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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 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11节
  “嗯。”
  “他们说的,你专业半途而废,是什么意思?”
  之前,程一鑫一直没有细想。
  金潇进滨大,高考分数高,读的是本硕博八年连读。所以他全然没想过她会分手后半年里就出国了。后来得知了,想想她的家世条件,千银在法国还有分公司,说出去就出去,并不奇怪吧。
  金潇耸肩,“就是,你以为的意思啊。”
  程一鑫指尖有些颤抖,在茶几上轻敲了几下,忍住满腔酸涩,“是为了他么?”
  因为认识了伍迪,陷入爱河。
  就像当初适应他的生活条件一样,她为另外一个男人放弃国内的学业和专业,直接出国了么。
  第71章 chapter 71
  夜色渐深。
  顶层的复式公寓, 落地窗外灯火人间尽收眼底,低垂的夜幕却是静悄悄的,隔音玻璃效果太好,恨四周太寂寥空旷, 让结冰的空气快要实质化了。
  柔软的白炽灯里藏了无数把刀子, 刺眼得厉害, 一下一下地往程一鑫的眼窝里飞去。他垂眸瞥向她细白的皓腕,想永久圈住。一贯的嬉皮笑脸实在绷不住了,眸子里分明是她,却总浮光掠影般闪过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的亲密过往。
  男人问出这种问题,挫败感很强烈。
  问完果然很后悔, 唯有亲密的人能说出伤人伤己的话。
  程一鑫宁可换个轻松愉快的段子, 也不想泄露出令人狰狞的嫉妒感。
  然而, 心底总有个声音在呐喊, 承认吧,你就是嫉妒。被分手之后的过往折磨, 就像未愈合的创口里生了脓, 长了蛆,腐蚀着健康的血肉,在五脏六腑里灼烧着, 以为总会好起来, 可拥有她越多, 越痛恨曾经失去的那一部分。
  金潇轻笑一声, “你凑近一点,我告诉你。”
  一记响亮的巴掌抽在程一鑫脸上。
  他肤色白, 平时能看见血管, 现在毫无疑问红了, 留了个显眼的巴掌印。
  金潇是货真价实地抽,程一鑫能闻见嘴里的铁锈似的血腥味,半张脸麻了,被她打甘之如饴,控制不住下意识骂了声,“操。”
  金潇轻轻松松看向他,“你还敢骂我?”
  程一鑫没正形,她爱他这种性格,他是俗世里最出彩的混子。
  其他人的市侩和玩笑,总透着一股阴森,买卖不成随时翻脸,他不一样,他的搞笑是永远不会急眼的大男孩气度。
  她说,“这一巴掌,是替我以前打的。”
  当时拿把刀捅死他的想法都有了,金潇快恨死他了。
  凭什么啊,得知她家境就想分手,生怕她是颗甩不掉的牛皮糖,耽误了他的青春。仿佛在他心里,她和白池莉差不多,无理取闹的富家女,拿他当解闷玩具。
  程一鑫是个很泾渭分明的人,他一面和其他人一样,嘴里调侃着富婆我不想努力了,待价而沽,出卖尊严,好像为了挣钱天经地义。一面谈及些感情就要了他命似的,数他的梦想最值钱,三层楼的手机店,还不是背着她出手了炸弹机和赃机。
  现在是理解了,程一鑫当时表现出来的,或许是一种信任破碎的受伤感吧,防备心很强。理解归理解,仍恨他这般轻浮,这些不该成为他放弃感情的理由。
  金潇心里不爽快,字字刺耳,“你凭什么认为,分手以后我会高高兴兴投入别人怀抱?”
  字字诛心,“程一鑫,我有心啊。”
  难得有程一鑫说不出来话的时候,他沉默片刻,拉过她的手。
  他一双手漂亮得像艺术品,实际上天天被螺丝钉和胶水打磨,掌心和指腹尽是一层薄茧,磨得金潇片刻失神。
  挫败感是递进的,累积的,眉头蹙紧了。
  程一鑫将她的手紧紧握住,夹在他粗糙的双手掌心之间,被顶在他额间,任由他迷茫颓然地低下头,想藏在阴影之中。气息呼呼进进,洒满了她冰凉的手腕,最后深深叹气,声音哑然,“所以,分手以后发生了什么?”
  “你说出国?”
