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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现言 > 回到过去追男神 > 做梦
  翌日。
  下不来床、合不拢腿、腰酸腿软、浑身青紫……
  那特么的都是套路。
  林熹微浑身上下半点感觉都没有,半点没有激烈的啪啪啪之后甜蜜又痛苦的后遗症。
  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仍然躺在酒店里。
  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告诉她,她今年仍是个二十八岁的老处女,重生到十年前勾搭上男神一夜春宵那都是在做梦。
  意识到自己做了个春梦,林大经纪人脸红到爆炸。
  头埋在枕头里,两只爪子拼命挠着床单,某种羞恼的情绪把林大经纪人的灵魂都塞得满满的!
  啊啊啊啊!
  这就是老女人的寂寞吧!
  把人男神意淫了一晚上,期间男神各种凶猛激烈,翻来覆去捣鼓了三次,直折腾得她休克了过去。
  你说做个春梦吧,一次也就够了,这种直接来三次,且对方那么猛那么猛的,就有点受不了了。
  她这是多色又多饥渴啊,才会做这么乱这么浪的春梦。
  偏偏这梦太过真实,她连男神的尺寸甚至是男神每个凶猛的动作都梦得一清二楚的。
  真实到……可以直接还原了!
  “我是不是太缺男人了!”
  挠了半天的床单,林熹微才从那种羞愤之中回了魂,戳了戳小脸,前去盥洗室刷牙洗脸。
  可梦就是梦,现实就是现实,哪怕梦里把人yy了三次,现实里林熹微也不会对一墙之隔的男神干出点出格的事情。
  或许,经年之后,她会迈入一段安稳的婚姻,回想起这种对某个男人腿软走不动路的经历,然后刷起对方的新闻呵呵呵傻笑,感慨上一句“我真的爱过他”,而一旁,某种叫做老公的生物一脸嫌弃:“年纪一大把了,居然还学人家小女孩追星。”
  这才是生活。
  也是她林熹微想要的生活。
  如是想着,林熹微平静地刷牙洗脸涂防晒化妆换衣服。
  刚收拾完毕,就接到已婚妇女吴瑜的电话,吴瑜用她那娇软甜嗲的声音恨恨抱怨道:“微微,我要和邵斯瑾这混蛋离婚。”
  对此,林熹微翻了个白眼,实在是已经有些腻味了这货时不时类似“分手”“绝交”“再也不理那个混蛋”的抱怨。
  真要分,早分了,也不会结婚。
  林熹微只换了左手接电话,右手则开始往她的草编手袋里塞东西准备出门,与此同时,应付了一句:“怎么了?”
  吴瑜气愤极了:“昨天结婚我站了一天,你知道我多累么?可邵斯瑾这禽兽,居然还抓着我干那档子事,我受不了了。”
  吴瑜这人吧,怎么说呢,颜好、胸大、腿长,但是傻白甜,丫挺没眼力见的,毕竟拿这种事情出来抱怨,知道的以为她是真的抱怨,不知道的以为丫秀恩爱。
  好在林熹微早已经习惯了吴瑜这种蠢萌属性,也知道她是真把自己当朋友才会找自己倒苦水的,便只是笑了笑,然后用各种奇葩的理由安抚他:“小瑜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缺点,既然结婚了,就好好跟人过,好好包容你老公的缺点。邵斯瑾大人除了在床上表现不好,平时挺疼你的。”
  这话,摆明了瞎忽悠,然则吴瑜就吃这一套,暗暗朝着室内某人哼了一声,一脸“我是爱你才这么纵容你”的傲娇小表情,然后对林熹微道:“微微,你真的不跟我们去瑞士度假呀!”
  吴瑜是那种被父母娇惯长大的乖乖女,在圈内几年也是顺风顺水,她从没吃过什么苦,性格自然天真烂漫。
  不过她也知道林熹微对她是真好,所以非常乖,基本林熹微让她干什么就干什么。
  能带这样乖巧若小绵羊的巨星,林熹微心情自然不错,但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吐槽这丫头不带智商出门。
  婚后蜜月居然邀请林熹微一起去,林熹微对这蠢货也是服气了。
  她要是真跟去了,邵斯瑾大人肯定掐死她。
  她笑道:“不去了,懒得折腾,我就在这岛上呆几天,然后飞回去继续工作。”
  吴瑜还想挽留:“可是……”
  林熹微连忙打断道:“没其他可是了,你好好跟着邵斯瑾吧,可能以后我也……”
  吴瑜却追问了起来:“以后什么?”
  林熹微却是想到了吴瑜的合同,她跟公司签了六年,今年刚好到期了。
  邵斯瑾自己有工作室,他家在娱乐圈这块也有资源,早在结婚之前邵斯瑾就跟林熹微说过,吴瑜是不会续约的,林熹微自然不会跳槽去帮邵斯瑾,也就是说,以后她不带林熹微了。
  而这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没了工作关系,两人又各自忙乱,林熹微想和吴瑜见一面估计也难。
  但这些事,没什么好说的,林熹微只是拿好自己的手袋,道:“没什么,我下楼去吃饭了,反正你好好跟着他就是了。”
  吴瑜乖巧地点头:“嗯嗯,好。”
  林熹微挂断了电话,便出了门,开启了她的度假之旅。
  只是,刚出门,便看到了隔壁房间出来的顾晨光。
  这么巧?!
