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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宫少的专属:Hello,小傲妻 > 番外—宫凌泽的春天(已经修改)
  如果人生有四季的话,那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经历过四季了。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其实,人性是恶的,在很大部分时。
  善良时,你觉得自己幸福,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但人性变恶时,一巴掌足够把你打入地狱,让你进入无尽的深渊。
  六岁以前,我是活在幸福之中的,都说投胎也要讲究好时机,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我就是属于那种非常会投胎的人,一投胎就投在了季家,k国首都北常市的豪门世家,爸爸是季氏集团的掌权人,年轻有为的商业强人,妈妈是q国江城市大家族东方家的女儿,虽然妈妈已经和东方家没有太大的关系了,但高材生的妈妈有大家闺秀的修养和品性。
  我们季家,业大,但家,不大。
  我出生的时候,爷爷就去世了,家里便是只有奶奶,爸爸,妈妈,小叔,婶婶,一家人很和睦的相处。
  因为在这一辈子中,我是属于大的,长孙,所有的人都很喜欢我,有什么好东西,就是想着给我,我是被捧着长大的。
  生下我后,妈妈便当了全职妈妈,她更是我的全职老师,教我读书写字,她特别有耐心,特别友好,我虽然报了幼稚园那些,但我从来不去上课,因为妈妈在家里教我,这样,我的学习的时间更集中,等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我便去幼稚园考试。
  从我去考试开始,我每次的功课,都是全a。
  我认为是妈妈教导有功劳,她会很讲书,成语算数之类的,她都讲得非常好。
  除了听妈妈讲课,还有一件事情是我特别喜欢的,那便是跟随爸爸去出差了。
  作为公司的领导人,爸爸是经常出差的,几乎每周都会出差,我有时候会跟随着去,当然了,妈妈也会去,她要照顾我,其实,我觉得自己是个小大人了,不用她那样细心的照顾的。
  奶奶呢,奶奶每个月都会回老家居住,那套老房子,在乡下,是爷爷在年轻的时候送给奶奶的,送给奶奶做结婚纪念日的礼物的,爷爷还在的时候,每年夏天都会挤出时间陪奶奶去乡下那套别墅里住一段时间,我们习惯性的称那个乡下的别墅为老房子。
  奶奶对那套老房子特别有感情,她说那里安静,静到能听到爷爷的声音。
  奶奶和爷爷的感情是非常好的,爷爷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可奶奶没有哪一天是不想念他的。
  我叔叔呢,他啊,奶奶常说,叔叔是个纨绔的公子哥,从小就犯事情,每次要我爸爸给他擦屁股。
  他和爸爸的感情挺好的,经常有事情都是直接跟我爸爸或者妈妈说,而不是第一个告诉他妈妈,也就是我奶奶。
  他对我也很好,每次从外面回来都给我带新奇玩意,有次外出,他三个月才回来,回来额头有一道疤痕,我猜那是他打架斗殴留下架的,他经常做这样的事情。
  不过,他和社会上的黑道可不同的,他是小打小闹,从来不会伤人性命的,奶奶说他就是跟错了朋友,又喜欢逞英雄,所以常去打架。
  他那次打架,被爸爸训斥了,爸爸罚他面壁思过了呢。
  面壁思过后,他来找我,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海龟,他跟我说他去国外玩了,去了海底世界,见这个海龟漂亮,就买了回来给我,他说这个海龟是母的,已经怀孕了,过不了两个月就能生下小海龟。
  他说那个海底世界特别漂亮,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物种,那是在k国所见识不到的。
  的确如此,k国没有海,只有人造海,人造海肯定不如初海好看的,爸爸妈妈只带我去过人造海,那海,并不好看,比起好奇,自己更喜欢真实的东西,比如海,而不是人造海。
  “长赫啊,等你五岁的时候,叔叔就带你去看海。”
  叔叔季来森神采奕奕的说道,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得瑟,我知道,他很想跟我分享他的美妙之旅,他就是这样一个长不大的人。
  与其说他是我叔叔,不如说他是我哥哥,因为他像个小孩子。
  不过,这次他不够幸运,这次他惹怒了爸爸,因为他把自己弄伤了,他没有来得及跟我分享他的美妙之旅呢,就又被爸爸揪了过去。
  我偷偷跟了过去,听到爸爸教训他说:“爸爸去得早,长兄如父,我就是要代父亲管你,你三四个月不回家,啥消息都没有,也不联系妈妈,她老人家担心你~”
  叔叔低着头,像个受气的小媳妇儿一样,“哥,你刚才不是教育过我了,怎么还来,我跟长赫说会话都不允许。”
  “你,好,跟长赫说话是吧,你喜欢小孩子是吧!”
