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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言情 > 重生后我成了宿敌的小祖宗 > 第407章 番外:重生,拐走凤十岁
  那一年,百花城。
  朱雀大街上,少女穿着绣鞋的脚,凌空飞腿,将两个满身肥油的死胖子,踹到大街中央。
  等在外面的一群小叫花子便蜂拥而上,揪住两个肥猪一顿胖揍。
  “以为躲在云海楼,就找不到你们了?”一声少女的响脆怒喝,十岁的凤姮,头上梳着两只乖乖的花髻,提着软糯的罗裙,从云海楼中一脚迈出来。
  “今天这两脚,就是要叫你们知道,在我南渊的国土上,欺辱我南渊人,必要付出代价!哪怕是个叫花子,也不是你们这些北辰猪可以随便呼喝的!”
  那两个胖富商被打得鼻青脸肿,嗷嗷嚎叫,“死丫头!你知道我们是谁吗!你等着!你一定会后悔的!”
  “哈!哈!”凤姮干笑两声,大拇指指着自己的鼻子,“那你又知道我是谁吗?”
  “你谁?”
  “听好了!你祖宗我,姓凤名姮!大名鼎鼎的南渊天下兵马大元帅,凤帅凤于归,就是我爹,”凤姮脸色一变,“不思悔改,还敢为虎作伥!给我揍!扒光了揍!揍到他娘都不认识!”
  一群小叫花子,平日里被欺负多了,早就满肚子的憋闷,如今终于有人出头,便真的将那两个北辰胖富商给扒了个精光,之后又脖子上栓了绳子,糊了一身的泥巴,骑在背上,招摇过市,一直拖到南面正阳门,一顿乱踹,踢了屁股,轰了出去!
  ……
  “妞妞!你惹大祸了!”十六岁的凤昼白,跑了半个百花城,才总算将混得满身是泥的妹妹找到,“快,我送你去外公府里避避风头,娘正吼着,说要打死你!”
  凤姮吐了吐舌头,才不怕,“她那一套,我都能背下来了,哪次真打了?”
  “这次是真的!那两个富商,与北辰朝堂上的大人物关系深厚,他们来南渊,也并非通商那么简单,你现在把他们得罪了个底朝天,只怕这件事没那么容易善罢甘休!”
  “……,我就是看不过他们在咱们的国土上,欺负咱们的百姓!”凤姮倒是真的有点怕了,抓了抓头上歪了的花髻,“你说得对,还是去找外公救命……”
  她一头钻进龙皓华的太师父,一躲就是半个月。
  龙皓华宠着她,倒是真的没叫炸了毛的龙幼微进门抓人。
  可是,此后的一段日子,每次上朝回来,都愁眉不展,若是见了凤姮,就更是有些强颜欢笑。
  凤姮就算是再直的性子,也察觉出不对了。
  于是,她寻了个机会,溜回将军府,趁着龙幼微不在的空档,寻了母亲贴身的婢女牙姑一问,才知道自己真的闯了天大的祸端!
  “爹已经去守关了啊?北边今年不是好好的吗……”她真的慌了。
  若是真的因为她踹的那一脚,南渊和北辰开战,她就要成了被载入史书的祸国罪人了。
  “小姐也不用太担心,听夫人说,大帅爷不是去打仗,而是去想办法找人疏通了。”牙姑安慰她。
  “北辰的人,都是好战的虎狼,早就巴不得将咱们南渊占了,如今,得了机会,他们岂会轻易作罢?”
  “这个……”牙姑使劲想了想,“奴婢听夫人好像说过,如今的北辰靖王,虽然好战却生性骄傲,若是凤帅此行,拿捏住他这一点,将话儿说透,他应该不削于因为小姐您一个小女孩的一时之失,大兴兵戈。”
  “北辰靖王?”凤姮眨了眨大眼睛,“好像听说过这个人,很厉害的样子呢。”
  “是啊,十八岁,权倾朝野!”牙姑将手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个八。
  “哦……”凤姮毕竟小女孩心性,刚才还提心吊胆的天大的事儿,如今就拐到别处去了。
  十八岁,权倾朝野。
  听说,他长得可好看了……
  ——
  两个月,这件事一直悬而不决。
  凤于归人是回来了,可阮君庭到底答不答应帮这个忙,如何帮这个忙,都始终不曾给个准话儿。
  他一把老骨头,总不能给那黄毛小子跪下吧?