  其实也不巧吧!
  毕竟十二点了,正好是午饭的时候,碰到也正常。
  然而林熹微一想到自己昨晚做了一夜关于他的春梦,小脸便浮现出隐隐的红。
  好在她化了妆,倒也不容易被发现自己那点猥琐的小心思。
  想到那激情狂野的春梦,林熹微对男神莫名……熟稔了好多(废话,都坦诚相见了),于是,几乎是下意识的打了声招呼:“早啊!”
  已经十二点了,不早了好嘛!
  林大经纪人明显处于发挥失常状态。
  顾晨光倒是平淡,只“嗯”了一声,然后有些疑惑地开口:“你……”
  林熹微以为人大明星不认识自己这种小虾米,便连忙自我介绍,想报名字,又觉得自己名字人记不住,于是如是介绍道:“我是吴瑜经纪人。”
  林熹微想着,吴瑜是大明星,又是婚礼新娘,顾晨光总归是听说过的,这样对方也好记住自己。
  然则,顾晨光神色却彻底转冷,这次他看都没看她一眼,直接大步离开,和她擦肩而过。
  顾晨光一八三的身高,在娱乐圈不算最高的,但对只有一五八的林大经纪人那真的是需要仰望的存在,当他越过自己,那强大的冷酷的陌生的疏离的气场,莫名的,让林熹微一阵肝颤。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问自己,她哪里得罪他了,他居然这样甩脸色!
  旋即,她又摇了摇头,这只小鲜肉大约天生就这么冷,君不见他在婚礼上当伴郎也是冰块脸的么!
  淡定!
  只是,那点猥琐的小心思,再次被狠狠扼杀了一遍。
  她平静地下楼,找地方吃饭,却突然看到在酒店前台退房的邵斯瑾。
  林熹微和邵斯瑾很早就认识了,那时候她大三,到处兼职,仗着自己第二专业是英语就各种接翻译的活,那时候邵斯瑾还属于鲜肉男神级别的,怕和女翻译传绯闻,请的翻译都是男性。
  可学英语的男生本就是稀有动物,那次又非常急,邵斯瑾一时半会儿找不到男翻译,就拍板了林熹微。
  见到林熹微本人的刹那,他还吐槽了一句:“看来这次绯闻要传我萝莉控了,小朋友,你不怕吧!”
  林熹微个子矮身板瘦小,小脸又属于精致清纯型的,看上去就像是个真人版的sd娃娃,还是未成年的那种。
  被称呼成“小朋友”,她还有点炸毛:“放心,我对大叔不感兴趣。”
  邵斯瑾:“……………………”
  他才二十七,居然被叫大叔。
  不过对于林熹微,可不就是一大叔么!
  但很快,邵斯瑾就发现,人不可貌相,林熹微那是萝莉身御姐心,小小年纪,行事圆而不滑,狐狸似的狡猾可爱,邵斯瑾颇为欣赏林熹微的人品,便深交了下来,而越是深交,便越是意气相投,就混得很熟。
  这不,连老婆都是林熹微牵的线。
  这会儿,见到了,邵斯瑾自然笑着打招呼,然后顺带着挖人:“小朋友,你确定不来我的工作室跟我混么?毕竟,小瑜走了的话,你在艺星会不好过。跟我的话,吴瑜自然归你负责,我也可以让你来负责。”
  林熹微拒绝:“不了,我可不想被你夫妻奴役一辈子。”
  邵斯瑾轻笑不语。
  林熹微却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了,你和顾晨光,很熟么?”
  邵斯瑾摇头:“不熟,怎么了?”
  林熹微诧异了:“不熟还请人帮你伴郎。”
  邵斯瑾道:“我欠了人人情,对方让我还人情的方式是让他当我伴郎。”
  林熹微无语了。
  听说过剧组塞人的,就没听说过伴郎团塞人的。
  而且,邵斯瑾何等的大咖,他的人情,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用了。
  早就知道这小鲜肉来头大,不曾想,这么大。
  林熹微唏嘘了半晌,然后便告别的邵斯瑾:“我去吃饭了,吴瑜到了你那,你好好护着人家哈!”
  这种嫁女儿的模样,邵斯瑾好笑:“知道。”
  林熹微也没其他好叮嘱的,便挥了挥手,离开。
  邵斯瑾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以后有需要我帮忙的,找我和小瑜就好,一句话的事情。”
  林熹微没有回头:“知道。”
  邵斯瑾看着那离开的背影,便只是叹气。
  其实以林熹微和吴瑜的关系,让吴瑜续约,绝不难,但是她没有那么做,而是直接放走了吴瑜这颗她亲手捧红的摇钱树,甚至是,拒绝了他递出的橄榄枝。
  邵斯瑾其实知道她是在避嫌,因为她和自己太熟了,熟到有一阵子邵斯瑾觉得如若找不到合适的就把这只小朋友娶了得了。
  而小朋友呢,明明是只狡猾的狐狸,但有些时候,真的挺傻的。
  不过,他和吴瑜欠她的人情,真的不知道猴年马月能还清,或许,她从没想让他们还也没想让他们还清吧!
  朋友,不就是这样的么!
  谁欠谁记得那么清楚做什么,需要的时候,打声招呼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