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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难得聪明 > 第56章
  时间长了,回忆倒是很清楚。
  也许六年真的不是一个短暂的数字,她又是记忆很好的人,好到小时候第一次吃的糖人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子,什么味道都记得一清二楚,又何况是六年,根深蒂固的生活习惯和印记让她无法完全从大脑里抹去。
  两人静静地面对面,叶斯承先开口,说了一些关于自己中瑞能源的事情,以及国家对于能源产业的最新政策,又问何蔚子恒鑫最近有什么动态,何蔚子也不忌讳地说了很多,两人就像是生意上的朋友一样,互相取经,互相探讨,不提半点风花雪月。
  中午,叶斯承除了亲手炖排骨汤之外,还炒了一个番茄炒蛋,一个芦笋炒肉片,拌了一个水果色拉,连着白米饭一起端上来,放在桌子上,笑说:“尝尝我的手艺。”
  何蔚子每道菜都细细尝了,汤也喝了一大碗,点头赞许道:“味道都很好。”
  “我很久没有下厨了。”叶斯承边吃饭边说,“这几年都是吃外面的,有时候妈会送饭菜过来。”
  提到张莹兰,何蔚子微微一怔,抬眸看叶斯承的表情,他面色平静,半点波澜都没有,继续说:“还是妈做的饭菜最好吃,我喜欢吃她做的烤虾和清蒸鱼,味道和五星级酒店的一样。”
  脑海里浮现张莹兰躺在病床上的画面,何蔚子喉头有些堵,说不出什么话,只觉得一股酸涩涌上心头。
  “最后悔的就是以前没有多抽时间陪陪她老人家。”叶斯承静静地说,“等意识到自己的不孝,再想敬点孝意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说着抬眸对上何蔚子盈盈亮亮的目光,突然轻笑了一下,“只能是自己慢慢后悔了。”
  两人吃了很久,何蔚子观察到整个客厅,厨房的装修,布置,摆设和当年她住在这里的时候一模一样,没有半点变化,甚至连她当时搁在冰箱上的两个磁贴都还在,一个是草莓,一个是香蕉。
  而墙上挂着的日历本,竟然还是三年前的那本。
  吃完饭菜,何蔚子收拾碗筷,叶斯承伸手按住她的手,柔声说:“我来吧。”
  他一直很少洗碗,基本都是由她来做的。
  此时此刻,他利落迅疾地将碗筷收拾好,端到厨房的水槽里,系上围裙,打开水龙头,拿出清洁剂。
  “你不戴手套吗?”何蔚子提醒道。
  “手套?”叶斯承反问了一句,然后说,“没必要吧。”
  何蔚子走过去,打开柜子,找到第二层的一个隔间,果然看见一双嫩黄色的橡胶手套,取下来递给叶斯承:“戴上吧,不伤手。”
  叶斯承笑着接过,戴好,又说:“我皮糙肉厚,其实无所谓。”
  他慢慢地洗碗,她就靠着冰箱看他。
  他比三年前瘦了一些,好像又高了一些,弯腰洗碗的时候,侧脸沉静,眼眸依旧带着工作场合的认真,仿佛洗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袖口卷起,露出修长结实的小臂,优雅而从容地运作,洗着一只又一只甜白色的碗和盘子。
  以前,这些活是属于她的,她洗碗的时候,他总会悄悄走过来,从后抱住她,唇贴上她的脖颈和耳廓,故意逗弄和骚扰,她抗议,但抗议无效,他会越缠越紧,黏着她,赖着她,一直等她洗完最后一只碗。
  他说过他很喜欢她洗碗的样子,感觉她很温柔,很美好,看着看着忍不住靠过来毛手毛脚一番。
  “我带你出去玩玩。”洗好最后一只碗,叶斯承提议。
