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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其他 > 长风有归处 > 长风有归处 第94节
  “胡言乱语!”乌蒙云悠握住她的手臂,“欸,你别哭啊,教主就是因为这个,才让你多走二十城的?”
  “是,梁戍为了能使流言更可信,甚至找人伪装成我,对柳南愿顶礼膜拜。”南洋女子看着乌蒙云悠,双目委屈通红,“哥,你替我杀了她吧,杀了柳南愿,我一刻都不想等,就现在。”
  “好吧好吧。”乌蒙云悠答应,“我替你杀了她。”轻飘飘一点头,因为在他心里,那的确也只是轻飘飘一人命,柳南愿也好,柳北愿也好,都只不过是轻飘飘一刀。
  巫医捧着瓷罐,低头躬身走了进来。南洋女子拉着他的手,又叮嘱:“小叔叔不会答应你用绣伤蛛娘的,你千万别告诉他。”
  乌蒙云悠稍显犹豫,但最后还是架不住妹妹的恳求,道:“好,不过将来小叔叔若是因此生气,你要帮我说话。”
  他躺回床上,看着巫医从瓷罐中倒出了那只硕大的蜘蛛。这黑红相间的怪虫在嗅到鲜血的气息之后,立刻亢奋地将毛爪刺入血肉,缓缓向前蠕动着,用含有毒液的牙齿,将皮肤一寸一寸咬合。
  南洋女子站在床帐外,看着账内少年忍痛苍白的脸颊,俏生生一笑:“多谢哥哥。”
  乌蒙云悠意识逐渐模糊,不过经过短暂的昏睡,很快又重新苏醒过来。他低头看向自己腰间的伤口,四周虽泛着黑色诡异的光泽,但已经被彻底“缝合”,也于行动无碍,便拿过床头佩剑,一刻不歇地离开了密林。
  南洋女子问:“倘若他完不成任务呢?”
  “杀一个柳南愿,对他来说绰绰有余。”木辙看着丛林中少年的背影,“退一万步讲,即便他行动失败,为梁戍所杀,也没什么好惋惜的,留他在此,迟早要为了他的小叔叔、为了他的妹妹与我作对,倒不如打发出去,自生自灭。”
  南洋女子摇头:“就是可惜了那张脸。”
  “你已扮作阿乐,将来最不会缺的就是男人,此时惋惜,未免短了见识。”木辙转身往回走,“酬金既然已经收了,就从明日开始做事吧。”
  南洋女子抬起手,看着自己新涂的黑色指甲:“好说。”
  等凤小金运功调息完毕,赶到乌蒙云悠的住处时,院内已是空空荡荡。
  苦宥虽说笃定凤小金会与自己合作,但没想到对方会是一路踉跄地滚进暗室。四周一片黑暗,苦宥全凭耳力一把握住他的胳膊,问:“木辙——”
  “木辙没有发现这里。”凤小金满头冷汗,强硬截断话头,将袖中厚厚一摞纸张胡乱拍在他怀中,“云悠失踪了,我怀疑木辙已派他前往十面谷,这些是你要的东西,我放你走,你答应我,饶他一命,也饶阿乐一命。”凤小金眼前发黑,缓了一阵,又继续道,“他与阿乐皆身中剧毒,多年以来,我一直在寻找解药,但至今未能找全,仅有的几样,我全写了下来。你……或许白鹤山庄能有办法,让他们活着,或者,或者至少让他们少些苦难。”
  苦宥扶着他坐在墙角,伸手一探脉搏,道:“蚀骨散?”
  “木辙想将我制成傀儡,他只需要这张脸,能动最好,不能动,也比失去要强。”凤小金仰头靠着石壁,苦笑,“但他低估了我的功夫,你走吧,不必管我。包袱中有面具与药丸,能减林中瘴气之毒,朝着北狼星的方向,路的尽头,就是你们大琰的军营。”
  苦宥抬手封住他两处穴位,能暂缓毒药扩散:“你知道我能看见?”
