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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历史 > 穿越之农妇难为 > 第131章
  元宵后,天孝就离开老家去了文山书院,晚上回来就住在老三家。余氏特意将西厢收拾了出来给他住。不过他今儿在书院那边有事,回不来,已经让人带话回来了。在她看来,天孝能进文山书院,固然有老三使力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天孝的资质好加上底子扎实。对饭团的培养计划,罗云初早想好了,先让他在学馆了启蒙三四年,待他九岁十岁了,再走老三的后门,把他送到文山书院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从四点断电到八点,赶死我了,总算在十二点前更新了,累呼。。。
  108
  108、启蒙 ...
  当晚,二郎搂着罗云初睡觉时,在她耳畔一个劲地呢喃着未来的一些打算,“饭团进学馆了,再过两三月,棉花该打顶了,届时稻田里的鱼苗也能收了。”
  絮絮叨叨,罗云初一看就知道他这是心中欢喜,却又不知道如何表达的样子。罗云初开始的时候还认真听他说,时不时应上两声。到后面,她困意上涌,有点撑不住了。见二郎仍没停嘴的意思,她微微打了个哈欠,脑袋靠着他的肩窝蹭了蹭,然后闭上眼,时不时地哼唧一声当是回应。
  二郎说完一段,见旁边的人儿没有回应,侧过头一瞧,发现媳妇睡着了。他微微挺起身子,就着窗外的一点星光,伸手将床铺里侧的软枕拖了过来,放在她的身侧。然后才重新躺下,小心地揽过她,巴唧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才满足地闭上眼睡去。
  次日,黄婆子领了十来个人来,在院子里一字排开候着。
  昨晚余氏见他们没安顿好,直接拔了两个下人过来给他们搭把手。钟妈扶着她从屋里出来,另一个姓计的老妈子早早便在院子里早摆了一张椅子,罗云初的身子有六七个月了,肚子高高地隆了起来,不宜久站。
  黄婆子见了罗云初,就是了阵夸张的恭维,罗云初只是淡笑,不咸不淡地应付着。
  察觉到罗云初的不耐,钟妈打断黄婆子的自唱自说,“好了,黄婆子,别拍马屁了,赶紧开始吧。”
  黄婆满脸堆满了笑容道,“是是是,宋二夫人,不是我自夸,我黄婆子调/教出来的人,没一个不说好的。您呀,尽管放心地挑吧,保准您买一个赚一个,买两个赚一双。”
  对她的话,罗云初不置可否,她只略扫了一眼,直接将一些打扮得艳丽的,眼睛不住地转悠的,一看就是不安分的主过滤掉。点了七八个人出来,这些都是她第一眼看上去感觉还不错的。她一挥手,让没被挑上的退到旁边。
  黄婆子看着没被挑上的人,暗道了声可惜后忙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罗云初。在领人来之初,她就打探了这宋二家的底细,发现不过是一暴发户罢了,虽然与县太爷是兄弟。但她估摸着这宋二奶奶也是一个两眼一摸瞎的主,哪里懂得如何挑下人?这里头的弯弯道道,没点出身的人都难懂呢。她这才将那两个容貌艳丽的领了过来。谁知甫一照面,宋二奶奶这通身的气派虽然也比不上高门大院的女眷,但也浑不似农妇。
  其中一名长相艳丽身姿窈窕的姑娘不甘地看了罗云初一眼,慢吞吞地挪着步子,不肯下台一鞠躬。
  见到如此情况,当下她便凑上前,指了指那姑娘,笑道,“宋二奶奶,这丫头叫丽娘,平时伶俐着呢,而且长得也端庄,放在跟前也舒心不是?而且宋二奶奶你有所不知,丽娘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以前是江南那边的大家闺秀,因家道中落才自愿卖身的,琴棋书画都是通的。”
  罗云初复又看了一眼那叫丽娘的,发现她双眼水盈盈地看着自己,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
  “黄婆子,还是不了,咱们家只是一座小庙,可容不下她这尊大佛。”而且她这是挑丫环,不是给她家二郎挑姨娘好吗?
  见罗云初回复得如此坚决,黄婆子便知是个不好糊弄的,心里叹了口气,瞪了丽娘一眼,骂道,“还不给我滚过去?你们这些个没福气的,宋二奶奶多好的人哪,偏生你们就入不了人家的眼!”她心里暗自发愁,买丽娘几个俏丫头那会,她可是花了不少银子,眼下带着她们给几户人家相看了,就是挑不中。她还要白养着她们到几时啊?
