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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娇妻太甜:霍少,好凶猛 > 第1165章 难道不是吗
  “干嘛?”于影儿抱紧被子,一脸无赖:“别想赶我出去啊,我是不会走的。”
  靳城太阳穴突突的跳,有种把这人拎起来扔出去的冲动!
  他恶狠狠地说:“吃面!”
  说完就走,态度可谓是无情极了。
  于影儿觉得自己耳朵恐怕出问题了,靳城刚才说什么?
  是让她下楼……吃面?
  不会吧!
  她从床上一跃而起,趿拉着拖鞋下楼,就见靳城已经自顾自吃上了。
  面很清淡,只有一个鸡蛋和几片小白菜。
  但是吃起来味道竟出乎意料的不错。
  于影儿刚吃了一口眼睛顿时就亮了:“好吃哎!”
  靳城没搭理她。
  于影儿用筷子瞧了瞧他的碗,“靳大少爷,没看出来啊,很有两手哦。”
  靳城打开她的筷子,几口吃完了面,长臂一伸,搭在旁边的椅子上,光用眼睛盯着她,也不说话。
  “干嘛?”于影儿一边吃一边问。
  靳城道:“我一直特别好奇一件事,厉爵究竟对你有什么大恩大德,让你为了他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顾?”
  这是自那件事之后,靳城第一次以这么平和的态度和她谈论厉爵。
  于影儿以为他在讽刺自己,但他的脸上却找不出半分讽刺,似乎是真的很疑惑。
  靳城挑眉,明显在等着她回答。
  于影儿咽下口中食物,斟词酌句的道:“我有一次被一群小混混儿打进了医院,厉爵后来单枪匹马的跑去对方的地盘上帮我报仇,落一身伤。”
  靳城:“就因为这个?”
  于影儿摇了摇头:“不全是因为这个,太多事情了。”
  见靳城神情如常,似乎还很感兴趣的样子,于影儿迟疑了一下,才跟他说起自己的过往。
  其实她不是一个喜欢总是把自己的过去挂在嘴边到处说的人,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再多的狼狈,再多的不堪,都已经如同往日云烟,不值得也没有必要提及。
  靳城是天生金贵的出身,从小就是天之骄子,他也许永远理解不了,有些人在社会底层是怎样狼狈且努力的想要活下去。
  他挥金如土,游戏人间,自然也体会不到那种为了生存,姿态丑陋的挣扎的样子又多难看。
  于影儿云淡风轻的说起过往时,却一直关注着靳城的反应。
  还好,靳城没有露出丝毫的嫌弃或者厌恶。
  只有在提及她被追债的人逼的只能抱着阿昭躲在床底下的时候,情绪才有些许波动。
  说话间,一碗面见底,于影儿这两天确实没吃什么东西,连汤都喝干净了。
  她舔了舔嘴角,用玩笑似的口吻说:“你看,你是高不可攀的太子爷,我呢,是个以前连饭都吃不上的小乞丐,我们……”
  “那又如何?”靳城反问,“我见过的黑暗多了去了。”
  于影儿愣了下,兀然失笑。
  是了。
  这个人虽然出生不平凡,从小被人追捧,身边到处是阿谀奉承,可是又有几个人真心待他呢?他是黑道太子爷,从小看到的脏污的东西也许比她所经历的还多呢。
  然而,她总是忘记这一点。
  “大概是厉爵曾经陪着我度过了最艰难的那几年,所以我对他的感情会特别不一样。如果说小满是我生命里的第一束光,那么厉爵的话,应该算是那只牵着我走出黑暗,让我觉得有安全感的那只手吧。”
  她瞧了瞧靳城,“至于你……”
  靳城懒懒地眨了眨眼,搭在腿上的手却无意识的打着节奏。
  于影儿想了想,突然唱了起来:“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
  靳城推开椅子,直接走了!
  “我说真的!”于影儿冲着他喊,结果就是,靳城又一次甩上门。
  她不禁失笑。
  良久,她喃喃道:“对我来说,你是遥不可及的……”
  就像高挂在夜空里的星星。
  然后突然有一天,明亮的星星就落在了她手心里。
  她有时候会不知所措,小心翼翼地捧着,明明喜欢的要死,却又怕这颗滚烫的星星只是在自己这里短暂的停留,不敢真的将其据为己有。
  所以她只能表现出不在意,不敢轻易的把自己一颗心全部交托出去。
  卧室里。
  靳城站在窗边,嘴边含着一根烟,没点燃。
  或许是酒喝多了,他觉得自己不是脑子变得迟钝了,他是酒喝傻了。
  要不然他怎么会嫉妒那个过去可以陪在于影儿身边,陪着她成长的厉爵呢?
  听着于影儿滔滔不绝的说起那些往事,她过去的生命里,仿佛除了莫小满和阿昭,出现最多的就是厉爵。
  开心的时候有厉爵的参与,难过的时候也有他的存在,她被欺负,需要安慰的时候,依然有他的存在。
  厉爵就像一个幽灵,在于影儿过去的时光里出没。
  也许连于影儿自己都不知道,她提起厉爵的时候,言语间,神色间,都带着依赖信任,以及那让人眼红的怀念和温情。
  靳城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
  果然是喝多了吧。
  他扔掉烟,撸了把头发,翻身上床。
  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的,却是那天厉爵出现在他办公室的情形。
  那天他和厉爵打了一架。
  两人都没有留手,但谁都没打脸。最后自然是两败俱伤。
  两人隔着老远相对而坐,厉爵那张横亘着疤痕的脸上带着一丝怀念,平和的与他说起于影儿的过去。
  “……影儿这个人,外表看着坚不可摧,好像什么也不在意,其实她是个特别简单善良的人。你一定觉得,她是因为喜欢我,当初才随着我一起跳下去……”
  靳城问:“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
  那时候厉爵脸上的笑,让靳城很想揍他。
  厉爵说:“她是个得了别人一点恩惠,就会用命去报答的人。她总说自己命如草芥,所以草芥就用草芥的方式活着。她吧,看似洒脱,其实内心十分敏感脆弱,如果你把她当成草芥,她就真的能把自己当成草芥。”
  靳城说:“关我屁事。”
  厉爵道:“那我再跟你说个秘密吧。”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有些感慨,又有种怜悯在其中:“我当年之所以照顾她保护她,只是因为我要保护莫小满,而她是小满最在意的朋友,我只不过顺带而已。对我来说,那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我可从来没有把她放在心上呢。”
  “这一点,想必她早就清楚的。但即便如此,她也对我感恩戴德,你看,她就是个傻子罢了。但是你说她傻,她又有些小聪明,那么感激我,却从来没有爱上我,一直活得清醒通透。”厉爵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丝遗憾,“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对她大概多少会付出几分真心吧。如果是那样的话,靳总你是没什么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