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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言情 > 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 > 092 三郎,不许走
  “不过是举手之劳,既然你没事,就快点离开吧。”吴鸣微微一笑,笑容很平淡,那是他对于陌生人释放出最大的善意。
  他做事,往往不图回报,只是出于本心罢了。他早已不再是尚书府的公子明遥了,但幼年的良好家教,会伴随他一生,哪怕他已经抛去了原本的身世和名字。
  说完这一句,他就转身,临走前还不忘捡起角落里的年货,走了一段路,才感受到身后有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好像是跟自己同路了很久。
  他回过头去,一看,却是讶异至极。跟着他的不是别人,还是刚才那个姑娘,这下子,他才看清此女子的长相,色衣裙,粉色小坎肩,纵然还有些狼狈,但长相不俗,尤其是那双猫儿般的媚眼——不过,让他真正觉得有些古怪的是,很少有陌生女人头一回见到他,眼神不流露出半点异样的,但是在这个姑娘的眼里,他看不到对他容貌的半点畏惧。
  “这位公子,你……还未告诉小女子你的姓名呢,我想改日到你府上拜访……”女子将一丝发丝拨到耳后,弯唇一笑,俏丽明艳的脸上,还有淡淡红潮。哪怕飘着毛毛雨,她还是追来了,也不知为何,追随着吴鸣昂扬高瘦的背影,让她觉得无论如何都不想停下脚步。
  吴鸣礼貌地回应一句。“小事而已,雨马上下大了,姑娘还是早些回家吧。”遇到一个不怕他容貌的女子,的确很少见,但他并不会因此而生出任何邪念,更不会期待别人如何感谢他。
  说完了,自己的小院子就在不远处,他依旧从容地往前走去,雨水渐渐打湿了他的头发和棉袍,却无损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清贵风华。
  只是让他更惊讶的是,当他推开门时,发现那姑娘居然定定地站在小雨中,动也不动,他刚才不是把话说的很清楚了吗?哪有人要追着报恩的?
  可是,光看那女子的装束,也知道她至少也是小富之家的小姐,绝非是寻常的姑娘,或许他应该送伞给她,出于君子之礼,但清醒的神志却又告诉自己,她虽然不是少女的年纪,但梳着的发式却是未曾出嫁的样式。
  对于一个黄花闺女,他不该再有更多的对话了,免得被人撞见,对她的清誉不好。
  就在他关门的那一刹那,女子突然快步朝他走来,用力敲着他的门板,鼓足勇气说道。“公子,我叫洪锦儿,刚才真的谢谢你,如果没有我,我肯定要被人欺负了……或许我说这些,在你看来逾矩了,但请你听完好吗?我今年二十一岁了,公子的人品和胆识,我很欣赏,不知你是否娶妻……”
  吴鸣听的一头雾水,但到最后,如果他还不明白这个姑娘的意思,那就枉费他是个读书人了。
  但,就算是民风开放的北漠,也很少有这样因为一面之缘就自报家门,甚至表露自己好感的女子。
  门背后,迟迟没有传出任何回应,哪怕半个字也没有,洪锦儿一颗心悬在半空,七上八下,这或许是他此生做过最大胆的事,但奇怪的是,她莫名的感受到有些兴奋。
  难道真是因为年纪大了,就饥不择食了?她娇羞地捂住脸,却又忍不住偷偷打量这个小院子,固然比不上那些豪宅,但这个院子却给她一种素净清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感觉,而她甚至觉得自己并不会厌恶住在这里生活。
  门,在下一瞬打开了,吴鸣什么话都没说,只是递给她一把素面黑伞,然后,再度把门关上。
  洪锦儿愣了愣,也不知这什么意思,倒茶她知道是赶人,送伞也是这样的意思吗?可是,他到头来也没有说,他家里有没有妻子啊!
  过了一会儿,两个丫鬟匆匆小跑过来,拉过撑着黑伞的洪锦儿,期待地问道。“怎么样?小姐?此人人品好吗?脾气学识如何?您中意吗?”
