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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三尺(gl) > 番外·画(二)
  案子破得很快,凶手在第二天就被抓捕归案,他是女人的熟客,南桑还叫过他叔叔。
  结案后,麻烦的是如何安置南桑。
  依照法律,她的新监护人应该是女人的亲戚,可惜女人并没有亲属。
  女人是一个孤儿,孤儿院在她十一岁那年被人举报,里边的义工虐待儿童,孤儿院倒闭后,她就四处流浪,睡过天桥也卖过春/药。
  她十七岁就入了风月场,后来因为风头太盛,不小心得罪道上的人,结果被赶出那个地方,不得已远走他乡。
  她大手大脚惯了,赚多少花多少,这些年没有省下多少钱,很快又干起老本行,只是以前人人都捧着她,乐意千金买笑,后来她要站在街口,与那些男人讨价还价。
  南桑的出生是一场意外。
  女人没钱没证明,无法去正规医院堕胎,发现自己怀孕的时间又太晚,黑诊所怕闹出人命,不敢给她动手术。
  几个月后,南桑出生了。
  女人给她取名叫南桑,因为女人姓南,而桑叶,是那家孤儿院里最常见的植物。
  既寻常又廉价。
  现在,除非有人愿意收养南桑,否则她的出路不是去孤儿院,就是自生自灭。
  女警对南桑很好,甚至问她要不要考虑一下和她住,即使她家也不过两室一厅,每个月,她不只要还房贷还要赡养两位老人。
  南桑婉拒了她,人情债比高利贷还难还,一时心善是正义,超过能力范围的行善并不合理。
  至于以后该怎么办,她还没有打算。
  她又在女警家住了几天,在她准备离开的当天下午,女警家迎来了一位贵客。
  市局刑警大队队长——夏遐迩。
  她此行的目的是收养南桑。
  “为什么要收养我?”南桑问她:“我们非亲非故,如果非要收养孩子的话,找个年龄小的孩子不是更好吗?”
  她已经十二岁了,三观正在成型,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想法与天地,收养她的风险极大,亲不亲另说,单是不叛逆都谢天谢地。
  “南桑,你没有选择的余地。”夏遐迩长得文秀,说话却毫不客气。
  南桑桃花眼微挑,冷笑:“给我一个让我信得过的理由,然后说服我跟你走。”
  夏遐迩欣赏她讨价还价时的冷静,她耐心解释:“在你还没有自保能力之前,你独自一个人生活,等于把自己时刻置于危险之中,你没有钱,只能住在原来的地方,那种地方鱼龙混杂,你应该知道别人会怎样对待一个没有监护人的女孩,谣言,猥/亵,偷盗,抢劫……”
  “何况,你还要上学和生活,那些钱,政府给得起,又能有多少?当你过不下去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跟我走,我能够提供给你优渥的生活。”
  “至于原因,我有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女儿,看到你,我就想起她,所以我没有办法对你弃之不理。”夏遐迩说完,喝了一口水。
  女警战战兢兢地等在一旁,她把南桑的情况报上去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居然是夏遐迩亲自出面。
  “哦,还有。”夏遐迩放下水杯,秀眉一扬:“我女儿一直想要有一位漂亮妹妹,我想她应该会很喜欢你。”
  “就当是给她找个玩伴,这样的理由,你还满意吗?”夏遐迩完全没有把南桑当成一个未成年来对待,说的话直白到近乎冷血。
  南桑沉默了很久,片刻后,她说道:“好,我跟你走。”
  她确实,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