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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玄幻 > 修无情道后我飞升了 > 分卷(20)
  我放过你,你走。
  玄柘是败北。
  民心向明月,奈何玄柘身不由己,身在沟渠。
  改朝换代,河清海晏之局在对的领头人之下缓缓铺开。玄柘是旧臣,本应同这社稷一同故去,旧日君主却拼死也要换他活。
  虽有千千万的疑问,也随着旧主故去而埋葬在一抔土里。
  既然江山已定,周峰也无意君位,便归隐山林。
  未曾想还有再见之时,也未曾想,周峰会娶妻。
  快马加鞭也不够,横刀只来及削下一片夕阳来贺,晚来天欲雪,是姗姗,是急也不得。
  玄柘赶来时,正是大雪天,他的眉尾染峭雪,鬓发也霜白,提嗓还是清爽奕奕,喉腔里的沙哑哽咽全吞肚里,不曾展露分毫。
  古人诚不欺我,是我来迟,待黄昏过,黎明起,还能祝你共佳人红披,春宵帐暖纵是一朝好时。
  梦回年少,又轮上几个好时?
  无非只有周峰,是他苍白人生里唯一一点波澜。
  对上那双冰冷双目,岂会不知,他从始至终,都是不相干的陌生人。
  当年的提刀又放,无非是一命换一命,哪里有分毫情爱。玄柘苦涩之余,还要贺他,既然无备礼,就寻挽霞光,还要笑得几欲流泪。
  人非木石,周峰也觉这前朝的小将军,怕是对自己有意。
  情深一场,还是能换得一句周峰此生,志在护国。此番娶妻,不是为我,而是为故去的兄弟行代之礼。
  周峰所活,无非是为的这片土,待到岁月埋骨,化沙相融,是不是也能自嘲得他一护佑?
  只可惜,岁岁年年人不同,可道理确实一致,高位者纵使安居,也总会怕来之不易的位子,坐的不稳。
  又或者,死亡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结局。
  周峰毙于鸟尽弓藏。
  作者有话说:
  二更
  第32章 蓬莱大荒(十四)
  神王
  玄柘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大漠游历,自己出身名门望族,不曾踏入江湖,也全然不能理解,常人眼中的情爱,是否同自己一般,不可说就被拒绝个彻底。
  他还想看看杀手眼中的风霜,到底同自己眼中,有何不同,是否经历他所经历的痛,去他游历过的地方,就能从中窥探到丁点儿来不及表达,便湮灭在时间洪流里的情义呢。
  正巧,正巧。
  终此一生,葬在沙堆,埋在一处,也能得他魂灵护佑。
  某刀之魂历经和大世界相汇聚的小世界里的小世界臻于圆满,周峰出来的时候只顾着看自己的刀,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那向来话多又活跃的剑仙,已经沉默了俩钟头了。
  还是姜姚小心翼翼的同这冷面的,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剑仙搭话。喂,剑仙前辈。
  前辈俩字刚一出来,她就收到玄柘的冷眼凝视。
  呜呜呜,她好惨,还是算了,剑仙自生自灭吧!!
  没有姻缘线,周峰同他,真的是萍水相逢,再逢也是陌路的生人,自己如今,又在奢求什么。
  无情道,当真是铁律一条。
  于曾经的他,于曾经的周峰。
  府邸月桂在谈话间已经化为齑粉,层层楼阁也逐渐坍塌,徒留一片废墟,往事种种,不过是一场没有真正存在过的虚影。
  大荒之行危险重重,现在只是通过了小世界,还未返程,如今高山之前的楼阁坍塌,位置变换,早就;
  不能够辨别来时的路。
  高山之下,是层峦叠嶂,怪石嶙峋的一片荒谷,自来到此地,霜雪嗡鸣不止,如归故地。
  玄柘刚出小世界入大世界的时候,确实看到过雨乡的青年之影,可神兵之形没能凝实,也不过惊鸿一瞥。
  如今霜雪出现异状,兴许和这些嶙峋怪石脱不开干系,细细想来,霜雪若是能在小世界里化形成人,于姜姚,于自己,也是好事一桩。
  霜雪?姜姚知霜雪有灵,她不解的扣了扣锋刃,那嗡鸣声却在敲击下,变得更加激烈。
  不好,快走。玄柘眉目沉下来,荒古深处,似乎有不死之鸟的啼鸣,不死之鸟乃是上古神兽,通神境,比之仙人也是功力多出一筹。
  他只来得及单手护住周峰,心有力再去拉扯姜姚,却力不足。
  周峰分明也是顶尖刀客,见不惯玄柘相护的姿态,也不屑于自己成为别人的庇佑者,他下意识的用某刀挥开玄柘的手,自行出路。
  霜雪乃是神兵,这片地界又是它的老家,周峰不怎么担忧姜姚的安危。
  倒是玄柘,飞升境的仙人,面对神兽,虽有麻烦,但也不至于如此谨小慎微,而三番五次进入小世界渡他并不存在的劫,兴许也对己身有危害。
  可时局,不允许他们思考太多,清脆的啼鸣声越来越近,庞大的不死鸟忽闪着翅膀,金色的羽毛堪遮蓝天,飞行之中又散落无数流火,把这片本就质量不算好的土地,烤的焦黑。
  姜姚未曾发令,霜雪就借着神鸟飞天的磅礴之力,出刃横锋了。
  灿金大鸟口吐人言。桀桀桀,雨乡,你沉眠此地三百年,一朝修成器灵,我大荒子民当有礼相赠。
  在姜姚清澈透亮的目光下,霜雪渐渐的,延伸出一片白光,朦胧的白光里,延展出一个身高腿长的青年。
  青衣,眉目如画。
  熟悉的让人想落泪,姜姚张了张嘴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望着挡在自己身前的青年,眼泪顺着脸颊落到下巴。
  雨乡。
  青年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把姜姚挡个彻底。雨乡虽生于大荒,但也不曾接受过大荒子民供养,赤条条来也赤条条去,神王不必相赠,也不必相送。
  说什么不曾接受过大荒子民供奉,你本是我遍寻三界找来的精华地宝铸就的神器,你本是属于我的神兵!为何偏偏认了一个小丫头?