  “哎呀,都是你们出的馊主意。”洪锦儿回头看了一眼依旧紧闭的木门,依依不舍地离开,有些羞恼地瞪了丫鬟一眼。
  “二奶奶都说了,洪家好不容易摆脱了吴世勇那个混蛋,也算是小姐的福分。以后小姐的婚事,就让小姐自己选择,只要对方的人品好,有担当。这不,奴婢才想出这个法子,看看有谁会英雄救美,伸出援手吗?”其中一个绿衣丫鬟伶牙俐齿地笑道。“刚才走过那么多人,就这个公子站了出来,小姐觉得他好吗?”
  吴鸣不知道,洪锦儿没他想象中的那么柔弱,她是洪家二房嫡女,恰巧还是他刚才说起的洪家险些被太妃亲戚吴世勇强抢的那个民女。因此,刚才听到吴鸣那么说的时候,洪锦儿心情很是激动。
  她从几年前就帮家中打理矿山的事情,比一般的小姐胆子更大,若是平时遇到有人调戏,她完全可以全身而退。
  而那个好色的登徒子,的确是她故意撞到枪口上去的,就算最后吴鸣不出手,到时候丫鬟小厮也会过来把人赶走。毕竟,现在洪家帮皇家开矿,在京城名气也不小。
  她因为被吴世勇的纠缠而耽误了出嫁的最好年纪,如今二十一岁,至今还不知自己的夫婿身在何方。
  吴家被连根拔起之后,洪家被打压的生意也渐渐起色了,按理说,像洪锦儿这样的身世和容貌,再怎么也不至于找不到一个如意郎君。
  但事情就是这么古怪,大半年过去了,还是无人登门求亲,家里的长辈急了,偏偏又不舍得把大龄的锦儿嫁给别人当妾室,可是年纪相仿的贵族子弟,多半都已经成亲,或者有了婚约,一下子,就把洪锦儿推入了尴尬的境地。
  最后,长辈也不得不放话,只要锦儿找个人品绝佳的男人就好,不求门当户对,只求能在一年内把锦儿嫁出去。
  所以,一切都是她的试探,想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小姐,那位公子长相如何?是否一表人才?刚才奴婢在远处看着,公子的背影很是伟岸啊。”小丫鬟叽叽喳喳,宛若麻雀。
  洪锦儿抬起头,看着头顶上的这把黑伞,雨越下越大,她刚才的一席话是发自肺腑,却也着实让人难以接受吧。
  毕竟,这世上都是男人上门求亲,哪有好人家的姑娘一路尾随,当着男人的面求婚,像什么话?他该不会认定她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闺女,甚至肯定有些难以启齿的隐疾,才会如此唐突吧!
  回到洪家在京城的别院,洪锦儿一整晚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她也不知那个面目称不上好看甚至有些丑的男人,为何就那么让自己牵肠挂肚。她十来岁就帮洪家矿山做事,家族的生意也曾出面打点,无论是底层的还是贵族男人,她当真见了不少,却从未有一人,给她这种特别的感觉。
  容貌好看的男人,固然容易先入为主,让人心情愉悦,甚至产生倾慕之情,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皮相尚可的富家子弟伤害了许多无知少女的心了。
  但是一个容貌不佳,甚至毁了容的男人,应该让人退避三舍,甚至做恶梦吧。
  可惜,她每每闭上眼,眼前就浮现出他挺拔高瘦的身躯,尤其是那双眼睛,坚定又深沉,仿佛蕴藏着时光沉淀下来的力量,至少,他的眼神很有历练,也让她相信,此人有着许多故事。
  一个人有没有学识,其实一张嘴,就能听得出一二。虽然他们的对话不多,但洪锦儿明白,他绝不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没读过书的男人,相反,他是个正人君子,礼貌中透着疏离,送伞给她,却不多话,是因为他深知男女之防。
