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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历史 > 贪财如命[快穿] > 贪财如命[快穿] 第271节
  说起她男朋友林子诤,阿锦的表情都亮了一些,其实作为一个事业心极强的人,在她的事业没有全面稳定下来,她是没打算找男朋友的。但对方是自荐枕席过来的,嗯,你没看错,就是那个意思。
  话说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那时候她的工作室刚创立,出于繁忙的创业期,熬大夜是很经常的事。
  有次,她熬夜出来,本来是打算买个早餐,回去继续的。
  但谁想到,
  才走出工作室大门,就被人拦住了,本来熬了一夜,她是有轻微起床气,但看到对方的脸后,阿锦的起床气瞬间消失。
  立如芝兰玉树,笑若朗月入怀。
  美少年都值得被原谅。
  尤其是这个人,几乎是长在你审美点上的时候。
  所以,
  在对方和她说:“我想做你男朋友时?”
  阿锦只意思的思考了两秒钟后,就很干脆的点头答应下来。额,不管是对方真的自荐枕席也好,还是假意的也罢,她也都不是很在乎,反正她喜欢的是对方的那张脸,所以即便是后来知道,他不如看上去那么风光霁月,性格上有些缺陷,心理更是有点阴暗,有种一言不合就会黑化的潜质,不过阿锦也不care,看在他这张脸的份上她也愿意多容易几分。
  再说,
  后来她得到国家爸爸的看重,自然对她身边的人也就格外留意一些,私下里对林子诤做了个全面的审查,政治上没有任何的问题,不然的话,林子诤也不能到如今都好端端的呆在她身边,不过既然没什么政治上的问题,那其他的阿锦就不担心了。
  便是游戏,她也认了。
  反正谁玩谁还不一定呢。
  先高兴了再说。
  就这样,阿锦和林子诤从认识到交往,在短短一分钟内完成。
  咳咳,虽然他们在一起的经过,看着可能是有那么一点点的草率,不过后来发现他们彼此的脾性很能合得来,一直到如今也有差不多两年,相处的都挺融洽。
  ……
  “子诤,怎么是你?”顾江看着踏步而来的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鼻梁上架了一个金丝眼镜,搭着他很是温润的五官,颇有种斯文败类的感觉,顿时有些目瞪口呆,原因很简单,就是眼前这个年轻男子。
  是他表弟,亲的。
  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你,你……”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什么来?
  “你们认识?”阿锦看顾江震惊的模样,觉得这里面有故事啊,眉头轻挑了一下,抬头看了林子诤一眼。
  林子诤却轻眨了一下眼睛,摇了摇头:“阿锦,我不认识他。”看阿锦的脸上还是带了点疑惑,生怕阿锦误会,更是举起两根手指,接着说:“……他可能是碰瓷的吧?阿锦你也知道,我有钱,隔三差五就会有这种前来认亲的。”
  转头看向顾江,脸色就沉下来。
  让顾江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一秒变脸的技术,越发的是炉火纯青,浑然天成。
  “这位先生,你是不是眼睛有疾病,忌讳医生是不对的,需不需要我帮你推荐一个,我认识一个眼科医生,业内专家,医德高明,等会推荐给你。”林子诤伸手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语气温和的说道。
  只是语气温和,这说出口的话,可不友好。
  让顾江眼睛不受控的抽搐了一下。
  不过也知道这个表弟的性子,看着风光霁月,但实则一肚子坏水,对不看重的人,是过目就忘,压根不会放在心上半点,再加上幼年的一些事,和父母的关系也不好,他们说是表兄弟,但关系并不好,甚至很疏离,一年更是见不了一次面。
  便第n次开口自我介绍:“我叫顾江。”
  “顾江?”林子诤听到这个名字,想了一下,“顾氏集团现任的总经理。”
