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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历史 > 大院娇美人[年代] > 大院娇美人[年代] 第250节
  小孩有些陌生,环住妈妈的脖子,怯生生的看向于小丽,那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比刘斯小时候更大,皮肤很薄,肤色底子很亮特别白,也是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刘斯抱着女儿的时候笑得眼角弯弯的,忍不住用唇瓣轻轻碰了碰小闺女的脸颊。
  “玲玲,叫姨姨。”
  玲玲还只会喊妈妈,连爸爸都不会喊呢,此刻害羞的往妈妈怀里钻。
  于小丽好久没见到这么软萌的小可爱了,稀罕的不行,想要抱过来撸呀。
  这么小一丢丢,刚刚从车上下来,让郑白抱着,就像抱着个布娃娃一样,她比隔壁的帅帅更软,小脸蛋也格外的萌,特别招人稀罕,勾着人要生闺女。
  于小丽剥了个棒棒糖,凑到玲玲嘴巴边上,这孩子嘴巴闭得很紧,就算于小丽再怎么哄都不肯张嘴,直到刘斯说:“宝宝,阿姨给你的,可以吃的。”
  玲玲这才张开嘴。
  于小丽把棒棒糖的一头放进她嘴里一点点,让她舌尖上舔到一下,玲玲尝到了一点点甜味,顿时眼睛就亮了,大眼睛珠子一眼不眨在看于小丽。
  “平常很少吃糖吧,棒棒糖可以给她舔几口,不怕呛。”
  “是没给她吃过糖,怕吞下去,偶尔给她舔几口红糖。”刘斯把棒棒糖拿在手里,让玲玲伸出舌头舔舔,这孩子很聪明,尝到一口就知道怎么吃了,跟只喝水的小猫咪一样,舔了几下愉快的眼睛都眯上了,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刘斯一拿开,这孩子就抽抽噎噎的假哭,只是偷偷看着妈妈的表情,并不流眼泪,哭的声音都很秀气,要是爸爸在这里一定什么都依着她的,可惜刘斯不吃这一套,玲玲哭了几声见妈妈没理她,就不哭了,小声打着哭嗝。
  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脾性,把两个大人都逗乐了。
  “妈妈,家里来客人了吗?”萌萌背着书包从楼下上来,看见是刘斯开始还楞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虎扑着过来要抱刘斯,激动的哇哇大叫:“是小刘老师!”
  萌萌记性很好,好小时候的事情都记着呢,刘斯走的时候她都上大班了,当然有印象。
  玲玲的注意力都落到萌萌身上去了,大眼睛珠子又开始在萌萌身上扫,眼神里面都是小孩子对大孩子的仰慕。
  刘斯不想给玲玲吃太多糖,趁着这个机会把棒棒糖拿来。
  “小刘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好想你啊。”小孩子的寒暄。
  “前天才回来,让我看看萌萌,长高了,也漂亮了,都像个大姑娘了。”
  “这是小刘老师的小宝宝吗,真可爱。”萌萌是个孩子王,凑过来摸了摸玲玲的脸色,肉乎乎的手感非常好,萌萌稀罕极了,一把就搂住了小玲玲:“跟不跟姐姐玩啊。”
  她摸了一把玲玲头上稀稀的几根黄毛,软软的真可爱。
  玲玲不让大人抱,但是对萌萌的拥抱没那么反感,软乎乎的让她抱着,小脑袋抬起来很认真的看着萌萌,这是个小姐姐呀,然后很难得的冲萌萌笑了。
  “她笑了她笑了。”
  萌萌是个孩子王,也特别稀罕这么小这么软乎乎的孩子,不停逗她:“你叫什么名字啊,叫姐姐啊会不会叫,要不要跟姐姐去玩呀,你会讲广东话吗?”
