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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历史 > 你不许死[末世] > 第115章
  这次不可能滴酒不沾,喝的是新人类酿的猴儿酒,入口甘醇后劲大。
  马洛酒品不行,积怨爆发,搂着艾苏洁嚷嚷:“她是我老婆!你们少痴心妄想……”
  第202章 我辈岂是蓬蒿人
  马童鞋对部落语不大通, 但某些意思不需要语言也能意会。
  其实黑人和黄种人的审美观不同,部落民认为姑娘的皮肤越黑越美,体型越壮越佳, 手感好, 又好生养。小麦肤色的苗条丫头,哪点符合人家的美妞标准?也正因此, 艾苏洁放心让后宫多多的巴布鲁做萝丝的师父。
  然而森林子民强者为尊,艾苏洁的模样不达标, 但力量超标。虽然马洛的级别在森林王国也不算低, 配“团长”却差远了, 黑武士们认为这小子理当让位给更强的。
  平日艾苏洁带人前来行色匆匆,又有森林王压着,没人敢作反。酒一灌大解放, 众武士看马洛的眼神那叫一个赤果果。
  原始森林中摆酒宴,又是大热天,自然在林间树下。也不讲究座次,巴布鲁和他的木系妃领着萝丝到处认人, 艾、马不便跟在后头,由第一王妃招待,周边什么人都有。
  喝得兴起不能不舞, 原始舞蹈张显武力,女的追在森林王后头跳,男的当然向现场最强的女子示好。这是人家的风俗,艾苏洁不便摆三贞九烈的面孔, 还得不时微笑举杯。
  马童鞋受不了,酒气上头忘光礼节,蹦起来叫嚣:“她是我老婆!你们少痴心妄想!”
  众武士巴不得这一声,狂呼乱吼:“决斗!决斗!!决斗!!!”
  艾苏洁冷眼相看,跟着起哄的家伙不提,几个领头的混账都比马洛级别高,但别忘了雷电系可以越级战,马洛未见得没有一战之力。只是雷电一轰森林遭殃,又是长期往来的关系户,和为贵,小小给个下马威吧。
  于是她扬手击晕马洛,一把塞进随身空间,再闲闲站起,叉腰一声清啸……
  巴布鲁一个踉跄,打眼一瞧,远远近近全部瘫倒!
  以他的级别,离的再远,先前的动静也不会了无所察,因身边的人太多,打算应付几句便过去转个圜,不料团长已经怒而发威。这一惊非同小可,愣是吓的他冷汗哗哗,别人不知道,他可见识过团长的凶残。
  他一直认为艾苏洁仍是率佣兵团干老本行,否则哪能带来这么多物质、那么多情报?至于团长领进森林的人等级不怎样,那是示好,难道带着佣兵团跑来炫耀武力?以团长的等级根本犯不上。md不长眼的蠢货们,团长是能招惹的?这丫一个不对眼就开杀,一人就能灭掉整个森林王国!真是的,人家喜欢小白脸,旁人有什么资格置言?
  这么想着,他慌忙拎着萝丝一掠而至,一个劲俯小做低。
  艾苏洁见好就收,打了几句哈哈,举杯又和众人共饮一番,再次拜托巴布鲁和他的妃子们看顾小萝丝,这才告辞。
  她不敢直接返回穿天峰,洛小弟浑身酒气,肯定会被长辈们唠叨。
  想了想,她奔去“看林人小屋”。虽然这两年和青云居淡了往来,但小屋保留下来没什么问题。巴掌大的地方,位处植被苍苍的群山峻岭中,加上阵法掩饰,暴露不了。
  入屋第一件事是做醒酒汤。她没点火,光能可以加热,三两下做好,将洛小弟揪出来,捏着鼻子灌下去。
  第二件事洗澡。破小子堂堂八级竟然一身酒汗,这状况,用洁净术不如泡个热水澡。
  凝水池在门外,她将澡盆搬出去放在廊下,打好水后,加热到差不多,去拎马洛。
  不料这一拎,她竟然耳热心跳,灌醒汤时都没怎样……全怪网文中的洗澡桥段太多,夏天穿的清凉,此行又是赴森林王国,马童鞋一身部落民打扮,上身赤果、下面围一条漏光的树叶裙。别看他还没有第二征,胸肌腹肌二肱肌大长腿齐备,猛一看是条熟汉。
  队长童鞋心痒痒,一举理解了什么叫能看不能吃,按末世后的生长期,至少还要三年破小子才会步入发育期,到能吃恐怕要七八年!
