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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现言 > 撩肾达人 > 第四十六滴毒
  可惜有时候这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越是不想看到谁就越容易撞上, 比如昨天晚上和季亦安腻歪时遇上了亲爹, 而现在一走出奶茶店就碰到了林岚岚。
  “宋初!!”
  宋初捧着没喝完的柠檬茶,刚走出奶茶店就听到旁边传来的声音。
  这可稀奇了, 她在北京没待过几年,认识的北京朋友也几乎没有, 她略带诧异的扭头看过去。
  一个姑娘正站在那兴冲冲地冲她挥手,穿着一件白花花的貂,看起来非常贵气, 倒也算漂亮,浑身上下都打扮得很精致,就是略微显出些媚俗。
  宋初轻轻眯了下眼睛, 认出来了。
  可不就是她刚骂过的那个林岚岚么。
  还是长得那么讨人厌。
  季亦安也顺着她目光看过去,站在她身后轻声问:“谁啊。”
  “就那个林岚岚。”宋初还啧了一声。
  宋初站在原地没动, 林岚岚很快迎上前, 热热闹闹地抱住她, 又熟络地叫了她一声“宝宝”。
  “……”宋初蹙眉:“你最近在干什么?”
  “我?我无业游民混吃混喝啊。”林岚岚笑着, “看不出来啊, 你现在也会关心人了。”
  “哦,没有。”宋初面无表情地说,“就是你这见人就喊‘宝宝’的习惯,我还以为你代购还是做客服呢。”
  林岚岚:“……”
  季亦安憋笑憋得痛苦,宋初还是到哪都憋不住脾气的性子。
  林岚岚娇嗔地“呸”了一声:“你怎么还是这么讨厌!我看到你发的朋友圈才知道你也在北京, 你说你那时候突然休了学, 我还以为你家里出了什么事呢!”
  “没, 我就是想玩几年再去读书。”宋初看着她。
  林岚岚把注意力放到了旁边的季亦安身上:“这就是你照片里你那超帅的男朋友吧?”
  宋初“嗯”了一声。
  “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岚岚问。
  “嗯?”季亦安垂眼看了下宋初,直觉这给朋友介绍男朋友的事应该由宋初来干,可迟迟不等宋初开口,他只好伸手跟林岚岚握了一下:“季亦安。”
  宋初目光落在两人握住的手上,尽管只碰了下就松开,她还是轻轻眯了下眼。
  “你什么时候跟我们初初在一起的呀?”林岚岚八卦,一方面也是想跟帅哥说说话,另一方面也的确好奇宋初竟然会交男朋友。
  她记得那时候追求宋初的人不少,可一个都入不了她的眼。
  她以为宋初生性冷淡,类似无性恋者。
  宋初打断她:“你男朋友呢?”
  话虽是个问句,可明显她也对答案并不敢兴趣,只是单纯不想林岚岚跟季亦安讲话罢了。
  “我现在单身呀。”林岚岚说。
  宋初点点头:“哦,难得。”
  林岚岚:“……”
  当宋初卯足了劲儿地要跟人杠,一般人都不是她的对手,也难以忍受她那实在欠揍的腔调与态度。
  没聊几句,林岚岚就说了再见转身走了。
  季亦安围观全程,这回他没夹在两女人中间,完全是旁观者身份,于是看好戏看得乐此不疲,一边感慨宋初在他这里当真是乖得不行了。
  否则让她把那浑身功力都发挥出来,一天都能被她气死八回。
  “你这么讨厌她呢。”季亦安笑了声。
  宋初凉凉地看了他一眼,幽幽地开了口:“那你还告诉她你名字。”
  “……啊?”
  季亦安被这飞来横醋打懵了,懵了一阵又觉得好笑,他一把圈过宋初的脖子,“宝贝儿,我可是等你介绍你男朋友呢,你不说不就只能我自己介绍了?”