  用广东话跟妹妹讲话,玲玲不会讲,但是在家郑白跟刘斯都讲广东话,她也能听得懂。
  萌萌又伸手去摸玲玲软乎乎的黄毛了,柔软的像缎子。
  “别摸妹妹的头发,她年纪还太小没到长头发的时候,再摸不长拉。”
  “真羡慕人家头发少啊,不像我每次洗完头发要好久才能干呢。”萌萌很羡慕别人的头发少,现在可没有吹风机,她洗完头发以后蓬松的可像个小狮子。
  于小丽暗暗摇了摇头,这孩子还太小,长大了会庆幸自己的发量的。
  玲玲有点心动,但是还是看着妈妈。
  这孩子跟一般孩子可太不一样了,能不能吃东西也要看妈妈脸色,能不能跟大孩子玩也要看妈妈的指示,谁叫妈妈在家一言九鼎呢,全家都要听妈妈哒!
  刘斯带娃也带到烦的不行,对玲玲说:“去萌萌姐姐房间玩吧。”
  玲玲马上站起身,被萌萌牵着去了房间里面。
  孩子走了,大人得了清闲。
  看刘斯的气色,比生孩子之前还好,看样子这几年在部队里头过得还不错,郑白这人看着是个直男,但对刘斯根本没话说,不惯是她对和错,都是一味的护着,真真拿她当女儿宠,刘斯最终能找到郑白,也是个好归宿。
  “你去那边过得怎么样?”还是于小丽先开口。
  还记得去之前两人匆匆找部队打了申请,领了结婚证,当时刘斯还说跟郑白不是太熟呢,上火车的时候郑白拉了刘斯的手一把,刘斯都臊得慌,但没想到才短短三年,孩子都一岁多了。
  “刚开始不太习惯,部队里头跟外头又不一样,更羊城就更不一样,好多些东西都没有,出个门也难,不过他对我蛮好的,反正是过日子呗,找个暖心的就成,去那边了至少家里不用烦我了,日子过着过着不就那么一回事,后来部队幼儿园招幼师,他给领导打了申请,我就去那边工作了,比在羊城时候还多了十五块补贴,人员也简单一些孩子也少些,就是那边的孩子两岁就能托育,很多孩子送来的时候都不大,玲玲再过一年也能去幼儿园了。”
  “现在谁给你带,你自己一个人能搞定?”
  “郑白请了个保姆在家里收拾做饭,当地人,玲玲要吃辅食我也不太会弄,都是保姆帮着弄的。”说到这里就红了脸,带孩子她没什么问题,可自小吃食堂长大的孩子,做饭的机会也不多,刘斯尝试做过几次,郑白那张脸吃完都是黑的。
  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可怕的,刘斯自己都不记得跟郑白是怎么开始的了,感情的升温是因为他受了一次伤,刘斯不知道和平年代当兵还有这个风险,郑白还是个大学生军官。
  那次郑白流了好多血,连后事都交代好了,他跟刘斯说幸好他还没蘸她的身子,省得下去了还惦记,刘斯当时眼泪就出来了,哭得不能自已。
  后来才知道郑白是受伤了,但就流了点血,没有到快要死的地步好吧,害得刘斯哭着把真心都交代了,事后刘斯气得想锤人,不过这是后话了。
  “真没见过这样的人,一点点伤让他弄得要死要活的,多不吉利,还害我哭成那样。”
  “他对你好就行,不是那样逼你一下,你也看不见自己的真心,看见你过的好,我真的特别特别高兴,好像这辈子就没白活。”
  重生前很多记忆都没了,关于所有的记忆,都来自于那本书里,于小丽不知道前世刘斯的结局,如果没有遇到郑白,刘斯过的是怎么样的日子。
  “瞧你这话说的,好像哪一辈子又是白活了一样。”刘斯被她弄得眼泪又要流出来。
  真是舍不得啊,舍不得离开从小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家乡,回来以后感觉一切都是崭新的,跟以前的感情诀别了,跟以前的社会关系也脱离了,只有于小丽还是以前的于小丽,一点都没变。
  ————
  到了年底于小丽更忙了。
  杨浩年底要结婚,厂子里头的事情他肯定是不太顾得上,业务上于小丽本来就挑着担子,现在全盘接手过来,让杨浩放心去结婚。
  “火车站还要五千袋盐焗鸡翅,五千袋盐焗鸡腿,你跟客运段的那个负责人联系一下。”
  一到年底,火车上的东西都卖的特别好,以前火车上不靠这些挣钱,东西也卖的很贵,后来发现溢价不多可以卖的更好,许多人都喜欢在火车上买点纪念品和土特产带回去,羊城客运段就专门把这档子生意挑起来了,还多了一份收益。
  “我知道了,这是我自己谈下来的我能不知道,你能不能专心去结个婚,厂里的事情就别操心了,我是那么马虎的人,至于这样盯着我吗?”