  凤小金并未回答,只是拼着力气道:“记住你答应过我的事。”
  他摸索着扣住机关,往自己的方向狠狠一拉,扣板翻转,将苦宥送了出去。
  外头是一片松软潮湿的林地。
  子时,木辙端着托盘与工具走进小院,本打算亲自动手,永远留住对方的脸,推门却只见一片狼藉,人早已不见了踪影。若说乌蒙云乐的失踪使他震怒,那凤小金的失踪,就使他感受到了发自内心的恐惧与惶恐,手中托盘瞬时跌落,各种器具叮叮当当摔成粉碎,门外的弟子循声赶来,结果刚好接到一声狂怒的暴呵:“去,去将他给我找回来!”
  银白的火把几乎点亮了整片密林。
  但最终毫无所获。
  木辙先是焦急地等待,然后又呆呆地坐在房中,口中由哭诉到咒骂再到哭诉,如困兽在房中来回走。一想到自己可能会永远失去记忆中的恋人,他便浑身血液倒流,脸色苍白得像是纸。
  “你怎么敢。”他一遍遍地重复着,“你怎么敢!”
  没有弟子敢再靠近教主,整片密林人心惶惶,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掉脑袋,而就在这不安情绪四处蔓延的时刻,忽然有人发现,刘恒畅也离奇失踪了。没人能说得清他究竟是自己跑了,还是跟着凤小金一起跑了,总归是消失得干干净净。
  “咚”一声,像是有一团重物落在了地上。
  凤小金意识涣散地听着,而后便是一声细微的呼唤:“凤公子,凤公子!”
  刘恒畅顺着一根绳索,身手敏捷地溜了下来,又将地上的包袱捡起,拍干净后放回桌上,顺便点亮火折:“凤公子,苦统领让我过来。”
  凤小金并未说话,也没有什么力气再说话。刘恒畅试了试他的脉象,手脚麻利地打开针包,备好药膏,扶着人躺在了一张小床上。
  ……
  在这片土地上,完完全全快乐着的,似乎就只剩下了柳南愿与西南诸多百姓。
  就像柳二公子说的,乐不思归,连一封书信都想不起来写,全靠着常小秋与程素月往回传书。柳弦安看了一遍又一遍,梁戍在旁问:“怎么,一遍还背不下来?”
  “阿愿不会是遇到了她心仪的病秧子吧?”柳弦安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不低。梁戍却道:“我觉得未必,不说别的,就凭小常在信里的欢欣鼓舞洋洋洒洒,也不像是失恋模样。”
  柳弦安还是叹气,唉唉唉的,很有几分兄长模样。
  梁戍将人拎回自己怀中:“实在想阿愿,我便让高林送你过去,顺便散散心,省得一天到晚闷在军营里,稍微偷懒躺一会儿,还要挨训。”
  “大哥这两天没空训我。”柳弦安道,“乌蒙云乐就足够使他头疼。”
  一是头疼解药,二是头疼对方的精神状况。木辙曾用了大量蛊药,使她在身中剧毒的前提下,依旧能拥有正常人的体貌,而现在一旦药物中止,种种恶果便逐一出现,最为明显的,是她变得不再美丽了,白皙皮肤如同被喷涂上一层黑黄染料,鼻翼两侧也出现了丑陋的斑点。
  乌蒙云乐尖叫着打碎了眼前的镜子。
  柳弦澈皱眉:“你冷静一些。”
  “你,你嫉妒我!”乌蒙云乐试图扑上前,却被士兵拦住,她口中不停咒骂着,“你的妹妹嫉妒我!”
  “阿愿根本就没有见过你。”柳弦澈道,“我是大夫,只要你愿意配合治疗,这张脸——”
  话未说完,乌蒙云乐已经低下头,狠狠咬上了挡在自己面前的一只手。那名兵士慌忙挣开,仓促间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脸,不轻不重一巴掌,却刺激得乌蒙云乐越发失控。从来没有人胆敢打自己的脸,也从来没有人胆敢质疑自己的美貌。她拼命挣扎着,头发散了,衣裳散了,柳弦澈侧过头,负责看守她的妇人为难道:“柳大公子,劝又不听,只是一天到晚地照镜子,这……万一当真疯了呢?”