  “你也可以不说啊。”宋初理不直气也壮。
  “那多尴尬。”
  宋初扭头瞪着他。
  季亦安明智认输低头:“哎,我的错,我不该把名字告诉你讨厌的女生。”
  醋罐子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丝毫不觉得自己无理取闹。
  季亦安无奈,揉了揉醋罐子的耳垂,顺了顺毛,也没别的办法,只能宠着。
  ***
  两人玩了一整天,算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约会。
  “一会儿想去哪?”季亦安问。
  宋初跟在他身后走出游乐场,从包里扯出一张湿巾纸递给季亦安:“不知道,随便逛逛吧,你先把脸上的小怪兽擦了吧。”
  “哟,我还以为你得让我纹个身在脸上呢。”季亦安打趣。
  宋初笑起来,给自己也扯了一张,开始擦自己脸上的奥特曼图案。
  夜幕沉下去,路灯连串亮起,在黑夜中连成一串橘色的彩线。
  商业区人流车流不断,连带着空气中都似乎没有了冬日的刺骨寒冷,隔着一条马路的另一边是有些年代的居民区,只几间窗格子里亮着白炽灯光,和另一边天差地别,像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
  宋初裹紧了围巾,把手揣在季亦安的衣兜里。
  “好冷啊。”她缩了缩脖子。
  季亦安垂眼看她露在外头的脚踝,然后把人拎进了最近的一家小酒吧里头。
  宋初笑得两眼眯眯,踮着脚去勾季亦安的脖子,温热的气息全喷在他脸上:“季队长,带我来喝酒,不怀好意啊。”
  季亦安挑眉,跟她翻旧账:“我哪灌得醉你,当初第一回见我就往我酒里下药的是谁?”
  宋初成了人形挂件,双手吊着他脖子,歪着头靠在他肩上,闻言炸了眨眼,低声道:“季队长如果想灌醉我都不用下药。”
  季亦安垂眸去看她。
  宋初笑得不怀好意:“你一句话,我立马装醉,听凭处置。”
  季亦安就着她靠近的动作歪头便在宋初唇上亲了一下,含混地笑着,嗓音低沉又撩人:“别醉,你爹还在这呢,我吃不消你。”
  宋初笑嗔,弯弯绕绕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这是一家小清吧,即便是到了晚上也没了旁的酒吧那种闹腾嘈杂的音乐声,台上一个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少年正架着吉他唱着民谣。
  宋初和季亦安在靠近舞台的角落边落座,一人叫了一杯鸡尾酒。
  没一会儿服务生就端着澄蓝的酒上来,色泽漂亮又诱惑,在玻璃杯与绚丽的灯光下光芒流转。
  宋初轻轻捏起高脚杯,朝季亦安晃了晃,笑得非常乖。
  “祝我的季队长,能抓越来越多的坏人,不要受伤,不要难过,以及。”宋初一顿,抬起眼睛,眼尾翘起,笑得像只狐狸,“越来越爱我。”
  季亦安轻而易举地被勾去了魂魄,顺着宋初递来的酒杯顺从仰头,喝尽了那一杯子的酒。
  这种酒,虽然算作酒精饮料,可调入的伏特加含量很高,如果喝得快的话很容易喝醉。
  那杯酒被全数送进了季亦安的喉咙,一滴不剩。
  宋初晃了晃手里空荡荡的高脚杯,得逞地笑了。
  季亦安也终于惹不住笑了起来,他嘴唇上还沾着点酒精液体,偏薄的嘴唇上留下些水痕,让宋初有点想凑过去亲一亲。
  “想把我灌醉?”
  季亦安伸出手,再次偏头吻住了宋初那红艳艳的嘴唇,交换了一个充满酒精味的吻。
  ***
  两人坐了没多久,隔壁桌的四五个男女便过来搭讪:“帅哥美女,一块儿玩呗。”
  那几人看上去都很年轻,像是刚刚大学毕业的模样,衣服也穿得花哨新潮,他们想玩游戏,可人太少玩不起来,偏头就看见宋初和季亦安。
  来酒吧玩的,总是想和帅哥美女作伴的。
  宋初看过去,问:“玩什么?”