  因此,她不怪他冷淡地关上门,反而常常看着那把黑伞发呆,伞是很普通的伞,甚至有些旧了,伞面是纯黑色,没有半点花俏的装饰,就连伞柄也是,因为用了很多次,而变得光滑。
  那把伞,多像他那个人啊。穿的衣裳很寻常,不带半分华丽,但整个人却不像很多干粗活的男人那么邋遢,他身上的气息是干净清冽的,递给她黑伞的时候,她甚至留意到他的手,线条异常漂亮,更像是文人的手。而他之所以住在那么不起眼的村庄上,那个小院子却有别于其他人的屋子,透着些许雅致和古典,可见他绝非平庸之辈。
  一天之后,洪锦儿就查到了吴鸣的所有底子,当然,吴鸣在金雁王朝能够被查到的东西,少之又少。
  无非是他是个外乡人,到京城才一年有余的时间,现在是京城几家旺铺的管事之一,年纪轻轻就备受器重,做事踏实可靠,短短一年内就从账房先生平步青云,当了管事。风离大掌柜跟他关系挺好,对他十分信任,前途不可限量。
  据说,他二十有六,家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一个妹妹,不过妹妹马上要出嫁,而且嫁的人不是寻常人家,居然是堂堂禁卫军统领陆青铜。
  至于他的那张脸怎么会变成如今这样,倒是一个谜,怎么也查不出来,毕竟这是吴鸣的痛处,洪锦儿也就作罢。
  他看上去,真像是个普通人啊,可是,从种种细节看上去,他又不像是个平常百姓。
  至少,在洪锦儿心里,他是个君子。
  那些穿的光鲜亮丽的贵族少爷们,靠的祖宗荫庇,不少都是酒囊饭袋,没有真才实学,只知道整日卖弄风雅,故作高贵,若是家族败落,又有几个能用双手养活自己的?真正白手起家的人,反而能赢得她几分敬重。
  她相信自己的眼光没错,像吴鸣那样拥有坚定不移的目光的人,一定大有作为。
  最重要的是,他至今没有娶妻,甚至连婚约都没有。
  ……
  吴鸣以为,再也不会见到洪锦儿了。
  但短短三天之后,天放晴,他打开门,正打算到风离家中走一趟,商量一下新年后店铺开门之后的准备。
  没料到,有个姑娘家站在他的门口,而且,有点眼熟,他想了想,是几天前他救下的那位。
  “公子,你要出门?”洪锦儿微微一笑。
  吴鸣点点头,没多说什么,眼角余光瞥到洪锦儿手里的那把黑伞,认出是自己用的那把,直接朝她伸出手来。
  “我是来送伞的——”她顿了顿,看着朝她伸出来的那只手,第二次见到,真是一双很漂亮的手,哪怕掌心有茧子,但跟那些常年干粗活的男人完全不一样,看得出来,是常年用笔的。
  “好。”他话不多说,直接接过那把伞,往门后随意一靠,旁若无人地关上门。
  见洪锦儿依旧不离开,他侧过脸,淡淡问道。“还有事?”
  “吴鸣……”洪锦儿猛地拉住他,脸上有着浅浅红晕,靠得这么近,她更确定自己很喜欢他身上清冽干净的气息,哪怕他容颜并不俊俏,哪怕他穿的朴实无华,哪怕他脸上的疤痕兴许一辈子都不会消失,但……他就是比她遇到过的任何一个男人,还要让她觉得舒服。
  他动作一顿,讶异于上次他可没告诉她自己的姓名,为什么她会连名带姓地喊出来?!
  “吴大哥!”不远处一道欢欣的女子嗓音,打破了此刻两人的僵持。
  走过来的是个小村姑,约莫十七八岁,梳着两条麻花辫,身段有些丰腴,五官平平,但是笑的很灿烂。
  “小花姑娘。”吴鸣认出来,这是邻家的姑娘,虽然他很少跟村上的人家走动,但低头不见抬头见,住在这里一年了,总不能太目中无人。
  洪锦儿猛地瞪大眼,她对吴鸣有点好感,宁可放下女儿家的矜持,争取自己的幸福,只是天公不作美,这么快就派来了一个情敌?!
