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武侠 > 仙师无敌 > 第一千六百四十四章 再入灵修(三十七)
  这股真气刚刚放出,大木一郎就心知不好,因为气感太足了,隔着衣服已经让他的肚皮感到了无尽的压力。
  武道宗师可以利用全身的各个部位发出气劲,但是大木一郎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脚部放气,脚气可不好受。
  砰的一声,随着庞小南脚部真气的猛烈释放,大木一郎被震飞,就像一颗炮弹一般飞到了一棵白桦树上。
  “咔嚓”,一人粗的树干被震断,树枝刺啦啦的划过旁边的枝丫,一截大树掉落在了河滩之上。
  大木一郎颓然的从空中顺着树干掉落,最后靠在了只剩一截的光秃秃的树干上,头有气无力的歪到了一边。
  高手对决,一招定生死。
  庞小南的这一脚,凝聚了全身的真气,并不只是打飞那个场面看起来震撼,大木一郎的全身器官都遭受到了气流的重创。
  这就好像一个人站在原子弹爆炸的附近,真正造成伤害的并不是原子弹爆开的弹片,而是那汹涌的气流,它能把你整个身体吞没,炸成粉碎。
  现在大木一郎的五脏六腑,就好像那棵断裂的白桦树一样,那树皮干枯惨白,没有了一点活力。
  甚至,他的身体已经感觉不到了疼痛,连神经都已经麻痹了,他只是还残存着一丝意识。
  庞小南走到了大木一郎的身边,蹲下来看着他,有些惋惜的说:“你是个好对手,不过,我不能手下留情,因为你也知道,我们这次决斗是你死我活,我只有尽全力,这也是对你的尊重。”
  “哈……”大木一郎连说话都很吃力,“我输了……心服口服……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境界吗?”
  大木一郎刚刚在对阵庞小南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现象,庞小南能够在空中停留,当时他没有在意,因为在全神贯注的攻击,但是现在他败了,他有时间去回顾整个比武的过程,这个画面让他记忆深刻。
  “我嘛,也是宗师巅峰,不过呢,看你是用什么标准,如果说我赢了你,可以看做是超越宗师巅峰的存在,那我就是神了,或者说是超人,如果宗师巅峰里还分境界的话,那我的境界就比你高一点。”
  庞小南的分析很科学,因为级别是人定的,并无定律,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打赢了就是王道。
  “我明白了……谢谢你……”大木一郎有气无力的说完最后一句话,眼睛直直的盯着远方的月亮,没有了任何的反应。
  他死了。
  庞小南伸手拂下大木一郎的眼睑,站起来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站在武道巅峰的高手,这是武林的一个遗憾。
  徐赛东战战兢兢的从小树林里出来了,刚刚他听到白桦树断裂的声音就出来瞄了一眼,直到这边没了动静他才走到庞小南的身边。
  “他死了?”徐赛东看着大木一郎的尸体问道。
  庞小南点了点头,转身离去:“走吧,我们回霍拉马去。”
  “就这么走了?这些尸体怎么办?”徐赛东有些胆战心惊,月色很美,可是凄美的月光下,这幽暗的小树林边却横七竖八的倒着这么多尸体,怎么看怎么诡异。
  “这些尸体就丢在这里吧,说不定明天就被野兽给叼走了。”
  庞小南说的毫无感情。
  “可是,这万一被人发现了,我们会不会有麻烦啊?”
  “你怕什么,这荒郊野外的,就算是被人发现了,也追查不到我们头上的。”
  “可要是他们的同伙报警了呢?警察会不会追着各种蛛丝马迹来找到我们啊?”
  “不会的,他们的同伙不会报警的,他们来霍拉马的目的不纯,只怕都不想把事情闹大,人死了就死了,他们只会从暗地里复仇,绝对不会报警的。”
  “那……接下来他们会派什么人来?”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次事情过后,霓虹国应该会消停一段时间,毕竟他们最好的打手都死了,再派人就不知道派什么角色了。”
  “也是啊,哎呀大侠,你刚刚实在是太厉害了,老实说,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厉害的人打架……哦,不,是比武,看的我眼花缭乱的,实在是太精彩了。”
  “不是眼花缭乱,是老眼昏花吧,行了,你守了这么久,肯定也累了,走,我们去吃点好吃的,我请客,算是我感谢你。”
  “大侠这话说的,怎么能让你请客呢,我有错在先,差点就助纣为虐了,应该是我请客,走走走,我知道伊坦有个地方吃羊肉不错,我们走快点。”
  “行啊,吃羊肉去,不过还是得我请客,你没有趁机溜走,说明你还是很讲义气的好兄弟,我要感谢你及时的悬崖勒马,为消灭霓虹人做出了贡献。”
  “哎,大侠说这话是在寒碜我啊,我徐赛东,再怎么混账,也不能帮着外人欺负自己的同胞,一开始我确实是鬼迷心窍了,不过经过了大侠的教导,我才决定改邪归正,所以,这顿一定得是我请,我要感谢大侠你的谆谆教诲!”
