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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八月兰城 > 第192章
  我曾经喜欢你。
  略有耳闻。
  ……
  搬着凳子回了教室,破天荒地我去了马潇潇他们班,很容易就找到了她的位置,我没有开灯,就这么呆呆地坐在她的位置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哪怕是草稿纸,也放的整整齐齐,书本上用娟秀的正楷字写上了她的名字,马潇潇。
  厚厚的一摞书每一本都有翻看过的痕迹,每一本都有她写过的笔记,我想在这上面写上一句话,最后提起笔还是放下了。
  我回忆起遇见她的那一幕,真的难以置信我们就这样相遇了,像是约定好的。如果可以我想问问上天,为什么让她站在我的后面,整好听见我饿的肚子叫。
  然后我们又一次偶遇,在毓秀楼下,我没有等她,于是我看到她生气了。我还想起了我做的那个梦,那个红衣的姑娘,那个可怕的梦。然后我想起了我跟杨伟在夜市街喝得烂醉,倒在她的怀里,耳机里放的那首《鱼仔》。她让我抱紧她,于是在那一刻我忽然间觉得全部的念头都是爱她,爱她,爱她……
  她说她没有喜欢过这是第一次,她怕自己做的不够好,让我觉得爱情不过如此。
  我对她想来想去,想到半暝,只希望月光带她来到我身边。
  我出神望着窗外的银白色光,像是看到了那晚拥吻在一起的我们。
  我想起了很多事,我带她去望江亭,她找到了夏丹留下的字迹,她说这些年,她说那些年,她说往后好多年。她说她要陪我走过春秋冬夏的,可只过了一个秋天,我们就不再是彼此的唯一那一个了。
  我想起在流江河畔那个她,我想起她质问我,是不是一点也不想见到她,我说的是一点也不想,我把话说得决绝毫无余地。
  我想起了二叔说的那些话。
  我后悔了。
  我后悔了,马潇潇。
  我把信封放在她的抽屉里,转身离去,借着回宿舍的幌子出了校门,走在兰城的大街,灯火辉煌,无处可去。有人说,如果你把手举起来,举到头顶,然后慢慢地张开五指,那么恭喜你,你给自己放了个烟花,一次最多放两个,可是马潇潇啊,你不知道吧,如果你把手伸过来,如果你当时可以留住我让我不要走,牵住我,在我心里绽放的烟花是千千万万朵。
  慢慢地下起了雨,不大,不急,很凉,很软。
  我举起手来,接住几滴雨,然后紧紧握着,然后再张开,手心空无一物,这一条街寂静无人,慢慢地往前走,雨就这么飘着,我想着好些个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是走着走着,慢慢地到天亮,也挺好。
  我想了很久很久,想到天都黑了,想到眼都红了。
  这个时候的自己,需要烟,需要酒。
  我看着那片天空,望不到尽头,烟雨朦胧。
  这座小城在夜色里,尤为安静。
  闹市与这里隔了好几条街。
  我看着雨色里的兰城街道,在这处新修的街口,两边是刚盘出去的门面。
  很久没有一个人出来走过,从男六舍往北门,然后在礼堂附近这条两边都是梧桐的路上,刚下过小雨,略显得闷热,大爷操着斧头劈砍木板,树叶丛中乍起鸟鸣便不再断绝。这段路少有路灯,浅淡的黄色灯光铺在地上,空气里是雨水和青草的味道,还有小摊上炸土豆的香味。
  出来走走也是好的,如果运气好,或许还会有一段恰到好处的邂逅,又或者能再次站在流浪歌手面前,点一首特别想听的歌。
  这场雨下得刚刚好,洗净了这边街口的灰尘而不会太过于湿润。
  天是青蓝色的,如宣纸上晕开了墨,经由雨水浸透,慢慢地散开,透着夜微凉。
  街道这边新开了一家串串火锅,靠窗的座位上一对情侣相互依偎,黑色毛皮的流浪狗撅起后腿在香樟的树根下舒舒服服地放水过后,心满意足地跑开。
  公交站的座椅上,一个三十来岁戴黑框眼镜的男人靠着站牌熟睡,怀里紧紧抱着双肩包,手心吃了一半的面包摇摇欲坠。伴随着一声急促而悠长的鸣笛,男人忽然惊起,冲我歉然一笑,眯着眼睛往车来的方向看了一眼,有些失望地坐下来,将剩下的面包重新密封好,装进双肩包里,然后背靠着站牌,双眼尽是疲惫。
  最后他乘着202路公交车离开。
  青年街入口的灯有些晃眼,骑自行车的小孩儿摔倒在地,很快又如若无事地爬起来拍拍裤子骑车远去。走近才看见那晃眼的灯光是那家名叫“修仙网咖”的网吧。青年街口要凉爽许多,我只是在修仙网咖门口张望了一眼,现在的我对于网络游戏已经提不起多大的兴趣。
  年轻的情侣坐在街口的长椅上相互依偎,怀里。化了淡妆的女生怀里抱着的应该是从娃娃机里抓出来的皮卡丘,躺在俊郎少年的臂弯间,一脸的幸福,令人羡慕。
  遗憾的是,广场上没有卖唱的歌手了。整个广场被卖小吃的占据,音响里放着急躁而刺耳的音乐。我本是来找一处安静,从穿肚兜的烧烤店老板手底下逃脱,点了根烟,坐在长椅上。
  去了从前常去的那个超市,再没找到水果口味的糖果,问过售货员才知道那种糖果整好今天缺货,如果我想买,可以明天再来。我应和着点头说好,略有些遗憾,下次再来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这边要安静许多,除了来往的车辆,便只是熙熙攘攘的行人。
  作为夏季最大的受益者,躲在公交站台下看来来往往地大白腿是最令人惬意的一件事,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是一个女的就好了,可以穿裙子,穿高跟鞋……想想就刺激。
  抽了几根索然无味的烟,拍死了一只趴在你脚踝上吸血的蚊子,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习惯了短发,习惯了早上不洗头,习惯了不用手洗衣服。
  夜晚风大,吹来一阵燥热,先前那一阵雨带来的凉爽随着地面上水渍被蒸干而逐渐消弭,这时候也只有穿着清凉的青春美少女气息能让人觉得这夏天还有些存在的意义。
  夜间相约出行的老头老太太聚集在青年街上的广场放起了动次打次很是动感的摇滚乐曲,扭着老腰,满是褶皱的脸上洋溢起比我还年轻的笑容。
  穿雨衣的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穿过天桥,顺手扔掉摇头,车灯逐渐缩小成一点,消失在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