  叫做小花的姑娘是村上李家的小女儿,李小花的娘是个精明的洗衣妇,村上几十户人家,大多都是活在底层,一穷二白,家里倒是这个独自住在村东头的吴鸣,那个新砌起来的院子,可比他们的泥土屋好多了。因此,哪怕吴鸣跟他们说不上话,但她还是打听到了吴鸣的营生,渐渐的,看到家里也该嫁人的女儿,她冒出了撮合两人的想法。李氏常常让小花去送点吃的,有时候是自家种的一把新鲜蔬菜,有时候是一盘饺子,联络联络感情,表面上也说得过去,是邻里之好。
  毕竟,吴鸣在城里的铺子里做事,不是跑堂打杂的苦力,李氏打听的清楚,吴鸣虽然长相不好,可是如今一个月能有二百两的进账,一年就是二千多两,他们寻常人家眼里,简直就是一只肥美的鸭子。比照李家,一家一年才有二十两的银子,她洗一件衣服才两文钱,人穷日子一旦过久了,就会变得势利。她看看自家的女儿,虽然不算标致,但吴鸣那张脸更加不能看,她认定这桩婚事一定有谱。
  李小花脑袋不聪明,有点迟钝,平生最听李氏的话,李氏总是在她耳边念叨,一定能嫁给吴鸣,以后她就可以当少奶奶,不用干活,就能吃香喝辣,甚至还让她跟干木工的青梅竹马赵强断了个干净,三天两头往吴鸣家里跑。
  几个月下来,她虽然还是不满意吴鸣的那张脸,但更想要当一个养尊处优的少奶奶,不想再过村姑的日子,自然早就在心里把吴鸣当成自己的半个未婚夫,早就开始幻想一年半载后,吴鸣到自己家里来提亲的场景。
  一看到平日里门可罗雀的门口,竟然站着个脸生的女人,长的比自己好看多了,还跟吴鸣拉拉扯扯,顿时将手里的菜篮子往地上一丢,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洪锦儿,涨红了脸喊道。“你是谁啊!干嘛拉吴大哥的手,要不要脸啊!”
  洪锦儿一愣,马上松开了手,她是比一般的闺秀胆子大,却也不至于如此厚颜无耻,她抓着吴鸣的手臂,只是不想让他匆匆离去,把自己的来意说清楚,怎么这个姑娘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通谩骂?!
  “吴大哥,你都有了我了,怎么还跟别的女人说话?我还等着你到我家提亲呢!要是被村里人看到了,你让我怎么做人啊?”李小花看多了李氏在家中的撒泼作风,自然也有样学样,平日里看上去话不多,但是一旦被激怒,她完全不想示弱,免得自己的有钱夫君被人抢走,那可就惨了!
  吴鸣眉头紧蹙,他住在这里,是喜欢这里的环境,却没料到有朝一日,自己也会遇到这么大的麻烦。
  一旁是神情尴尬的洪锦儿,一旁是气势汹汹的李小花,而他夹在中间,两面不是人。
  不过,眼下谈生意不再是最重要的事,而是,他很想知道,这个天大的误会是哪里冒出来的?
  好听低沉的嗓音,从他的唇边溢出,他压下心中的不悦,耐着性子问道。“小花姑娘,我从未想过要去李家提亲,你恐怕对我们的关系,有点误解吧?”
  原本气势嚣张的李小花脸上一阵青白,她险些气炸了,指着洪锦儿的手,顿时颤抖起来。“吴大哥,你要有良心!我一直来给你送东西,你可都收下了啊!我娘说了,你看上我了,对我有意思的!”
  吴鸣紧蹙的眉头,几乎可以夹死一只苍蝇,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平日里看李小花热情爽朗,他少了几分戒心,没想到……李家居然像这么就赖上他,因为看他有一张丑脸,就觉得随便塞给他一个女人,他都要感恩戴德,欢喜激动?!
  纵然是他,与人和善,不想跟任何人争执,但他也是有脾气的。
  他有些生气,额头的青筋微微跳动,直直地望向脸红脖子粗的李小花,他讲究君子之礼,却也不想被人玩弄于鼓掌。
  如果不是想跟村子上的邻居和睦相处,他完全不会收下那些东西,毕竟他的薪金不少,一把青菜亦或是几颗鸡蛋,他怎么可能买不到?只是,他误以为那些是民风淳朴下的单纯善意……但李家却是想用这点小恩小惠,把他跟李小花强行绑在一起?!
  洪锦儿大概听了个七八分明白,见吴鸣脸色不好看,眼底有着压抑的怒气,可见,他这是被人算计了,上回是吴鸣英雄救美,这次,就让她站出来为他打抱不平吧。
  她轻轻咳嗽一声,往前几步,俏丽的脸上尽是笑容。“小花姑娘,每次你送东西来,吴公子可是给了钱了?”