  “你们放开我!”乌蒙云乐仍旧在尖叫,“我要和柳南愿站在一起,我要和她站在一起,让所有人都看到,你们谁都别想毁了我的脸!”
  她的嗓音尖而锐利,刺得屋顶都要穿了。兵士们压制着她,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心中万分不解,这疯婆子一般的古怪型格,怎么就能引得数万教众为她如痴如醉,也没见美到哪里去啊?但想是这么想,说是万万不能说的,并且还得时不时地安慰,是啊,你是这世间最美的女人。
  乌蒙云乐看着自己乌黑的指甲,以及铜镜中难看的脸,再度哭了起来。她能听出他们语气中的敷衍,但又觉得这种敷衍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自己的容貌已经快被毁了,失去了美丽的自己,是不会拥有任何优待的。
  柳弦安也站在院外听着,他觉得这件事无解,因为自己的大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用蛊药救人的,但不用蛊药,乌蒙云乐的脸就没法恢复如初,脸没法恢复,她就会一直疯。
  阿宁提议:“公子不如给她讲一讲广阔美丽的天道和宇宙呢。”
  “讲了。”柳弦安揣着手,“我说万物皆会衰老,‘不美’其实也是自我保全的途经之一,结果她完全听不进去,还对我破口大骂,问我为何不毁了阿愿的脸。”
  阿宁:“……”
  柳弦安道:“她一直吵着要见阿愿,可我觉得她就算见到阿愿,症状也不会有所缓解,只会越发失控。”
  “因为她确实不如三小姐好看的嘛,现在还能自我安慰,见到之后,就连最后一个理由都失去了。”阿宁道,“可若不让她见三小姐,由着这么一路闹下去,不吃不喝总不是办法,会死人的。”
  柳弦安道:“大哥会想主意的。”他想了一会儿,“你告诉刘婶,让她将这间房屋的窗户用轻纱蒙一层吧,晚上的烛火也撤掉些,让光线越暗越好。再送些好看的新衣与胭脂水粉进去,尤其是粉,多少能遮一遮那些斑点。”
  事实证明这方法的确是有些用的,昏暗的光线模糊了脸上的缺陷,乌蒙云乐的情绪总算稍微平复一些,但也平复得很有限,柳弦澈问:“阿愿几时回来?”
  “三四天吧。”柳弦安道,“差不多是时间了。”
  驻军营地里“中蛊”的气氛已经很到位了,该晕的晕,该吐的吐,正是缺大夫的时候,所以哪怕柳南愿这趟笼络人心之旅进行得再顺利,梁戍于情于理,也“必须”得将她与其余弟子都唤回来,戏才更真。柳弦安问:“大哥要让乌蒙云乐见阿愿?”
  “木辙的蛊药凶险,她的身体状况已经在急速恶化了,又不肯配合治疗,加之心魔作祟,实在难医。”柳弦澈道,“到时候让阿愿打扮得朴素一些,少些光彩。”
  柳弦安点头:“好,到时候我亲自去接她,会事先叮嘱好。”
  能让懒蛋公子主动往营地外走,可见是实打实地想妹妹了。到了出发当日,梁戍在身后扯住他的发带,酸溜溜地问:“怎么没见你如此急切地思念过我?”
  “也思念,也思念。”柳弦安口中敷衍,抱着衣裳就钻进了马车。
  跑得分外快。
  梁戍:“……”惯的!
  柳南愿的队伍已经行进到了十面谷附近,这一趟的行程极为顺利,先前所担心的刺杀并没有发生,每一天都风平浪静,最大的纷争,无非也就是有人为争排队位次而打架,还被官兵当场喝止。常小秋道:“有这百余人的护卫,还有王爷派的御前侍卫,木辙若是不傻,肯定知道即便派来杀手,也是徒劳无功。”
  “不仅有护卫,有侍卫,还有你,你的表现相当不错。”程素月侧头问,“怎么样,有没有进展?”