  “好,那就你请吧!”
  “谢大侠成全,大侠,你看,我那里还收了那家伙一箱金子,要么我们分了吧?”
  “你留着吧,以后有大用……”
  两人走到了车子旁边,然后驱车朝伊坦方向走去。
  路上,徐赛东还在回味今天经历的打斗场面,“大侠,我是第一次开枪杀人啊,我差点就呕了。”
  “你以前不是喜欢去打猎吗,杀人跟杀动物不是一样的吗,你应该都有快感啊。”
  “是啊,可是这杀人和杀动物当然还是有区别的,幸亏我以前打过猎,不然这次我面对这么些杀手我哪里敢开枪啊。”
  “带你过来还是明智之举啊,你今天做了大贡献。”
  “什么贡献,我就杀了一个,其他的都是你杀的,说实话,你这速度实在是匪夷所思啊,竟然能快过枪手。”
  “这里面有侥幸的成分,你以为我真是神仙啊。”
  “不过,你这次带的这个神秘武器倒是没派上用场啊。”
  徐赛东瞄了一眼后座的箱子,说实话,这个箱子里面是什么神秘武器,徐赛东到现在都不清楚,他很好奇。
  “没派上用场最好,不过有它在,我们两个都很安全。”
  庞小南之所以带上金刚机甲,就是以防万一,对方就是来一个特种兵小队,也不是一套金刚机甲的对手。
  徐赛东果然是富二代里面的典型,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只是他现在的兴趣主要在吃这一块,他带庞小南来的地方,如果不是轻车熟路,还真的不好找。
  这是一个水库的深处,一条只有两三米宽的水泥路环绕着水库,车子走在路上连会车都是问题,可是徐赛东就是熟练的把庞小南带到了目的地。
  在水库的岸边有一栋简陋的平房,平房的外面已经停了好多车子,平房里面则传来的欢声笑语。
  “你是怎么找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的?”庞小南真是好奇作为吃货的徐赛东如何能找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这地方连导航都不认识路。
  “哎呀,蛇有蛇路鼠有鼠路,你就只管吃吧。”徐赛东把此时化妆成哈拉帕的庞小南推进了平房里。
  别看平房的外墙看着普普通通,可是一进去,哈拉帕就闻到了一阵扑鼻的羊肉香。
  屋内坐满了食客,男男女女欢声笑语。
  “真热闹。”庞小南不禁感叹,这华国人民是真爱吃,这偏僻的地方,比霍拉马生意最好的大排档还要热闹些。
  这得是多爱好羊肉的人才会不远万里不顾山长水远到这里吃羊肉啊。
  “我给你介绍介绍,看看你吃什么羊肉。”
  徐赛东说起了这家店的特色,原来这个店子之所以开在这里,是因为他们自己养羊。
  这家店名叫水库羊肉,但是这里的羊肉有山羊也有绵羊,还有野山羊,就是俗称的麂子。
  因为有这么多品种,所以羊肉的吃法也是多种多样。
  比如烤羊肉,烤羊肉用的是绵羊,因为山羊太膻了,有气味不好吃,这里每天至少要吃掉两头山羊。
  吃法也很有意思,就把剥了皮的羊挂在那里,客人来了可以自己选择哪个部位去切下来,然后交给厨师料理。
  如果只是单纯的烤羊肉,那也就没必要来这里吃了,这里的羊肉还不是烤羊肉最出名,最出名的还是羊肉汤。
  羊肉汤用的是黑山羊。
  这黑山羊,可以说是山羊里的宝贝,肉质细嫩紧致,入口顺滑,是做羊肉汤的上好原料。
  羊肉汤的做法也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是客人最爱的。
  其中一种做法,是把羊肉从羊骨头上剔下来,然后大火熬煮,煮到羊肉成了一丝一丝的肉屑,夹一把放到嘴中,有入口即化的感觉。
  还有一种做法,是把羊肉连骨头带肉剁碎,先大火翻炒,再加点小酒,最后加入山泉水小火慢炖,直到满屋子飘香。
  这种羊肉适合慢慢啃,非常的有嚼头。
  如果说第一种做法是温婉派,那么第二种做法就是豪放派。这从点单的客人也能看出一二,点第一种羊肉汤的,一般是女人,点第二种羊肉汤的,一般都是糙汉子。
  除了羊肉汤,野山羊也有很多人爱,野山羊什么做法都有,人们图的不是那个味道,而是感受那股野的力量。
  庞小南听了徐赛东的介绍,心想这羊肉山庄实在是了不起,竟然能把这么多羊肉的做法都囊括,“它这里得养多少羊啊?”