  此话一出,李小花活像是被踩了尾巴一样,恼羞成怒。“是又怎么样!吴大哥喜欢我,不想让我白跑一趟,当然会给点银子了!”
  “这些,都是你想的吧。在我看来,吴公子是因为你专程送了东西来,又不好意思说不要,免得影响邻里之间的感情,所以才出了银子,这明明是跟你家买了下来,你说送并不恰当。再说了,就算使他一文钱不给全都收了,也不见得是对你有心——”
  洪锦儿说的头头是道,怎么说也是洪家鲜少几个可以跟着兄长出去谈生意的闺女,她的思绪分明,很快就理清了来龙去脉。
  吴鸣在心中叹了口气,正如洪锦儿所说,他每次都给了银子,而且比起市场上的价格,故意多给了一点,就是不想走到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那一日。
  他生气的,不是这些没见识的妇人打上他的主意,而是她们背地里是否忖度着因为他的毁容,而一定会被人牵着鼻子走,甚至被安排一个他完全不喜欢的女人成亲,打乱了他一个人的清静生活!
  他,本以为自己好不容易拥有了与世无争的人生,甚至在外行走不必再戴着锥帽,不再有意无意地抗拒别人的目光,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没想到,竟还是觉得无比难堪!他表面上只是个普通人吴鸣,但骨子里属于明遥的骄傲和自尊还在,哪怕他一辈子独身,不娶任何女人,他也不想有人如此漠视他,如此摆弄他的人生!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还没问你呢,你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狐狸精!来这里破坏我跟吴大哥的感情!”李小花怒不可遏,每次送完东西,她都能得到一两银子,回家之后,李氏不忘夸她几句,毕竟那些青菜鸡蛋什么的,完全不值钱。可一两银子却是李氏洗一个月衣服的价码,一家人开心之余,更是想着吃定了吴鸣这个冤大头,一定要把女儿嫁过去享福的。
  瞥了一眼脸色铁青的吴鸣,知道他被冒犯,心中不爽,但教养让他至今还是沉住气,可见这个男人的耐心很好。
  思及此,洪锦儿徐徐露出笑意,主动勾住吴鸣的手臂,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我不是狐狸精,我才是吴鸣的未婚妻,我们之间是有婚约的。”
  在自惭形秽中,李小花是哭着跑掉的,当然,最后也不忘把菜篮子带走。
  吴鸣不太苟同地转向锦儿的方向:“洪小姐,你刚才这么说,有损你的清誉。”
  “你很不高兴不是吗?你不想跟女人一般见识,但憋在心里,必然更加难受。女人跟女人说话,反而来的简单多了,这不,我给你解决了你的麻烦,就算是乡野人家,知道你有了婚约,他们也不可能继续纠缠你的。”
  “我并不想跟人起纷争,只是想要平静度日。”吴鸣回头定定看着自己的院子,他本打算在这里定下来,辗转游离的滋味不太好,不过,一旦村子上关于他的流言多了,他最后只能搬走。
  洪锦儿抿了抿红唇,那一刹那,她似乎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孤寂,不知该说些什么,是她太冲动过了头吗?
  “可是,成亲是一辈子的事,你总不能纵容别人爬到你头上来了吧。”跟着吴鸣,她不肯死心,继续问。
  “洪小姐,这次的事就到此为止,你站出来为我解围,谢了。以后,你别再来了。”吴鸣心里明白,洪锦儿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即便她爽朗大方,也没什么架子,但他一点也不想要招惹。
  更何况,他的心里,还有一个人,纵然他绝不可能跟那人在一起,眼下他还不曾打算胡乱找个女人成亲。
  洪锦儿渐渐停下脚步,目送着吴鸣越走越远,她知道自己家世不差,长相也不差,即便称不上是绝色美女,被一个男人如此忽略漠视,倒是头一回。
  吴鸣是在抗拒什么?是因为他们看上去不太匹配的身份,还是他们天差地远的容貌?可是,他给她的感觉,明明不曾因为容貌尽毁而自暴自弃啊,相反,他比很多男人都更加正直更有能力。
  她……很确定,吴鸣比起那些外表光鲜,内心肮脏丑陋的男人,她对他刮目相看,也有好感,可惜,对方完全对她没有半点感觉,当真是嫌弃她年纪稍大,还是认定她没有魅力?!
