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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七零白富美日常 > 第十三章
  肖姗说道,“耿连成,真没想到,你还有这本领啊!”
  耿连成表面得意的扬了扬头,其实心里有点发虚,这不是他第一次抓鸡了,前些天他和战友在山上巡逻,无意间发现今年的野鸡特别多,就动了要抓的念头,但他们部队有规定,他是不敢明目张胆弄陷阱的,只能抽空偷偷上山空手抓,连上今天这一次,这都六次了,总算成功了一次。
  肖姗转身要走,耿连成叫住她,“别走啊,今天要不是你,我就不会过来,我要是不过来,这鸡也不会过来,那肯定也抓不到,见面分一半,你等着啊!”
  他拿起地上的军刀,熟练的将公鸡割成两半,一半用草绳捆上,递给肖姗。
  肖姗有些奇怪,这耿连成在大院里以调皮捣蛋出名儿,还有一点也很出名,那就是他从小就很抠门。
  如果是以前,他这么费力闷死的野鸡,根本不可能分给她。
  “跟我别客气,快拿着啊!”
  兰蕙蕙此时去而复返,高兴的上前接过了,说道,“谢谢耿哥哥了啊!”
  耿连成看到肖姗和兰蕙蕙俩人走远了,才站起来对着天空哈哈大笑三声。
  他这么个别人眼里的人渣竟然重生了,而且还是重生在最美好的二十岁。
  吃过午饭,他们连队集合起来找了一处平坦的位置,简单训练了大约两个小时,天终于黑了。
  士兵们排着队下山,再排着队去食堂吃饭。
  回到宿舍,大家都累得不想动了,兰蕙蕙直接就钻到了别窝里。
  肖姗深受母亲的影响,有轻微的洁癖,晚上不洗漱是睡不着觉的,她洗完脸刷好牙之后,将打来的热水倒到搪瓷盆里准备泡脚。
  这一世她的意志比前世强多了,但身体还是很娇气的,脱下袜子后她发现,两只脚磨得都有些发红了。
  洗干净之后,她从挎包里拿出一盒百雀羚,小心的涂了薄薄一层。
  坐在自己床上看书的王桂梅瞧见了,嘴角微微撇了撇。
  一般人用百雀羚擦脸还不舍得呢,肖姗竟然用来擦脚,说是司令家的姑娘,其实这做派和资产阶级大小姐有什么区别呢?“
  他们部队的宿舍是没有暖气的,也没有生炉子,兰蕙蕙用被子把自己包的只剩下眼睛,催促道,”肖姗,洗完了没有,快点上床吧!“
  兰蕙蕙和肖姗的床紧挨着,以前她俩很喜欢围在被窝里聊天吃零食。
  肖姗笑笑,正准备换衣服,忽然有人敲门进来,也是他们通信连的女兵。
  “肖姗,门岗那儿有人找你!”
  肖姗能猜到大概是孙卫,不想去,就说道,“就说我不在!”
  那女兵犹豫了一下,说道,“听说那个人等了一天了,而且他说是你的对象,你最好还是去看看吧!”
  肖姗暗暗骂了一句,气愤的说道,”我哪里有对象,真是心口胡说!“
  不过,为了防止事情闹大,她这一趟是必须去了。
  王桂梅心里憋着笑,很想跟着去看个究竟,就说道,“肖姗,道儿上黑,我陪你一起去吧!”
  肖姗自然察觉出了她的不怀好意,笑着说道,“不用了,谢谢啊!”
