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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其他 > 嫁给龙傲天 > 嫁给龙傲天 第142节
  莫恙心里一咯噔, 以正常妖族的速度,不撕裂空间, 起码半年才能从南部赶到东南中心, 可就像守卫说的, 他们为什么不再族里过完冬再走?
  燕凌云不紧不慢:“族内叛乱, 我们带着物资脱离,才来陶都碰碰运气。”
  “来这里做什么?”
  “做点小生意,卖灵茶,够我们兄弟姐妹几人吃喝,就够了。”
  那守卫目光扫过阿苏默勒、兔族:“这些是你的手下?”
  燕凌云点头。
  强大族群受弱小族群做奴隶不是什么新鲜事,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妖,守卫左看右看,看不出问题,才给他们发了通行证,准许他们进去了。
  还要按人头,每人交一块下品灵珠做入城费。
  燕凌云数够灵珠,交给了守卫。
  一颗灵珠对西霄来说就像米粒一样普通,凑足一百颗,才能换一块下品灵石。但对阿苏默勒这些贫苦的妖族来说,可能一辈子也凑不齐。
  “这些以后从你们的月例里扣。”叶秋水昂了昂下巴,也没有表现得太慷慨。
  “好。”青年点点头,打量这个陌生的城市。
  其他兔族都化作了人形,也看得目不转睛。
  陶都繁盛不亚于东洲的紫霄城,不过因为荒北物资匮乏,卖的东西层次相对低一些,种类却是十分的多、奇、怪,什么吃了让人皮肤变绿的红袖果,什么能搓出糖浆的蜂石……莫恙看到一处卖虫子节肢的小摊,虫子种类足有上千种,大到半人那么高,小到指甲这么小,可以打造成坚硬的铠甲。
  街上妖族擦肩接踵,装扮各异,顶着毛耳朵的、拖着毛尾巴的、脸上张细鳞的、身上还没褪羽毛的,等等等等,让莫恙觉得自己在看动物世界。
  “你踩到我了。”
  “哦,不好意思。”
  一不小心,他踩到了个滑溜溜的东西,是人家的“脚”,或者说蛇尾巴。
  五彩斑斓,粗壮有力,一看就很毒。
  那蛇妖冷冷看了他一眼,走了。
  莫恙心里有点麻,和燕凌云靠在一起,继续往前。
  徐饶:“我们先去找个住的地方吧。”
  陶都内带路导游的小妖不少,很快就有一只鼠精冒了出来,自告奋勇要给他们找地方。
  “有没有带铺子的,能住人的,有四个房间就行了。”莫恙想了想,“不要太贵。”
  “有的有的。”鼠精露出讨好的笑,他的门牙很长,身材也很矮小,看上去很不起眼,却掏出一个厚厚的小本本,里面画着他手下各式各样能牵到线的房子。
  作画的颜料特殊,虽然本子小,肉眼看到的细节却好像无限的。
  鼠精:“各位客官,你们要便宜的房子,那就只能去外城了。耒阳街的这一套,大小正合适,就是不太热闹,你们看怎么样?”
