还湿漉漉的,跟森林里的小鹿似的。
  “捉完妖了?”徐景焕又想笑。
  宋来宝不说话,估计是根本没去反应他话里的意思,只看到那一开一合的最,宋来宝看着他,跟鱼一样特别萌的冲他吐了个泡泡,小泡啪一声破了,宋来宝被自己吓了一跳,脸都白了一层。
  “哎……傻小子你可怎么办呦。”男人大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傻小子刚吹完毛发,那一截小黑发格外柔顺,就那么直直的看着你,跟用发梢挠了下你的心一样,徐景焕亲了亲傻小子的发顶,又亲了亲他的嘴,内心软的一塌糊涂。
  ☆、第58章 小胖子【双更合并】
  宋来宝第二天一醒来就把昨天醉酒后的事儿给忘了,他喝醉了也就这点好,别人一醉解千愁都是想忘忘不掉,他这是不想忘都忘了,醒来之后又是快快乐乐的,没心没肺。
  罗阳对此深有感触。
  天知道他昨晚回家想了一夜,一些细节又被他翻来覆去的想了一遍,生怕那个要对付自己的人还叫了娱记在旁边蹲守,等到自己第二天刚打开电脑,满网络上就都是什么新人明星出手打人的消息。
  他自己倒没什么,本身不太有名气,就算被爆料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但是宋来宝不一样啊,这家伙从一开始出道就是个话题人物,尤其是之前主演的《养父》已经上映,正是处于事业上升阶段,这时候传出打人事件再被有心人这么一发挥,绝对会被抹黑形象啊。
  罗阳睡不着了,把脑袋埋在被子里狂揉了一通,开灯看了下时间,居然已经凌晨四点了,他洗了把脸就开始蹲守电脑,隔十分钟刷一次微博,接着又跑到宋来宝的微博上逛了一圈,看到底下一群妹子嗷嗷叫,四五点钟还有人说话。
  “刚去电影院又看了一遍《养父》,只能说导演慧眼识英才,来宝演的确实好,尤其是叶英卓第一次叫出父亲那里,我看一遍哭一遍!!”
  “来宝最近肿么都没有发微博,嘤嘤,连大头照都没有了,不幸福……”
  罗阳叹口气,多么单纯可爱的粉丝,万一明天你们偶像真撞上事儿了,你们还能不能继续这样喜欢他?罗阳又开始担心,一直到凌晨六点钟都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罗阳迷迷糊糊看了眼屏幕,困的趴在电脑桌上睡着了,结果做的梦都是噩梦。
  好不容易惊醒过来,居然已经是下午两点钟,罗阳吓了一跳,赶紧翻了翻微博,发现各种平和,根本没有不和谐的事情发生。
  难道是他想多了?
  昨晚真的没记者蹲点?
  像这种黑料,要真想爆出来,一般不会存底,毕竟是昨天发生的事,如果过了十几天或者几个月后再传出来,起到的效果根本不一样,所以罗阳眼看着到了第二天早上都没人谈论这回事,才终于放下心来,宽了心的罗阳心情舒畅的给宋来宝打了个电话。
  “呃……”宋来宝全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睡裤,正顶着一头连七八糟的头发站在洗手间镜子前刷牙,另一手拿着手机,嘴里吐出一口泡沫,囔囔的说:“昨晚?昨晚怎么了?咱不是就一块吃了个饭……然后我喝了点酒,醉了就自己回家了?”
  那边罗阳呆了一分钟,无语说:“你是自己回去的?吃饭之后咱沿着桥边走了一段还记得吗?”
  “啊?”宋来宝挠挠头,认真想了下,感觉脑袋有点晕,估计是宿醉之后的症状,他叹口气,“我一喝酒就忘事,完全没印象了,我是不是做了什么?”
  合着就我一个人在这愁的不行?
  罗阳:“……行了,也不是大事,你继续刷牙吧。”也就是揍了五个人,然后回家路上还捉了会儿妖,把人出租车司机都下了大跳,幸好晚上光比较暗,宋来宝这张脸没让人司机认出来。
  宋来宝嘴巴里叼着牙刷,把耳朵边上的手机放在眼前茫然的看了看,怎么刚打来就又挂了?他摇了摇头,把手机放在一边,接着抽出牙刷漱了漱口,嘴巴里一鼓一鼓,跟松鼠一样。
  ***
  《拔仙》改编后不曾换名,依然用这原先的名字,只是内容已大不相同。
  原本《拔仙》中修炼的剧情全部删节,其中存在感较弱的妖族倒是一经润色,成了人类修士的头号大敌。然而妖中有善有恶,修士中也有勾心斗角,踽踽独行在这世间,到底如何去追寻大义?
