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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历史 > 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 第169章
  说着她就先去医院了。
  陆明光拉着陆一跑回家,“娘,我爹说没说几点回来啊?”
  林菀看看手表,“晚上回来。”
  陆正霆现在很忙,去年孙主任升迁,他由卫生组副组长升为了组长。另外他还负责五柳镇医院的政治工作,同时任医院器械研发组的组长。
  如果不是为了帮林菀更好的发展五柳镇的医院,他是想辞掉县里的工作的。一直以来他都是对技术方面的东西感兴趣,对机关事务并不热衷,之所以一直在卫生部门工作,也是为了方便帮林菀宣传、出书等等。
  她看了陆明光一眼,“明光,顾爷爷想让你去首都读书,你要不要去啊?”
  虽然高考还没恢复,但是在有志之士的推动下,现在工农兵大学也有了特色,他们开办了进步班,专门为那些优秀的学生准备的,避免他们和小学初中学历的普通学生一起浪费时间。
  陆明光非常聪明,读书有一种别人难以企及的天分,尤其理科是他的强项。林菀觉得他可以去更好的学校,跟着真正的学者学习高等数学、物理以及化学这些。
  林菀希望他这么高的智商,能够在推动计算机发展的事业中大展身手。
  毕竟不管哪方面,如果有计算机的帮助,都将如虎添翼。
  去年陈志刚终于几经周折确认了那枚扳指是温家所有,虽然未必能以此百分百确认陆明光就是他孙子,可对他来说已经认定陆明光是,甚至也不需要再调查什么。
  不过他并没有急着对陆明光言明,甚至还主动跟林菀和陆正霆商量,不要让明光知道,就把他当成一个关系很好的爷爷就行。
  这样,孩子才能没有任何压力地和他往来,他不希望孩子有任何的负担。
  林菀尊重他的决定。
  这几年她只要去省城或者首都参加交流会议,都会去拜访顾老爷子,有时候也会特意带着孩子们去住几天。
  顾老爷子每年也会抽时间来住几次,他虽然年纪不小,可因为被林菀治好了腿,且按照林菀的方子调理着身体,身子骨越来越硬朗,所以不但没有正式退下来,反而又被委以重任。
  虽然是为了培养接班人,却也不能随心所欲抛下公务。
  可他的心却一直密切关注着陆明光,什么都替他想在头里,林菀觉得也不能每次都拒绝他的心意。
  陆明光道:“娘,你们都不去,我不想自己去。”
  如果爹娘弟弟都去,那他肯定去,让他自己去,他不想。
  陆一也道:“那么远,不去哦。”来来回回多累啊!哥哥回来不方便,他去看哥哥更不方便了。要是爹娘去看,那他不是看不到爹娘了?不去不去不去。
  陆明光也笑:“对,不去。”
  林菀嗔了陆一一眼,这小子人小鬼大,比他哥哥心眼儿活泛。
  陆明光是智商高、学习好,但是在生活其他方面表现得就还是个孩子,毕竟才11岁,还小呢。可陆一不一样,这小子完全不像个小孩子,讲歪理一套一套的,比大人会说,你都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道理。
  明明三四岁的时候还懒得开口说话呢,除了爹娘哥哥、吃饭睡觉,其他的话能不说就不说,生怕累着他高贵的小嘴巴。
  他们收拾一下就去大嫂二嫂家吃包子。
  医院扩建,去年新盖的一片二层砖瓦矮楼。