  作者有话要说:肥肥生日,更文,填土,扭肥臀。
  ╭(╯3╰)╮谢谢大家陪伴支持
  ☆、81章
  叶斯承载着何蔚子往江边开去。
  似乎因为何蔚子坐在身边的缘故,他将车开得很缓很稳,偶尔侧头看她一眼。
  何蔚子用淡紫色的发绳将长发扎了起来,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秀美优雅的侧脸弧度,白皙的脸,红唇,垂下的睫毛很长,像是漂亮的花蕊一般。慢慢地,她也察觉到叶斯承时不时侧过脸来投向自己的目光,提醒道:“专心开车。”
  “好。”叶斯承这才收回黏着的目光,认真专注地看着前方。
  到了目的地,叶斯承将车停在离江边不远处的空地上,然后绕过车子,走到车后厢,打开后取出一辆自行车,对何蔚子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带你骑车。”
  何蔚子一怔,看着叶斯承上了车,转过头微笑说:“快上来。”
  她想了想就走上去,横坐在后面,因为腿长,脚尖就擦着地,她挪了挪位置,微微提脚。
  “坐好了。”叶斯承开始骑车。
  江边大道宽敞平坦,是适合情侣共骑的最佳场所,何蔚子坐在叶斯承身后,眼睛时不时看见几对学生模样的小情侣骑着一辆自行车,欢声笑语而去,只是那些血气方刚的小男生骑车速度很快,完全是驰骋于风中,连带着车后女孩的长裙随风而起,说不出的纯情浪漫,而叶斯承骑车速度慢多了,慢到何蔚子觉得时间像是凝固下来。
  她侧头,看着他的背,宽阔厚实,鼻尖嗅到属于他身上的味道,清冽,优雅,也很好闻。
  越想越觉得这画面诡异,人家是处于热恋中的,十几岁的少男少女,他们是三十多岁,离异后成陌路的男女。
  何蔚子正低头想着“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猛不丁的,叶斯承腾出一只手,探向她,抓住了她的一条手臂,不容质疑一般地贴在了自己的腰间,低声说:“扶好了,别掉下去了。”
  何蔚子刚想说什么,他又开口:“我没想占你便宜,只是为了你的人身安全。”
  不得不承认,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抬头可以看见水洗蓝一般的天空,风很暖,像羽毛一般轻轻刷着脸颊,带着幽幽的花香和一些涩涩的泥土灰尘味,却是非常自然的味道,久坐在办公室的何蔚子深深吸了口气,有种错觉,像是童年时候鼻尖贴在刚晒好的被子上,嗅到那种满满的阳光,温暖又醇厚味道。
  刚结婚的前两年,他们也常常一同出来爬山,骑车,游泳,打球,说好了要好好锻炼身体,亲近大自然,后来事与愿违,由于恒鑫发展得很快,悠闲美好的周末被源源不断的工作应酬所取代。
  他们一起出来的放松的时间少了,就连旅游都无法彻底放开,手机依旧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以防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找不到他们。
  而现在,是真正的一种“无所事事”,沿着江边大道,看着江面上的油轮,客船,渔船,以一种很慢的速度在远去,时间仿佛可以无限延长一样,悠长,绵延不绝,像是湛蓝无边,和海水共一色的天空一般。
  这个下午,他载着她骑车,默不作声地骑了很久很久,直到江面上出现红艳艳的落日余晖,何蔚子发现自己的小腿竟然麻了,动一动,那股酸劲散开来,带着针扎的感觉,她轻轻抬了抬腿,蹙眉。
  叶斯承立刻停下来,下了车,柔声说:“腿麻了?”