  白玉京那边,山高水远,就算有什么大动静,消息也无法第一时间送到。
  于是,南渊朝堂上下,只能为这件事,积极备战。
  所有人都黑着脸,焦灼不堪。
  凤姮终于知道,自己把祸闯到天上去了,又不能总躲在太师府做缩头乌龟,于是还是回了家里跪下认错。
  她虽然每日见了凤于归和龙幼微,都如耗子见了猫,可心里却打定主意。
  若是万一南北开战,老百姓因为她而生灵涂炭,她就去城楼上横刀自刎,以谢天下!
  ……
  又过了几天,便是百花城一年一度的马球赛盛事。
  满城的年轻人都赶去鹿苑凑热闹,凤昼白也去陪几个皇子公主骑马。
  可回来时,就带了个爽利的江湖女子,名叫宁好好。
  听说,是有只小虫要钻进凤昼白的耳朵时,赶巧被她给麻利掐死,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
  宁好好比凤昼白略长,一身功夫好得惊人,人也极为好相处,见了凤于归就惊呼“大英雄”,见了龙幼微更是乖巧,一口一个武林盟主,哄得两个人心花怒放,破天荒地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留在府中长住。
  凤昼白从此整个人也变了许多,鲜少再去与纨绔子弟厮混,宫里有人来招,也是能推就推。平日里除了与宁好好在一处,听她将江湖上的奇闻异事,就是努力读书习武,准备着一旦战事起,就随父帅奔赴守关山。
  于是,凤姮就连个能一起玩的人都没有了,更加郁闷。
  诗听见自家小姐每天都霜打了的茄子一般,心里心疼,就强拉着她出去,到街上闲逛。
  而凤姮对什么都兴趣缺缺,只觉得自己已经活不长了。
  偏偏这种时候,又见了京城豪绅,当街强抢民女!
  这还得了!
  反正都要死了,还有什么祸能比惹毛了北辰更大!
  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又逞了一回英雄,将这几个月憋的闷气,连拳带脚,全都发泄在那豪绅身上。
  一个十岁,穿着罗裙和绣鞋的小丫头,手里抄着根棍子,将那人和他的一大伙子家丁,追打了十条街,才总算解了恨。
  凤姮望着那些人屁滚尿流逃走的背影,叉着腰,站在大街中央喘气。
  一回头间,诗听早就不知被她弄丢到哪里去了。
  只见街边茶馆里,空空荡荡,一个茶客都没有,只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个容颜恍若天人的小哥哥,看着比二哥略长,大概十八九岁的模样,正一只手掌撑着腮,目光温柔地望着她。
  他低调的白色锦袍华服,藏不住满身的清贵。
  他身姿眉眼中全是骄矜的傲气,却没有寻常京城公子哥儿的腻歪和脂粉味。
  这人是谁?
  她在百花城混了这么久,从来没见过。
  可他望着她的眼神,却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就认得她。
  凤姮愣了愣神,瞪了那人一眼,凶道:“看什么看!”
  那人便眉眼稍稍弯了弯,不再看她,含笑低头喝茶。
  ——
  等凤姮走远了,秋雨影才俯身低头问道:“王爷,救,还是不救?”
  “不救。”阮君庭放下茶盏,果断道。
  他整齐的睫毛闪了闪。
  不救,直接拐了,带走!
  秋雨影就有些不明了。
  可他也不敢多问。
  王爷两个月前病了一场,昏睡了三日,再醒来时,脾气秉性就与从前大大不同。
  身上那种少年人的轻狂,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只想拜服于地的如山威压!
  阮君庭低头,摆弄着手中的茶盏,唇角微微勾起,划出一道完美的弧度,风华绝代。
  另一手,不动声色地将袖中垂落出的黑白两色发丝结成的结发扣轻轻送了回去。
  夫妻二十年,她终究还是先他一步走了。
  他终究还是送她,葬她之人。
  她弥留之际,对他笑,说不叫他看到她鹤发鸡皮,垂垂老矣的模样,便可以在他心中,一辈子都是美好的,这是上天的仁慈。
  可就这样结束,叫他如何甘心?
  她那一生,曾经最希望的,就是一开始便不曾与他有过任何瓜葛,不曾连累他一次又一次赴死。
  可他却偏要,从一开始就将她带走,与她永远都纠缠不清!
  阮君庭忽然起身,二话没说,也不走门,直接从茶馆临街的窗子一跃而出,朝着凤姮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他疾行的身影,在她身后几步远处停了,衣袍来不停住,便随着长发翻飞。
  “浮生三千,不知姑娘贵姓?”
  凤姮停步,回头,眨了眨眼,骂道:“变态!有病?”
  之后,麻木转身,手掌按住霎时间滚烫的脸蛋,偷笑。
  这小哥哥哪儿来的,好帅啊!怎么办?啊啊啊啊……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