  顾江看林子诤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心里有点无力,“我妈妈是你姑姑,亲的,我是你表哥。”
  “顾总经理,你这话真是说笑了,我一介孤儿,连父母都没有,哪来的表哥?你认错人了吧。”林子诤毫不犹豫的开口说道。
  虽然知道这个小表弟对家人的心结重,但没想到会重到如此,无力感更重,正要开口说什么。
  却被阿锦开口打断:“顾学长,不是要吃饭吗?你不会是打算让我在这里吃空气吧?”对于自家男朋友家里的那点烂事,阿锦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并且对他不认父母的行为,表达了赞赏。
  换她的话,也会这么做。
  顾江已经到嘴边的话,在对上阿锦冷清的眉眼后,一下子哑然,罢了,小表弟会变得如此,舅舅和舅母绝对脱不了关系。正所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更不用说,小表弟的经历,他光听着就觉得汗毛竖立,更遑论小表弟这个当事人了。
  他一个关系不咋样的表哥,实在也没资格去劝,算了。
  开口说:“嗯,已经准备的差不多,我们随时可以过去。”
  对顾江的识相不说话,
  林子诤表示满意,他都已经想好,若是这个什么表哥敢叽叽歪歪的话,他就给对方找点事做,免得他脑子秀逗,和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总是说一些莫名其妙的废话。
  不止是林子诤,阿锦也很满意,对男朋友家里的那点破事,阿锦简直是想都不愿意去想,一群脑子进了水,除了那点风花雪月的情情爱爱,就会祸害别人。
  若顾江真的敢多嘴,戳子诤的心窝子的话,阿锦觉得自己就要考虑,换个合作对象了。
  毕竟慷他人之慨神马,可是最让人生厌。
  幸好,顾江脑子还算清楚。
  ……
  撇开这么一点小意外的话,其他一切都愉快!
  顾江安排的这顿饭,果然是没让她失望,环境清幽,饭菜惊艳,让她这个老饕都忍不住露出了欢喜的神情来,并且表达高度的肯定:“这里挺不错,以后可以常来。”
  “那以后我陪你来啊!”林子诤立刻开口说道。说到这一点,林子诤的心里就有怨气,若不是顾江的话,今天本来该是他和阿锦的二人世界。
  如是的想着,林子诤不轻不重的看了顾江一眼。
  怎么还不走?
  还一个集团的总经理呢?居然连这点眼色都没有。
  顾江被看的是有点心虚的,他也知道自己该走,但奈何?这熊熊燃起的八卦之心不允许,虽然小表弟是难搞了一点,但八卦大过天,他很想知道,小表弟和杨学妹怎么‘勾搭’上的?
  不过到最后也没实现。
  怎么说呢?
  表弟那暗黑系的眼神,实在让人亚历山大,想到他做过的丰功伟绩,顾江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去挑战了。
  所以,他麻溜的离开了。
  第302章 被送人的女儿6
  对顾江的离开, 阿锦是全然不在意,走就走呗,又不是什么要紧人士。林子诤的话, 却是更为高兴一些, 人形电灯泡终于有自知之明的走了,不打扰他和阿锦的二人世界,总算是长了点眼色。
  “阿锦,过两日寻个时间,我们出去旅游吧?你很长时间没陪我了?”林子诤说着话的时候语气带了些和他样貌全然不相符的小心, 再搭着他那张温润的脸,真的很难让人拒绝, 最起码阿锦不能。
  开口说:“可以,不过要等到下个月了。虽然和顾氏集团接下来的合作后续, 会有华助理跟进, 但我想回去处理一些事,这个月怕是没时间。”
  “你要去孟市?”林子诤略一想, 就知道阿锦的打算。
  阿锦点点头:“是啊, 想要回去看一看, 了结一下心里的那点不甘。”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睑垂下,其实她对不管是生父母还是养父母,都已经没太大的感觉,之所以回去,也不过是想要替原身看一眼。
  或者说,出口气更为恰当。
  想要去看一看,没了原身,他们两家究竟能过得多好?