  “嗯,为什么。”
  金潇平静道,“没什么理由,我挂科了。”
  本硕博连读又不是路边的大白菜,高考完不代表轻松放飞,挂一次科即取消直博资格,挂两次取消直硕,等于普通本科班学生。
  程一鑫倏地抬头。
  金潇刻苦勤勉,怎么会挂科,分手对她有这么大影响。
  他刚想说什么,她讥讽一笑,“你以前不是总说我,‘好学生也会这样’,事实证明我确实不是什么好学生。”
  “那段时间,我特别厌恶手机,知道自己学不下去,干脆转专业了。”
  “还有你说的,分手快乐去跳伞冲浪,没错,是我。”
  程一鑫说不出话。
  他摩挲她指尖,愧疚得不能自已,觉得一句道歉太轻了。
  金潇看了看窗外,眼窝子浅了,尽量保持语调平稳,“高三的时候,我是挺感激你的。如果不是你,我应该会和我父母抗争到底,坚决不学通信工程。和你在一起期间,我学的挺快乐的。所以分手的时候,还回去了,扯平了,你没必要为此感到遗憾。”
  金潇最开始有多不想学通信工程,程一鑫是知道的。
  高三时候逃了晚自习,宁愿来夜市上听他吹牛逼,大概是他的悲惨成长经历,让她唏嘘过后有了珍惜的想法,愿意去顺应父母期待,去承担家族的责任。
  程一鑫终究是欠了她。
  他伸手搂过她,在她腰间收紧力道,开口道,“我突然有点庆幸。”
  金潇不知道他葫芦里买的什么药。
  甩了个疑惑地眼神。
  “被打了一巴掌,好歹不用被你看出来,我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
  “……”
  金潇接话,“不用谢。”
  见金潇真要转过脸来看他。
  程一鑫捏着她下巴转回去,“别看我了。”
  他说完,沙发微微弹起,他起身站在窗边,落地灯映照出落寞的身影。
  “是我对不起你,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人,我自己烂,身边人更烂,从来没想过能和你在一起。”程一鑫望向蚂蚁般大小的车辆,“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会看见30层的风景。”
  而且时至今日,他还狭隘地认为她,出国是因为另一个男人。
  是他自我保护的退路吧。
  在意志薄弱的时候想一想,说不定又是一次重蹈覆辙。
  程一鑫吐了口胸前闷着的浊气,明明都出了大世界,还是成为他自己最讨厌的那一类吊丝,满嘴喊着女神,却满肚子柠檬水,说女神爱高富帅不爱舔狗。
  他再回头,脸色不再难看,眼神不再扭曲。程一鑫真是有天赐的清俊五官,身在俗世,却不庸俗,身在沟渠,却不阴暗,棱角干净,笑容耀眼。
  他低头用下巴蹭了蹭她额头。
  “让我抱一抱。”
  “我困了。”
  两人齐声开口。
  程一鑫笑得愈发肆意,在她面前弯腰,“上来。”
  金潇踢了拖鞋。
  趴在他硌人的后背上,不算厚实,骨架宽阔,家居服荡来荡去。最近每天跑步,程一鑫倒长了些肌肉,胳膊、腿和背上,稍微重了十斤,差别不大,总归没那么瘦骨嶙峋,看着有男性的活力。
  最后他们相拥在床上,他从后面抱着她说话,下巴搁在她柔软的颈窝里,同样的沐浴露香气,混杂着男人的醇烈和女人的馨香,有不一样的化学反应。
  程一鑫指尖绕了她一缕头发,想明白了才开口。
  “你知道吗,遇见害怕的事情,我就爱往坏处想,暗示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
  “比如说当年,我爸走了,我妈说留在深圳给他要抚恤金。两年了我妈都不回来,经常联系不上,还让我深圳。我当时想的是,我妈会不会要抚恤金失败,被丢去传销组织里了。”
  “所以高考前,我去了一趟,得知她另攀高枝,还是我爸当年的包工头。我心想她平平安安就行,就接受了。”
  程一鑫自责道,“所以,现在我不猜了。”
  “我想知道你出国后的,怎么过的?”
  “你讲给我听吧,好吗?”
  他松开她那缕头发,掌心滑落下去,覆着她的手腕。
  金潇感觉被凉凉的金属硌着,她低头,他还没摘下来那枚闹着玩的圣诞礼物雪花手链,粗糙劣质的金属早就褪色磨花,拴在橡皮筋一样的绳子上。
  “好。”
  金潇想了想,该如何去讲。
  她在本硕博连读资格取消以后,学院有两条路走,第一,重读大一,所有学分重修,第二,直接转院。当初瞒着父母学的双学位起了作用,她哪里是不想读硕博,是不想读通信工程了,转到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那段时间她精神状态很差,失眠,瘦了一大截。
  怕情绪失控随时落泪,从宿舍搬回公寓住。没过几天,又嫌公寓太冷清,更容易半夜想起他,木木地抱膝坐起,把他发的朋友圈翻来覆去地看。
  她总想再去问问程一鑫,家世又不是她能决定的,哪怕不需要她伸出援手,总不至于非要分手。
  可惜理智告诉她,不必再找了。
  她不是没找过,最后那天去大世界商城里找程一鑫,他的淡漠显而易见,说完不是一个世界的,转头对顾客迎来送往,生怕撇不清关系耽误了他的生意。她还知道他躲着她,程一鑫不再在他们学校替人晨跑了。
  脑子里想起来两年来相识相爱,程一鑫是她青春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她再也不会遇见一个男生像他这样,言语不羁,肆意打破隔阂。他不怕她的疏离感,不嫌她假正经,不背地里腹诽她,对她释放出不需要回报的善意,读懂她的一切喜怒哀乐。
  想起来高中时候方好好曾经说过她,小火慢炖肯定不行,她需要猛火重锤。
  锤完了呢,他就跑了。
  后来方好好陪她住了几天公寓,看闺蜜难受的样子,没少骂程一鑫。甚至怪到自己身上,觉得没陪金潇去大世界,害金潇结识了不靠谱的社会青年。
  转了专业,本以为会被父母严厉指责,谁知他们都很轻飘飘。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来说,一路顺风顺水固然好,倘若不能,后面总有大把以金钱换时间的方式。
  金潇明白,当一个人放弃了自己,别人是能看出来的。
  没过多久,正好有个2+3的项目。
  法国对她来说不陌生,少说去了三五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