  树叶裙不管了,就这么泡进去……不行,脑袋必须拎起来,破小子醉的人事不知,可别淹死在洗澡盆里,那可叫滑天下之大稽。
  环绕石屋的植物阵枝叶茂密,阳光从缝隙间漏下来,沾染着绿意。知了长一声短一声伴着鸟啼,演绎岁月静好。
  某丫默默搓洗某小子的头发,马洛对异能的控制早已相当到位,再不会把自己弄成光头。
  这一头乌发好柔软,手感令她一颗心不知不觉柔软起来。偏是一束雷电白硬戳戳,闪动银白的光泽。有软有硬……不行,又想到不和谐的事了!
  她忙松开揩油爪,以精神力垫高马洛的脑袋,隔着距离打量。
  睫毛真长,简直像睡美人,棱角分明的脸蛋稚气尤存。她越发满心负罪感,爪子却不知不觉抚上他的脸颊、鼻梁、唇角……听任自己的心慢慢沉沦,无耻地想吻吻,然后真的付之行动,就是速度超慢,像慢镜头似的缓缓挨近。
  距离目标不足一厘米时,她的俏鼻突然受到攻击——破小子伸出舌尖一舔!
  艾苏洁腾地退后,进而羞恼,md竟敢装醉!
  末知是不是心有灵犀,马洛剑眉紧皱咕哝:“欺、欺……”
  艾苏洁心一跳,检讨自己在和洛小弟相处中好像是有欺负人的行径。太混账了,喜欢人家,首先要做到的是平等相待,马洛资质出众一点不弱,自己不过是依仗前世功底,遥想上辈子末世三年,自己哪有八级功力?
  “酒……”马洛舔了舔唇,脸上露出难受,脆弱得像个小可怜。
  艾苏洁心发酸,森林酒宴的情形浮现眼前。可恼,自己分明看到不对劲,竟让马洛受欺负发生在眼皮下!洛小弟才多大点年纪,本该生活得无忧无虑,自己却因为前世阴影拨苗助长。巴布鲁都没有这样做,他的手下一个个活得没心没肺,马洛还是自己所爱的人。
  这么想着,她不管洛小弟湿漉漉,温情地搂进怀中:“不怕他们,有我呢。”
  马洛迷迷糊糊睁开眼,茫然无措的,活像小狗的眼睛,怎么看怎么可怜。
  艾苏洁心软成一滩水,回头想想,对马洛的感情,她都弄不清是怎么开始的,恰应了那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一刻,她好想将这人儿塞进心窝,不再让他受到任何风吹雨打,宠得他无法无天……你说这不是平等之爱?喳,谁管那么多!
  约摸感受到她的纵容,马洛嘴角咧开,露出寒白的牙齿:“吃酒!酒……肉!”
  卧糟!这利齿这语气……艾苏洁一巴掌拍过去:“吃你个头!浪费劳资的感情!”
  “唔……”马洛难受地蜷成一团,又蓦地坐直身,挥爪拍打澡盆里水,在水花四溅中昂首大呼:“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仰天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
  次晨马洛在鸟鸣中苏醒,好酒不上头,他只觉得有些慵懒。怔忪片刻,意识到不在非洲森林中,而是在陆冈山脉的看林人小屋。
  随之他发现自己穿着舒适的睡衣,顿时心中窃喜。所谓醉酒三分醒,他放任自己“烂醉如泥”,是吃准队长姐姐不会不管他,书上有写“肌肤相亲是增进感情的不二选择”。至于那些自我感觉良好的黑武士,他才没看在眼里,呵呵~~队长姐姐是颜控,更重要的是有精神洁癖,才不会和那些不讲究的家伙乱来。
  队长姐姐是颜控……他一个鲤鱼打挺跃起,悄翻橱柜。这里放的东西虽不多,但该有的都有。队长姐姐喜欢简洁,一袭夏季亚麻衫即可。
  藤编鞋最配亚麻衫,穿上。漱洗省略,那要跑出门去洗,一个洁净术悄悄搞定,务必让队长姐姐一眼看见全新闪亮的自己。
  门前林梢尤挂一弯月芽,数点星星相伴。山风带着清凉,鸟儿叽喳,明明只有几只,却是多种鸟语交杂。这是松鸦,不像麻雀一来就是一群,它们喜三五相伴,在禽类中智商属上等,不但会仿各种鸟鸣,还会模拟兽叫,仗天地异变,如今好些半开智。
  艾苏洁身穿短袖衫七分裤,正用豌豆、玉米粒行贿,套取情报——将来松鸦中会出现一只开智的特级鸟王,现在不知是否孵化出来了。上辈子,鸟王和她关系平平,她老想今生趁早勾搭,奈何半开智的松鸦们提供不了线索,只能言语不详地说些山民们的动态。
  马洛看她顾自和鸟聊天,讪讪出声:“昨天喝多了……”
  “山~~山山~~”松鸦们欢快地扑腾过来,马童鞋使用的化名是“山娃子”,松鸦说不好人类的三音节,便叫他“山”。他比艾苏洁大方,常喂它们肉沫水果拌的食料。
  这会他手上没有现成的,从草丛中现捉虫子。松鸦是捉虫好手,不感兴趣,掉头啄豆,还笑话他“笨~~笨笨~~”
  艾苏洁斜眼相看:“鸟都知道你笨!被猴儿酒灌醉的滋味如何?你说你,连把酒逼出来的能耐都没有,你这个八级是假的吧?”
