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武侠 > 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 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63节
  第46章 人马族
  在平顶草原上, 有一些蒙古包样式的毡房,远远望去就像一排排小蘑菇。
  昆伯勒大陆的游牧兽人们大多都是住在这种建筑里,毡房方便打包和携带,可以跟着牛马羊走到草原的每一个角落。
  但游牧兽人没有城墙, 当危险来袭时, 他们只能选择放弃这块草场逃离。这也导致夜魔活动轨迹增加后, 他们的领地越来越少。
  在这片蘑菇毡房不远处的山坡下, 一名雄性半人马兽人哒哒哒跑了过来。库伯是一匹黑马,从赤/裸的半身一直到双臂都画着粗犷的红色图腾,他的四蹄矫健,马身上还披着软甲之类的衣饰。
  还没到营地,库伯就扯着嗓子喊起来:“族长,西边草原上徘徊的夜魔群撤退了!”
  不少族人从毡房里探出头来。
  “你是说真的, 库伯?你亲眼看到了?”
  “是真的,我看到它们往黑山那边去了!”
  “太好了,这片草场保住了, 我们暂时不用再迁徙了。”
  有一些小马驹藏在父亲身后, 此时都活泼地跑了出来。他们围着毡房嬉戏, 小小的马蹄溅起细碎草叶。
  不少成年人马开始拆除布置在营地周围的防御设施。
  每十米就有一个陷阱,里头埋着尖刺,还有各种用魔法道具设置的木头障碍,而这些对于夜魔来说不过杯水车薪。
  一匹身材不算高大的白色半人马朝山坡下走去, 库伯凑上去,亲密地用身体蹭对方的马腹。
  半人马和精灵一样是母系氏族。
  这匹白马不仅是族群的族长,也是库伯的妻子。
  她上半身穿着件贴身织物, 露出修长健美的身体,个子不算很高, 虽然年纪不小了,但面容依然英气四射,长长的白发编织成鞭子,垂落在胸前。
  蔓迪对年轻丈夫的嬉闹十分宽容。
  她黄色的眼睛仿佛看破一切:“夜魔不是撤退,而是找到了新的目标。”
  她指着远处黑色的山,“那是什么方向?”
  库伯想了想:“穿过黑山再走过一段路,好像就是人类的几座大城。”
  “人类,哲罗姆就是被人类捉走的。”蔓迪高高扬起前蹄,命令道,“走,把铺盖卷了,我们去看看夜魔到底想怎么样。”
  如果说一只半人马,是队列里英勇的前锋。
  那么一群半人马,就是恐怖的重骑兵。
  他们的铁蹄踏起尘埃,一整个族群同时出行时好像有千军万马奔腾,连大地都在震颤。不必怀疑,手无寸铁的人会被马蹄整个踩死。
  元菱被名叫阿乙的魔族带着快速前进,他用的是魔族的天赋技能,类似魔法里的瞬移。但因为携带的乘客过多且重(阿布体重大约有200+),一次就只能瞬移三十米左右。
  因此他们的身影就断断续续卡壳的胶片,从黄沙戈壁一路转移至绿野草原。
  在走到半路时,阿乙忽然停下了。
  元菱:“怎么?”
  很快她就感觉到了从山坡那侧浩浩荡荡扬起的尘埃,还有那轰隆隆雷鸣似的脚步声。
  是的,脚步声。
  一群全副武装的骑兵走在最前,他们全部穿戴银色盔甲,手持锋利沉重的长矛。在骑兵后头跟着的是普通打扮的人民,还有未成年的小矮马。
  元菱三人几乎被人马族包围了,阿乙拱起脊背,仿佛警戒似的浑身都长出了刺。
  一名白色毛发的半人马哒哒哒走到他们面前,居高临下看着。对方的面容被偷窥挡住,只能看到一双审视的视线。
  “魔族、巨人和……人类?”
  蔓迪轻轻嗅了嗅,语气柔软了几分,“你身上有哲罗姆的气息。”
  “我是半人马族的族长,你可以叫我蔓迪,这位陌生的小姐,很高兴见到您。”
  元菱有些意外对方的敏锐,但还是撩开斗篷行了一礼:“族长您好。这是我的两位同伴,我们正要赶往凤兰城,哲罗姆也在那里,请您不要忧心,他现在很好。”
  蔓迪满意地点点头:“真是聪明美丽的小姐。”
  浩浩荡荡的人马族轻而易举将三人纳入了自己的包围圈一起行动,他们调转方向,马蹄扬起草原上的尘沙。
  一路上,元菱和半人马族相谈甚欢。
  她也了解到一些事,比如:
  哲罗姆是蔓迪的儿子,库伯是蔓迪的丈夫,但库伯并不是哲罗姆的父亲,二者甚至差不多大。
  元菱摸着下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或许……她还不够了解昆伯勒大陆。
  人马族全员脚力,在这个前提下,他们比魔族瞬移前进的更快了。
  阿布抱着双膝,坐在三匹人马拉的板车上,表情有些呆滞。
  而元菱则是乘坐的更高规格的八马马车,车厢里甚至还配了饮水和食物。
  不断有人马族从车厢旁边跑过来围观她。
  他们的最高礼仪是弯曲前肢,有点像人类的鞠躬。
  一匹年轻的红色雄性人马跑到旁边,举起一束紫色的野花:“小姐,您喜欢这片草地吗?我愿意为您采摘全草原最美的鲜花!”
