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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极道神医 > 第1081章 背后隐秘
  于惊蛰的表现,实在让在场不为之心头一悸。
  为首的男人,双手环在胸/前,皱眉瞧着视频上的于惊蛰,眼睛不停在他身上每个地方流转,认真观察和分析他每一个动作,包括神情。
  众人目不转睛的盯着视频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为首的男人突然抬手示意停止,“就在这里停止,倒回13秒前。”
  其他人纷纷疑惑,操作员按吩咐把视频倒回13秒之前。
  就这样来来回回,为首的男人在一遍又一遍的分析之下,突然惊呼出来:“十三灞君!是十三灞君!是他的残魂!”
  众人皆都倒抽一口凉气。
  为首的男人关闭视频,转身大步向外走去,“立刻召开组织大会!”
  会议之上,气氛紧张。为首的男人调出刚才的视频,把画面定格在最为关键的一幕之上。
  画面里的于惊蛰神色平常,只是双眉微蹙,单手背在身后,双脚一前一后,眼神冰冷的盯着面前的对手。
  “大家看。”男人指着于惊蛰的眼睛,把照片放大开来,道:“大家仔细观察于惊蛰的眼睛,大家有没有发现于惊蛰的眼睛里有一团红云在流转。”
  “这是十三灞君残魂在他的精神意识世界里呼唤他,往往这个时候的于惊蛰他的脑中会出现一道声音,他会被这个声音所迷惑,眼神自然就空洞,所以他的眼睛会呈现出极淡的红色。”
  经过男人这么一介绍,在座的各位都看见了那团在于惊蛰眸中流转的红云。
  “所以张扬这么厉害,全都是因为十三灞君残魂的缘故,我们等了这么多年,我们今天的一切辛辛苦苦建立了多久,不能让于惊蛰毁掉!”
  “十三灞君是我们的敌人,之前我们有所猜测,所以趁于惊蛰网上留言满天飞的时候放出了‘鬼上/身’这样的评论,原本是想测一下张扬会不会知道自己身上有十三灞君这回事,看来他并不知道。”
  “各位,上天给我们这样的好机会,我们就应该抓紧利用。所以这次,我要派人去消灭存在于惊蛰身上的十三灞君残魂。”
  男人说出于惊蛰身上因为是有十三灞君残魂才会这么厉害,并详细道出理由。组织震动!
  其中一个长老深深知晓十三灞君残魂存在的麻烦,十分赞同男人的说法。“组织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咱们在江北市不是有一个负责人吗,就派他去吧。”
  他们一直都在等待,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等了百年,千年,这一天终究是要到来了。
  雷霸天接到任务,忍不住要仰天大笑三声。
  组织上对这个任务的重视,可想而知。如果他雷霸天办成功的话,加官进爵进入高层轻而易举。
  平时忙于组织的事情,雷霸天不怎么回家,不过最近因为于惊蛰的事回来的比较勤,这让雷鹏感觉有些奇怪。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儿子常回家是个好事,干嘛非要贴/上一些不好的想法呢?
  吃过中饭,这对父子在饭桌上喝茶,闲谈起天地来。
  雷霸天正愁着怎么从父亲的口中套出于惊蛰的话题来,好做的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天助我也,父亲竟主动提起了于惊蛰。
  “你最近咋老问我于惊蛰的事儿?”雷鹏别有意味的瞅了雷霸天一眼,低头喝了口茶。
  雷霸天脸色不变,坦然解释道:“于惊蛰现在成了大名人,谁人都想和他套近乎,儿子我也不例外。”
  “呵呵是吗?就这么简单?”雷鹏还是有些怀疑。
  为了消除父亲的怀疑,雷霸天起身跑进自己房中拎着一盒礼物出来,亮给雷鹏看。
  这是他给于惊蛰准备的,到时候通过父亲约于惊蛰见面,如果不带一点礼物的话,说不过去。
  “你看这是儿子给于惊蛰准备的礼物,我可是诚心的,老爸。你就给我引荐引荐呗。”
  “礼物?”雷鹏仔细看了眼雷霸天手中拎着的东西,竟是上好的西湖龙井茶,不禁有些嫉妒:“你这儿子从来都没有给老爸买过这么好的东西,这次为了见于惊蛰,居然舍得花大本钱,说,你是不是在外面惹上什么事儿了?”
  “老爸,你看你还真是机智,这都被你猜到了。”雷霸天放下礼物坐到旁边,假笑道。
  “甭和你老爸讨近乎,到底干了什么事儿,赶快给我说。”雷鹏喝道。
  雷霸天假装犹豫了一会儿,这才慢吞吞的说道:“说起来这事还不怪我,这都赖老爸你!”
  雷鹏眉头一挑:“赖我。”
  “上一次你帮于惊蛰去围剿王华他们,虽然成功抓获了王华,但是他余下的势力,还是没有完全的清空。所以这次他们听说我是你的儿子,就来报复我。”雷霸天委屈道。
  “当真有这回事儿?”雷鹏紧张起来,有些害怕殃及自己的回春堂。
  雷霸天见父亲已经上钩,便赶紧趁火打劫:“所以,老爸赶快给我联系于惊蛰吧。”
  雷鹏也没有来得及多想雷霸天话里面的漏洞,就赶紧打电话给了于惊蛰,约他下午在xx地方见面。
  雷霸天阴险一笑,到时候接近于惊蛰身边,利用组织给的法器从他身上取走十三灞君的残魂,此后于惊蛰就是废物一个,而自己也平步青云,有了身份地位,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
  “哎,你们听说过一个故事吗?是关于那神秘组织的头目和十三霸君的,很多年以前的”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子用手比划着,试图想表达这个故事的厉害。
  可似乎没人肯听一个老头子瞎比划人们还是各做各的事,只有于惊蛰一个人好奇地凑了过去。
  “说来听听。”
  那是十三年前的一个夜晚。
  闪闪发亮的水晶吊灯高高/地悬挂在屋顶,银白色的光辉折射在光滑得看不出一丝裂痕的墙壁,大厅里洋溢着噪杂的嬉笑声。
  桃花坞酒肆因位于中央地段,生意一向都是红红火火的,价值自然也比别家的酒肆高出了些许,所以来来往往的客人/大多都是非富即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