  孙卫一大早就来到了武警支队,满心盼着一来就能见到肖姗,没想到还是扑空了。
  门岗的士兵换了人,态度比昨天那个好多了,但也还是面完表情的告诉他,他们支队有规定,士兵在一天的日常训练没结束之前,不许外来访客打扰。
  孙卫耐着性子等到十点多,没想到士兵又告诉他,今天的训练时间加长了,所有的士兵都去山上拉练了。
  要不是能听到遥遥传来的嘹亮军声,他都怀疑门岗是故意为难自己了。
  孙卫不敢离开,但枯等着实在是太无聊了,他顺着街道往前走,把附近的村子都逛了一个遍,觉得砀山四周的景色很不错,当即做出一首诗,兴冲冲的跑到很远的商店买了纸和笔,除了对自然风光的赞美,还加了几句对情人的思念,几次润色之后,他相当满意。
  若是把这首诗送给肖姗,估计她一定会乐晕了吧。
  天擦黑的时候,孙卫再次回到支队的门岗,还好这次训练终于结束了。
  肖姗比他想象的来的慢多了,而且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孙卫心里很不满她的态度,但还是立即上前一步,笑着说道,“姗姗,对不起,都是我错了,我不该在我妈和家里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就带着你回去,你别生气了,你看,我这是我写给你的诗!”
  这要搁在前世,准会把她感动坏了。
  一个男人专门为她写诗,这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只有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才能做到。
  但现在,肖姗一丁点儿的兴趣都没有,她不但没接过本子,还冷着脸后退了一步。
  孙卫觉得,这次自己其实没什么错,真正错的人是肖姗,她太娇气太任性了,说不去他家就不去了,现在他反过来给她道歉,她还不肯下个台阶,真的是太过分了,也有点不高兴了,他缩回手,瞬间冷了脸。
  肖姗回头看了看哨岗,确定这个距离值班的士兵听不到。
  “孙卫,那天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咱们不合适,各方面都不合适,所以好聚好散吧!“
  这其实是孙卫最担心的事情,万万没有想到,肖姗竟然真的说出了这么绝情的话。
  一瞬间,他觉得浑身的血都往上涌。
  “凭什么?你说分就分,咱们好了那么多年了,你现在是不是忘了,上高中的时候是如何讨好我的!现在得到了反而不珍惜了,你不就是觉得我家穷吗,我除了穷点,哪里配不上你?”
  肖姗压着火气,尽量平静的说道,“孙卫,你应该明白,感情的事情,是需要你情我愿的,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你了,以前对你的喜欢,也是因为我眼神不好,把一堆儿破铜烂铁当做金镶玉!“
  这话算是对孙卫的全盘否定了。
  他听到这话,一瞬间就愤怒了,红着眼睛说道,“肖姗,我真没想到,原来你是这种人,你水性杨花,你……”
  肖姗觉得满腔的怒火都压不下去了,前世和孙卫结婚前的闹剧,结婚后的不愉快,以及离婚时的各种撕扯仿佛还历历在目,她懒得和这样的人啰嗦,抬起胳膊一用力,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
  孙卫万万没想到她会打人,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肖姗冷冷的说道,”孙卫,我希望你有自知之明,以后咱们没有任何关系了!“说完这句话后,转头就走了。
  路过哨岗的时候,她特意交代了一句,“以后这个叫孙卫的人来找我,就说我不在!”
  值班的士兵点点头,虽然没听到,但刚才的一幕他看到了。
  那个男青年的确看着有点疯癫,不像正常人。
  “好,我写在值班记录上!”肖姗道了一声谢,心情舒爽的往前走。
  谈恋爱不是扶贫,结婚也不是扶贫,这是她在前世的第一段婚姻里,得出来的教训。
  那时她和孙卫结婚后,孙卫在孙李氏的蹿腾下,变了很多,理直气壮的要求肖司令疏通关系,理直气壮地跟她要钱要东西,变得越来越贪婪,甚至在她决定要离婚的时候,孙李氏还试图偷走她所有的私房,孙卫也跑到她的单位纠缠不休。
  好在在父亲的干涉下,离婚还算顺利。
  明山,快起来了,等一会儿家里来客人了!”