  常小秋答:“有的,我已经不脸红了。”
  程素月费解:“这只能说明你的脸皮越来越厚吧?”
  常小秋:“……也对。”
  程素月深深叹气,除了王爷,怎么骁王府的队伍里净出光棍,还都不太聪明的样子。
  正苦恼着,就把骁王府里第一聪明人给苦恼来了。柳南愿从火堆旁站起来:“二哥!”
  程素月与常小秋也迎上前去,但考虑到最近出了一批擅长易容的南洋人,柳南愿在不远处停下脚步,问:“譬道之在天下,然后呢?”
  柳弦安答:“犹川谷之于江海。”
  “惚兮恍兮,其中有什么?”
  “象。”
  “恍兮惚兮,其中又有什么?”
  “物。”
  柳南愿放下戒备,十分高兴,这就是我神叨叨的二哥!
  程素月与常小秋双双站在原地,面色冷静,别问,问就是听不懂。
  阿宁已经在先前的书信中,将乌蒙云乐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柳南愿问:“只要我比她丑,就可以了吗?”
  “多少能安抚一下情绪。”柳弦安道,“衣服我都给你带来了,是大哥亲自备下的。”
  阿宁将包袱抱了过来,打开之后,那叫一个朴素,比白鹤山庄弟子看诊时的衣着打扮还要更朴素,与柳二公子的平时的大袍差不多。但宽袍既然挡不住懒蛋的神仙气度,自然也就挡不住懒蛋妹妹的美丽容颜,布衣荆钗,人反被而衬托得越发楚楚可怜。
  柳弦安道:“算了,到时候我给你易个容吧。”
  虽说很麻烦,但谁让乌蒙云乐目前是大哥的病人呢,白鹤山庄上下还是要尽一尽医者本分的。
  柳南愿对这位传闻中的“圣女”充满好奇,而乌蒙云乐亦是片刻不愿等地想要见到她,嫉妒如毒藤牢牢捆住了整颗心,以至于她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精心修饰自己的脸,将胭脂仔细涂抹了一层又一层,指甲也染成最艳丽的红色。
  妇人担忧道:“这种举止,会不会已经疯了?”
  “提前让她见到阿愿吧,我去请求王爷派兵护送。”柳弦澈道,“见到阿愿,除去心魔,或许还能有救。”
  于是当天晚上,一队马车便隐秘驶出了十面谷。
  乌蒙云乐手持镜子,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换上了最美丽的一套裙装,又在发间别满了簪子,像蝴蝶落于云间。厚厚的脂粉遮去了不健康的脸色,她入神地欣赏着,觉得自己依旧是美丽的。
  而柳弦安也给自己的妹妹戴好了易容面具,将她一双黑葡萄似的杏核眼捏了捏,捏成倒三角,唇色发乌,头发泛黄,最重要的是大裙子胡乱一穿,问:“舒不舒服?”
  柳南愿道:“这有什么可舒服的,快别扭死了,要不是为了替人治病,我这辈子也不可能穿成这邋遢模样。”
  柳弦安:“但王爷——”
  “王爷喜欢你,当然怎么都好啦,但这种衣服就是丑的要命嘛。”柳南愿跳下马车,“什么表象什么从心的,我没记住,但你肯定懂我的意思。”
  柳弦安:“哦。”
  两人正在说话,常小秋一路跑了过来,道:“乌蒙云乐已经来了。”他一边说,一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易容后的人,柳南愿便问:“怎么,不好看吗?”
  “不不不,好看的,我觉得没怎么变。”常小秋赶紧摆手,“衣服也好看。”
  柳南愿:“……”
  柳弦安在旁边“咳咳咳”了一下,听到没有,他说好看,他喜欢你。
  柳南愿觉得她哥真的很无聊,不想搭理,于是拎起丑裙子,去前头见乌蒙云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