  叔叔点点头:“当然喜欢了,哥,你要是不反对的话,明天我就可以带长赫去海底世界,国外的真海~”
  爸爸瞪了他一眼,“你和小玲结婚有一年多了,喜欢孩子的话就生个孩子,当了爸爸后你的野心就能收一收了!”
  “生孩子,开什么国际玩笑,我才二十二岁!”
  叔叔跳了起来,“不生,我不想这么早当爸爸,我的日子不想过成这样,有孩子多麻烦啊!”
  瞧,这就是我的叔叔,前面说喜欢孩子,下一秒就会嫌弃孩子的,比我还更喜新厌旧,难怪爸爸老说他是没有长大的孩子,比我还幼稚。
  “你整天往外跑,妈该担心的,来森,在家里安安心,来公司也行。”
  “我去公司干嘛,哥,公司不是一直都是你一手管理嘛~”
  “你这是嫌弃我独揽大权了?”
  “那好,你明天开始来公司上班,我给你大总监的位置,工资按公司的规定给。”
  “别别别~哥,你独揽大权挺好的,哥,你不是高材生嘛,你管理最合适的,我哪里是上班的料子!要是觉得人手不够,你让嫂子去给你当大总监,她也是高材生,至于小长赫呢,我给你们带,绝对把孩子带得白白胖胖的。”
  “不用避开了,我会给你安排有经验的人教你。”
  “哥,哥,不是吧,你动真格了?”
  来森叔叔皱了皱眉头。
  父亲点点头,“这事情我想了很久。”
  “哥,哥,你绕了我吧,我真的不是上班的料子,哥,哥,你饶了我吧。哥。我保证,以后会留在家里遛狗,绝对不会三四个月回家一次的。”
  来森叔叔做着最后的挣扎。
  来森叔叔有两件最害怕的事情,那便是上学和工作。
  奶奶说来森叔叔读到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不想去读书了,后来,爸爸强迫他去读书,他才坚持到高一,以后,不管爸爸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无动于衷了,只好由着他了。
  没去读书后,叔叔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旅游啊、赛车啊、球赛啊……等等,各种有趣的事情。
  “来森,爸爸不在,你要学点东西。”
  “哥,不是还有你吗?你养我!你是最好的了哥。”
  “来森,小玲呢,你天天在外头,让人家怎么办?我看,生个孩子,你呢,去公司上班,小玲在家里带孩子,有个事情做,也不会那么闷。”
  “哥!我二十二岁当爸爸那得多早啊,我觉得我可以三十二岁的时候再考虑。”
  “不行!”
  “嫂子~”
  “嫂子救命啊~”
  一看我爸爸不同意他,他就去找妈妈了,因为他知道,爸爸是不会违背妈妈的意思的。
  爸爸早就和妈妈说好了,所以他去找妈妈也没有用,没同意他,他还是要去上班。
  当爸爸都会改变一个男人的心性,小玲嫂子怀孕后,叔叔回家回得更勤快了。
  他开始盼着这个孩子的出生。
  他说,等孩子出生了,他带我们两个去海底世界。
  他说,以后买衣服呢,可以买同款,还说,要他的孩子不听话了,我是可以教训他的。
  这一切都很美好。
  叔叔下班后,通常会陪着小玲嫂子一会儿,然后呢,他便带我出去公园散步,还带上一只小狗。
  当然了,还有一个跟屁虫——唐时光。
  我一向不喜欢唐时光跟着我,我情愿带小狗出去也不带她玩。
  可她呢,很讨大人们的喜欢,大人们很喜欢他,便是会让她跟着我玩。
  每次去散步,她都跟了过来,她带了零食和狗粮过来。
  零食是分给我和二叔的,二叔每次都说唐时光来了好,有零食,嘴巴不用闲着了。
  甚至的,唐时光一下子没来,他还特意打电话过去邀请,由此的,我每天都能看到这个我一天都不想看到的臭屁虫,她太听话了,听大人们的话。
  她带来的狗粮,是给小狗的,经常换着带不同的狗粮,所以小狗特别喜欢粘着她,每次都冲着她摇尾巴,这是一直没有节操的小狗,这是一直见吃眼开的狗。
  特别不争气的一条狗!