  罗云初没理会黄婆子,细细看了那七八个人,衣裳、手、指甲方面都一一看过,剔除了一个指甲乌黑的。接着让钟妈扶着她围着他们走了一圈,又去掉了一个散发着浓重异味的,如此一来,便只剩下六个人。黄婆子此时可不敢造次了,乖觉地将这些人的基本情况一一说与罗云初听。
  罗云初早打算好了,这回挑四个下人,一个管门房,一个管厨房,在饭团和汤圆身边各放一个小厮或丫环。挑人的过程很顺利,毕竟经过二轮筛选,剩下的六个都是不错的。
  只一点,关于一对姓严的夫妻。这对夫妻,要么就一个不买,要买就得两个都买下来。当时罗云初不知道还有这种说法,她才挑了严婶,黄婆子便凑上前和她说了这对夫妻的情况。原来夫妻两人前头一直在大户人家里头当差,去年发生饥荒时跟着主人举家搬迁,岂料途中遇变故,严叔的脚在那时断了,因此和主人家断了联系,亏得严婶一直跟在他身边不离不弃。不过他的脚因耽搁了治疗,所以跛了,平时慢走看不太出来,走快了就显眼了。严婶有一手好厨艺,许多人家都愿意买下她,但有了这个前提,便有了许多限制。
  罗云初听完,挑了挑眉,让严叔出来走走,发现脚跛得不是很严重。见夫妻两人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当下便痛快地将人买了下来。他们这又不像高门大院极注重面子,门房有一点点跛还是可以接受的。
  当下夫妻俩人喜极而泣,直和罗云初道谢,罗云初让他们退下后,又挑了两个,两个都是十岁左右,一个丫环一个小厮。
  当下夫妻俩人喜极而泣,直和罗云初道谢,罗云初让他们退下后,又挑了两个,两个都是十岁左右,一个丫环乐如意一个小厮金水。总共花了二十一两,这四人签的全都是死契。除了跟在饭团身边的小厮需要比较机灵的人,其他几人罗云初都是净挑实诚本份的。
  罗云初给了银子,将眉开眼笑的黄婆子打发走后,便将四个交给钟妈了。自此,罗云初一家子在县城的生活就此展开。
  “媳妇,这真能成吗?”二郎看着地上的两大袋粉末,语气中很不确定。
  “放心吧,保管能成。”罗云初安慰。
  “嗯。”如今他是没办法了,活马也只能当成死马来医。
  棉花刚出苗不久,二郎便发现有一小片地遭了虫害,向李大爷请教了,两人折腾了许久,都拿它们没办法。和罗云初说了后,她让二郎将整个青河县里所有药材店的楝树种子都买了下来,连近一点的邻县的药店都被搜括一空,然后把它们磨成粉末,撒在地里。楝树种子粉末可以使生长着的棉花、小麦等避免遭受虫害。
  这土法子,她忘记好久了,还是上回无意中回忆起来的。种棉花的时候太忙了,她一时也没记得告诉二郎。
  将整片的棉地都撒上楝树种子粉末后,一连几天,二郎都往老家跑。他高兴地发现虫害总算抑制住了。只是那近半亩的棉地可惜了,因为他们耽搁了几天,那些棉苗病的病死的死。二郎狠了狠心,将那半亩地那些半死不活的棉苗全拔了,种上红薯藤。老家还养着十几头猪和十来只兔子呢,不多种些红薯藤怎么够?前头的那只母山羊罗云初他们养了几年,生过两只崽儿,不过崽儿都被卖了,而如今这只老功臣也被接到县里享福去了,自个儿独占后院的后罩房。每日里只产几斤奶,啥都不用做,让人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自打罗云初他们搬上县里和老三他们比邻而居后,两家的关系越发的亲密了。尤其是余氏和罗云初两人的感情渐渐牢固,平日里不是你过来我这坐坐就是我过你那串串门儿。
  这日,罗云初午睡刚醒,丫环如意给她打来一盆清水,她接过湿毛巾擦了把脸。边擦边感叹,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有人服侍的感觉真好啊。洗了把脸,罗云初顿时感觉清爽凉快许多。
  “大少爷二少爷呢?醒了吗?”自打搬进这里,罗云初便让下人们改称饭团和汤圆两人为大少爷二少爷或者叫他们的大名-天仁少爷天瑞少爷。想到当初如意小丫头一时口快叫了饭团少爷汤圆少爷,罗云初就一阵恶寒。
  “醒了,刚才两人还人还手拉手来找夫人您呢,不过见您还在睡着,便没吵醒您,两人结伴去了书房。”
  罗云初点了点头,站了起来,“走,去书房看看。”自打饭团去了学馆后,不多时就结交了许多小伙伴,又学到了许多新鲜的东西,整个人变得开朗许多。本来饭团的性格有点内向,罗云初对他的转变很欣喜。饭团是个好孩子,不斤斤计较也不霸道,学馆里的孩子都爱和他玩。加上每回罗云初给他准备的点心,他都舍得拿出来和大伙儿一块吃,从来不搞独食,遂他在学馆里的人缘是一等一的好。有这种结果,罗云初不意外。
  如意立即过来,扶着她慢慢往书房走去。远远地,就看到饭团挺直了小身板,如同夫子般坐在矮书桌后面,绷紧了小脸,满脸的严肃地看着坐在桌子对面的弟弟,“汤圆,来,跟着哥哥念,人之初,性本善...”饭团稚嫩的童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汤圆懵懵懂懂地看着他哥哥,一字一句地念道,“人之初,性,,,性本善。”
  “好乖,继续,性相近,习相远。”饭团皱着眉头,动了动微麻的小腿,继续。
  “性相,相近,习,,,习,,,”习不下去了,汤圆小包子委屈地看着他哥哥。
  见弟弟念不出来,饭团忙道,“习相远!快念。”弟弟怎么那么笨啊,教了两遍了,还念不全!
  饭团小包子也不想想自己当初,念了三四遍还没像模像样呢。
  “哥哥,我们出去玩好不好?外面的花花开了,我们去摘,摘给娘,好不好?”汤圆自动忽略了哥哥让他念书的话,满脸期待地看着饭团。
  “不行,得念书!”他答应过娘的,要把他学到的东西都教给弟弟的。
  因为去学馆之时,娘的一句叮嘱“好好用功,认真学习,学到什么回来可以教给弟弟”,让饭团牢牢记在心里,如临大敌般,郑重地将为汤圆启蒙的责任揽了过来。其实饭团不知道,罗云初那句话不过是如同天下父母一样习性性地叮咛而已,特别是后面那句,不过是玩笑话罢了。
  小孩子的耐性本来就差,汤圆刚睡醒就被饭团抓来书房读书,一开始还觉得新鲜好玩,读了两遍后,他就觉得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