  “对。”何蔚子也下了车,弯下腰,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抚摸自己的小腿肚。
  叶斯承已经蹲下去,修长如玉石的手按在她的左腿小腿肚上,有些用力地揉搓,那股酸涩针刺的无力感瞬间窜上来,何蔚子忍不住“啊”了一声,他挑眉,收了收力道,继续帮她揉捏,过了很久,她才觉得小腿上一股热意升腾,那酸涩如针地感觉一点点消退下去,紧绷的肌肉又豁然轻松开来。
  江对面有一排商品铺,叶斯承快步走过去,何蔚子在原地守着自行车等他,片刻后,他拿着两瓶水和一只烤番薯回来,递给她。
  她喜欢吃烤番薯,一直很喜欢,尤其是烤得外皮发焦,里面金黄色的番薯,每次吃的时候都会先闻闻味道,一种碳烤的朴实香味,勾得她口水立刻流下来。只是她很怕烫,每次都是双手不停地翻滚着刚烤好的番薯,等到稍微凉一点后迫不及待地剥皮,咬一口又被烫到舌头。
  叶斯承帮她将番薯慢慢剥了皮,拿出口袋里的浅色格子手帕裹好番薯的底部,递给她。
  她说了句谢谢,低头闻了闻那香味,然后轻轻咬一口,这番薯很香甜,肉厚实却不湿,正符合她的口味。
  叶斯承自己没有买番薯吃,只是扭开矿泉水的瓶盖,一口气喝了小半瓶的水。
  他们就静静地站在江边,一起看着远处金光闪闪的太阳一点点融入江面,一种温暖的淡金色瞬间铺开来,她侧头看了一眼他,发现他长睫毛上都沾上了金色的余晖,光影绰约。正好他也侧头,目光对上她的,深邃悠长的眼眸瞬间柔和下来。时间像是静止一般,他缓缓伸出手,拢了拢她的发顶,低声叫了她的名字。
  她看着他,他的瞳孔里显示出她的身影,很小的一点,却也是占满了全部。
  她微微侧开头,想躲开他的手,却猝不及防地被他一手按在后脑勺,瞬间贴近他怀里,还未来得及反应,他的两片干净微凉的唇就精准地落下来,直接贴在了她的唇上,让人无法躲开。
  鼻尖对着鼻尖,她看见他的眼眸越来越亮,带着金色的光,逼人又犀利,他伸出舌尖抵开她的牙齿,攻城略池一般地窜进去,吻得很深,吞没了她一切抗议,她的耳边传来嗡嗡的声音,太阳穴跳得厉害,他五指用力地扣住她的后脑勺,舌在横扫,侵占,唇在辗转,厮摩。他吻得太深,让她连喘息的缝隙都没有,被迫承受他的层层侵入,鼻尖一点点变红,眼睛被他呼出的热气熏得有些湿意,他看出了她的仓促和难受,松开了她,她正要骂,他又贴上来,再一次吻住,且吻得更深,更用力,更粗鲁。
  为了不让她挣扎,他的右手还紧紧钳制住了她的左脸,让她进退两难,无法动弹。唯一的出路只有回应他的吻。他吻了很久,才接收到她迫不得已的那点回应,微微眯起了眼睛,抬高她的下巴,舌头伸得更深,汲取得更猛烈,像是吃人一般。
  直到她面色发红,呼吸越来越急促,他才松开她,手指贴上她红肿的唇,对她笑,笑得放肆,一字字地说:“我说了我不会白帮忙,这算是我的酬劳。”
  何蔚子咳了出来,胸口起伏得厉害,他收回了自己的手,也收敛了笑容,垂眸凝视她,声音变得没有温度:“放心,我说话算数,会帮你忙。”他顿了顿后又说,“以及,我不会再骚扰你。”尾音逐渐变轻,但掷地有声。
  他说完转身拿过自行车,调转方向,长腿一跨便上了车,喊道:“上来,送你回去。”
  何蔚子走过去,再次上了车,冷静地说:“我和徐湛……”她只是想客观解释一下自己和徐湛目前的关系。
  “我不想听你和他的任何事情。”叶斯承突然刹车,打断了她的话,语气极冷极寒,声线紧绷,让人生怖,伴着最后一点余晖落入江面,整个世界陡然暗了下去,他的眼眸也彻底暗了下去,一条长腿撑地,身子有些僵直,双手用力按在自行车手把上,以至于手骨都突出,手背上的青筋隐隐浮现。
  他不想听她说她男友的名字,那瞬间蚀心蚀肺的嫉妒和难受,让他无法承受。
  何蔚子听出他抗拒,排斥到极点的情绪,低头不再说话了。
  “坐好了。”他轻咳了一下,放软声音,重新往回骑车。
  短暂的一天,短暂的约会,这也是他最后一次亲近她。
  还是他用卑鄙威胁手段换来的。
  他安静地骑车,回到原点,再开车将她安全送回公寓,直到她上楼,等她窗后的那盏灯亮了,他才收回视线,缓缓移动方向盘,调转车头,正巧手机响起,是秘书小李的电话,他戴上蓝牙耳机,听到小李说,已经找人跟踪金顺的章强,他们会给他一个教训。
  金顺的章强,是彻底惹到叶斯承了,连着一个多月用各种不上台面的手段干扰中瑞的运作,在圈子里散播关于中瑞的不利消息,诋毁同行,这样的恶性竞争,是叶斯承最反感的。
  对付小人,是不能用君子的手段。
  何况他向来就不是一个君子。
  作者有话要说:肥札昨天写到了重口味极限的一段船戏(应该是的)
  众立刻有了精神:谁和谁的?