  “长赫,你看时光多懂事,每次都知道带吃的过来,不仅顾及人了,还顾及小狗,娶他当媳妇儿准没错的。”
  “什么不错,我又不喜欢她。”
  “不喜欢可以慢慢喜欢嘛!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一蹴而就的。感情嘛,来日方长。”
  “我就是不喜欢她!我不要娶她。”
  “长赫哥哥!”
  唐时光有一点很好,我说话再难听,她都不会像其他小女孩子一样哇哇大哭,她只是会表现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长赫哥哥,馨儿姑姑说了,要给我们定娃娃亲。”
  “时光,你知道娃娃亲是做什么的吗?”
  来森叔叔边吃着薯片边问道。
  我想,来森叔叔大概是无聊了才问这些问题,无聊极了。
  “知道啊,馨儿姑姑说了,定亲后我可以每天来季家的,可以每天和长赫哥哥玩,等长大后呢,是要住在同一个房间的。是要永远在一起的。”
  “你可真早熟!”
  很鄙视的看了一眼唐时光。
  很多时候觉得唐时光没什么追求,她最大的愿望便是想留在季家,每天能见到自己。
  而自己不一样,自己想长大以后出去看外面的世界,去遇见让自己心跳加速的女孩。
  唐时光喜欢安稳,自己喜欢远行~
  说唐时光早熟还不如从说自己早熟,因为唐时光一直天真的以为可以嫁到季家来,在她看来,很多事情是顺其自然的,而自己则不一样,自己和时光的追求不一样,追求的生活不一样,所以,很小的时候就自己便知道和唐时光可以成为好朋友,倘若讲感情,那便是过眼云烟了,很快便能忘记的。
  “长赫,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时光不好嘛?”
  “不好!”
  “她对你挺好的,每次都来看你。”
  “这是无用功,叔叔,物理书上有讲噢。”
  “你才五岁,学什么物理!”
  “嫂子真是太前卫了,竟然教你物理。”
  “妈妈才没教我呢,我自己看书的。无用功的意思是出发点错了,再大的努力都是白搭。”
  “我要跟妈妈说,不许定娃娃亲。”
  和唐时光太熟悉了,根本产生不了一点点的感情。
  “嫂子很很喜欢这个未来的儿媳妇。”
  “那看妈妈是要我这个儿子还是要未来儿媳妇!”
  从那个时候就起,自己就盼着妈妈别提联姻的事情,同时,也一直跟妈妈说不要和唐时光联姻。
  可妈妈特别喜欢唐时光,对唐时光的喜欢远远的超过了对自己这个儿子的。
  每次提这事情,妈妈就说赫儿,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既然还小为什么给我定娃娃亲,我讨厌娃娃亲。”
  “好姑娘得从儿童时候抓起啊,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好姑娘妈妈给你留意呢。”
  “就是不喜欢她,你要是那么喜欢她,那你认她当女儿算了,反正,我不娶他。”
  或者,“或者你把她留给弟弟。”
  “长赫,你胡说什么呢。”
  “屁大点的孩子呢,怎么能有这样的心思,等你长大后就明白了。”
  “妈,那你答应我,若是我十八岁前遇上了自己喜欢的姑娘,这娃娃亲就解除,我要娶我喜欢的姑娘。”
  大概是每天闹,闹得妈妈有些头疼,她那次,竟然点头答应了,说好,等十八岁,若自己遇上的姑娘比唐时光更合适,便取娃娃亲。
  木事,自己喜欢的姑娘,一定是比唐时光更合适。
  只是,还没等到我十八岁呢,我的春天就没有了,紧接着进入冬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