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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其他 > 都市保镖 > 第595章 余青雉
  “原来,这里就是花城啊。”
  余倩脸上带着太阳镜,环顾着四周,心里是感慨万千,已经多少年没有回来了。当初和叶凌分手的那些话是历历在目,可是那居然就成了绝唱了。
  “对啊,这里就是花城,想去他的房子看看吗?”余倩笑着问。
  余青雉用力的点头,说:“好啊。”
  开车到了一处高档写字楼下,十年的变化这里已经是物是人非,不过叶凌原本所在的屋子却一直都是闲置着的,或许是怕睹物思人,没有任何一人住在这里。
  上了楼,走过长长的走到,余倩在前面带路打开了门,每个星期都有人在打扫,所以屋子里面是极为干净。
  “里面的摆设,基本都没有怎么变过,当初叶凌出事的那么突然,所有人都接受不了,苏依语至始至终都不相信叶凌死了,在这里等了八年,终于也在前两年,结婚了,搬离了这里。”
  余倩往前走,环顾着四周,似乎是在回忆当初在这里所留下的记忆,只不过她并不是余青雉,拥有超凡的记忆能力,许多事情都已经模糊了。近些年相夫教子,也让她的思绪再也没有之前那般凌厉了。
  余青雉很少说话,只是抿着嘴看着四周,她当初还小,对于这里的记忆并不是很深刻,不过偶尔看到熟悉的东西总会询问几句,毕竟当初她在这里,叶凌和余倩就是她的看护人,所以她知道的事,余倩多少也会知道一些。
  “咦,门怎么开了?”看向阳台的门,阳台的门开了一扇,清风吹进来,沁人心脾。
  “可能是保姆?”余青雉问。
  余倩也没多想,上前把门给关上反锁,说:“这些人啊,拿钱干活也不认真,这要是我们不来,估计也就得好长时间没人管了,那到时候出了什么意外,他赔得起么?”
  正说着,余倩包里的电话响起,她看了一眼,笑着接通,说:“是我,怎么了?噢,我在花城呢,估计还得两天?儿子发烧了,嗯,好吧,我知道了,我尽快赶回来。”
  说完,她挂掉电话一脸歉意的看向余青雉,说:“青雉,小姨可能要走了,张非凡生病了,说不肯吃饭也不肯打针,我得回去看看他。你……一个人在这里,能行吗?”
  余青雉露出个笑脸,一双漆黑的眼眸里满是笑意,微微摇头,说:“没事,小姨,你去吧,替我给非凡问好,我在这里没有关系。如果可以的话,我在这里上学,住在这里就好。”
  余倩也没多想,点头说:“行啊,那就这么说定了,诺,这是钥匙,车库里还有几辆车,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开。青雉,我真的得走了,非凡固执的很,跟我一个性格,我就不和你多说了。”
  “好,小姨慢走。”
  看着余倩急急忙忙的离开,余青雉脸上露出笑容,双手负在身后,笑着说:“诺,你可以出来了吧,人已经走了,再躲着也就没意思了吧?”
  屋内十分安静,不过过了十几秒,最终还是响起了脚步声,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男人从一间房内走出,看着余青雉,低声问:“你是青雉?”
  余青雉扭头看向眼前的男人,抿着嘴唇嘴角翘起,显得是很得意,不过她那闪闪发光的眼眸却表示她此时的情绪十分激动,之余没有表达出来,不过是余嘉先对她多年的培养和栽培,让她再遇到许多事情的时候都是处变不惊。否则,她真的想要蹦到眼前这个明明已经死了的人的身上,来一次亲密的拥抱。
  “叶哥哥。”忍住心中的激动,余青雉说了三个字,声音依旧是难免的颤抖。
  男人摇头轻笑,叹了口气,十年过去,他也不再年轻,不过那双眼睛却依旧凌厉。他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余青雉,并没有小时候那般的讨人喜欢,一双眼眸虽然还很大,但因为长大之后,脸颊消瘦下来,她反倒显的不是那么的出众。只不过她本身自带的气质以及多年培养起来的气场,就算是放在一堆女孩中依旧能脱颖而出。
  “是我。”叶凌点头承认,没有隐藏的意思。
  “为什么?”余青雉习惯性的把话给说的留有余地让人猜测,以至于让人看不透她的心思,只不过她突然想到没有必要对叶凌这样,她又补充了一句:“为什么要假死,为什么要回来?”
