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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一日三餐 > 一日三餐 第56节
  -完-
  ◇ 45、培根裹秋葵卷
  抹茶红豆司康
  夏皎双手比了一个大大的叉, 纠正:“我做饭其实也还可以。”
  “是的,”温崇月俯身,“是很可以, 只是偶尔会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错误。”
  夏皎这才满意。
  浓白鱼汤的诀窍在于煮汤的鱼必须得用油煎过,不能用大火, 容易煎糊,要用小火, 两面都煎透。这一步至关重要,鱼肉煎的透不透,决定了接下来的汤汁能不能成奶白色。煎透了之后,温崇月只加了一点料酒进去,煮一煮, 再放汤锅里,先用大火煮沸, 再用小火慢慢地炖。
  单单吃鱼汤肯定不成, 晚餐注重营养和食材丰富度。尤其是对于夫妻来说,在工作日里, 只有晚上下班后这顿饭才能慢悠悠、自在地一块吃,地位自然不同。
  温崇月买了茭白, 无锡产的茭白最好,又嫩又肥,糯糯香香,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也养一方植物, 至少别处不如无锡的茭白这般嫩生。他买来的茭白是种在藕塘里的, 有些偏扁圆, 壳子里面有点毛糙, 其他地方的茭白大多浑圆、光滑。
  温崇月挑茭白时要求高,壳子要水灵灵、淡淡绿色的,整根茎要毫无黑点,有黑点就代表老了,不够嫩。食材鲜了,做法也简单,切成块,放油锅里翻炒,用水淀粉和酱料薄薄勾芡,不过两三分钟,汁水烧干即可出锅。
  培根片薄薄,裹着焯水后的秋葵,放到平底锅中,中火煎至两面焦黄,盛在瓷白底盘子中,均匀摆成一朵花的形状,中间放上切好、用糖和果醋凉拌后的金瓜丝和海蜇丝,再往煎好的培根秋葵卷上撒一层奶酪粉。
  夏皎认认真真地做了大煮干丝,虽然不如国宴上的淮扬菜隆重,但她仍旧竭尽全力,每一个步骤都力求完美。现在这个季节的笋味道不好,不能再用传统的冬笋,她就加了基围虾和鸡脯肉、干香菇,温崇月没有干扰,偶尔看一眼忙碌的妻子,笑了笑,又低头切火腿丝。
  好的黑鱼汤不需要用太多盐调味,温崇月看着鱼汤煮出奶白色,往里加了切好的火腿丝,压味提鲜,这样出来的香味厚重不轻浮。
  事实也如此,晚饭中,夏皎的每一粒味蕾都要被黑鱼汤治愈了。温崇月笑着说以前他有个同学喜欢拿鱼汤泡饼和泡米饭,夏皎试了一下,简直打开新世界大门。不过她在控制碳水摄入,没有吃太多,更多还是直接喝汤,鲜美适中,没有外送里的鱼汤那种油腻感。
  妙的是鱼肉煎的味道也好,香煎到金黄,表层咬起来有股特有的筋道,中间的鱼肉又嫩生生,黑鱼的毒刺少,不必担心被卡住,夏皎吃掉了两大块鱼肉,剩下的吃不下,才全进了温崇月的肚子。
  夏皎对秋葵的唯一印象就是壮阳,毕竟高中时候班级里一些恶劣的男生天天拿这个和韭菜来调侃。或许不太喜欢这种不分场合随便开的玩笑,整整一个高中,夏皎都没有碰食堂里面卖的秋葵,后来也少吃。
  她现在只尝一片温崇月做的培根秋葵卷,培根煎的香喷喷,秋葵本身特有的清爽和蔬菜香恰好地化解了培根的肉香。更不要说盘子中间拢了一块儿的凉拌金瓜海蜇丝——金瓜在热水烫后立刻捞起来放冰水中,自然散落成丝,又脆又爽,配合海蜇丝一块儿凉拌,只加了葱花香油和盐调味,材料简单,味道不简单,清新怡口,口感就像夏夜从深林里吹来的风。
  温崇月对夏皎做的大煮干丝给予了最高的评价和不吝啬的夸奖,很愉悦地全部吃掉。
  顺便晚上吃了夏皎。
  九月,桂花起,燕南归。
  碧波万顷,千帆齐发,马上就是大闸蟹的季节了,工厂中加工印着有“阳澄湖大闸蟹”的纸壳子。超市也准备好了相应的展柜,只等着蟹上市,人尝鲜。
  夏皎对螃蟹不是很感兴趣,她日日下班经过小区栽种的桂花树,时时仰脸,看小小花苞如米,猜测桂花什么时候才会开。
  春日迎春,秋季桂花,这是夏皎最喜欢的两种季节限定黄——搞黄不算。
