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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你来一阵子,我念一辈子 > 你可不可以帮女儿举办婚礼?
  于锋把一切说完,季忆才知道。
  原来,他们出国的三天前他知道了父母的死因。
  原来,他的父亲并不是简单的商人,而是一名国际刑警,也是一名卧底。
  后来,因为爱上了霍修远的母亲,便隐姓埋名,到了青城生活。
  没想到还是被之前的仇家找到,那场车祸是人为。
  霍修远父亲的这个案子被青城警方的一名卧底,抽丝剥茧找到线索,然后找到了霍修远。
  秘密的培训三个月后,霍修远便接受了秘密任务。
  他自然没办法赴和小四月的约定。
  他要走的是另一条路,是一条不归之路。
  “于叔叔,你们,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对他,他的父亲已经,已经……为什么还要逼他也……”
  卧底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
  见光即死。
  于锋没有说话。
  这对霍修远来说,确实残忍。
  但作为一个中国人,这是每个好男儿当有的责任。
  霍修远安静的躺在那里,没有一丝生气。
  于锋说,他脑子里的微型炸弹,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从来没有过成功的案例。
  季忆不爱哭。
  尤其不爱在人前哭。
  可这会儿眼泪是控制不住的往下流。
  于锋没有多待,说完缘由之后便离开了。
  季南风和笙歌赶到的时候季忆坐在地上,整个人失魂落魄。
  如今已经是冬月,地板上凉的很,季忆像是感觉不到冷似的。
  “忆儿!”笙歌实在不忍看到女儿如此。
  她此刻的心境不管是作为母亲还是警嫂都十分理解。
  季忆听到母亲的声音,过了许久才讷讷道:“妈,我想嫁给他,你可不可以帮女儿举办婚礼?”
  “你说什么?”笙歌不可置信。
  “我要嫁给他,这是我很早就答应过他的。”
  “可是他……他,”笙歌终究是不忍心说出活死人那三个字。
  她理解女儿的苦,可作为母亲,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做糊涂的决定。
  “爸,妈,你们说爱情是什么?对于相爱的人来说,一天也是天长地久,卿卿姨不是也只活了三十九岁吗,可墨伯伯不是照样爱她,因为在墨伯伯心里,卿卿姨一直是活着的……”
  “住口!”笙歌打断季忆的话:“你们怎么可能一样,你卿姨和你墨伯伯他们……”
  笙歌没说出青梅竹马从小认识那几个字,因为季忆和霍修远他们认识的更早,他们四岁相识,到如今已经二十二年了。
  笙歌闭眼,抬起要打女儿的手慢慢的落下:“傻孩子,你们不一样,你才二十六岁。”
  还有漫长的一声要度过,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而且,自从卿卿去世后,墨大哥郁郁寡欢,上个礼拜墨砚来青城说,他父亲已经时日无多。
  她正想和小哥去香港看他,却不想被女儿的事耽搁了。
  当年卿卿落水,虽然做了心脏移植,但心脏移植是有年限的。
  她又拼了性命为墨大哥生了个女儿,身体大大受损,即便静心调养,也只活了三十九岁,便丢下三个孩子和墨大哥,撒手人寰。
  卿卿去世后,墨大哥伤心太过,无心工作,傅氏所有工作便都交给了墨砚。
  墨砚不认父亲郁郁寡欢,做主迁回香港,这几年,来往少了些,不过并未断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