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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临界血线 > 第1177章 救赎(大结局!)
  叶尘经过日常的锻炼之后,去医院给自己的伤口换好了纱布,就迈步打算回家给自己做顿午饭吃。
  至暗之日过后,他们这些参加了血坟池主阵阻止战役还幸存下来了的人,全都被放了一年的年假,这是真正的一整年休息。
  不过叶尘并不会因为放假而让自己懈怠,每天的身体锻炼和异能开发都必不可少。
  当他即将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突然看到门口旁边站着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
  叶尘先是一愣,紧接着眼神惊讶地靠近一看,确认自己没看错之后,这才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语气说道:“我靠,你没死?!”
  那道人影看着叶尘先是微微皱了皱眉,随即才淡淡地出声问道:“你是叶尘?”
  叶尘听到对方生疏的语气,不由得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紧接着才打开门说道:“进来说吧,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来找你喝酒的。”
  对方的回答,让得叶尘有些诧异,不过他很快就轻笑着说道:“行,等着。”
  两人没过多久就来到了酒桌上,痛饮三杯之后,叶尘这才出声问道:“大家都以为你死了,还给你建了个墓呢,你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这十个月你又在哪?”
  “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我是怎么活下来的。”对方声音平淡地说道,“我全都不记得了。”
  “之所以能找到这里,全凭了这个。”
  说着,就见他拿出了一个日记本放在了桌子上,日记本的封面写着一个大大的“我”字。
  叶尘见状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他看了看日记本,又看了看面前的这个人,有些不确定地说道:“你的异能缺陷?”
  “是吧。”对方说着就将日记本推到了叶尘的面前,“这里面应该有你想了解的东西。”
  叶尘闻言缓缓翻开了日记本,认真的看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说道:“所以说你早就料到了有这么一天,提前写了这么一本日记来告诉失忆后的自己需要做的事情?”
  “或许吧。”对方说着抬手轻抚着自己的心脏。
  他并没有说实话,其实除了这个日记本外,他还有一张小纸条,小纸条上写明了他能活下来的原因。
  似乎是他的神炁之中仍旧夹杂有一丝丝混沌之气,而混沌之气是没有办法引燃的,因此待他的神炁烧尽了之后,仍旧剩下了一丝丝混沌之气代替了他的神炁维持住了他神炁的功能。
  而他之所以能从封印阵**来,就是因为最后的那个能量喷射将他也一起给喷出来了。
  至于这十个月里,他似乎都是被一户好心的农户给捡回去了,慢慢的养好了伤。
  但是随之而来的记忆消退,却是不可抗力,当初对战蚩尤的时候,他多次频繁的切换多种异能,不仅将基因链给拉伤了,而且给他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负担,导致记忆消退的速度成倍增长。
  其实他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彻底失去了记忆,当时就是按照那个小纸条的描述,才找到了那些被提前藏好的日记本,只不过这次,他只带了这一本过来,也只需要这一本就够了。
  “所以你打算不告诉他们,一个人隐居?”叶尘将日记本重新递还给了对方,淡淡地出声问道。
  “不,原来的我是打算让我一个人去寻找化解自己身上诅咒的方法,不过这个诅咒具体是什么不能告诉你,这样会害了你。”对方轻轻地摇了摇头说,“可是当我看完那些日记本里记录的事情后,我突然不想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既然做了那么多的错事,既然咒死过那么多的人,我还有什么资格苟活剩下的时光?”
  说着,他低头看着自己略微变得有些透明的手掌,淡淡地开口说道:“本来我剩的时间也不多了,就当是还他们的吧。”
  叶尘闻言眼神认真地看着楚凌问道:“你决定了?”
  “决定了。”对方说着站起身来,“日记上说我欠你一顿酒,我现在来吃了。然后上面又说,你值得托付,所以让我将几封信交给你。”
  说着他从日记本的后面拿出了好几封卡在其中的信封递给了叶尘,叶尘接过一看,就见到每一个信封上都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和地址,包括楚天、瑞雪、萧晴、安吉丽娜等等在内都有。
  看完了这些信封之后,叶尘微皱着眉头说道:“是不是还差了一个人的?”
  “那封信有其他人去送,就不劳你费心了。”对方说着缓步走向了屋外,“你刚说他们给我修了一座墓,也正好,就不用拆了。”
  ......
  洛曦将房间整个打扫得干干净净之后,总算是长出了一口气,眼神不经意地瞥到了那床头柜上的一张照片,那是楚天和夕月抱着一个小宝宝的照片,正是楚凌遗失多年的全家福。
  凌云城因为重建的关系,从之前楚凌居住的公寓废墟中刨出了很多楚凌的东西,洛曦全都将其收集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可能是因为还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心中还忘不了他吧。
  “叮叮叮!”
  就在这时,她的通讯器突然响起,就听到姐姐语气凝重地出声说道:“洛曦,马上下来看看,有个丫头来找你了。”
  “丫头?”洛曦闻言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她立马扔下了手中的打扫工具,拼了命地跑下楼去!
  刚一到楼下,就见到姐姐洛薰站在不远处,而她的身边还有着一个一脸激动的小丫头,不是米莉又是谁呢?
  “洛曦姐姐!”米莉见到洛曦激动地扑了上去。
  洛曦一把紧紧抱住了对方,声音颤抖地开口说道:“太好了,太好了!你真的没事,你真的没事!”
