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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其他 > 他在火葬场(快穿) > 轮回五:明镜缺(52)美梦成
  一缕妖气小心翼翼地在颜洵的体内游走,时而在她受伤的筋脉间停滞片刻,似是在心痛地抚摸着她身上的累累伤痕一般。
  半晌,男人将妖气全然收回,松开了贴在颜洵后背处的双手,“阿洵如今已是恢复得不错了。只需继续静心调养便好。”
  “太好了。”颜洵松了口气。她对自己的身体自是有数。不过此人的修为更是深厚,既然对方提议要帮她查看,依着两人从交甚密的关系,颜洵也不会同他客气。
  “不必担心。我这些年也搜罗了不少天地灵宝,定然会保你很快恢复从前的实力的。”虽然已是不知年庚几许,但男人露出这种年少自得的神情却并不让人觉得突兀,仿佛他理应就该如此意气风发,剑指天下。
  这样的他,倒让颜洵无端想起了那位同样喜穿红衣的少年。她勾起嘴角,学着此人时常挑逗自己的口吻,“如此说来,倒真要谢谢你了,琚翔。不对,如今是该叫你‘至德陛下’吧?”
  “你发现了啊。”像是只偷吃被抓的狸奴,琚翔眼皮上掀,一眨不眨地看着面前的美人,瞳孔中的小心翼翼不做任何掩盖。
  颜洵无奈地笑了,“怎么?这是很难猜的事情吗?我早该注意到你们两人的相似之处。真是没想到我们千防万防了那么多年,一直小心守着封印,实则你这个被看管的对象却早就溜了出来,还大摇大摆地装作是天衍宗弟子。”
  她也是刚刚见到红衣男子时,方才恍然大悟的。真要计较起来,不论是在识海还是在天衍宗,琚翔其实从未对她掩饰过自己两种身份的相似之处。
  只是之前,都被颜洵自己忽略了。
  “我……阿洵不会是恼了吧?”琚翔反倒有些手足无措地放软了声音,甚至也顾不上自称为“孤”,只絮絮解释着,“千年前你同那个妖族在思过崖边打斗,正巧那道束缚我的封印即将失效。法力将封印掀开了一个缺口,虽不至让我本体逃出,也还能以一魄重回人世。”
  原来是这样,颜洵自嘲地抚额。
  天衍宗数代人守护的封印,终究还是因着她这位门下弟子的失职方才功亏一篑。幸好的是,琚翔远非传闻中那般劣迹斑斑的恶妖,否则她怕是自刎谢罪也不足以弥补让这世间生灵涂炭的过失。
  “后来,你便上了琚翔的身?不对,你既然说了你是琚翔,可那个少年又是何人?”
  “不过是些借尸还魂的小把戏罢了。我被束缚在崖底多年,本就法力极弱,又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汲取天地妖气,方才勉强自保。正巧有一日,遇到了那个少年的尸首,似乎是他下山试炼时,误遇上作恶的妖,被对方掏了心。我认出此人身上天衍宗的腰牌,就顺势化作了他。”柔软的尾尖试探地去勾颜洵的小指,见到她似乎并不反感,进而放肆地用自己将那只小手全然包裹住。
  他未曾言明的是,即便那一缕魂魄的力量十分微弱,他却依然迫不及待地想要进入她的识海,让心上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已经在崖底注视着她太久。在漫长的岁月中,他唯一能做的便是观察那道束缚他的金印是如何在光阴的蹉跎中失去光彩,以及偶尔几次,那个名为仰景的道君带着她同另一年纪相仿的男子,教导他们合力施法的身影。
  没错,即便他的心上人是要将他继续困在这无趣深渊,他依旧用如火的视线热烈地追逐着她的身影,就算自知是饮鸩止渴也甘之如饴。
  他知晓了心上人姓名。颜洵,同她很是相配。那些人总是唤她“洵儿”,他却独自在心中叫她“阿洵”。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多么巧啊,他们两人的名字恰巧能从同一句诗中找到踪迹,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数,他们也应如这几个字一般交织在一起。
  故而,当他终于能够嗅到些许清新的山风时,即便心知天衍宗附近并没有多少妖气,即便知晓稍有差池便可能前功尽弃,琚翔依旧不愿离开颜洵的身边。甚至不惜消耗好不容易积攒下的妖力,只是为了在识海中能同对方相遇。
  到后来见到少年的尸首,他也没有丝毫犹豫,便选择了以此作为他附身的对象。还好,附身之后的他可以自如地使用灵气,且这原身的天赋也不差,倒是比作为一缕魂魄的时候要更加方便他恢复力量。
  这世间不论是灵气,仙气、妖气、魔气、鬼气,本就同出一脉,琚翔很快便修复好了原本残破的身体。他向来胆大,即便自己如今的修为不过从前的九牛一毛,依旧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天衍宗。甚至,他还理所当然地同旁人讲,自己此番历练似有所悟,故而自改名为“琚翔”。
  大概唯一令他不快的,便是这尸身的原主竟是玄明剑主新收的弟子。
  只有他自己清楚,倘若目光可以杀人,恐怕他早就隔着封印将这位剑主杀死过无数回了。即便他已经试探出颜洵对玄明并无他意,但当听到旁人夸赞他们是佳偶天成时,琚翔还是不得不压下满腔的妒意。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他本以为数千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曾经对那些人的怒火或是恨意早已泯灭殆尽。但当他看到主峰上那尊天衍宗祖师的石像,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若是他当年识破了他们的阴谋,是不是,他同阿洵也能有个全然不同的初遇。
  万幸的是,玄明是个名不副实的蠢货。而他,虽然走了很多弯路,终究还是在阿洵的心中留下了一些痕迹。
  琚翔重敛思绪,颇有着郑重地理了理衣冠,“这样想来,我是不是还从未向你正式介绍过自己的身份?”
  “我已经都知晓了呀。”颜洵看到他难得正经,不仅扬起了柳眉。
  “不一样,这怎么能一样呢。”琚翔固执地摇了摇头,而后正色道,“在下乃是赤狐族琚翔,也就是,你们人族口中的大妖至德。不知在下今日可都有幸,获悉姑娘芳名?”
  “善。”颜洵觉得有趣。虽不知道他这只狡猾的狐狸如今又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但她不介意同他做这一场戏,“小女来自天衍宗钟明峰,姓颜,单名洵。”
  “原来是颜洵姑娘,果然,美人合该衬此雅名。”男人的脸上绽开笑颜,倾城的殊色迎着午后的春晖,比漫山遍野怒放的鲜花还要璀璨夺目,教人想要将这幕拓画下来,却连恺之道子也会自恨勾不出他的半分神作。注意到颜洵看得呆了,他的脸上笑意更盛,“在下对姑娘一见钟情,不知可否有幸,一品姑娘芳泽呢?”
  鬼使神差地,颜洵点了头。
  微凉的笑唇轻触她的唇畔,仿佛是一片无意中获得了她的亲吻的芳菲,柔软,却一触即离。毛茸茸的触感重新攀上她的腰际,又生怕会弄疼了她,只敢小心翼翼地抱着。
  颜洵听到头顶传来男人的慰叹,“真好。”
  真好,如今终究能够美梦成真,用他自己的身躯去亲吻爱人,感受她温暖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