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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赶在雨天来见你 > 赶在雨天来见你 第53节
  第二日他们改变了原先的地形,利用大雨的优势,将守变为攻,一举将南境盗兵围堵在山洼之间,初战告捷。
  他一身泥土回到军营中时,他的小凤凰仍然坐在那缝制衣衫,他走过去将她抱起亲吻,她生气地说道:“你把我也弄脏了。”
  他却只是看着她笑,恨不得将她融进骨髓。
  他把她丢在家中,一走便冷落她两年,后来带在身边也时刻提防,从不与她交心,她却总在用她的方式处处提点他。
  若不是她一次又一次不着痕迹地从旁提醒,他差点要忘了,她自小在军营中长大,精通兵法,练就了一身过人的本事。
  自那次战事告捷之后,他偶尔会将一些布阵透露给她,她的兵法谋略一次又一次让他惊喜。
  当军营里的人逐渐知道他们打的胜仗都有凤儿运筹帷幄的功劳后,逐渐接纳了她的存在。
  她被他藏在帐篷里整整一年才真正走入军营。
  赵凤儿仿若天生为军营而生,她时常换上男装帮他操练新兵,一开始那些年轻的男子并不听命于她,她就让他们一个个来挑战她,从骑马到射箭,再到舞刀弄枪,她一样样让他们折服。
  裔郡从战场归来检阅队伍时,她操练的新兵和其他部下的兵放在一起实练,五项赛事,她的兵拿到了三项头筹。
  她一身金装铠甲带着成年雄狮立于高垒之上,身下是臣服于她的兵马,训练有素。她手握长枪,红绸迎风,英姿勃发。
  那个画面,刻在他的脑中,伴随着他多少个春去秋来。
  后来凤儿随裔郡四处征战,他上沙场,她便坐守军营,没有战事时,他们就在草原上赛马,她喜穿红衣,驾马飞驰的身影像火红的凤凰。
  那之后的几年里百越动荡不安,几路盗兵愈发猖獗,中原起义军不断进犯,杀了无数前朝官吏,裔郡每一次出征都是拿命在搏。
  便是在那次和起义军的冲突中,他没能顺利而返,凤儿在营中等了足足七天他都下落不明,第八日有部下来报,起义军抓了几名领率,裔郡有可能被俘。
  赵凤儿急红了眼,彻夜未眠,次日,她将部下叫来问了清楚。八日过去了,如果裔郡真的被俘,按道理起义军早就杀来了军营,她猜测这是裔舜的缓兵之计,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现在的处境必定危机四伏。
  她连夜召集剩余兵力商讨救人,就在这时,家中传来消息,赵狄被乌巴戈砍下人头悬于篷顶,他饮了赵狄之血自称为王,并向裔郡送来战书。
  赵狄为了军中儿女一生戎马,死时却全尸不保,如此奇耻大辱让他这个唯一的女儿岂能罢休,赵凤儿狠狠撕了战书。
  裔舜的安危尚不可知,她必须要用尽一切办法阻止乌巴戈来犯,为裔舜保住仅剩的兵力,否则即使裔舜脱困也没有退路了。
  她做完最后的安排后回到帐篷。
  晨曦升起时她断了发放在枕边,便独自驾马前往博罗。
  ......
  “这要放在过去,在男人面前提断发可不是什么好的暗示。”
  “怎么说呢?”
  “古礼,亲脱妇之缨,而结发。”
  夜已深,简玟裹紧绒毯,身体像浸泡在冰水里,刺骨的寒冷从脚跟蔓延至全身。
  蒋裔并没有说起赵凤儿回到博罗后发生的事,他只是对她说,凤儿临走之前的布兵助他在那次恶战中存活了下来。
  他再去寻她时,她却没能活着回来,他带回了她的尸首安葬在身边。
  凤儿离开后的日子里,他一直在寻找乌巴戈,第八年头,他终于在北阳山一带发现了乌巴戈的踪迹,他亲手割了乌巴戈的头颅,将头颅带给赵狄兄长后,便退回了番禺。
  有了裔郡坐镇,赵家人割据岭南后,建立南粤国,引入中原农耕技术,发展海水运输,为后世的海上丝绸之路奠定了基础,正式开启了灿烂的岭南文明,直到九十三年之后汉武帝发动对南粤的战争,历史的车轮便再次向前推进。
  那一世,他独自待在那片他们赛马的草原又活了三十二年才寿终正寝。
  这便是他孤独的开始......