  林菀和陆正霆分到一座独栋小院,带着前后院子,很是宽敞。其他职工两家一栋,只有前院没有后院。陆大嫂和二嫂分了一栋,两家住在一个院里,关系一直很和睦。
  不过陆大哥没搬出来,他还和陆老头、陆老太住一起。因为陆老太手脚有点不那么利索了,需要人照顾。陆老头年纪大了且不会做饭,陆心莲又得陆正琦帮助去大石桥公社混了个文书的工作,整天骄傲得不乐意回家。
  兄弟妯娌们商量了一下,就让陆大哥照顾俩老人,二房、三房、四房凑钱和粮食给他们。
  陆大嫂乐不得,因为她发现他和陆老太的一些习惯动作越来越像,有时候冷不丁看一眼因为太像而让她厌烦得很。
  这样安排皆大欢喜。
  隔着墙就闻到香喷喷的包子味儿呢,拿在手里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足有碗口那么大。
  林菀直夸做得香,“里面还有海米呢,更鲜了。”
  陆二嫂收拾了一盆端出来,陆大嫂端着一碗五香蒜泥,“蘸着吃啊,都使劲吃,管够呢。”
  陆明光:“大娘二大娘,你们手艺又进步了呢,都赶上我哥哥调的馅儿了。”
  赶上陆明良做饭,这是陆明光对她们的至高夸奖。
  林菀看到陆一举着一个大包子,一直没下嘴,“俊俊,你研究什么呢?这是包子,不是你脑子里的小宇宙,不用对着它发散了啊。”
  陆一叹了口气,这包子可真大,都和自己的脸一样大了,啃起来相当麻烦啊。
  哎,大娘二大娘变懒了,包这么大的包子,可以少包好些个呢。
  陆明瑞看见,拿过去一把给掰成两半,“俊俊,你不好咬,掰开我和你一起吃,等会儿咱们再一起吃。”
  他给了陆一一半馅儿大的,而且断口朝上,没有流出油来,很符合陆一的心思。
  “谢谢。”陆一接过去,吃得斯斯文文的。
  陆明光则问陆明瑞和陆念书(欠儿)读书的事儿。
  “小哥,你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啊。”陆明瑞把脸埋在大包子里,啃得一脸油。
  他和小堂姐念书都普普通通,不好不坏,他还在读小学,陆念书读初中,打算读完都到镇药厂工作。
  陆念书笑道:“我打算读完初中拉倒了,实在是太费劲。哈哈。”
  想象是美好的,做起来就是很辛苦的。小时候能读书的时候,学医姐姐一腔热情,她也跟着凑热闹,想要读书学习。可真正读了以后,她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读书其实还是很难的。
  她觉得读书比下地、做饭、绣花、裁剪缝纫等等都难一万倍。
  她甚至怀疑明光的脑袋不是人的脑袋,当然也可能她的脑袋是猪的脑袋,反正他俩不像一个品种的。看他学习简直跟喝水吃饭一样容易,哪怕高中的书,也看看就会了!
  学习不是要呕心沥血,头悬梁锥刺股才能学好的吗?怎么在明光那里就那么容易!
  就算明良和学医姐姐,也比她厉害多了。
  陆明良虽然没有明光那么出色,但是年轻轻也读高中去,学医姐姐已经高中毕业在医院实习了。
  而只有陆明瑞弟弟,给她不少安慰,他们才是一类人。
  弟弟和她一样,爱踢毽子、翻花绳、跳绳,甚至会缝沙包、剪裁衣服、做衣服、绣花、织毛衣!
  陆明瑞因为从小由俩姐姐带着,和女孩子玩习惯了,所以从小玩的都是女孩子的游戏,踢毽子翻花绳跳绳,他比女孩子玩得都溜呢。
  陆明瑞也深表赞同,“我也觉得初中读完就够用的,没必要读高中。”
  读完初中常用的字都认识,复杂的他也用不上。
  他现在喜欢做衣服!