  唯心而已。
  宋来宝去试镜的时候,发现金源兴导演旁边的外国人,全程都在炯炯有神的注视着自己,就好像黏在自己身上一样,这人应该就是侯向文口中的国外名导斯考特了,只是对方的眼神太过直白犀利,宋来宝不由心想难道这就是斯考特导演认真负责的方式?
  直到宋来宝走出摄影棚,斯考特才慢慢直起腰了,和金源兴对视一眼,两人想法都是差不多的,把录像前进后退的翻看了两遍,斯考特手中的钢笔点了点桌边,“就他了。”
  金源兴了然的笑了。
  其实帝辰公司演技好的也不少,国内影帝,国际影帝都有,但是宋来宝给斯考特的印象太深了,有时候生活中不经意遇到的,远远比去看别人刻意做出的成果,更打动人心。
  斯考特是个充满善意的男人,尤其是拍戏这么多年,也不再有少年时期的锋芒,现在的他更容易去认同和欣赏别人,连醉酒后都还清楚的记得台词,一字不差,如果不是平时有过千万遍的练习,是正常人都做不到的。
  很多演员或许比宋来宝演技更老练,或许比他对剧本的理解更深入,但不会有人比宋来宝的态度更认真,从录像中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出来,这个年轻人有多么努力。
  他真是个天才。
  这句赞美无关他同样完美的天赋。
  而是踏踏实实像纯酿酒香一样浓烈厚重的品质。
  第二天侯向文就接到了《拔仙》的通知,他连着新闻了两遍才听清对方说的是哪个角色,又是一个主演啊……侯向文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养父》那个倒还算了,虽说是主演,但也是双主演之一,戏份不如领衔的宁影帝,但现在这部剧是怎么回事?
  侯向文不由想起在《养父》试镜时,自己对宋来宝说的那番话:“你年纪比他们小,脸比他们嫩,眼神比他们清澈,胡子看着就是那么点绒毛……”简直不能更契合十几岁的叶英卓形象。
  那时候是形象契合,但现在那?侯向文是脑子摔傻了才会认为外国人会注意符合形象这一点,就跟你看外国人连忙一样,外国人看中国人恐怕也同样如此。
  人家名导演看的都是演技,木有演技你屁都不是!
  那可是斯考特啊斯考特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的天……
  侯向文一直怀着这样的心情等到了《拔仙》开机的日子,帝辰公司一众人马打点好行装前往周角湾,这边是国家风景名胜区,景色自不必说,尤其是一些古建筑,保存的也十分完好,许多影片比如说著名影片《大宗师》啊、《蜀山曲》啊等等当年拍摄的时候,都有来过这边取景。
  不过侯向文现在完全想不到那些影片,因为不需要,他一点都不羡慕了,有了斯考特就保证了电影的质量和名气,他家来宝将来必定一飞冲天势不可挡。
  别问他为什么知道。
  他就是知道。
  ***
  “灯光?”
  “ok!”
  “场记?”
  “ok!”
  ……
  金昊城是人类域中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其中商户往来络绎不绝,即使是城中的普通人每年的收入也足够衣食无忧,所以金昊城中消息畅通,有些最近发生的怪事甚至被拿来放在酒楼说书,引得许多人前来,虽没几个能从这怪事里面分析出个一二三来,却也大小不了人们好热闹的心思。
  这是白英独自走过的第四个城池,每个城池之间总有大片的荒野,白英不喜欢荒野,那种每到夜晚就充满了各种动物嚎叫,稍一转身就能看到两束绿光稍纵即逝的地方。他还是愿意行走在有人的地方。
  但是很多时候,你喜欢什么,却不一定非要得到它。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它。
  白英坐在干净的空桌前,这是一处名叫有家客栈的客栈,也可以吃饭,走江湖的一般去二楼,达官贵人去三楼,当然你非要在一楼和市井小民坐在一起也没什么。
  “一壶白酒,两个馒头。”白英对小二吩咐,伸手将面前的杯子倒满水,手腕翻转一饮而尽时,眼角的余光看到对方眼神不住的打量自己这一身几乎破烂成布条的衣服,神色间颇为古怪和不屑。
  但小二来回这趟什么都没问,还是老老实实端上了白酒和馒头。