  将酒逼出体外马洛当然会,但不醉一下,哪来的美妙后续?他垮着脸道:“这不是很少喝嘛,业务不熟练。这么着,我以后每天练练。”
  艾苏洁本来没火了,一听鼻孔冒烟,抢上一步拧住他的耳朵:“再说一遍!”
  “咝……疼疼!”马童鞋呲牙咧嘴,冒出生理性泪水,慌不迭道:“不喝了不喝了,从此再也不沾酒……呜哇轻点!和动物部落打交道多好,直来直去不用虚礼……嗷嗷我错了,咱们是人类不能不和人类交往,去科西岛去澳大陆,这季节过去正好……”
  艾苏洁正色教导:“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想交好,必须在人家最艰苦的季节去。”
  马洛很想指出哪个季节“人家”都有艰难和危险,奈何耳朵生疼,只好哈巴道:“对,夏季万物生长用不着我们,咱们还是多关注身边。刚才松鸦是不是说青云居旁边又聚了好些人,要不撤了看林人小屋?几里路的距离,总觉得不安全。”
  第203章 从来就没有救世主
  这两年无尘致力于收拢陆冈山脉幸存者, 他不是没脑子的圣父,并没有将人们聚一块搞一个大基地。明显的事实是人多生存压力也大,会无可避免地破坏生存环境。而且聚集在一起后, s要分化拉拢也方便, 永远不要高估人的逐利性,只要s不是将所有人转化成丧尸, 必会有人图谋损人利己。
  所以,无尘只帮这些人一两千聚居一处, 人太少在山里也不安全。
  青云居原就有一千多人, 他当然不同意这些人迁过来。但青云寺小有名气, 有些本事的能找到地头,一个个死乞百赖留下。无尘做不到暴力驱逐,只好帮他们安顿, 于是附近又有了两个聚居点,三处合一块近五千人。
  好在青云寺以前等同山货种植基地,如今这一带可食些水果蘑菇山笋等繁多,加上原有的粮田菜地, 还不至于造成不可逆的生态破坏。
  马洛担心人一多“看林人小屋”藏不住,提议撤掉这个落脚点。
  艾苏洁本能排拒:“没听说过灯下黑?区区一间平房,他们怎么看破阵法闯进来?开荒开到这边也会自动绕开。”说到这儿又自我否决, 心的话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穿天峰、兴犬部落有传送阵联到这栋屋,还是另找一个地方为上。陆冈山脉早已地广人稀,方圆数百里无人烟的地方多着。就这么办, 小屋保留,传送阵切断。
  没等她将决定道出,马洛一脸不开心:“亲爱的,你对青云居太过另眼相待了吧?”
  那是,谁让前世圣父在这儿。艾苏洁敲了下他的头:“我另眼相待的还有巴布鲁王国、科西岛澳大陆等等,按你的标准,干脆别跟人来往。”
  马洛讪讪,他是始终对无尘清风们有点醋,但这种醋太过没道理,人家是出家人。
  想了想,他找出强大的理由:“这不是眼界开阔了嘛,那么多智慧动物……别瞪眼,又没说不跟他们往来,只是应该有所选择,地方要选好,更关健的是挑选好季节!冬赴巴布鲁王国澳大陆、夏往科西岛亚马逊河,多美。”
  艾苏洁呲牙:“出门旅游?你厉害,你逍遥!亲爱的,天已经亮了,发白日梦是不对的,赶紧打扫屋子,洗锅清灶劈柴!”
