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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玄幻 > [快穿]逆袭成男神 > 锦鲤闺女三岁半(08)
  吃过早饭, 季言之以外面下雪不安全为由,将喜欢出门就在家附近玩耍的季萝莉拘在家中,而他则以再去捡一些柴火为由, 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 带了一背篓有余的柴火。
  偶尔碰到他的人,都觉得季言之勤劳能干。只可惜不太根正苗红,以后怕是连媳妇都继娶不上, 只能带着妻子留下的女儿, 清苦度日。
  心善的人感叹连连, 恶意的人却是巴不得他们口中季家崽儿,直接就在烂泥中沉沦,任他们践踏。比如说安长贵一家子。
  季言之叫他一句‘安家老叔’,原因其实很讽刺, 季家没家破人亡前,季明睿和安长贵称兄道弟,对季家相对熟悉。
  说起来, 季家之所以会家破人亡,有多方面的原因,不能全怪在‘识时务’‘积极和落后分子划清界限’的刘彩娥身上,也不能全怪在与季明睿这个憨憨子称兄道弟, 最终落井下石的安长贵。
  左右不过人心的贪婪。贪婪的人一处儿使劲, 季家可不得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吗?
  季言之深恨刘彩娥和安长贵,原因在于刘彩娥对王淑的见死不救,后者则是因为季言之隐隐察觉,疯疯癫癫的季明睿之所以会跑进深山尸骨无存, 有安长贵一定的原因在。
  一个是杀妻之仇, 一个是害父之仇, 季言之能不恨?
  哪怕后者没有证据,只是季言之揣测的,依着季言之的性格,也会宁杀错不可放过的。
  还是那句话,此方位面世界虽然处于落后年代,但依然是个法制社会。不能直接杀人,只能钝刀子割肉,一点点的磨死。仔细一想,好像这种方式更加解气。
  回到家里,将一背篓柴火放好的季言之突然有些后悔,不该这么快对刘彩娥出手的,怎么着也该让刘彩娥像安长贵一家子,饱受瘙|痒,恨不得将全身皮肤抓烂的痛苦,再慢慢地,像猫捉老鼠一样,好生戏弄几番。
  “算了,做的做了,后悔有毛用?”季言之望着短时间内,就白雪皑皑一片的大山,露出一抹诡异的笑。“现在只期待刘彩娥的运气极好,并没有因为赶上雪崩,而死无葬身之地。”
  是的,季言之以借口再捡拾一些柴火的名义,是为了制造一场专门针对刘彩娥的雪崩。季言之计算得十分的精准,可以说刘彩娥愤愤不平的出金水村,准备回隔壁赵家沟生产大队,还没走到半道儿,就遭遇了雪崩,被奔腾而下的大雪完完全全的掩埋。
  在寒冷,时不时就有一场大雪的冬天,当地人是很少一大早出门的。
  像刘彩娥这种丧良心挖亲生儿子的肉养第二任丈夫、继子们的行为,很少但并不代表没有。
  这回刘彩娥面对心狠如刀的季言之,没有‘要’到粮食不说还被奚落一顿,丢尽了脸面,而原剧情中,刘彩娥可是得偿所愿,收刮了父女俩本就为数不多的口粮。
  季言之正是想到了这处儿,又实在厌烦刘彩娥这个人,才‘一时冲动’……
  只能说刘彩娥的运气,真的不好。遭遇雪崩之后,并没有像季言之‘后悔’后想的那样,被人发现及时救出来,而是被大雪掩埋过了几天,冻得硬邦邦的尸体,才在狂风呼啸中被找食儿的野狗,从雪地里翻找出来。
  刘彩娥因为回娘家却在途中遭遇雪崩被大雪掩埋好几天的事儿,并没有在金水村、赵家沟生产大队溅起一丁点的水花,这是天灾,谁都无法预料到的天灾。
  刘彩娥再嫁的那户人家,倒是想借着刘彩娥回娘家是找亲生儿子‘借粮’,结果亲生儿子直接不理会还把刘彩娥赶走的事儿闹。结果季言之根本就不接茬儿,甚至在那家子人打上门来之时,直接就给他们算起了账,让那家子简直赔了夫人又折兵,灰溜溜的从哪儿来滚回了哪儿去。
  不提那家人回去之后,日子是怎么个鸡飞狗跳。只说这个冬天,这个冬天真的太冷了。鹅毛大雪几乎一天二十个小时飘着,到处银装素裹,地面积了厚厚的一层雪,人要是走的话,会脚印深陷,几乎寸步难行。
  整个冬天,金水村的人都蜗居在家,轻易不出门,偶尔出门都是大雪停了,小孩儿出来堆雪人,大人跟在一旁看守。这一天,季萝莉也出门,嗯,看季言之堆雪人。
  雪人就堆在院门口。眼睛拿的冻成黑黑颜色的梨子做的,鼻子则是红萝卜,身材有点儿随意,不过圆圆滚滚,看起来格外的喜庆。这是季萝莉要求的,小孩子嘛。欣赏点从来和大人不一样。