  肥札一手黄瓜一手草莓桀桀桀桀:x和x的。
  众:明白了。
  ☆、82章
  周五傍晚,天色突然暗下来,何灿出赛格尔的时候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嘀咕了一句糟了,看样子要下雨了。她快步走出去,正拿出手机准备给徐豫发短信,耳畔传来一个声音。
  “灿灿。”
  何灿抬头,看见一辆红色的雅阁正停在离她不远处,摇下车窗后,程锦真的笑容浮现在她面前。
  “程姐姐。”何灿微笑着上前打招呼,“真的好巧。”
  “我是特地来找你的。”程锦真笑了笑,点了点对面的咖啡馆,“一起吃点东西,顺便聊聊天吧,我们很久没有好好亲近亲近了。”
  何灿想了想后大方地说好。
  两人就进了赛格尔对面的咖啡馆。程锦真穿了一身范思哲的褶皱花朵连衣裙,收腰包臀的设计,将她曼妙纤细的身材勾勒得非常动人,她左手挎着名牌包包,走路昂首挺胸,右手随意地拨了拨微卷的长发,处处散发出优雅的气质。
  和三年前哭着求何灿的程锦真简直是两个人,那时候的程锦真被生活逼到了尽头,落魄而憔悴,现在的程锦真顾盼生辉,眉目间是自信和掩不住的优越感。
  生活真的可以将一个人完全改变。
  两人坐下后,程锦真做主点了一堆东西,何灿笑着说我先去一趟洗手间,趁她起身离开的时候,程锦真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不一会,何灿就回来了,坐下整了整头发,程锦真细细地打量她一番,笑着说:“灿灿,你真的胖了很多。”
  何灿不否认,笑道:“是啊,我生了宝宝后没减肥,照样大吃大喝,所以就成现在这样了,不过我老公说我胖点好。”
  “你老公的事情我听说了。”程锦真试探地问了一句,“没事吧?”
  程锦真两年前离开国企,现在一家外企的品牌策划部门工作,交际网拓展了一圈,结识了不少财经圈子里的朋友,自然听说了徐氏高层动荡后徐豫下台的事情。
  “还行。”何灿说,“他最近在家里,陪宝宝玩,状态还算不错。”说到宝宝,何灿兴高采烈地掏出手机,翻出宝宝的照片给程锦真看,程锦真看了几张,称赞说真是一个可爱的宝宝,又乖又漂亮。
  “他越来越会卖萌。”何灿看着一张小勋勋骑在徐豫脖子上的照片,扑哧笑出来。
  程锦真低头用银勺搅了搅马克杯里的咖啡,缓缓地说:“灿灿你的宝宝都两岁了,嘉烨却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
  何灿的视线从照片上移开,对上程锦真那张精致的脸,看见她熠熠生辉的眼眸里出现了一抹很淡的急切和焦灼。
  “嘉烨这几年赚了不少钱,马上要晋升为他们公司亚太区的技术总裁了,我们的生活改善了许多,可以说是越来越富裕,吃穿不愁。”程锦真轻轻叹了口气,“只是他不愿意交女朋友这点让我很担心,他年纪不小了,到了成家的时候,但是总和没事人一样,半点不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每次我说起帮他找女朋友,他就不耐烦,说自己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但我看得出,他不是暂时的,而是在以后很长久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考虑个人问题。”
  何灿沉默。
  程锦真抿了一口咖啡,微笑地看何灿:“灿灿,他心里还是只有你。”
  “怎么可能呢?”何灿说,“我和他早就结束了,而且过去很久了。”
  “他是个非常长情的男人,又是个单细胞的生物。”程锦真莞尔,“要他彻底收回对你的爱,比登天还难。当年我们逢家变,情况糟到不能再糟,他自认为不能给你带来幸福才放手的,后来回到s市,你已经结婚了,他觉得你嫁的人条件比他优秀很多,可以给你更好的生活,于是就决定不来打扰你,可是心里始始终终只有你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