  他们全球奔走,落脚看林人小屋的时候其实不多,柴禾并不需要增加,倒是橱柜要整理一下,衣衫被褥拿出来晒晒,调料米面食材也得更换保护禁。
  一通忙碌,早饭拖到近八点。昨天酒喝多,饮食必须清淡:稀饭配野菜饼。
  野菜是在门外树下随手摘的,剁碎后掺进面包果粉,放点果盐提味,菜籽油一摊喷香。
  两人按族规做完餐前祷告,马洛咬一口菜饼,吁叹:“大自然的馈赠这么丰富,我总搞不懂丰城基地,连小小的青云居都比不上、错,青云居正因人少才过得好。他们那么多人聚一块纯属穷折腾。哪怕下降到两万,都不用出外,可以在基地内搞种植养殖。”
  艾苏洁没吱声,道理谁不懂?问题是联盟的目标并非只为生存,虽然一个小地级市的基地不会入联盟的眼,奈何zf的大政方针始于末世初,丰城基地不幸成了历史问题,基地长不可能解散基地、把人们赶进山区。
  她倒是想过搞破坏,终究不敢。基地突破七级的没几个,又没能趁末世之初累积在山野生存的经验,入山后天晓得能活下来多少。连艾常平都悬,现在基地第一高手仍是他,八级初阶。但这功力是她用《内丹晋升法》作弊搞出来的,哪干得过自然进化的猛兽?不用野生猛兽,就一只大黑§田园,绝对完胜他,田园筒子凭自己突破八级的。
  不过她的前世记忆中没有这位八级犬王,也不知是没遇上,还是大黑战死了。今生大黑肯定不易早死,祂早早和犬小弟们学会了阵法,与猎人队配合无间,纵横山林。
  马洛又道:“家里也没什么事,咱们说好出外两三天,侦察一下附近好不好?”
  艾苏洁差点脱口否决,她早就以精神力扫过了,又有半智禽充当情报员,有什么好侦察的?昨天马洛烂醉,怕破小子醒来头疼欲裂,她只好陪着,一颗心却早就飞回家。虽然现在犬支队打猎不再需要她当保镖,但她还是尽可能清晨陪伴一下,出外打猎难免受伤,光愈术的疗伤效果最佳。吃饭前她和德牧以精神印通话,获知今天又有犬受了伤,再是伤势不重,家里又有几个纯治愈,她还是想赶紧回家看看。
  奈何洛小弟一双眼闪啊闪的,她竟然无法拒绝。
  老半晌,她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下头,兼奉一枚小白眼。
  马童鞋顿时容光焕发,实在是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太少,队长姐姐是个练功狂,每次出来不是三人行就是四人行。在家更是一堆人,夜里看着紧相临,却有囝囝和吉娃娃夹在中间。有时他后悔的不行,当初怎么就会脑瓜发热非要带囝囝睡觉?便宜别人!长夜漫漫,林青阳和余娅倒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吧,他想干不和谐的勾当暂时也没这能耐,但像现在这样静静说会话也是好的。
  一时饭吃完,马洛勤快地抢着收拾,坚决不许队长姐姐动手。他的洁净术不怎样,也就清洁自己的身体比较麻利,索性去门外摘回植物洗涤。
  说起来“洁净术”是生活小技巧,有异能就应该会,但就像炒菜一样不是人人能炒好,诸如姜金瑶、苏姜莎、余娅,还不如用普通人的方式洗涮。马洛、林青阳也阿米豆腐,还不及精神力仅仅三级的怀特。
  趁着马洛洗碗,艾苏洁快手快脚将别处清洁一通。这对她来说只只弹弹手指的事,洛小弟羡慕得眼红眼绿,抗议队长姐姐捏着藏着不教他,然后又被弹脑瓜。
  打打闹闹干完活,两人各自往身上落了混淆符,冒充七级走兽奔出去,以免令大黑§田园受惊。
  田园筒子正率众打猎——只要天晴,青云居狩猎队都会出外,范围涵盖附近的几十座山头。山民有朴素的环保意识,不会盯着某一座山打猎。
  那些非要“追随无尘大师”的人没有住在青云居,有个客观原因是青云居只能住三千多人,而自身人口肯定会增长。无尘帮他们安顿的地方,一处在青云居东向十里的荒村,一处在南向十二里的荒村。两个荒村的地势都偏高,又是因地制宜用山石建的屋子,房屋没有被雪化时的山洪、夏季疯长的植物摧毁,修整后能住人。冬天建起厚厚的冰雪墙防护、极寒时潜入地窑即可。那两个村的人只有新生儿中有普通人,十来里的距离对异能者来说很近,也就没有太过排拒。而且这么一来,采集打猎耕种的地盘也容易划分,一往东一往南,青云居朝西北去。
  青云居的狩猎地盘切进了丰城市的地界,不过现在统统是野山,没人会注意。艾、马在末世之初跑的太多,才能一眼就看出来。
  丰城灭丧尸的力度远超陆冈市,早在末世第一冬就将县城城区的丧尸灭光,幸存者大多跑去了县城。去不了的就近进镇区,村子基本荒芜。有人的小镇如今也没几个了,谁让镇村没有抢在末世之初消灭丧尸,第一夏的进化丧尸就够凶残,不是他们能对付的。如果不是无名小队干掉大半,进化动植物再接再厉将丧尸干光,恐怕剩不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