  一个男生转了转手里的空啤酒瓶:“转这个,转到谁就真心话大冒险,老梗了,就打发打发时间,认识一下。”
  宋初看了眼季亦安,季亦安耸耸肩表示无所谓。
  “玩啊。”宋初勾了下手指。
  几人欢呼一声,拎着酒就十分不见外地到了他们桌边。
  空啤酒瓶被放在桌面上,刚才跟宋初说话的那个男生指尖往瓶口轻轻一拨,玻璃瓶与桌子碰撞着发出清脆响声,瓶口转了几圈速度慢下来。
  “wow!”大家哄笑着。
  瓶口对准了其中一个女生。
  他们问的真心话题目直白又露骨,被转到回答的人倒也不骄矜着不回答,全部都大大方方自嘲一番回答了问题。
  宋初撑着脑袋,半倚在季亦安身上,两人时不时交头低声说点悄悄话。
  “美女,你了你了。”站在宋初旁边的女生催她。
  “嗯?”宋初偏头。
  “轮到你转瓶口了。”
  “啊。”
  宋初应了一声,细长的食指抵着瓶口轻轻一拨,她在酒吧这种地方向来自如,这转瓶子的手势也娴熟又漂亮,立马逼出几声欢呼的口哨。
  酒瓶转了两圈,颤颤巍巍地停了下来,对着宋初。
  宋初在一片起哄声和笑声中举起双手,做了一个投降的姿势。
  “真心话。”宋初说。
  “这可得好好想想了,旁边这帅哥是你男朋友吧?”
  宋初点头:“嗯。”
  “有了!真心话问题就是——”那人故意托着长音,透着点不怀好意的戏谑,倒也没有恶意,纯粹起哄,“你这位男朋友是一夜几次郎啊?”
  闻言,宋初挑了一下眉,下一秒嘴唇就扬起一个微妙的弧度。
  她偏头看了季亦安一眼,眼尾上翘,风流又撩人,季亦安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也没打算救她。
  宋初收回目光,清了清嗓子:“我选大冒险。”
  周围的起哄声更大。
  一般听了真心话问题后又改选大冒险都是因为真心话的答案当真是说不出口,他们这个问题简单到一个数字就能回答,宋初不回答的原因就只有一个了。
  季亦安无奈,这是又被这丫头片子坑了。
  宋初漫不经心地接受了大家的哄笑与嘲弄,目光淡淡地在季亦安身上搜刮一圈:“别别别,我还没试过所以不知道呢,大冒险玩儿什么?”
  站她旁边的女生想了想:“不为难你啦,有什么才艺表演给大家看看呗。”
  才艺表演?
  耍刀片算么。
  宋初百无聊赖地在心口这么一想,下一秒就起身朝台上走去。
  姑娘一袭针织长裙,外套被扔在座位上,只一件非常温柔有气质的豆沙色毛衣,被打理的非常柔顺的长卷发铺在背上。
  宽大的衣服笼着里面的瘦削,走路时空荡荡的。
  季亦安已经猜到了宋初要干什么,其他人的目光都好奇地盯着宋初走上台的背影。
  只见她低声跟抱着吉他的男生说了几句,男生朝她点头一笑,便起身把手里的吉他给了宋初。
  宋初坐在高脚椅上,抱着吉他斜挎上背带,手指切着琴弦扫下去,滑出一个漂亮又吸睛的转音。
  宋初在一片注视中微微倾身靠近话筒,话还没说出口懒洋洋的笑意已经透出来,
  “这首歌《我一定会爱上你》,送给一个人。”宋初恰到好处地止了话头,她懒散地笑起来,透着点温柔的鼻音。
  底下掀起的热潮几乎要把屋顶都掀开了去。
  这种寒冬腊月,小酒吧里头唱歌的漂亮姑娘,一首歌送给心上人,大家总是都在期待这样的情节的。
  宋初的目光破开头顶打下来的绚丽灯光,直直地朝角落里的季亦安望过去。
  季亦安一点一点坐直了身体,也看着她笑。
  宋初偏头垂眸,再次飞出一串漂亮的音符,这才说完了剩下的半截话,“送给我的男朋友,季亦安。”
  宋初唱歌的声音非常好听,季亦安一直都清楚。
  “走破双脚,踏过江海
  不用停留,就要相见
  虽然我是自由自在
  但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会在哪遇见你
  是不是在一个遥远地方