  杨浩笑:“那我不是怕你贵人事忙嘛。”
  他这两年有点点发福了,穿上白衬衣都有点小肚腩,刚才努力憋了一下才把小肚子憋回去,想到要做新郎官,又想以最好的面目示人,这几个月已经努力控制不喝啤酒不喝碳酸饮料,可这松松垮垮的肚子不像年轻那会儿,要靠锻炼才能收得回去了。
  杨浩眼珠子一转:“听说刘斯回来了?”
  于小丽从他嘴里听到这名字有些应激:“怎么了?”
  杨浩:“就是问问,我难道还能邀请她来参加我的婚礼啊,她结婚又没叫我喝酒,我也不会叫她来喝我的喜酒的,没得像是找人讨红包一样。”
  “她女儿挺可爱的,像她小时候,小名叫玲玲,大名叫点点,赶明儿抱给你看看。”
  “这是什么破明儿。”杨浩对曾经的情敌的审美完全没有忍耐度:“这大名小名都起的好随意,哥们儿我以后不给孩子这样起名字,跟捡来的孩子一样。”
  于小丽对他这种小气吧啦的态度嗤之以鼻:“算了吧,以后起什么名字可由不得你,万婷都想好了,你结你的婚,千万别意难平,人家刘斯跟郑白可甜蜜了,你也别往回看,别往回想,好好过日子,万婷是个好姑娘,等了你这么多年,你得对得住人家,可千万别学人家当渣男。”
  杨浩突然笑了,笑声越来越大,一边笑一边往外面走,直到走到厂子门口,才低声说了句:“不会的。”
  他已经对不住一个姑娘了,不能再对不住另一个姑娘。
  他也已经想的很通透了,人一辈子总会有些遗憾的,或许他这辈子太顺风顺水,他也太狂妄自大了些,老天爷教他做一回人,但他这辈子都不会痴心妄想了,知道她过得好就行,他会永远把刘斯藏在内心的一角,心灵深处某一个地方,这辈子不会触及,也不会拿出来了。
  杨浩的婚礼办的很浓重,在当时很时髦的西式婚礼。
  万婷穿着洁白的婚纱,坐在小汽车后排,于小丽坐在她旁边。
  “以前,我还以为我结婚的时候,你跟刘斯都会在呢,结果你结婚的时候我跟刘斯都不在,刘斯结婚的时候咱两都不在,我结婚的时候她也没来。”万婷看着车子外头,有些怅然,她们三个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的友谊。
  小时候过家家,她当过刘斯的新娘,刘斯也当过她的新娘,而她现在也不在年轻。
  过完年,就二十九了。
  时间过得真快,于小丽的孩子都八岁了。
  万婷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于小丽,你结婚的时候是怎样的?”