  叶凌笑着摇头,说:“我知道你的意思,至于为什么假死,当初我身受重伤,根本无力逃走,受到了高人帮助这才戴上了一个假死的词汇,不然就算我活着,我也洗清不了嫌疑。至于回来,就是想回来了,回来看看,没想到,刚回来,就遇到你。”
  余青雉往前走了几步,问:“没人知道你回来?”
  “没人。”
  余青雉面色一喜,她问:“那你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还会走吗?不过,我可不会让你这么轻易的离开了,别忘了,胜雪姐姐可一直在等你呢。”
  叶凌一愣,随后满脸的苦笑,反问:“还提她做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她也结婚生子了,听说生了一个女儿,是吗?是和谁结婚,孙青鱼?”
  余青雉面色奇怪:“你不知道?”
  “我知道什么?”叶凌同样是一脸疑惑的回答,随后又笑着解释:“噢,我在病床上躺了一年多,外界的事情我一概不知,再知道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我也就没有再管了。”
  余青雉嘴里的话欲言又止,最终是咬紧嘴唇给硬生生的压了回去,随后说:“女儿叫叶清音,很漂亮的一个小女孩,现在也快九岁了,我来花城之前,也去看了她一次,唱歌很好听,随她母亲。”
  叶凌一脸感慨,随后点了支烟,又想起来什么,问:“介意吗?”
  “不介意,你抽吧。”
  余青雉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心里是思绪万千。当初她所知道的消息就是叶凌为了自己的兄弟杀了一个华夏曾经在军队里的高官。为此,他放弃了功名利禄,放弃了仅仅只有几天就能结婚的娇妻,更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叶凌现如今在华夏,就和自己的小姨一样,是一个死人了,他一辈子只都不可能用叶凌这两个字来继续生活。
  “叶哥哥,值得吗?”余青雉心疼的问。
  叶凌动作没有停顿,似乎这十年里已经有很多次这样问过自己了,他看着余青雉,双眼真挚且真实,他说:“我问过很多次值得么?可是每一次答案都是一样的,我也就不在问自己了,如果,现如今还让我选一次,我肯定还是会坚持当初的选择,这是我做人的底线,如果非要对不起,那就只能对不起她了,我知道她能理解的。”
  余青雉瘪嘴,表情满是不赞同,一本正经的说:“那你就太不了解女人了,一个女人可不要自己的男人顶天立地,她只要自己的男人能陪着自己,哪怕是当一个缩头乌龟也好。”
  “好啦,别说了,我走了。”说着,叶凌伸手摸了摸余青雉的脑袋,那把满头的黑丝给拨乱了几分。
  余青雉先是错愕,因为在家里,根本就没有人赶这么对自己,哪怕是自己的父亲对自己也是尊敬无比。随后再就是熟悉,因为只有叶凌在自己小时候,就会这么欺负自己表示宠爱,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这么对自己啊。
  “你要去哪?”余青雉喊道。
  叶凌动作不停,说:“去见几个该见的人,去找几个该找的人,再去看看,一个该看的人。”
  几个该见的人呢,几个该着的人,一个该看的人。叶凌的目的似乎很明确,余青雉想了想,又问:“那我可以一起吗?我现在也没事,你对花城这么熟,可以带着我到处走走啊。”
  叶凌没有说话,那就等于是默认了。
  余青雉咧嘴笑了起来,跑上前一把挽住叶凌的胳膊,压根就没有一个女孩的样子。
  “哎,你做什么?”叶凌连忙抽出手。
  余青雉原本想紧紧抓着不让他跑了,但没想到叶凌的手就跟泥鳅一样压根就抓不住,只好很委屈的憋着嘴说:“我怕你跑了不认账,所以我必须得抓着你。”
  叶凌不由觉得好笑:“我要是想跑有一万个理由跑路,还轮到你在这里抓着我?行了,好好走路,这要是让人看到了,会误会的。”
  “有什么好误会的,我已经十六了,成年了。”
  “哎,十八岁才成年,少跟我扯这些,小时候牵着你还能有个样子,你现在都这么大了,再这样,对你的名声可不好。”
  余青雉嘻嘻一笑,却依旧是缠着叶凌的手臂,那刚刚发育就已经有些收不住的胸脯挤压在手臂上感觉整个人都坠入了棉花里,柔软至极。
  叶凌是一脸无奈,说:“你要挽着可以,那就别靠这么近,大夏天的你也不怕热了?”
  余青雉这才推开了两步,只不过挽着手又能分开几步,她露出一个胜利的得意笑容,嘻嘻笑道:“好啊,这样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