  可是,她要就这么放弃吗?
  ……
  栖凤宫。
  农历初六,京城下了整个寒冬第二场雪。
  今日,秦长安起的很早,醒来,就发现身畔的位置早已空落落了,她狐疑地起身,从架子上取下一件厚实柔软的斗篷,披在身上,打开门,找寻着龙厉的身影。
  院中落了一地的雪粒子,晨光蒙蒙微亮,然而,却有一个女人立在院中,手持线香,对着梅树颔首而拜。
  而女人身后,还有个男人,他定定地站在原地,一步不曾挪动,任由雪花飘舞,染白了他的发鬓和双肩。
  秦长安只觉得这画面十分怪异,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也不知是人是鬼,是魅是妖。这男人一袭天青色的斗篷,身形高挺,黑发束顶,戴着玉冠,晨光照耀着他的四周,犹如流萤沾襟,他的身子抹了光华一般,有种说不出的美丽。
  秦长安轻移脚步,缓缓向他靠近,这才看清正是早起的龙厉,而那个女人是程笙姑姑。
  听到身后的步伐,龙厉悄然转身,见来人是秦长安,搂住她往自己怀里带,神色一柔。“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醒了,就不愿再躺着了。”她顿了下,看向程笙姑姑。“你们在做什么?”
  程笙姑姑侧过身子,朝着秦长安行了礼,但看了看龙厉,依旧保持沉默。
  秦长安察觉出什么,再看这样,像是在祭奠怀念某人,能让龙厉摆在心里的亲人,就只有先帝和德妃两人了。
  自从她嫁给龙厉,成为靖王妃之后,上头没有公婆需要孝敬,但身为皇家儿媳妇,她不至于连自家公婆的离开人世的日子都不记得,德妃娘娘倒是冬天走的,可也不是今天啊。
  “生前她最喜欢的有两种花,一种是芙蓉,另一种就是梅花。先帝常常在朕耳边说,她是在那年冬天第二场雪天离开的,当她走后,宫里的梅花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先帝常常笑言,她是梅花仙子下凡来,只能在人世停留短短三十载,时间到了,就要回归天庭。”龙厉神色平和,淡淡一笑。“偶尔朕想起来,就会看看下第二场雪的时候,梅花是否开了,若是开了,就选在这日祭拜梅树,没想到被你撞见了。”
  他的言语极为平静,听不出更多的情绪,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早已没有关于生母德妃的任何印象,但正如秦长安所说,兴许他性情里最后那么一点温柔,就是从德妃的血液里流淌过来,继承给他的珍贵财富。
  “我陪皇上站一会儿吧。”她从程笙姑姑手里接过那一根线香,毕恭毕敬地鞠躬三回,再将线香插在地下。
  “好。”龙厉搂着她的肩膀,两人就这么相顾无言地站在院子里,雪花依旧从天上不断地飘舞,但靠着她伫立的她却感受不到半点的寒意,相反,她的眼睛是温暖的,手心是温暖的,心底也是温暖的。
  德妃生前最大的愿望,无非是两个儿子可以在将来艰险的皇权之路上存活下来,有妻有子,平顺安康吧。
  眼下,姑且不谈一年前龙奕龙厉之间的争斗,至少龙厉也是看在德妃的面子上,才愿意留下龙奕一条性命,哪怕在别人眼里,龙奕在小行宫的生活,等同于被幽禁,但她明白,若不是他们是一母所生,龙厉早就把人杀了。
  这下,蒋思荷陪着龙奕,据说把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即便这对兄弟俩之间的隔阂和心结还会存在许多年,但没有任何人把对方赶尽杀绝,连累女眷孩子,已然是很好的结果了。
  只是不知道,在小行宫里,龙奕跟蒋思荷是否也过了个安稳年?她不曾再派人送那些华而不实的礼物过去,虽然宫里库房堆了不少,只是令手下挑选了一些宫里上等的食材,当成是应景的年货,十天前就送过去了。
  她明白,或许在小行宫里,多多少少有些寂寞,但那是没办法的事,短时间内,龙奕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但至于以后的事,谁又说的清楚呢?