  “能怎么样啊,乡下地方随便摆了几桌,不过韩学礼找人弄了些木材,给家里打了新家具,在那会儿就这个条件了。”
  于小丽笑了,十年前条件就那样,可韩学礼为了她还是置办了很多新的东西,也是为了讨个好彩头,那个时候结个婚真的很难,好多人家里存着一年的粮票,都为了结婚摆酒用,但她的婚礼办的很简单,知青点请了一桌,亲戚两桌,算不上多热闹。
  可她那个时候又是高兴的,韩学礼是她见过长得最好的男人,比她见过的所有的男的对她都要好。
  她脾气很坏,但韩学礼每次都能容忍她,家里头有个小灶,晚上两人搞个清汤涮点小菜吃,韩学礼很聪明,他很少下厨都能把这些做的很好,实在是挑不出毛病来。
  但两人也吵架,陈晓柔进门的时候为了进门的牌面吵架,分家的时候因为不公平吵架,两人又是一同怀孕的,还会为了婆婆的不公平吵架,韩学礼自知理亏,每次都忍着她,吵的最凶的那次是韩学礼出发去羊城的前一晚,她害怕心里特别没安全感,继续跟韩学礼吵架。
  两人的争吵到了羊城总算是结束了。
  梦境里面那些坎坷,让于小丽懂得了容忍跟珍惜。
  “你说我,这么大好的日子说这些干嘛啊。”万婷笑了,想到于小丽最初结婚时还经常跟她写信吐槽韩学礼,那个时候连她都觉得于小丽真是眼睛瞎了,什么人不好找呢,找个这样的男的,家里面有个懒惰的弟弟,好吃的弟媳,偏心的母亲。
  可真不能相信朋友嘴里说的那些话,等见到了韩学礼万婷有一种上当的感觉。
  原来于小丽的对象这么帅啊。
  “今天是你的好日子嘛,咱们回忆回忆过去,也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从今以后你要跟杨浩好好过日子,也别总惯着他,你要懂得把自己过好,你们的日子才会好,你想想这群同学里面,你算是最好过的了,我那个时候有什么,怀孕的时候想吃个鸡蛋还要韩学礼偷偷给我弄,刘斯呢一个人在部队里头,人生地不熟的什么都没有。”
  “是啊,我该知足了。”
  万婷知道杨浩心里有一个位置一直放着刘斯,可要什么紧呢,她心里也放不下别人。
  刘斯是个很有分寸的人,过去了甚至连回头都不会,在杨浩心里给他保留一点温柔吧,这样对谁都好,日子是自己过出来的,她替代不了人家过去的十年时光,可是她还有好几十年,杨浩对她也不错,也不像那些有钱的男人在外头有花头,这样就够了。
  “你说我年纪会不会大了啊,会不会生不出孩子来了。”
  “开什么玩笑,你这个年纪才是最好生孩子的好吗。”八十年代二十七八岁结婚确实算晚的,但也没那么夸张:“你看梅子姐,过了三十才生的呢,人家还带着孩子不耽误做生意。”
  “也对。”
  “女人最好的生育年龄是二十五到三十,我当初生萌萌早,没少吃苦头,你现在这个年龄刚好。”
  “那你干嘛这么早生。”
  “这是我能控制的吗?”那会儿乡下也没有避孕措施啊,再说哪有新婚小夫妻投胎就避孕的啊,她跟韩学礼又是新婚,两人又是二十楞登的年纪,又不懂得节制自己,很快就有了孩子。
  婚车开到了酒店门口,杨浩早早就在外头等着了,他今天穿着定制的西装,贴身却也不局促,头上打了摩斯做了造型,气质也算不错,挺精神一小青年,身后跟着的是他的兄弟团,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发小,有些都已经发福了,看着已经不在年轻,杨浩在里头算是拔尖的,万婷看着他时,他也看向万婷,两人眼神碰到一起,兄弟团们顿时一阵哄闹声。
  有人放鞭炮,有人在后面推了杨浩一把。
  杨浩呢,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今天万婷穿的是西式的婚纱,洁白的婚纱浓烈的妆容,很时髦也很漂亮,万婷长得算是清秀,化完妆还真有种平常没有的味道,上次试衣服的时候杨浩也去了,当时没有造型没有妆容,穿着这婚纱有些不伦不类的,这回可把杨浩看愣了。
  “咱们耗子今天可真傻了。”
  “你头一回见到咱们新娘子吗?”
  看着他那傻愣愣的样儿,万婷在车子里头笑的腰都直不起来。
  于小丽先下了婚车,冲杨浩喊了一声:“新郎官要给红包才能接新娘子下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