  作者有话说:
  这段还未讲完...明天继续。
  第53章
  简玟已经好半天没有发出声音了, 这段过往让她难以消化,半晌,她才出声道:“乌巴戈到底对赵凤儿做了什么?”
  蒋裔沉默了一会, 避重就轻地告诉她:“他虽然杀了赵狄, 却并不得军心, 在得知赵凤儿即将回到营中后, 军中众人立即倒戈拥护她。乌巴戈提早设伏将她捉住,之后,他在她身上下了巫术。”
  简玟还未继续问下去, 蒋裔的手机响了, 他拿出来看了眼告诉她:“修聿的电话。”
  他走去一边接通了电话, 等他折返回来的时候, 四处都没瞧见她的身影, 他打开家门后发现她坐在屋前的椅子上发呆。
  她需要换个环境接接地气,吹一吹风让大脑清醒些, 仿佛这样才能感觉自己是真实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否则她根本无法解释这一个个光怪陆离的前世, 怎么会有前世呢, 她一直以为那些不过是人杜撰出来的。
  她生在国旗下, 长在春风里, 接受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教育体系,无论是社会历史发展观还是政治经济亦或是科学理论, 这些都是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 她活了23年, 对自己认知的世界深信不疑。
  可有一天, 这些早已根深蒂固的认知被突然打破, 简玟仿佛站在了十字路口, 无法确定这个世界的运转机制是否再是眼睛看到的样子。
  蒋裔来到她身边和她并排坐着,问道:“不冷吗?”
  她却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喃喃道:“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些报道,某个村子里有人突然记起前世,包括上辈子家住哪里,家里几口人,那个地方在几百公里以外,他从来都没去过。记者帮他找了过去,发现那个家里去世的老人和这个人口述的情况一样,我以为这是博眼球的新闻,就算真有,也只是巧合或者个例。”
  蒋裔却告诉她:“据我所知,并不是个例,在我们周围,有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能记起前世。”
  她侧过头来看着他,他高挺的鼻梁延伸到清晰的下颌线,优越的轮廓总给人一种超脱外物的距离感,纵使他待人接物谦和有礼,但这份含蓄之中却透着让人难以靠近孤傲。
  而现在简玟终于体会到他身上那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尊贵和老派从何而来了,是数个世纪的沉淀。
  她突然开口道:“能说说你和凌安的故事吗?”
  话音才落她又打断道:“等等,你先别说,你们有没有在一起过?”
  她复又昂起下巴:“如果你们在一起过,我就不想知道了。”
  蒋裔的目光凝了片刻,对她说:“没有。”
  他的回答有点让简玟出乎意料,在之前查资料时,虽然没有查到任何关于凌安和陈少昭有私人关系的证据,但主观上,简玟总觉得他们除了革命情感之外,应该还有其他牵连的。
  所以亲耳听见蒋裔否认了她的猜测,简玟还是有点小小的意外。
  她又问:“这些事情你同凌安说过吗?”
  他点了下头。
  “她什么反应?”
  夜风吹的树叶沙沙作响,他抬起头迎着夜色,很平静地告诉她:“拿刀捅了我。”
  简玟的瞳孔逐渐放大,震惊无比。
  ......
  在经历过妙音的那一世之后,他很忧心没有找到她的人生,她会过得不好,投不到好人家,吃不饱穿不暖,受人欺辱。特别是在旧时景里,女人地位并不高,出生不好的女孩更容易遭溺婴之殃,即使安然长大,男尊女卑的社会习俗也会让生活步履艰难。
  他开始有意识地积累财富,并试图让这些财富可以延续到他的下一世,这样,当他找到她时,他起码可以让她过上优渥的生活,不为五斗米而折腰。
  民国11年,他在香港接触到由英国成立的“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这给了他很大的启发。虽然每一世的阳寿有限,但活着的人可以帮他延续他生前的事业。
  当时国内并没有信托公司和基金会,也没有可以参照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依据条款。
  他便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召集了几个信得过的手下创办了一个地下组织,这个组织创建之初的雏形便是帮人打理钱财,实现财富规划和传承的目标,有点像现代的家族信托业务,只不过这个组织的服务人群比较特殊,都是像蒋裔这样因为种种原因陷入轮回之中的人。
  在长达17年的不断完善中,这个组织有了个叫“僧娑洛”的代称。轮回的思想最早出现于“梵书”,“僧娑洛”是梵语中轮回的意思。
  僧娑洛里的成员由最初的陈少昭一人,发展到后来的十几人,这十几人遍布社会各个阶层,有着不同身份,从事不同职业,他们看似毫无交集,却会在特定的时间前往当时的小洋楼集会。
  打听到凌安下落的那一年是民国24年,消息来源是说安华宾馆的女老板和他要找的人特征相似。
  陈少昭从汕头港赶回来,初次见到她,她坐在宾馆门口的竹椅上晒太阳,一袭蓝格纹旗袍贴身,肩头披着华贵的白色貂毛披肩,头发是革新派女性标志的卷曲波浪形烫发,时髦得很。
  她阖着眼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膝盖上躺着的猫,直到高大的身影遮挡了她的阳光,她才懒洋洋地睁开眼,面前立着的是一位穿着黑色毛领大衣的男人,在她抬起头的时候,男人脱下费多拉帽置于胸前朝她微笑颔首。
  凌安的视线在眼前绅士洋派的男人身上打量了一圈,声线慵懒地问道:“住店还是饮茶?”