  这不,季萝莉很喜欢面前这个身材很随意,圆圆乎乎,看起来格外喜庆的雪人,先是目不转睛的看着,随后又想摘下手上戴着毛茸茸的兔毛手套给雪人的树枝手带上。
  季言之哭笑不得的拦住了孩子天真无邪的举动,只说雪人喜欢寒冷,要是温度高了会融化的。
  季萝莉歪着脑袋,想了想软软糯糯的道:“雪人喜欢冷,一定不喜欢盖被子,爸爸,宝宝想了想,晚上还是不请他住我们的房间,会热坏他的。”
  如此童言童语换来季言之会心一笑,忍不住更想将季萝莉捧在心尖儿上,尽情哄着宠着。
  “好,晚上我们不把雪人请进家里住。”
  季言之给季萝莉理了理帽带上有些偏的兔绒帽子,视线不经然的落到一处时,诧异而有了然的挑眉。
  那是上半年刚到的女知青,听说家里成分并不怎么好,所以来到金水村插队后,就一直独来独往。今儿怎么,瞧了一下女知青身后的脚印,季言之瞳孔微眯,这是特意跑来他家,找他的?
  季言之漠然的收回视线,过了一会儿,女知青已经艰难的挪动脚步,走到了跟前。
  季萝莉好奇的望着她,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在奇怪平日里没什么人烟的村尾季家,居然迎来了访客。
  “请问。”女知青喘着粗气,神色有些激动的道:“请问季同志,季萝莉的生母,是不是姓王,叫王淑。”
  季言之蓦地眯起眼睛,转而认真的盯着女知青,肆意打量。
  “王知青想说什么?”季言之声音很平淡的道:“你和我的妻子是同乡?还是失散多年的姐妹?”
  女知青也就是王娟被季言之这话,哽了一下。半晌之后,喃喃道:“我的确有一个从小失散的姐姐,她就叫王淑。”
  季言之轻笑了起来。“哦,原来是这样?”
  王娟声音变得比先前更大。“我没有说谎,我…我想问一下季同志,王淑同志是怎么死的。”
  “难产死的。”
  季言之一副不想多谈的样子,让王娟不知道该怎么将话题继续下去。
  王娟站在季言之的面前,犹犹豫豫,甚至有些局促。
  她想的无非是乡下清苦,想借着王淑的关系,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一点。
  这其实是人之常情,可惜狗脾气的季言之却很反感,王淑这位妻子在季言之的心里,就是禁忌,不是因为她不好,而是她太好,再加上难产死的,季言之又怎么允许有人打着王淑的名义接近呢,哪怕有七成的可能,王淑的确是王娟从小失散的姐姐。
  “你最好离开。”季言之冷漠的提醒:“我的成分可不好,肆意接近,说不得往后的日子会比现在当知青,还要不好过。”
  王娟欲言又止,有心想说自己不只是想让自己生活好一点,才选择找上亡姐的丈夫,可面对季言之冰冷的眼神,和漠然抱起孩子就回了家门,将院门紧紧栓上的举动,话儿就怎么也说不出。
  “什么人啊,这是!”
  王娟有些恼羞成怒的跺脚,想追上去解释清楚吧,这时候雪停了,整个大雪覆盖的村子,已经有村民陆陆续续的从家里出来。有人甚至往村尾处眺望,谁让王娟出门时,怕冷,将厚厚的绿军大衣穿上。在漫天白色的世界,王娟这抹绿还是很明显的。
  王娟咬着唇瓣,看着已经大门紧闭的季家。半晌过后,不远处传来了很大声,明显是说给她听话语,王娟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只能转身回了知青院。
  知青院的前身,是季家老宅,一进三的大砖瓦房。面积很大,住了二十多个知青,也不拥挤。宅子里自带的小花园全都被铲了,改成菜地。不过现在冬天,菜地里什么都没有,白茫茫的一片。
  一名穿着红色毛呢绒,家庭条件应该很不错的短发女知青,正拿着搪瓷盆,准备舀一盆子雪,进厨房烧开水。看到王娟一步步,慢悠悠的走回来,顿时白眼儿翻得溜溜的,冷嘲热讽的道。
  “有些人哦,为了日子过好,连落后分子都看得上,上杆子的当后娘。”
  王娟到底脸色一变,恨声道“徐红卫,我没得罪你吧,你怎么连这种污蔑之词都说得出口。伟大的首长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群,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胡乱污蔑,不怕我去戈薇会告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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