  虽然之前就知道米莉没死,但是见不到真人,心中始终还是没底,现在洛曦才真的感觉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了。
  这时米莉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她拿出了一封信递给了洛曦说道:“洛曦姐姐,这是放我回来的大哥哥叫我转交给你的。”
  “大哥哥?”洛曦闻言一怔,急忙接过信封快速拆开,顿时一个线头松松垮垮的九尾狐绣织手链就从中掉了出来,这个手链制作粗糙得不行,一看就知道绣的人技术差到了极点。
  洛曦呆呆地看着这个粗糙的九尾狐手链,伸手将信封中的信纸拿了出来,认真地看了起来。
  没过多久,一滴滴眼泪就不受克制地滴落在信纸上,洛曦脸上露出了既高兴又痛苦的表情,眼泪滴答滴答的不断滴落,忍不住哭出了声来。
  “哥哥他还活着,但是你再不去,他就真的死了。”这时琉璃的投影突然出现在了洛曦的身边,语气急切地说道。
  “根据几个监控和行进记录的分析,哥哥现在的最终目标应该是葬神崖!”
  洛曦一听,也懒得理会琉璃偷看她信纸内容的事情了,急忙紧握着信纸就不要命地朝着外面发足狂奔!
  “洛曦,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又是变得什么都不记得了。其实我的失忆很严重,只不过不想让你们担心,所以我谁都没说。不过这次我早有预料,也早有准备,提前在我还记得的时候写好了这封信。”
  洛曦哭泣着将前方挡路的人全部推开,发了疯地冲到了一辆悬浮车前上了车,随即快速地发动了车辆,朝着葬神崖的方向就以最快的速度飞了过去!
  “生日礼物你收到了吧?你上次说希望收到我亲手做的礼物,所以我就亲手做了一个,这是我还在洪荒的时候,在闲暇时去商业街找那个老奶奶学的刺绣,虽然学会了,但是却没什么时间练习,最后只能做成这个样子。很丑对不对?所以你还是戴我上次给你买的那个吧。”
  “混蛋!混蛋!!”洛曦坐在车内拼命的敲击着方向盘,满脸泪痕地大声泣骂道,“你这个大骗子!!”
  “对不起,我恐怕要失约了,长假旅行......恐怕不能陪你去了。”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走的这条路是错的,但是当时我无路可走了,全世界都在通缉我,以我那时候的实力,一个人根本撑不了多久,唯一的一条生路就是跟随混沌。”
  “那时候没有人信我,没有人能够为我分担压力,为我出主意,我只能按照这条生路走下去,即使它是错的。”
  “我原本是打算在卧底在他们之中找寻机会报仇的,但是很无奈,我发现我在杀戮之中迷失了,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身上的血已经洗不干净了。”
  “我只能一个人抗下去,抗着走下去,但是我也是会累的。”
  “所以曾经有段时间,我是真的想过要放弃,想过要毁掉这个世界。但每当这个时候,你总是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来阻止我。”
  走了不知道多久,洛曦的悬浮车被拦截了下来,前方有部队正在剿灭残余的妖魔,想要通过只有绕行,她当下就果断抛弃了悬浮车,进入了幻兽化,以极快的速度就朝着前方冲去。
  她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绕路了!
  “呵,活着活着就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这句话还真是没有说错啊。恐怕曾经的我最讨厌的,就是我如今这副模样吧。”
  “不只是曾经的我,还有那些因我而死,为我而死,甚至死后还在牵挂着我的人,恐怕都不希望看到我如今的模样。讽刺的是,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我现在甚至要翻日记才能读出他们的名字了。”
  “对不起洛曦,说好了要陪着你的,可能我要食言了。我身上有着十分强大的诅咒,如果和你待得太久的话,你也会被我害死的。”
  “回顾我的一生,短短二十几年,只有你带我走进异能界的这些年,我活得最精彩也最充实,我并不后悔当初答应你加入了洪荒。你让我看到了真正的世界,也让我找到了那个值得我用心去记住的女孩。”
  快了!快到了!
  洛曦眼看着自己距离葬神崖越来越近,心里却是越来越急迫,她不由得大声地呼喊道:“楚凌!!你这次要是再离开我,我就恨你一辈子!!”
  “彩云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做错了事是要还的。”
  “我感觉我的整个人生似乎都是在错误中走过的,所以,就算只有一次也好,我想做一件对的事情。”
  “我想我做到了。”
  “洛曦,不用为我难过,这是我唯一能够获得救赎的方式了,我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赎清我犯下的罪。”
  “希望下辈子,我还能遇到你。”
  “生日快乐,曦儿。”
  “楚凌你混蛋!!!”洛曦朝着前方大吼了一声,脚下一错就摔倒在了地上,不过转瞬她就快速地爬了起来,不管身上的泥泞,继续使出全力向前冲去!
  ......
  楚凌坐在葬神崖边的一块大石头上,默默地点燃了一只香烟,看着天边缓缓地吞吐着,过了好一会儿,他这才自嘲地笑着说道:“还真是悲哀啊,脑子里连走马灯的材料都没有。”
  说着他站起身来走到了崖边,将燃烧的烟头弹了出去,低头看了看深不见底的葬神崖,淡淡地出声说道:“埋葬神的地方吗?也算是一个好归宿了吧。”
  说话间,楚凌就缓缓朝前迈出了脚。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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