  神鸟受天地规则制约,只能固守大荒,神兵无影,它吸取日暮精华,与天地融为一体,兴许得神兵,便能突破地域的界限。
  霜雪,不,雨乡是我的神兵,我的刀。姜姚站出来一步,牵住青年的衣襟,她小巧的鼻尖上因为恐惧尽是细密的汗珠,却寸步不让。
  姜姚。雨乡愣了愣,眼眸里是姜姚看不懂的温柔与克制。
  玄柘上前一步,刚要开口,就被制止。
  剑仙玄柘,我知你修为深厚,无意与你交锋,只是你同天道的赌约尚在进行时,百年等候,难道不怕功亏一篑吗?
  神鸟漆黑圆滚滚的眼珠以奇异的姿态转了个圈,面向玄柘。
  这天底下,还是头一次有人胆敢管我。玄柘似笑非笑,无形剑意似一个广大掌形,狠狠的扇在神鸟的羽翼上。
  姜姚本就同他没什么关系,他也懒得管除了周峰之外的人或者事,可要是有人动了拿周峰威胁他的事,必然是容不下的。
  神王怒极,却生生受了这一掌,鸟嘴里溢出浅红色的鲜血来。
  好,好的很,剑仙高招我算是领会了,等天道之局揭幕时,便是我报这一掌之仇日。
  神王振翅飞远,许是愤恨极了,缀下的流火都连成了片,把此处的高山渲染成艳丽的赤红色。
  哇,真不愧是剑仙!姜姚眼巴巴的瞧着玄柘,眼睛亮的很,狗腿的拉着雨乡过去,准备道个谢。
  玄柘面如金纸,后退两步,撞在周峰怀里,嘴里溢出来一口鲜血。
  玄柘?周峰皱着眉头揽住这脆弱剑仙,整日里对他挂着一张笑面的脸如今变的苍白,脆弱的好像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跑。
  玄柘脸色难看的用掌心蹭了蹭周峰的面颊,在他躲开之前就快速收回,勉力笑了笑。无妨,只是被神力震开了,修养几日便好。
  因为这天地间仙人早就失传,如今满打满算不过一个玄柘剑仙,周峰不知道仙人和神兽的修为如何转化,谁又比谁更强一分。
  如今这剑仙似个霜打了的茄子,软趴趴的赖在周峰怀里,他却也不好赶人走,毕竟当年自己对姜姚有所亏欠,此番救的又是姜姚的神兵。
  前辈之恩,雨乡铭记于心,他日定当厚报。借那大鸟神力化形的雨乡随着神王的远走而逐渐变得透明,在彻底消失之前,他把眸光落在的姜姚身上。
  宠溺又无奈的,带着点未尽的语气。姜姚。
  啊?朝夕相伴的神兵有朝一日成了人,还是一个大帅哥!亲爱的蓬莱众岛主呦,妈咪妈咪哄,她该做什么呀!
  姜姚内心划过一千句话,都不太能说出口,然后她矜持又自认为温柔的问。你是雨乡,我的刀?
  姜姚,我走了,你乖乖的。雨乡答非所问,时间不多了,能化形的时间太短,他还得回到霜雪之体里头静养,有朝一日便真的能够有灵之体,可能依旧没什么宛如实质的触感,但也好在总能看得见人形。
  别,喂,我还没同你好好说话。
  姜姚后知后觉,想要再次拉住青年的衣襟,却是不可能了,她的手指只穿过了一处空气。
  落寞又困惑,姜姚歪了歪头,瞧着空旷的掌心上,又滴落了一滴水珠。
  我同他,在小世界里,是不是认识啊。姜姚太过后知后觉的将这句话说完,才发现雨乡已经彻底消失了,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
  天道和你,有什么赌?刚才神鸟「威胁」玄柘的时候,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可是净朝着周峰的方向瞅,还说什么「百年等待」,好巧不巧,他这个上辈子的魔头距离今朝重活一世的时间,正好是百年。
  倘若天道和剑仙玄柘的赌约涉及到自己,那地府种种,是真实存在过,还是自己的一场梦?
