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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峰回路转(1v1,炮友转正) > 第三十七章自欺
  “喔,鸡油都撇掉了啊,谢谢。”
  陆宛洗完澡裹着浴袍坐到餐桌前,看唐锋裹着灰蓝色的同款浴袍从厨房出来。清澈的鸡汤面摆在面前,上面还窝着一个荷包蛋。而餐桌中间是凉拌的小菜,超市买的现成的,不过一看就是唐锋重新调过的。她看着唐锋从厨房又端了一碗面坐到她对面才挑了一筷子面条吸溜一口,该说不说,她这鸡汤炖的味道真好,当然,更妙的是咸淡适中,唐锋实在太了解她的味蕾了,最后的调味果然是完美。
  不过,两年了,她也了解唐锋的口味,没什么忌口,但能选清淡的时候都清淡。因为,重油重辣的一顿深夜螺蛳粉配炸串会让陆宛不仅爱做不成,还得照顾胃痛到发烧的唐锋,而且这位医生不吃她家里常备的三九胃泰和达喜,半夜开了药单让她去药店买药,因为他说的药,外送根本不卖。不过到底是医生,见效很快,在她家昏睡了一天就恢复正常了。
  这也主要感谢他们后来基本习惯于将时间定在周六,一来是周五白天一般忙得很累,二来也是唐锋有时候周六要值班,所以唐锋才有机会在陆宛家躺一整个周日,然后听陆宛为了两周后的示范课在家备课。而唯一的学生自然由唐锋扮演,虚弱的唐锋听困了,刚走个神就被陆宛叫醒回答问题,唐锋表示,怎么哪个时间段的老师都会让人犯困。
  当然这话是不会说出口的,唐锋还会在示范课的当天早上,在大夜后的清晨发一条消息给陆宛加油,周徐嘲他不如出本书叫备胎的自我修养,但他早已渡过初期的不适,那种无法把握好让陆宛放心的度如今被他轻松掌控,他们会相互关心,会分享琐事,但除了在床上的那些时刻,他们都浅尝辄止。
  因此,偶尔唐锋也会自省,他如今是喜欢还是习惯,悸动还可能再次出现么?
  “你明天门诊么?”
  “嗯?”唐锋回神,又裹了一筷子面吸溜一口才说,“没有,三个手术。”
  “哦。”
  “怎么了?”
  唐锋下意识追问了一句,不过陆宛没回应,反而是一小口一小口喝碗里的鸡汤,鲜得她忍不住砸砸嘴,在心中对学院辅导员家里送的鸡感恩戴德,这国庆回来给系里老师人手一只鸡,果然是家里遇上拆迁精神爽,家养的鸡都不要了。
  “没有,就问问,你不是一般周一有门诊的话,周六不值班么?”陆宛喝碗汤还是找了个理由搪塞问题。
  “这周六不值班,但可能有个会,不过不影响,会都是白天开。”
  “没事,我和郑祺周六也约了吃饭,但我准备周六酱个牛腱子,我在网上定的,便宜,但得排队,不过应该周五到。”
  “嗯,这个给你。”
  “什么?”陆宛搁下筷子,从唐锋手里接过一个灵符,上面是看不懂的图案,不过翻到另一面,四个汉字倒是认得:工作顺利。
  “上周你说发刊发愁,刚好这回去南京,院里带我们去鸡鸣寺旅游,就顺道给你买一个,祝你发刊顺利。”
  唐锋解释着,看陆宛拿着灵符反复看,最后抬头和他对视,是眼前一亮,他松了口气,看来送礼是送对了。这让他想到上回陆宛过生日,他忙了一周外派学习,回来便跟新分到他手底下学习的小孩讨教送什么生日礼物好,据传是恋爱经验无数的男生立刻说,没有女人不爱奢侈品。他不太懂,自然是想着经典品牌经典款不出错,但没想到经典款也是便宜款,送出的包陆宛已经有一个,还是人家辛苦攒钱买的。
  后来唐锋就对送礼很谨慎了,实在是他不太懂陆宛的品味。比如筷子能用设计师品牌,一根筷子要六十多,可一个碗他不小心打碎了却得知是小区门口便利店买的,4块一个,如若他吻她一次便能折抵一块。那回是他们事后吃饭,话都如此说了,还说什么事后,事后也可以是事前,事物都是相对的。
  不过唐锋也私下去看了,怕是陆宛信口胡诌,可便利店还真有那款花纹,甚至那天他去还赶上全场九五折,他买盒套的同时便也捎带上了一只碗。不过陆宛已经重新在淘宝下了订单买了新的碗,那只碗除了后来有回他扭伤,陆宛做主用药酒给他按摩的时候用了一回当盛酒器皿,便一直束之高阁。