  “据说老板买下了这水库旁边的几千亩山地,就是为了养羊。”
  “诶,我看他们每桌都在喝酒,他们不用开车回去吗?”
  “这么晚了,这些人都是来过夜的,回去干什么?”
  “过夜?这里哪里有地方过夜?不会是喝通宵吧?”
  庞小南明明只看到了一栋房子,没看到哪里有可以住人的客房。
  “怎么没有地方过夜,往水库的深处走,那里有一大片空地,老板开辟成了帐篷营地,不想回家的人们就可以在那里搭个帐篷感受一下野外的夜晚。”
  “还有这种操作啊,看来这老板也是个人才。”
  “谁说不是呢,我要是有钱,我也要跟他一样做这个生意,既赚了钱还享受了美食和生活。”
  “你不是有钱吗,那一箱的金子。”
  “是哦,不过资金是有了,可要想找到这么好的地方,那就不太容易了。”
  徐赛东说的没错,搞特色餐饮,味道还在其次,有时候人们享受的是那个环境,想当初,这个水库羊肉的老板找到这里来,只怕也是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这里依山傍水,相当于世外桃源,一般这种地方,都是土豪用来养生的地方,轻易不会卖。
  “这种地方,霍拉马多的是。”哈拉帕说的不错,霍拉马是山区,像这种环境,真的是一搜一大把。
  “霍拉马啊,算了吧,霍拉马我回不去了。”徐赛东叹息的摇了摇头。
  “怎么就回不去了,霍拉马没有把你列为黑名单吧?”
  “哎,我得罪了庞小南,庞小南在霍拉马可是有权有势,我哪里还敢回去,这次我偷偷潜入霍拉马去绑架张窈,以后要是被庞小南知道了,也是难辞其咎。”
  “哈哈,你要是因为这个不敢回霍拉马,那我倒是可以帮你在庞小南面前说说好话,放心吧,他没有那么小气的。”
  “真的吗?那太好了。”
  徐赛东到现在还认为哈拉帕是庞小南的好朋友,因为敢用性命帮朋友出头的人,那绝对是兄弟般的情谊。
  “不但如此,我还可以给你搞到土地,让你经营生意。”
  “这……你是开玩笑的吧?”徐赛东疑惑的看着哈拉帕,要不是他亲眼看到哈拉帕的实力,他现在一定以为哈拉帕是在吹牛皮。
  “你那不是有一箱金子吗,我跟你说,我们来做个交易怎么样,我给你找到土地,你负责经营,你再分给我一点股份意思意思。”
  “没问题啊。”
  “另外你还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以后庞小南在霍拉马城的那些好朋友,你得暗地里护他们周全,行不行?”
  “这……”
  “这有什么难的,你不是都打听了都有谁吗,没事你去关心关心,就算是出了问题,你及时报警,城防军会处理的,不需要你出面。”
  “这倒是没什么问题,不过,你为什么对庞小南这么好呢,你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生死之交。”
  吃完羊肉,徐赛东送哈拉帕回了霍拉马,第二天,哈拉帕就启程往普洛斯市去了,因为他答应了栗三明教授,他得去说服牛皮克拉斯教授加入霍拉马大学。
  路上,哈拉帕接到了张窈的电话。
  “你没事吧?”
  “没事,那帮歹徒我已经搞定了。”
  “那你现在在哪里,我想见你。”
  “我有事去。”
  “什么事情。”
  “男人的事你少插手。”
  “其余男人的事我才懒得插手,可你是我的男人。”
  “什么就你的男人了,我们可还没有关系。”
  “你想有关系吗,那简单啊,你回来先。”
  “别闹,我真的有事,回来再跟你联系。”
  哈拉帕觉得当初就不该把自己的电话告诉张窈,这下可好,张窈天天查岗,一天一小查,三天一大查,要是不接她的电话,那电话能响一天。
  庞小南是以真面目在牛皮克拉斯教授的书房里见到了牛皮克拉斯教授。
  因为平时就和牛皮克拉斯教授见的少,他的出现并不会引起什么猜测。
  “小南啊,我们可是好多年都没有见面了呢,什么风把你吹过来了?”