  一年前,她不理解蒋思荷的决定,觉得蒋思荷在一棵树上吊死的行为,实在是对自己的一种牺牲,但一年后自己回头再想,反而多了几分理解和感同身受。
  毕竟,这世上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哪有一家之言的?世间夫妻的姿态千万种,只要身在其中,心甘情愿,也是一种修炼。
  “发什么呆?”龙厉面露威胁,靠了过去,刚才她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整个人的心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没什么。”她笑着摇头。
  龙厉抬起手,往她光洁的额头上弹了下。“不用担心他们,前几日刚有人回来跟朕通报,他们好的很。”
  她无奈一笑,捂住额头,不让他再耍这么幼稚的花招。“什么都瞒不过你。”
  他拉过她的小手,径自往屋子里走去,像是赌气的孩子一般,发着牢骚。“那就别瞒。”
  “三郎,你可有想过以后如何安置他们?难道让他们余生几十年,都住在小行宫吗?”她轻声试探。
  “除非他来求朕!”龙厉说完,狠狠地踹了一脚在门上,发出一声钝响,旁边两个宫女吓得脸都白了。
  秦长安急忙挥挥手,把人赶到门外去,免得被龙厉迁怒。龙厉的毛病不少,身为他的妻子,她自然了解,尤其是在清晨,他若是没睡好,亦或是被人打扰好眠,那脾气就更加厉害,完全无人能够招架。
  既然是她惹出来的,也只能由她自己来善后。
  只是,他们之间当真许久没谈过龙奕夫妻的话题,她认为这件事自己有些小小的愧疚,但对于龙厉而言,他们兄弟俩最终反目成仇,也是她心目中最大的遗憾。
  “别动不动就发怒,我不是说了,怒气伤肝,对身体不好?”她伸出手去,在龙厉坚实的胸前揉了揉,他这样的脾气实在太坏了,若不是她在一旁时时刻刻提点一下,她真怕他成为一个短命的暴君。
  养生之道,可是需要慢慢来的,否则,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指望长命百岁。
  他五官微微一扭,脸色实在阴沉难看,心中当真火气不小,毕竟这个话题,他从不主动提起,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么久,秦长安还是问出口了。
  她神情沉凝下来,整个人也变得静谧,似乎有什么心事,如此沉吟许久。
  “我没指望你们在此生可以和解,只是不认为小行宫是安置他们一辈子最妥善的地方……初冬的时候,那里北面有一处山洪爆发,虽然暂时没有影响到小行宫,但导致他们整整一个月无法出门,门口尽是泥泞,那边人手不够,甚至连他们夫妻都亲自搬掉从山上冲下来的石块和泥土……但是,他们什么都没说,不是吗?”
  她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情十分震惊,比蒋思荷先前跟自己闲聊时候,谈及他甚至亲手做了鸡笼的时候还要震惊。毕竟,谁能想象一个皇子,甚至是一个天子,放下最后一分尊贵,弯着腰,在门口搬石头,亦或是铲掉烂泥的样子?
  就算龙奕没有龙厉的爱洁成癖的毛病,但他从来都给人一种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感觉,在小行宫才短短一年时间,就能卷起裤脚,踩在山泥里做事?
  “他是在赎罪吗?他以为这样,朕就可以当作一切不曾发生?”龙厉敛笑,眼眸像是酿着血似得艳红。“他错了,错的离谱!”
  别等有朝一日,让他后悔没有赶尽杀绝,反而让龙奕养精蓄锐,韬光养晦,卧薪尝胆,卷土重来。
  秦长安被他决绝的神情震慑,说不出半句话,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踩着愤怒的脚步离去。
  完了,她在心里低呼一声。
  “三郎,不许走。”从背后紧紧抱住他,秦长安细瘦的双臂越收越紧,这一次谈判失败,她明白了一件事,她只能暂且搁下,等以后时机成熟再谈。不过,她不想再因为其他人、其他事,轻易影响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不想耗费大量的心力跟他冷战。
  ------题外话------
  这几天都万更啦,因为要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