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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妖王来袭爱我你怕了吗 > 我要你们!
  而此行全程七天,金炫冰与金殊予都没有回去金氏集团,只是知道了金旭辉的一些消息。
  金旭辉与新妻结婚后不到两年,又得一子,算起来那个所谓的弟弟还比金炫冰的儿子要小一岁。
  金炫冰没有探望自己父亲,倒是金旭辉收到消息,罗青果在家乡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据说新郎姓金,等他派人赶去时,一切已经结束,罗青果的父母只是声称女婿的确姓金,但小夫妻俩已经回去了国外。
  再等金旭辉追去国外,金炫冰已经派人安排好了一切,让金旭辉失意而归。
  *
  时光流逝,转眼而已,十年过去。
  妖界。
  京都王宫。
  正大殿前广场。
  一溜排过去,站了十人,十人成一列。
  有人从正大殿出来,十人一列的旁边某记录官正在整理名册,惊见来人,急忙迎上前去。
  “王子殿下!”
  来人——金魔胤,当今妖界唯一的王子。
  属性金,满数值,出生时便带电而生,是史上罕见的双属性本体,电数值不详。
  他走来,竟看不出他真实年龄,才十二岁,已经身高184,帅的不要不要的,他身跟着四名侍卫,于他停下之后,左右站开,静候。
  接过记录官递过来的名册,金魔胤滑眸一看,便就抬眼,向前方的一列十人看去。
  十个男孩,年龄不相上下,都在15岁左右,他们的身高都高过了180,显然是事前就经过淘汰选出的。
  金魔胤很满意,目光在十个男孩脸上一一滑过。
  他是王子,妖王金炫冰唯一的儿子。
  金炫冰为了培养属于金魔胤自己的忠将班子,特地在全妖界征召然年龄超过12岁,拥有异能妖力的厉害孩子。
  应征人数出乎意料之外的多,高达七千余人,最后经过严格的把关,重重的筛选,只留下了一百人,他们将继续面临宫中高层的会审,一百个孩子将在会审团的严格训练下历经整整三个月的严格特训进行最终考核。
  会审团师资庞大,由大宰相千城、辅相苏子陌、王子辅金殊予、大将军雷飙、天眼师沙西风组成,更有妖王金炫冰时不时的突击暗审。
  最终十个孩子脱颖而出,个个出类拔萃。
  金魔胤看遍十人,唇角一飞。
  ——他爱极了自己父王这样的安排,从小到大,他羡慕疯了这一圈围绕着他父王的精英们,当他听说那么厉害的残墨以前的主人居然是嘲风,然后嘲风把残墨送给了自己的母后,他便一直吵着闹着的要他母后把嘲风送给他。
  结果不想而知——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便一直耿耿于怀,一直想着,总有一天,他也要建立一个属于他的精英班子。
  唯独没想到他的父王这么给力,竟在他十二岁生日时送给他这么棒的礼物。
  冲众人一笑,金魔胤竖起大拇指朝自己身后过肩一指。
  “看见了吗?”
  “是——!”十人同时一喝。
  “他们四个,精卫,我的侍卫。从今天起,我不要他们了。”
  金魔胤说完,右手就势一挥。
  那四名侍卫同时一喝,齐刷刷转身,朝同一个方向大步而去。
  金魔胤双手背去身后,微抬头,唇角飞扬。
  “我要你们!”
  “喝——!”十人齐声一喝,同时右手砸下,单膝一跪:“誓死效忠殿下——!”
  *
  斗转星移,又十年过去。
  地球。
  人界。
  韩国。
  金氏银河集团。
  金格正,副总经理,家族企业未来传人。
  许是董事长金旭辉有过前车之鉴,与其妻只要了一个儿子,便是金格正。
  看金格正的名字就知道,金旭辉希望他品格端正,似乎要求很低,却只有金旭辉自己知道——这样的要求,很高。
  金旭辉经常对金格正说,人若想有钱,很容易,只要有手有脚就一定能创造出财富;可人若想有人格道德,却难于上青天。
  金格正不懂,也很难懂,就像他无法理解金旭辉说的‘人若想有钱,很容易’一样,因为他曾经因为调皮而惹怒金旭辉,被金旭辉强行断了经济来源,那段时间里,他妈妈想尽了各种办法想偷偷给钱他用,都被金旭辉垄断了,金旭辉做的很绝,为防万一,他把他扔去了还在战乱中的国家,为求生存,他不得不自己想办法挣钱,他永远记得那段黑暗的时光,只是为了几个小钱而已,他必须向那些可恶的家伙们低头,甚至随时可能因为战乱而有生命危险。
  ‘人若想有钱,很容易’——真的么?
  金格正连前面一句话都饱存疑惑,更何况后面的那句?
  金格正早忘了后面那句是什么,在他的世界里,人格,道德,都是狗屁。
  他不想要,也没打算要。
  他只知道,没有钱的人自然就有人格道德了,有钱的人,眼里只会有钱,根本不可能看见,钱后面的其它东西。
  金格正最终回国,成为了银河集团的副总经理。
  他才二十一岁,却成熟老道的仿佛四十一岁,比起曾经的两位哥哥,至少在金旭辉的形容里,他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是的,在金旭辉看来,金格正绝对属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有着两大财团的全力支持,他想不蓝也不行。
  金格正偶尔会冷冷一笑,他的成功,金旭辉永远不会知道,阳光下的阴影里,究竟发生过什么。
  富林财团老总七十大寿,金旭辉派金格正过去祝寿。
  金格正出现,前院泳池以及广场上的所有人,不管认识他的,不认识他的都向他打招呼,以挂脸熟。
  金格正无视,大步向前走,他前后簇拥着六七个保镖,全是杀手排行榜上赫赫有名的家伙。
  金格正一身随性的休闲装,却丝毫不损他高贵邪魅的气质,叫外人看在眼里,竟是那样的别具一格,帅气非凡,没办法,他身上穿的随便一件衣服就是几十万,看似休闲,却昂贵的惊人。
  保镖们便清一色的黑西装了。
  众人在议论纷纷,毕竟金格正本身就是个话题人物,他是白道的骄傲,却也是黑道的传奇,他在某战乱的小国呆了一年不到,竟成了那小国家的永久记名英雄,这本身还不算是传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