  元菱受宠若惊似的接过:“谢谢。”
  那些小矮马们则围着她跑动,把藤编笸箩顶在头上,里面放着水果、野菜面饼之类。
  当然更多的则是身材健壮的单身男人马,他们打扮得花里胡哨地在周围晃,向她展示自己强健的体魄。
  “族长,你为什么那么轻易就相信他们了。虽然有一位小姐,但那个可是魔族。”库伯跟在后头,小声问。
  蔓迪面无表情:“因为我闻到了哲罗姆发/情的气息。”
  *
  鞑靼城在发现有神奇作用的魔法符后,有了不小的变化。
  不得不说,主神官老头真的是少数有良心的权贵。
  他让神院所有的魔法学徒参与进来,将魔法符大量生产分发给民众。布兰登当时听到的时候差点要断气,但他也无法改变这个结果。
  甚至,后来安抚越来越多的流民,鞑靼城还打开城门,允许流浪汉进入城内找工作和生活。
  今天也是七天一次的开城门仪式,独眼士兵已经赫然成了守城兵里的小小头目,他背着一个大口袋,里面全是批量生产的魔法符文。
  流浪汉进城时一人可以分到一个魔法符。
  他们往往会感激涕零,说不尽的崇拜话语。
  独眼士兵也总觉得对方是在感谢自己,直到……
  一名衣衫褴褛的男人摇摇头,面色平静:“我不要。”
  士兵愣住,忍不住摇晃对方的肩膀:“你傻了,这是魔法符文,可以抵御夜魔的!多少个银币还买不到呢,我们大神官慈悲,免费发放给人民!”
  那男人奇怪地看他一眼:“因为我已经有了啊!我不需要!”
  他从兜里小心掏出一块碎石,只在士兵面前虚虚一晃马上又收起来:“看,这是真正的驱魔女神的福祉,是神赐!是它保佑着我们一路平安来到这里。”
  士兵探头想要看个仔细,男人周围那些流民全都围了过来,一副他要抢就跟他拼命的架势。
  “什么驱魔女神?我们这个可是大魔法师亲自制作的魔法符,可以抵御夜魔!”那士兵说得口干舌燥,流浪人们却对他怒目而视。
  “你怎么可以把普通魔法师和女神大人相提并论!大人赐予的福祉不仅可以驱除夜魔,还能保护我们、治疗被腐蚀的伤口!”
  有了这刻在石头上的魔法符,不仅人们再也不怕夜魔侵扰,还能渐渐痊愈无药可治的伤势,一部□□体健康的人靠近石头,也觉得神清气爽,周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想想看,从前倾家荡产买来的魔药也只够延续病人几天生命而已,如今他们却拥有了真正的神赐。
  神明是宽广慈悲的,不是用钱币可以衡量。
  拿着神赐,流民们这才有了生的希望。他们只要有了能保命的东西,就能找到自己的新家。一些人选择去附近的大城打工,赚一些块钱,落户在那里。他们都是勤劳的干活好手,不管是种地、木工还是纺织都能干。
  但更多的人持续走着,他们想找到新的家园,开垦自己的田地,重新种下繁衍树。
  人们有了盼头,外表看起来也不那么像是流浪汉了,他们用河水洗干净头脸,哪怕饿着肚子也绝不放弃。
  因此这批拥有神赐的流浪人可以说是一拨人里状态最好的了。
  独眼士兵被对方义正严词的说法搞得有些疑惑,正好主神官从城门经过,听到了人民大声的说话声。
  “驱魔女神?”他摸了摸胡子,“这是最近新诞生的小众信仰吗?”
  他又问那男人:“可不可以把你的福祉借给我看看?”
  对方一脸警惕:“你要是敢拿走,我们就跟你拼命。”
  “放心吧。”
  主神官心里还在想,老夫什么没见过。
  他拿过那块粗糙的石头,原料就是路边随时可见的碎石,只是上面有用神秘文字刻下的纹路,发出道道金光。
  主神官:!!!
  “这这这……”
  他现在抢走的话这些流民会不会跳起来咬他。
  老头颤抖着手,拿出布兰登他们制作的那个魔法符文,将两个放在一起比对。
  小部分的文字几乎是一样的,但不管是繁复程度还是那浩浩荡荡的光明系元力,二者都完全不同。
  就像一个小儿涂鸦一个世界名画;一个小水缸一个浩瀚湖泊,傻子都能看出来哪个是正版哪个是伪造的,高下立见。
  主神官握着石头神色激动:“你说你们是从凤兰城过来的?那边难道还有人吗?”
  男人回答:“夜魔袭击后,我们是一路逃出来的。在路上遇到了驱魔女神降临,她赐予我们福祉,让我们不要害怕,南下去寻找新家。”
  “我看见女神一路往凤兰城的方向去了,我相信她是想击退那些丑陋的怪物!”
  主神官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表情坚定:“我必须亲自去看看。”
  一旁的布兰登撇撇嘴:“有什么好去的,万一还有夜魔在那里,我们就回不来了……”
  年迈的主神官一下子跳起来,把比自己胖几倍的守城士兵长压在下面拳打脚踢,吹胡子瞪眼,“布兰登,你跟我一起去!你竟敢隐瞒这样重要的事情,你这个盗取神迹的小偷!我要把你关在神院的马圈里十年!”
  布兰登被压在地上根本不敢还手,因为四周还有好些虎视眈眈的神仆盯着他,他们眼里燃烧着熊熊怒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