  牛皮克拉斯教授很亲热的拉着庞小南的手坐下,然后亲自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过来。
  “来的好不如来的巧啊,教授,难道你在家,就被我赶上了。”
  “哎,我现在很少出去浪了,大部分时间都在家,一般的会议啊邀请什么的,我都懒得去。”
  牛皮克拉斯教授早年几乎是全年都在外面出差,不是参加学术会议,就是去给学生们演讲,还有各种商业活动,不过现在他想静一静了,大部分活动都推了。
  “怎么,想退休了?”
  “我这个身份,哪里有什么退休不退休的。”
  牛皮克拉斯教授说的是实话,他在庞小南面前没有必要装,到了他这个地位,即使是退休了,外面还是有一大帮人等着他出山。
  “要么,我给你提供个岗位,你去安度晚年怎么样?”
  “哈哈,小南啊,当初我让你做我的助手你不肯,现在你倒是想当起我的老板来了。”
  “教授,我不是想当你的老板,我只是邀请你去养老,我也不是你的老板,我是代替别人来请你的。”
  “既然你是帮别人的忙,那就帮我转告你的那个朋友,我哪里都不会去的,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不喜欢折腾了。”
  “教授,你这还叫年纪大吗,我记得没错的话,在上次我们新布洛斯探险的队伍里,那批老一辈专家教授,就数你年纪最轻吧。”
  “那倒是实话,可我的实际年龄确实也不小了。”
  “教授,我这次来,不是为了某个人,而是为了全人类的未来着想,我想邀请你去担任霍拉马大学的物理学院院长。”
  “哦?有点意思,把挖墙脚说的这么清新脱俗,你也是古今第一人,你说说看,怎么就是为了全人类的未来着想了。”
  其实庞小南在来之前,就想到了一种思路,他不但要把牛皮克拉斯教授拉入到霍拉马大学,就连汉密尔顿克斯教授他也想拉入伙。
  两个专家都是物理学界的泰斗,牛皮克拉斯教授强的是理论和名声,而汉密尔顿克斯强的是实践和成果,如果两个人强强联合,那么霍拉马大学的物理学院将成为全世界最高的物理殿堂。
  “教授,你说改变人类未来最有潜力的学科是什么?是不是物理?”
  庞小南抛砖引玉道。他想的不是没有道理,近现代科技的发展,基本上都是围绕物理在做文章,就算是化学技术,其实也算是物理的一种,化学反应也是几个物体在发生反应嘛。
  “物理是改变人类未来最主要的学科这没错,但是这跟我加入霍拉马大学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呢?”
  “你想啊,要是你加入了霍拉马大学,我再给你配一个搭档,汉密尔顿克斯教授,你觉得你们俩加在一起,能不能改变人类的未来?”
  牛皮克拉斯教授愣住了,他没想到庞小南打出了汉密尔顿克斯教授的旗号,一般来说,其他大学来挖人,都是通过职位或者薪水的诱惑,但是很显然,这些东西对牛皮克拉斯教授都没有吸引力,庞小南是真正切中了要害。
  已经成名的科学家,更希望在学术上再有精进的机会,而和另外一个学科大牛共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这也是为什么上次布里奇摩尔根组织的探险队,要把几个学科的大牛都聚集到一起的缘故,与最优秀的人共事,才能取得最丰硕的成果。
  “你有把握把汉密尔顿克斯也说服加入霍拉马大学?”牛皮克拉斯教授有点动了心,他认识汉密尔顿克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汉密尔顿克斯的商业价值其实要比他高的多,毕竟人家的技术是可以应用的。
  光是汉密尔顿克斯拿在手中的量子力学方面的专利,就已经价值好多亿,不过人家并没有拿来牟利,而是选择性的和一些公司合作,为造福人类做出一些贡献。
  “教授,只要你点头,我就有把握说服汉密尔顿克斯教授加入。”
  庞小南觉得说服汉密尔顿克斯加入更简单,因为汉密尔顿克斯现在是自有学者,没有挂靠任何的大学,选择权都在他自己手中。
  而牛皮克拉斯教授目前还是普洛斯大学的教授,还挂了个名誉校长的职位,他的牵挂自然会大一些。
  “搞半天你跑我这里来,是拿筹码来了啊。”牛皮克拉斯教授很清楚自己松口的结果,一旦学术界知道了他加入霍拉马大学,带来的蝴蝶效应是巨大的,那么世界上更多知名的教授也会跟风,大家都想和最优秀的同事一起教书做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