  秋季的苏州缓慢向旅游平季过渡,而夏皎和高婵跟随蓝姐一同去了北京布展,不是奢侈品,是某个国内服装品牌的庆典。像这样的活动,需要的花量不会少,活动现场很大,人多手杂,还好有张云和从旁盯着,才没有出了什么意外。
  在外出差订的都是双人间,夏皎和高婵睡一块儿。次日就要返回苏州,晚饭自由,高婵拉了夏皎一块儿去la pizza点了比萨外带,她们到店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或许因为这家店提供其他意大利餐厅里不多见的比萨饺,这边的国际友人稍微多一些。俩人没有留在店里堂食,顺着太古里下沉广场往酒店的方向去。
  晚上俩人吃了一份比萨两份比萨饺,还有蓝姐送过来的奶油卷,一共六个,原味、巧克力、树莓三个口味一种两个,香酥不甜腻,蓝姐说是特意找了跑腿外卖买来的,幸亏买的早,再晚一步什么都没了。
  高婵不怎么在乎身材管理,夏皎现在的工作性质也没必要保持魔鬼身材,俩人用酒店的电视看着电影,一边吃着比萨喝汽水,一边聊天。
  薄底披萨味道很棒,夏皎慢慢吃着,听高婵提到张云和与大老板于昙的八卦:“……以前张云和是于昙第一批带的学生,学到一半,都说有人看见张云和亲于昙呢。”
  夏皎喝了口果汁,问:“你想要气泡水吗?我去让人送些过来。”
  高婵说:“好的,谢谢你哇。”
  夏皎打电话给酒店的工作人员,请他们送些水上来。动作很快,水拿到了,高婵拧开瓶盖,喝一口,继续讲:“张云和一毕业就和自己老婆离婚了,那时候谣言传的多,都说是于昙第三者——”
  夏皎打断她的话:“我觉着她不是这种人。”
  高婵耸肩:“蓝姐私下里也说,那些人都是胡说八道,说咱们老板有钱有才有貌,不可能做这种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情。但你也知道,流言嘛,没有黑点都得往上泼,恨不得把对方拉下来——喏,后来为了避嫌,于昙就把张云和赶走了。”
  夏皎默不作声,听高婵感慨:“反正张云和之后没再结婚,也没有对象,咱们老板换了两个男友,都是小鲜肉……我以后要是也能这样,值了。”
  夏皎冷不丁地想起于昙身边的张抱林,瘦瘦高高,有些腼腆,爱穿黑衬衫,经常沉默。
  ……算了,那些都是其他人的生活。
  夏皎晃晃脑袋,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去。
  她只要认真走好自己的路就好了。
  温崇月近些时间的周末也是在北京和苏州两地跑,温启铭的胳膊手伤还没有完全痊愈,心脏虽然患病,但拒绝做手术,只接受服药。温崇月劝不得,也只能由父亲去了。只是这件事仍旧令他有些忧虑,夏皎返回苏州后,晚饭后陪他一同散步,才知道了这些。
  温崇月和她提及的一些过往琐事渐渐变多,他不再吝啬自己的过往,将那些或沉闷或压抑的记忆拢在箱子里,而是打开一条缝,展开一些有趣的东西,拿给夏皎看。
  比如温崇月第一次打篮球赛,被教练按着头狠狠骂了一顿。他回去后和队友苦练,第二次篮球赛结束,教练终于笑着和他轻轻碰了碰拳头。
  说这些话的时候,两人在平江街区散步,夏皎晚上馋这里的卤鸡爪,温崇月才开车到了附近,顺带着在附近转转,散散步,消消食。
  平江路上许许多多家卖卤鸡爪的,还有大名鼎鼎的哑巴生煎,哪怕已经入夜,仍旧有不少人排队拿号。夏皎吃过了晚餐,不然少不了也得来一份生煎,配热腾腾牛肉粉丝汤。她最爱的卤鸡爪店在平江路一小巷子里,不单单是鸡爪,还有鸭胗、鸭舌,都是论份。
  现在人不算太多,排了两分钟就到了,用纸袋包着,热热乎乎,得小心翼翼地咬,丰厚的卤汁有点儿烫,鸡爪炖得酥酥烂烂,一口下去,上下嘴唇都被汤汁粘着,喷喷香。
  夏皎吃不了太咸的东西,吃掉一个鸡爪就站定脚步,不等她说话,温崇月已经自动取出保温杯。杯套是老虎造型的,装着一个大保温杯,里面是温崇月自己调好的柠檬水,新鲜的小青柠打成汁,搭配苏打水,放了几块小冰块,止渴生津。
  夏皎一手戴着一次性手套,另一只手捧鸡爪,腾不出手,温崇月就端着杯子喂给她,夏皎慢慢地喝,听温崇月说:“其实,我原本有个妹妹,比我小四岁。”
  夏皎睁大眼睛:“啊?”