  想到养父母后来口口声声的‘若不是多养你一个的话,家里的日子也不至于过得如此艰难’还有生父母说的什么‘要怪也只能怪你命不好, 托生成女孩儿,不然的话,也不会舍不得把你送人。’
  她是两家父母都不想要的存在。
  所以,出气也好,看笑话也罢。
  阿锦想替原身去看看,这一次,没了她,如了养父母和生父母的心愿,想来他们定会比上辈子过得更好吧。
  “那,我陪你一起去好不好?”林子诤也知道阿锦一应的过往,语气越发有些小心翼翼起来,抬眼的瞬间,还带了两分期盼之色。
  阿锦看了林子诤一眼,知道他因为成长的经历,心里的安全感素来低的可怜,交往中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有的时候她无意间的话和一些细微的举动,都能让他不安好久,连带着神情都有点恍惚,在对待她的态度上,就会带上几分讨好的意味。
  说实话,刚开始被人如此对待,阿锦并不是很在意,毕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有些仓促,不少人知道的时候,难得统一的表示了不看好。
  尤其是知道阿锦是个什么性子的人?
  华助理就曾温婉的劝说过阿锦,不要去祸害单纯的小朋友,哪怕是为了自己少的有点可怜的良心、
  交男朋友而已,自己愿意高兴就成,关你们什么事?所以,他们的意见阿锦是一个都没care。
  不过在深入了解后,发现林子诤的脾气性格也很对自己的胃口,看着一派温润,但实则干脆利落,不会拖泥带水。
  所以,阿锦也愿意多用三分心。
  笑着开口说:“当然可以,你是我男朋友,愿意陪我回去,自然好。”
  本来见迟迟未回答,林子诤眼底的亮采也在一点点的熄灭,不过听到阿锦的话,眼睛‘噌’的一下比刚才更闪亮,晶晶亮的像是夜空中的星星一般,叫人也跟着欢喜起来。
  “阿锦,真的吗?”林子诤却有点不敢信,再三询问,“你没哄我吧?是真的?对吗?”
  笑眼弯弯的样子,可真招人喜欢。
  阿锦对他自然也愿意多两分纵容,“当然是真的。”话落,看林子诤还想要说什么,立刻往他嘴里塞了一块鸡翅,接着说:“好了,吃饭,不许再问了。不然的话,我就要反悔了,毕竟带一个小话痨,对耳朵还是很不友好的。”
  林子诤欢喜的点点头。
  那样子,和他的长相大庭相径,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阿锦瞧着顶可爱讨喜。
  ……
  孟市,青县,
  大杨村。
  十七年的时间,并不算短,足够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长大成人,也足够让一个相对贫穷的小村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十多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帮扶下,大杨村的村民也终于都摆脱了曾经黄土泥盖的房子,家家户户住上了明亮的砖瓦房,更还有几户人家住上了二层小洋楼,像是先前的土胚房已经再难寻其踪迹。
  “家富,家民,家强,都出来帮忙卸东西。”杨红军把三轮车开进院子里,熄了车,就扬声喊道。
  十多年过世了,当年三十出头的杨红军也变了不少,脸上的皱纹多起来,背也有些佝偻,明明还不到五十,但多年操劳的生活,却让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大半。
  他喊完,先出来的并不是三个儿子。
  而且妻子孙玉梅,她比杨红军要好一些,最起码白头发没那么多,不过面容却更显老,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日子过得不舒心的缘故,她脸上的褶皱比杨红军还多,先前看着柔和的眉眼也变得锐利起来,给她平白添了三分刻薄之相。
  让人一看,这人就不是好相与的。
  “当家的,你回来了。”孙玉梅说着话,也动作麻利的从三轮车上拎下一袋白面,抗进了旁边屋子。
  她前脚进去,后脚,三个生的很是相似的男孩儿也陆续从屋子里出来,有了他们的帮忙,一车的面很快就搬完。
  让杨红军心里生出几分感叹,这要是放到他年轻时候,家里这么多劳力,那都是吃香的喝辣的,比旁人过得都好,哪像是现在这样,世道变得这么快,他家里的三个儿子,倒是成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