  又为什么,他记忆有缺,仅有的部分又像是被人篡改过。
  比如说,在地府里头的时候,印象中他是有师门的,只不过师门因他拖累而惨死,便也没有细想。
  可出了地府,到尘世滚了一圈后,周峰恍然间发现,原来自己的亲友只有个已经入了土的师父,勉强再加上一个如今长大了的小青梅,姜姚。
  何来的师兄弟?
  众人都传言玄柘有道侣,负道侣,他却未曾听玄柘说起过,这个道侣的任何相关内容,反而是追着自己跑。
  自己的前尘往事,更是扑朔迷离,倘若真如众人所说,他爱玄柘爱到发狂,求而不得反被一剑刺死,那姜姚的态度,会是如今这个态度吗?
  都说剑仙修无情道,也会动心吗。
  那自己的这个无情道,怕才是真正的无情道吧。
  玄柘早就知道周峰必有一问,却没想到竟然如此的直接,丝毫没有半点拖泥带水。
  沉默相待是不太可能,他不能够拒绝周峰,任何带着要求的目光。
  天道同我,确实有一赌。玄柘闭上眼睛,在周峰的视角下,显得格外无辜,让人心疼又心软的一张脸,冷心肠的周峰却不为所动。
  然后呢?周峰继续问。
  天道之赌,不可说。等百年之后,结局破晓时,我再告诉你,好不好?
  虽然是拒绝的意思,可玄柘却用了商讨的语气,周峰也不好继续再追问下去。
  嗯,好好养伤。
  我要离开了。
  说好好养伤的是周峰,要离开的是玄柘。
  听到这句话,姜姚和周峰齐齐愣住了。
  作者有话说:
  三更,还会有一更。
  第33章 蓬莱大荒(十五)
  分离
  自重生以来,这不知道被啥东西蒙了心智的剑仙就一直跟着周峰,如今乍要离去,还颇为不适应。
  周峰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也早就知道玄柘该离开他去往该去的地方,只是这一天来的毫无征兆,又太过突然,导致他愣了愣。
  你去哪里?周峰觉得,虽不见得是舍不得这个剑仙,自己也该去问问他的去向。
  天下之大,何处不为家。玄柘倒是风流相,应对毫无破绽。
  周峰没有立场,也没有理由问上一句,究竟为什么要走。
  从今日起,身旁便没有玄柘,找寻某刀,也注定是一条孤独的路。
  此间无话,好在路途上没有什么不速之客,通行还算顺利,没有怎么浪费时间就出了大荒,来到江府。
  已然有些迟了。
  肆虐的锋刃已经割烂了蔻娘的五脏六腑,这么些年的续命,已然把这貌美的女人累垮了。
  回光返照之时,她也只是诉说悔意,后悔不信任江以墨,后悔吃下那带着锋芒的花,后悔临死前,竟然都不能再见心上的少年一面。
  小棠,这怎么能怪你呢,不要把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
  她无心的一句问话,竟然让江以墨的幼弟愧疚如今,好好的一个孩子,被逼迫着,活成了江以墨的样子。
  经年的重担被卸下,江以棠如释重负的同时,又被哀痛所占据,这个世界上,亲人除了哥哥,就只剩下嫂嫂,如今哥哥不知所踪,嫂嫂也要撒手人寰。
  蔻娘下葬的第三天,还是等来了风尘仆仆的江以墨。
  是心有灵犀者同担之苦,蔻娘出事的时候,他正在大荒秘境寻花以期待蔻娘重展笑颜,蔻娘爱花。
  可惜他们种下了同心结,就连伤害也是一起承担,江以墨晕死在大荒里,睡了一年又一年。
  蔻娘身死,同心结也解开,这才有重返江家的机会。
  小孩子总以为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角,其实等推开门,看到天地如此之大,就明白什么是沧海一粟,蜉蝣微尘。
  江以墨总以为时间还长,那些误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解开,毕竟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
  可是。他想都没想,时间竟然不等人。
  周峰只看着已经老了的少年,再灌一口酒给自己,突然就觉得这江湖之大,瞬间可以小成什么也不用去在乎的蚁虫。
  他尝试着去宽慰已经醉得酩酊的那个中年人,可是张了张嘴,发现只能是无声的叹息。
  又何必
  江家还在一团乱麻,自己又得投身到寻找某刀的征程中,此去一路,独身一人,玄柘不会再跟。
  倒是姜姚这小丫头,死活非要跟着。
  初时没准还真的是为了周峰,如今怕是为了再入小世界,重见雨乡,或者是,寻找雨乡化形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