  “我们研究了好看的新款式,以后你们的衣服都归我和姐姐做。”
  前两年林菀奖了一台缝纫机,拿回来以后她也没时间做衣服,一直闲置在那里。陆念书和陆明瑞姐弟俩看了以后,捣鼓捣鼓,然后就迷恋上了。反正就是小小孩子,还没有缝纫机高呢,就站在那里踩缝纫机,看得林菀直笑。
  林菀觉得他们太好玩了,就直接做主把缝纫机搬到陆大嫂家,送给他俩了。
  从此以后他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哥哥弟弟们不嫌弃也让他们做。
  陆一吃完半个包子,懒得再吃了,他道:“我觉得小学都不用上……哈哈,还是上上吧。”他看林菀拿眼瞥他,就赶紧改口。
  林菀一个包子没吃完呢,陆学医从前面医院跑回来,急忙道:“三婶,邱主任才收了一个前置胎盘的孕妇,最凶险的那种,请你去看看。”
  林菀一听立刻把剩下的那一块包子塞嘴里,跟陆大嫂二嫂摆摆手就匆忙走了。
  陆二嫂道:“弟妹也太辛苦了,这一天天的,饭都不能好好吃一顿。”
  随着医院扩大,收治的病人越来越多,几乎天天都有来的,甚至还有城里人舍弃大医院跑来找她给看病的。吃饭的时候急诊是常事,甚至半夜睡觉呢,也有人来拍门。
  陆大嫂:“念书,你给三婶把包子放锅里热乎着,等会儿她回来吃。”
  陆念书对陆明光道:“明光,你赶紧学,早点帮衬三婶,她就不用那么累了。”
  陆明光:“我现在也行。”踩着箱子可以的。
  可惜娘不让他进手术室,还说了,让他先学文化知识,学医学理论知识,背背中医书籍,等过了十五周岁想学医就再进手术室。
  陆一:“我要学医。”不用离家。
  在镇上读小学初中,然后他可以自学高中课程,这样就不需要出门。他可以跟着娘学医术,甚至现在就把理论知识学起来,等大一点就可以拿手术刀……不,手术刀有点累呢,他还是学中医诊脉这些。为了懒着,他可以把诊脉学得精通一些,这样通过诊脉、望闻问切也能看病。
  嗯,这样挺不错的,反正娘也是自学的,而且很多国医圣手都没读过什么学,都是跟着师父口传心授。
  他也可以的。
  陆明光欢喜地看着他,“俊俊,你终于知道自己将来要干嘛啦?”
  陆一看了他一眼,“嗯哪。你呢?”
  陆明光犹豫了一下,“我?”
  他自己还没那么清楚呢,明良哥哥喜欢做饭,以后也想做娘说的大厨师,学医姐姐就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念书和明瑞想当裁缝,现在连俊俊也知道要当大夫。
  那么自己呢?
  陆明光以前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后来又想当个旅行冒险家,去看看娘说的那些神秘而美丽的景色,过一阵子又想当个考古学家,等学了历史他觉得可以当个历史学家,而等被数学和物理迷住,他觉得数字是自己的归属。现在看着娘那么辛苦,他又想还是当个外科大夫,这样可以替娘忙,免得她累着。
  陆一:“哥,你帮我找娘的书。”
  陆明光惊讶地看着他,“你不是懒得看书吗?”
  陆一:“为了11岁的时候不秃头,现在就要加油。”
  陆明光:“……”
  我犯愁了吗?我没有!实在不行我就挨个都去试试,反正娘说我还年轻,想干啥就干啥,不用憋着。
  陆明瑞好奇道:“俊俊,你认识字吗?”
  陆一:“有些久仰大名不曾谋面。”
  陆明瑞都听不懂他的意思,一脑门的问号。
  聪明人的烦恼他真的不懂,像他,高深的都不会,也就不用犯愁。
  陆明光:“我们读书弟弟跟着背会了,只是眼睛懒得看,大部分不认识不会写。”
  比如《资本论》《史记》《西游记》《唐诗一万首》《伟人文选》等的一些章节。
  陆一:“可惜耳朵关不上。”
  要能关上,他才懒得听呢。
  哎,现在还得把书拿出来对着识字,早知道当初不偷懒多看几眼把字记住了,也不至于现在费二遍事儿呢。
  幸亏已经学了三年级的内容,哎,作为一个孩子,他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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