  “非常感谢,虽然要做唯物主义者,但是投了四个月杳无音讯还是得信信佛祖菩萨。”
  陆宛拆了外面的塑料包装,起身到门厅拿包里的钱夹,认认真真把灵符放进钱夹里。新钱夹才用了一个月,奢靡的味道依然存在,这是母亲的新男友送她的见面礼,和她背的包一个牌子,不知道是用心了还是凑巧。这让她突然又想起唐锋上回送的礼,和她背的这款包一模一样,她十分后悔怎么就先奖励自己去买了,还不如享受嗟来之食,不过她也没婉拒,不都说奢侈品牌实际都性价比不高么?等她背坏了还能有新的背。
  而且因为这件事,她也算摸了摸唐锋的家底。本来想着人家挣钱也不容易,反正小票也保留着,这包也万把块钱,既然她有了便不能要,退了也算省钱,他的心意日月可鉴便好。但言辞恳切为人家着想之后,人家却不依,不仅包给她,转月又送了她一条项链。要不是这时间到底也是隔了一个月,否则她都有种被包养的感觉。
  但陆宛也确信,或许医生是有不赚钱的,但唐锋是赚钱的,虽然房子是要还房贷的,但车子是全款的,按郑祺的话说,这是她妈最喜欢的金龟婿。唐锋有百般好,这谁都不可否认,陆宛也是,可他们就这样相处了两年,她却越发觉得,自己两年前的选择是对的。
  如何能与如此优秀的异性保持持续性的关系,唯一解答就是不谈恋爱。
  “你就自欺欺人吧,你就装吧。”
  男人走了以后,闺蜜来续摊,庆祝她又完成一个case,收获丰厚的奖金和老板钦赐的半个月带薪年假,因此,郑祺特地在隔天出发去北京之前先找闺蜜庆祝,按郑祺的话说,陆陆,我的心日月可表,男人如衣服,闺蜜如手足。不过闺蜜开了香槟喝到微醺后,就又开始指责她的不负责任,仿佛唐锋是她舍不得扔的衣服,陆宛是她前天买的虎皮鸡爪。嗯,郑祺不爱吃虎皮鸡爪,她觉得五香的更好吃。
  “你是不是跟谁下了赌注了,只要我和唐锋谈恋爱,你就能拿一百万?”
  陆宛举着香槟杯小口喝,顺便在手机上再设定十个闹钟,避免明天起不来耽误了早八的课。
  “姐,醒醒,鸡鸣寺,求姻缘,他送你工作顺利,也是求姻缘,好么?”
  “他哪儿知道啊?”陆宛立刻就反驳,觉得男人最不在意的就是这些什么寺庙的用处,而且本就是去旅游的,顺便而已,可旅游应该也会有介绍吧,那介绍的人会说么?陆宛心里也突然有了嘀咕,嘴上也忍不住说一句,“他应该不知道吧?”
  还要顺便再加上一句:“拜托,自欺欺人他也有份好么?”
  喜欢可以热烈,比如摆一圈蜡烛站在里面弹吉他,在宿舍楼下大声喊能不能在一起。喜欢也可以藏在细枝末节中,比如她喜欢葱姜蒜炝锅但不希望菜里有,所以每回盛菜唐锋都会挑出来。她从没有要求过,也没有明说过,全靠他观察。炮友除了观察床上的反应,还有义务观察对方吃得好不好么?陆宛当然知道,他的喜欢有多美好。
  当然,她也知道她自己的。
  习惯他烧的菜,对母亲菜色稍甜便提起意见,可曾经分明她吃得还算满意。习惯他迭衣服的方式,收他晾在她家的衣服时,有样学样迭好放进专门辟了一块给他放东西的地方,而后来她迭自己的衣服也和他的方式一致。习惯他的卫生习惯,几次看他洗手,便在一回在网上下订单的时候顺便买了医院同款的洗手液,还在门厅放了消毒凝胶。
  承认喜欢陆宛是别扭的,但承认习惯,其实无需她承认。
  而习惯就是一种喜欢。
  “你就不怕他有一天不装了么?人家找到真爱了。”
  郑祺觉得陆宛油盐不进,索性换个方式激她。
  “再说吧。”
  不知道是酒醉还是人自醉,陆宛捧着喝完的杯子在沙发上睡着,睡着前留下三个字。许是沙发太小睡窝着了,陆宛在梦里梦到了她去参加婚礼,这回新郎是唐锋,新娘不是她,她也不认识,在司仪介绍的时候才知道也是医院的医生,相识于一场相亲。陆宛在梦里衷心祝福,敬完酒顺带把这桌的白酒喝了半瓶,喝着喝着酒杯变成了家里那盏一直不用的碗。那碗她不喜欢,便利店刚好搞活动,满100-8,她便刚好凑了那个碗,本来打碎了挺好,没想到唐锋又买了回来。
  但在梦里,她拿着那碗喝得开心,喝得喜极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