  莫恙:“先去看看吧。”
  几人穿越大半个外城,终于来到耒阳街。如鼠精所说,这里离主街太远,周围多是卖雕木的,所以人不多,不利于开门做生意,可恰恰合西霄几人的意。
  阿苏默勒默默看着。
  叶秋水:“我们卖茶叶,也不需要多少人。”灵茶叶在荒北,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房子也不错,共三层,一层是个不大不小的铺子,带一个小院子,一口井;二层两个房间;三层两个房间。
  院子四四方方,用青砖砌成,花架上养了许多草原上常见的仙人花,怒放着,仿佛把外面的喧嚣都隔开了。井和小厨房都贴墙建成,留出院子中间的位置,可以随时随地摆上圆桌,让所有人聚在一起吃饭。
  看着很温馨,莫恙当即就定下了,给了三个月八十块下品灵石的房租,又给了鼠精十块灵珠的报酬。
  二三楼四个房间也很整洁,基本没有什么东西,众人把行礼从板车上运下来,布置房间,秦开则赶车去车行寄存。
  虽然都是奇趣坐骑,但这里不好大变活马,收回系统,只好如此。
  二层阿苏默勒和兔子住一个房间,叶秋水谷蓝住一个房间,三层秦开徐饶、莫恙燕凌云分别占一间。房子建的很结实严密,晚上窗子一关,冷风半点都透不进来,买柴点进壁炉,一晚上都会是暖烘烘的。
  重点是安全感,漂流生活给不了的安全感。
  铺好兽皮床褥,挂好衣服,房子就布置得差不多了。兔子们很喜欢,欢欢乐乐的舔阿苏默勒掌心,又藏进他的床被。
  “该去收拾屋子了。”阿苏默勒摸了摸族人的头。
  整个下午,他们将小房子收拾擦洗得焕然一新,投桃报李,莫恙采购回来,给了他们很多保暖物品,甚至还有能铺满整个房间的厚重兽皮地毯,足够兔子们睡在地上。
  灵茶也被他从粗糙的储物玉石里面拿出来,分成一罐罐,摆好在货架上,挂好了价钱,一打算盘,就能开业了。
  不过天也快黑了。
  晚上,就着黄昏,他们吃了丰盛的一餐。
  几个月吃好喝好,阿苏默勒的身体渐渐被养好,显示出了惊人的饭量。开始他刻意节制,直到被燕凌云发现,淡淡让他放开吃饱。
  一行七人,十八只兔子,围着大桌子,占满了小院。热腾腾的饭菜以盆为计端上来,有新鲜的红萝卜炖肉,有炒野菜,有大骨炖汤,莫恙在里面加了家园的灵湖水,对身体很好。
  桌上不吵闹,但气氛还挺好,真像一家人到了新的地方定居,要开始新的生活。
  黄昏打在小小天地的仙人花上,刚浇了水,水滴滴答滴答,折射出小小的彩虹。
  吃完饭,兔族收拾碗筷,欢乐的在小厨房收拾,少女少年们擦洗砖石,脸上带着健康的红晕,眼里还有明亮的希望。
  有兔子偷看西霄的人,发出兔子的吱吱声。
  晚上莫恙来送蜡烛。
  陶都终究是荒北城池,和修真界的其他城池不一样,到了晚上,寒风呼啸,又有风暴来袭,整个城池都陷入了苍凉的寂静中。
  戈壁上坞堡燃着点点火光,底下草原的房屋也燃着点点火光,除此之外,天色是泛着深蓝的黑,辽远没有尽头,远山也影影绰绰,传来若有若无的驼铃声。
  妖族们都躲在自己的屋子里避风,早早睡下,阿苏默勒也点了壁炉,和族人一起取暖。
  莫恙送来一小堆蜡烛,他接过,说了声多谢。
  一点火光把他的灰白短发照暖了,连带着那双眼睛,也像褪去了雾,有了一点温情的色彩,安静而内敛。
  但莫恙恍然发现,他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个头,站在门前,分明能把门框占满大半。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只觉得他像晨昏下草原上一块铁灰的石头,或者是一个流浪的将领,穿着铠甲,不言不语。
  可轻轻一嗅,就能嗅到冷冽的风和血的味道。
  莫恙回过神:“明天就要开张了,今晚好好休息哦。”
  阿苏默勒举着蜡烛,缓慢点了点头。
  莫恙就离开了,并未注意到,阿苏默勒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沉默许久。
  第二日,谷蓝秦开留守,教会阿苏默勒算数,以后他就是铺子里招待的人,其他人美其名曰去结交大人物、去找新进货的渠道,其实是去打探消息。
  而以后每月,不管兔族几人干活,莫恙都会给他们10颗灵珠,让阿苏默勒负责分配。至于他本人,每月有15颗。
  莫恙提前打探过,这个工资在陶都中规中矩,正合适。