  “她夭折了,”温崇月说,“高烧,当时父亲在外出差。”
  温崇月对自己这个夭折的妹妹只有模糊的印象。那时候他尚不到五岁,只记得在妹妹夭折之前,父母的感情仍旧很好,自从妹妹过世后,白若琅开始长时间发呆,以及开始会摔东西,哭泣,大声呵斥他。
  那个女孩取名叫白怡萧,只可惜还没来得及在户口簿上留下姓名,就匆匆忙忙过世。她或许对这个世界不太满意,甚至只在这里逗留了三个月。
  新生儿高烧是件极恐怖的事情,恰逢当时温启铭出差,需要在外两日。白若琅照顾着温崇月和孩子,家里还有一个请来的保姆,那个保姆上了年纪,很多时候都是全凭靠“育儿经验”,包括新生儿高烧,对方信誓旦旦地说滚鸡蛋、用毛巾冷敷降温就好,之前温崇月大多由温启铭照顾,白若琅毫无照看孩子的经验,对此深信不疑,尤其是在孩子烧到没有哭声后,她只当方法起了效果。哪里想到次日醒来,孩子便停止了呼吸。
  温崇月记得白若琅当时拿起刀,崩溃地逼保姆离开家里,抱着妹妹不说话,像往常一样让温崇月去拿奶粉,要给妹妹冲奶粉喝。
  温崇月拿了奶粉回来,看到白若琅将脸贴在包着妹妹的小被子上,默默地流眼泪。
  ……
  “因为这点,父亲一直感觉亏欠她,”温崇月将保温杯移开,拧上盖子,“抱歉,这种事情,现在才告诉你。”
  夏皎猛烈摇头:“没关系。”
  她吃掉了全部的卤鸡爪,丢掉一次性手套,用湿巾擦拭着嘴唇和手指,确定自己手上没有丝毫油污后,才悄悄地用小手指勾了勾温崇月的手。
  他感应到,动了动,自然地抓住夏皎的手掌。
  夏皎说:“我能理解白妈妈的心情,也知道你和温爸爸都很疼我。嗯……所以,那些事情我都懂,你放心。”
  “倒是你,”夏皎说,“温老师,以后有什么事情你不用一个人藏着,和我聊聊,可能会好很多。”
  温崇月仔细看她:“皎皎这是打算当我的老师?”
  夏皎若有所思:“或许可以试一下女老师男学生的扮演?”
  温崇月只是笑:“虽然有点为难,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愿意牺牲一下自己的身体。”
  他才不会牺牲。
  夏皎小声呸呸呸,拉着温崇月的手,让他收回刚才的词语。
  夏皎不太喜欢这个词,即使知道是调侃,但这个词背后的含义并不太好。
  她觉着自己有点迷信了,居然会在意这么一个小小的词语。
  花店的花仍旧每日开放,不过随着季节变化,花的种类也变了。天堂鸟、翠菊、星芹、大丽花、袋鼠爪、凤尾……秋天的顾客也多喜欢一些带有季节性基调和颜色的花朵,而夏皎也开始了苦兮兮的科目二考试。
  作为一个只在q,q飞车和侠盗飞车中飙过车的人,夏皎的科目二练习可以说得上是“地狱模式”。和全国各地的教练一样,夏皎也拥有着一个极度凶恶的教练,严厉到让夏皎不敢主动和对方聊天。
  尤其是在见识对方只用三分钟就骂哭一个女学员后。
  夏皎也是战战兢兢地上去。
  离合、油门、刹车……简单地学习完这三样后,再了解转向灯,方向盘……
  夏皎本来就不擅长和外人打交道,尤其是和凶神恶煞的教练在一起,她越是紧张,能记住的东西越少,还好教练没有大声骂人——夏皎的驾校是温崇月朋友开的,这个号称通过率最高的教练也是温崇月朋友介绍给夏皎的。或许是顾忌到这层,在夏皎手忙脚乱地转方向盘的时候,教练一言不发,就是脸憋得通红,手握成拳,狠狠地、一下又一下地砸着车门。
  离开的时候,夏皎还关心地问了一句:“教练,手疼吗?”