  那里有人在歌唱
  那里有满天星光”
  他们在几千公里外的金三角相遇,的确是算得上翻山越岭。所爱隔山海,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山海皆可平。
  宋初在那里唱歌,季亦安是那片黑暗中独行的星光。
  他们也的的确确会爱上对方,命中注定,避无可避。
  宋初无比感谢那个一时冲动在季亦安手心上写下“小心”的自己,也无比感谢那个教她射击也教她如何救赎自己的季亦安。
  也许他们在外界看来有着天壤之别。
  一个是深入毒窝执行最危险任务的缉毒队队长,另一个是与一众毒贩能够称兄道弟的邪教妖女。
  可至少,在现在。
  当宋初坐在台上弹着吉他唱着歌,季亦安坐在台下拿着酒杯望着她时,在这底下的所有观众眼里这就只是一对郎才女貌的情侣罢了。
  ***
  这么一段日子下来。
  季亦安知道,宋初的依赖感比以前强了许多,她不是个会依赖人的性子,可以说她非常独立,独立到了可以称为孤僻的地步。
  她可以自己独自一人在金三角生活好几年,也可以独自一人在英国学习生活,她坚定勇敢、不怕吃苦,更不怕任何恶意的势力。
  可到了季亦安面前,她就层层褪去那成百上千的伪装皮囊,又娇又嗔,变成了一个肆意跟男朋友撒娇的小姑娘。
  如今的宋初,照样能靠着那一张张锋利的刀片杀人于无形,也照样能在伽苏死后重新在金三角树立下人人畏惧的威名,她强大到足以独自踏上踽踽独行的路。
  可如今有了季亦安,有了这份依赖,让她不想这么横冲直撞地去撞枪口,去不顾性命地瞎折腾。
  现在的她,只想拉着季亦安的手,只想抱一抱亲一亲他,想赖在他身边,想每天都能像今天这样,他们手牵着手,从晨光熹微走到暮色四合。
  宋初还是有从前的强大和魄力。
  可她却更想在季亦安身边做个小女生了。
  ***
  从酒吧出来后,宋初整个人都洋溢着满满的喜气,连带走路都是蹦着的,脚步很轻,牵着季亦安的手一晃一晃。
  “我今天特别高兴。”宋初说。
  季亦安跟着她笑,原本锋利的五官都被尽数柔化下来,目光聚焦在宋初翘起的唇角上。
  “为什么?”季亦安问。
  “不知道,我就是高兴。”宋初乐颠颠的回答。
  宋初少见这个样子,看上去年纪都似乎小了几岁,仿佛还真是个还在读书的大学生似的,唇红齿白的,笑起来无忧无虑的模样。
  送宋初回家的路上,她见着了路边还在卖糖葫芦的一个老大爷。
  于是扭头扬声冲季亦安喊了一声:“队长,我要吃这个!”
  季亦安伸出手臂把穿得少还不好好穿衣服的宋初揽进怀里,又从兜里拿出钱包,给她买了一串糖葫芦。
  “你不吃啊?”宋初问,低头直接咬了一颗进嘴。
  季亦安说:“我不太爱吃甜的。”
  “那你怎么这么喜欢我?”宋初抖了个机灵。
  季亦安朝她看了眼。
  宋初笑眯眯道:“我也超甜的!”
  季亦安非常愉快地笑出声,手臂还揽着宋初的肩,半个人的力量都支在她身上:“那给我尝尝吧。”
  话音才落,宋初就捧着他的脸吧唧一口咬在了他的嘴唇上。
  这小兔崽子就是故意的,季亦安被她咬的险些痛呼出声,眉头还没来得及蹙起,宋初又恢复了乖乖的模样。
  “甜么?”
  “……”季亦安无奈,又舔了舔自己被咬疼的嘴唇,回答道,“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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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以后又是固定中午12点日更啦。
  这篇文还挺短的,正文只有不到三分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