  客栈里熙熙攘攘,说书人正讲到半月前发生在华荣城中的怪事,说是有一大户周姓人家一年内接连死了四个男人,还都是园子里侍弄花草的,那死状极惨,据说是心脏被破了个大洞,心头血一滴都不剩,官府查证也没有任何进展,仿佛作案之人悄无声息就把人给杀了,后来有人猜测是否有妖物作祟。
  这一猜测听了就让人心里发凉,若是人尚且可以防住,但若是妖……
  “就连官府也无法制止这一传言,甚至此后有前后三位天师前去做法,第一个做完了法事,没隔几日这种周家仍有人失了心头血,这次死的竟是那周家远房的小侄子……”说书的抑扬顿挫,挥舞着扇子,喝了口茶,“第三个更了不得啦,直言妖物在周家花园里,自己夜里留守花园等待妖物,谁知那东西着实厉害,第二天一大早有下人发现这天师的尸体躺在花园旁的墙根底下。”
  白英默默的吃掉馒头,将最后一滴酒喝干,搁下几个铜钱,转身走出客栈门外。他衣服虽破烂,但身后背着一柄生了锈的铁剑,和一柄桃木剑,二者均放在剑套里。
  小二过来收了铜钱,抬头看了眼他的背影,恰好瞧见这人转了下身,露出一张侧脸,虽身上满是风霜,看面容却是个很年轻的男人。
  这时一辆驴车从官道上驶来,下来一对夫妇,男的瞧着老实干练,女的年纪不小能说会道,可以看得出年轻时候必定貌美,时不时的爱笑一下,很是甜美。
  这时说书人已经讲到周家又迎来了一位天师:“这人自称不是天师,也不懂做法事,只会捉妖,那周家本有几分不信,只因这会捉妖的年轻人连个白胡子也无,年纪瞧着都不过二十,身后背两柄剑,若非其中有一柄是桃木所制,一身打扮倒像个普通武者……”
  小二已经迎着那夫妇二人进了客栈,白英目光瞧着那辆停在原地的驴车,眼睛里含着几分冷清。
  白英又回来了。
  他定了一间房。
  恰好是和夫妇俩正对面的那间。
  说书人:“再说说咱附近文庆城的一个怪事,乐知府家的黄花大闺女,头几天去上香,谁知刚走到半路,那丫鬟婆子都在,就独独小姐一人没了,知道的都觉得这说是招惹了妖物……”
  “这人好怪。”小二抬头看了眼踩着楼梯的白英,随手往身上搭了块雪花白一样的巾子,双手抱着胸往后倒退着,后头的账房一听问道:“怎么个怪法?”
  “只吃馒头和白酒还不怪?”还有穷的衣服都买不起还来下馆子,背上那两柄剑倒是保养得好,如果换了是他,早卖了那剑吃顿好的了,这还不够怪的?小二托着腮沉思。
  账房伸手打了两下算盘,“有酒有面,辣味香味都有了,一顿饭六个铜钱就能饱,多省钱。”
  小二翻了个白眼。
  夫妇俩用完了饭,当着大家的面把驴车里值钱的东西都抱了个空,揣怀里上了楼,估计是生怕遭窃。
  驴车已经被牵到后院。
  远远地,那头黑驴还在低着头,往地上踱着蹄子,身后的驴车里棕色的帘子盖着,没有一丝响动。
  人永远都对未知的东西充满了好奇心,白英侧躺在客房的床铺上,月明星稀时,对面那那间客房中的谈话声已经低了很多,有三伙人时不时路过,估摸着是打算偷摸来那妇人揣进怀里的小箱子,瞧瞧放的是什么宝贝东西。或许从一开始进入客栈,那夫妇打的就是这个主意,转移视线。
  夜半三经时,黑漆漆的屋子里一点火花闪过,烛火亮了起来,倒映出白英的影子,他左右摸了摸背在身后的两柄长剑,目光中流光一闪,推开窗轻巧的一跃而下。
  驴睁着眼睡的正香,车正空无一物,白英掀开帘子,在车内摸索片刻,里面咔哒一声,露出一截暗格,里面套着两个□□袋,一大一小。
  白英定定的看着这两个袋子,沉思一番,伸手将大的那个背在身上,将小的伸手一提,越过黑驴再度轻巧的回到楼上客房,他接开背在身后的袋子,里面是一头凌乱而浓密的发,那麻袋跌跌撞撞一番,有什么东倒西歪的从里面爬出来,还大咳了好几声。
  是个脏兮兮的女孩,女孩一屁股墩在地上擦了把脸,才音乐靠着烛光看清房间的全貌。
  “我……”女孩愣愣的看看白英,低头又瞧了眼麻袋,眼中闪过一丝明悟,慢慢的又抬头看着白英,“我……逃出来了?壮士,是你救了我?”
  白英审视的瞧着她,半晌微一颔首,顿了顿说:“你是……人?”
  “我是文庆城的人,在去庙里上香的路上被人贩子打晕带走了,吓死我了,还好遇见了壮士将我解救出来……”女孩没听懂他的意思,自顾自的整理了下衣物,回头看到还有一个未解开的麻袋,她蹲下来戳了戳麻袋,里面稍微蠕动了一下,“他也是你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