  教练说:“没有脑子疼。”
  夏皎:“……”
  调侃归调侃,夏皎的周末活动变成了吃早餐,练车,午餐,练车,被温老师接回家,休息,和猫咪玩,和温老师困觉觉。而温崇月的周末,仍旧是送皎皎去练车,自己的一些户外运动,接皎皎,买菜,做饭,睡皎皎。
  完美。
  花店的工作算不上太忙碌,老爷爷天天推着老奶奶来,老奶奶健谈,经常和夏皎聊一些有趣的琐事,偶尔会点评一下花店展示橱窗的色彩搭配。高婵和郁青真对此不以为意,夏皎听得仔细,后来深入聊了聊,才得知老奶奶姓宋,是个画家——
  “什么画家不画家的,”宋奶奶笑,“说破了也就是画匠,现在年纪大了,握不动笔了。”
  说到这里,如往常一样,老爷爷买了玫瑰,宋奶奶抱在怀里,微笑着和夏皎告别。
  偶尔也会遇到一些奇怪的人,高婵就偷偷告诉夏皎,有个奇怪的男生站在橱窗外三天了。穿着职高的校服裤子,穿黑色短袖t恤,留着寸头,校服就系在腰上,看上去流里流气的,不太像个好学生,就站在玻璃橱窗外,盯着里面的花看——
  “他该不会想’零元购’吧?”高婵忧心忡忡地说,“我真担心他哪天冲进店里搬起花就跑。”
  夏皎低头计算花材的花销:“没事,附近有警察局呢,我们玻璃都是防弹级别的,还有监控,你怕什么。再说了,就是一个中学生,咱们店里好多人呢。”
  高婵说:“你不知道啊,现在有些不学好的人,仗着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喜欢干些坏事……”
  这样说着,夏皎抬起头,恰好看到玻璃窗外的男学生,对方已经几乎要趴在玻璃橱窗上了,目不转睛地盯着店里的花。夏皎注意到,对方眉毛上有一道疤,看上去像是小时候被什么东西砍伤了,刀疤处不长眉毛,断眉看起来很凶。
  夏皎中学时受过孤立,天生不喜欢这样的“坏孩子”。下班的时间快到了,她整理好花材,离开的时候,看到那个男生还在橱窗外。或许察觉到有人在看他,四目相对,那个男生匆匆地离开了。
  对方在的学校就在这附近,从那之后,夏皎也偶遇过他几次。一次是经过某条小巷,看到对方在打群架,寸头的下手最狠;第二次是等公交的时候,寸头脸上贴着创可贴,低着头在抽烟,旁边经过的人纷纷捂着鼻子;第三次,是傍晚,夏皎刚从于昙家里走出来,看到重重树影下,寸头嘴里叼着烟,吊儿郎当地站着,身上是万年不变的校服,站在他面前的中年男人在数钱递给他。
  本来没什么,这两次偶遇后,夏皎也有点担心对方会“抢花店”。
  虽然花店里的员工多,但大部分时间轮值的都是女孩子,真要是遇到意外,不一定能占了上风。
  庆幸的是,目前还没有出现这种糟糕情况。
  “不可能的,”郁青真将装着泡芙的纸袋子递到高婵面前,示意她尝一个,“青春期的男生嘛,就是喜欢看美女而已。外面这小子估计就是来看我们的,别理他,反正被看也少不了几块肉。”
  夏皎没吃泡芙,她这两天有点轻微的鼻塞,换季导致的,不太想吃甜食。
  现在是午饭时间,礼尚往来,吃了郁青真泡芙的高婵,也分了一瓶酸奶给对方。郁青真只看了一眼就说:“我不喝外面酸奶的,老王说了,外面这些酸奶添加剂都多,不健康。我想喝的话,他给我带来他们家厨师自己精心做的酸奶,自然发酵,和这些机器加工出来的完全不一样……”
  老王就是她的富豪男友。
  高婵把酸奶默默拿回去,她拆了吸管,用力地吸了一大口。
  她说:“我就喜欢喝些不健康的。”
  郁青真笑着说:“女生啊,得学着对自己好点。青春就这么几年,不得用点好的?吃好喝好?别早早踏入婚姻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