  反正他们也待不了太久,临走时把铺子埋下,送给阿苏默勒,也当是给这段友谊画个句号。
  “我们先到处逛逛吧,从外城逛去内城,摸清一下情况。”莫恙对着其他几人传音。
  叶秋水:“想不到祖地会藏在这种地方。”
  燕凌云:“妖族必有布置。”
  地裂在陶都方圆几万里戛然而止,说明这一块就是地震的发源。但妖族也不是蠢的,地裂太长,其他地方他们只能匆匆堵住,这一片区域却彻底完成了填塞,将裂口尽数消抹,不似以前一般糊弄人了。
  所以要定位祖地,只能找其他办法,从内部下手。
  第138章 风尚
  几人从外城慢悠悠逛到了内城, 目观四路,耳听八方,慢慢对陶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陶都是妖族重城, 每年春秋两季, 都有大量商队来此交换物资,这些东南西北的妖族聚集, 陶都里的消息便十分灵通。
  其中又以茶馆为最, 荒北妖族喜欢喝茶喜欢到了一定进阶,尤其是灵茶,哪怕是最劣等的,价格也能翻上十倍,一壶灵茶在燕北卖一块灵石,在荒北就卖十块灵石。
  所以几人用几小罐茶, 成功打入了一间茶摊, 和茶摊上的妖族侃天侃地, 侃了一个多时辰。
  还真得了一个重要消息——
  太阳王要亲自驾临陶都了。
  燕凌云目光一动。
  “老哥说的是真的?”莫恙追问,“王上要来了?”
  抛出消息的熊妖点点头:“我骗你做什么, 但凡从北方来的, 或多或少都猜得到。知道直道吧?就是那条连通南北的主道, 以前那条路安全,鹰族会定期剿灭妖兽,我们缴些灵石, 都爱走直道。但今年一开春,直道就不让走了, 沿途的行宫也全开了, 你想想, 除了王上, 还有谁能住?”
  太阳王或许不会落地,也或许不会住行宫,但有他的地方,寻常妖族都不能靠近,避退三舍。
  这个消息有好有坏,好是确信祖地就在陶都附近,不然太阳王恺西萨不会如此急迫的要赶来;坏就坏在他修为高深,手段莫测,还必然会带来一沓妖族长老,他们的行动要加倍小心。
  “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熊妖“哥俩好”的揽住燕凌云的肩,“不然你看陶都今年怎么会这么多商队,价格也炒高了两三倍,都是来巴结的。你也抓紧时间,买些稀奇宝物,王上不敢想,可能和妖都的小管事打好关系,也少不了好处。”
  他的个头和燕凌云伪装的一样大,和燕凌云交谈几句,更是相见恨晚,忍不住分享起了自己的生意经。西霄和他掰扯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得以脱身,离开了茶铺。
  此时已经午后,街上的人更多了,处处都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我们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莫恙用手挡住太阳,“我还没吃过妖族的东西。”
  燕凌云:“好。”
  几人不知道妖族有哪些山珍美味,便朝着最繁华的街道走去,打算去酒楼看一看。路上边走边传音,讨论刚才的事。
  小摊小贩走街串巷,莫恙拔了根糖果子,和燕凌云悄悄十指相扣,听他们说话。
  徐饶:“太阳王来到陶都,未必是一件坏事,我们不知道祖地的所在,但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位置,留在这里静观其变,迟早会发现端倪。”
  恺西萨亲临陶都,必定是想巡视保护祖地,要是能打入内部,时时监视,那么找到祖地,只是时间问题。
  但做成此事谈何容易?太阳王狡诈暴戾,不会轻易相信于人。
  燕凌云:“要想监视他,并非没有办法。”
  徐饶看向他,他淡淡道:“回去再议。”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到了陶都的中心街,这里的亭台楼阁,与燕北颇有相似之处,富丽堂皇得无与伦比,香气也是最浓厚的,莫恙闻到烧烤的味道,就走不动路了。
  几人便往里走。
  不过越走,越觉得不对……莫恙被脂粉香风扑鼻,看着楼阁上衣着清凉的男男女女,耳根都红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