  年底了,国棉厂几乎每个车间都在连轴转,他们搬卸车间也不例外,因为出的货实在太多了,包装车间和仓库都缺人手,他们搬卸车间的还要过去帮忙,昨天晚上赵明山值夜班,在包装车间弯着腰干了一宿的活儿,清早六点下班,累得他没吃饭回家就躺下了。
  感觉刚刚睡着,母亲徐凤兰就催促他了。
  赵明山不情愿的起床,胡乱洗了一把脸,发现外屋被母亲收拾的干干净净,桌子上还摆着几个有点干瘪的苹果。
  他拿起一个就吃。
  徐凤兰有点心疼,她打量了儿子两眼说道,“明山,一会儿有客人来,你好好收拾一下,壶里有热水,把头好好洗一洗,再换上那一套解放装!”
  赵明山漫不经心的问道,“谁要来家里?”
  徐凤兰喜滋滋的说道,“你大姨要来!”
  赵明山的大姨徐凤花,也就是张建华的妈妈,也在国棉厂工作,工种比妹妹徐凤兰要好一些,在后纺车间做挡纱工,但她就住在同一个家属院,走着两分钟就到了,而且他大姨隔三差五就来,根本不值得母亲这么隆重的对待。
  特别是他看到院子的晒衣绳上还挂着一只宰杀干净的公鸡。
  “除了大姨,还有随谁来?”
  徐凤兰笑了笑,知道什么也瞒不过儿子,不过,这次她有把握,儿子一定能看得上。
  本来前些天大姐徐凤花跟她说的时候,她还有点不敢相信,因为女方的条件实在太好了。
  这个叫郭芳的姑娘,是水利局的正式工,父母也都是水利局的干部,家里条件也很好,下面只有一个弟弟在部队,听说已经考上了军校,毕业了就是军官了。最难得的一点,这姑娘长得还挺俊,本来徐凤兰觉得大姐的话也许夸张了,事关儿子的终身大事,她趁着下班偷偷去看了,的确一点儿不错,不但长得好看,身条子也很好。
  人家还是中专毕业呢。
  他儿子赵明山再挑,这次也肯定挑不出任何毛病来了。
  按说人家姑娘这么好的条件,至少也能找个国家干部,但不知道为什么,就看上她儿子了,而且这姑娘还挺主动,托了两层关系,不知怎么就和徐凤花论上了远亲。
  徐凤花的丈夫的表姨家的儿子,跟这姑娘是堂兄妹。
  徐凤兰乐呵呵的说道,“除了你大姨,还有一个姑娘也来,她是你建华哥的表妹!”
  赵明山哦了一声,不高兴的说道,“妈,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现在不想找对象!而且你和大姨真是的,怎么还把人带回家里了?”
  现在媒人牵线,青年男女第一次见面,都习惯安排在外面见面,省钱就去公园,舍得花钱就去饭店吃一顿,或者直接就在中间人的家里,除非是相处一段时间,觉得很不错,才会考虑带到家里来。
  徐凤兰撇了撇嘴,说道,“你以为人家是来相亲的?人家姑娘是来做客的,你大姨夫不是出门了吗,你大姨太懒了,我早上去买菜碰到她,她正发愁怎么招待姑娘呢,我说今天恰好你爸的生日,干脆都过来吃得了!“
  赵明山心里还是不信,不过他没再提出质疑,而是说道,“妈,那我出去一趟啊!”
  徐凤兰生怕儿子一去不回来,立即说道,“上了一晚上的班儿乱跑什么,你去哪?”
  “我去趟刘科长家里,他今天搬家,我去搭把手!”
  这指的是国棉厂销售科的科长刘钟发。
  厂里有文化的青工不多,普遍都是小学毕业,初中毕业的就是少数了,像赵明山这样高中毕业的更是极少,当初他进厂的时候,负责招工的厂办王主任临时有事儿,是刘钟发把他招进来的,刘钟发很喜欢这个长得精神也很机灵的年轻人,很想把他安排到自己的部门,但谁都知道,销售科是肥差,厂子里严格限制人数,一个萝卜一个坑,根本没有多余的岗位。
  徐凤兰听这个理由,倒不好反对了,一愣神儿的功夫,赵明山已经走出家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