  他弯下腰来同她讲:“我才从船上下来,还未用餐,如果这里有东西可以填饱肚子敝人自当感谢。”
  凌安放下交叠的双腿,右侧的披肩从肩头滑落,她并未在意,站起身对他道:“陈老板不必客气,安华宾馆虽然不是大酒楼,几个拿得出手的小菜还是不在话下的,里面请。”
  他诧异地问:“你认识我?”
  她回身淡淡地睨着他,凤眼微勾:“这沿海地区谁人不知陈先生的‘丰功伟绩’。”
  要说世人皆知的,是那首孩童编来骂他形同倭寇的歌谣,她毫不掩饰对他的轻蔑,个性鲜明的做派让他笑了起来,他随手替她拉上披肩,她冷瞥了他一眼,裹紧披肩走入宾馆。
  宾馆一楼有个供人饮茶的地方,她让人给他上了几个菜,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每个菜都咸得无法下口。
  凌安趴在不远处的柜台里有意无意地观察着他,男人在初尝时皱了下眉,后面便神色平静地享用这顿并不算可口的餐食。
  她故意没给他送茶,直到他将面前的菜吃得差不多后,她才亲自拎着一壶茶走到他面前,拉开椅子问道:“我这里的饭菜合陈老板的意吗?”
  他依然是彬彬有礼的模样,对她笑道:“甚好。”
  她给他倒了杯茶,用疏离的口吻招待道:“那记得常来。”
  他接过茶:“一定。”
  她起身又将茶壶拎走了,显然不愿多给一杯,端的是送客的姿态。
  陈少昭并未急着离开,他在宾馆内打量了一圈,发现她将这里经营得有声有色,随处可见一些新奇的洋货,他停在一台留声机前,想试着放放看,有个姓陶的年轻男子上前告诉他:“不好意思,这台留声机前些日子坏了,凌姐还未找到人来修。”
  他点点头收回手,转身问他:“你是?”
  穿着长衫的男子告诉他:“我是陶兆之,凌老板的表弟。”
  陈少昭便从身上拿出一百法币放在留声机旁,对陶兆之说:“饭钱。”
  那一年法币刚在全国流通,一百法币都可以买两头牛了,陶兆之惶恐地追上他说道:“不需要这么多。”
  陈少昭没有停留,只是说道:“留着,下次还来。”
  他走到门口时,凌安依然坐在那张竹椅上晒太阳,他停下脚步,对她扬起了笑:“凌老板不送客吗?”
  她不情不愿地从竹椅上站起身,膝盖上睡着的猫受到惊吓用爪子勾住她的旗袍,她痛呼了声,陈少昭蹲下身来将猫抱走。
  凌安低头看着被猫爪勾坏的丝线,生气地叫了声:“二少爷!”
  他听着这个奇怪的名字,问她:“它叫二少爷?大少爷呢?”
  “死了。”
  她从他手中接过二少爷,拽了拽自己的旗袍,清冷地说:“都是因为要送陈先生才勾坏衣服的,这笔帐我可算在你头上了。”
  他眉梢溢出笑意,回道:“下次来我定赔凌老板衣裳。”
  说罢他对她欠身告别,而后戴上费多拉帽消失在街尾。
  再次过来的时候,陈少昭带来了当地最有名的裁缝,号称旗袍大师的邹锡山,邹师傅一迈入店内便被许多女客人认了出来,纷纷找他约时间做旗袍,然而邹锡山的时间早就排到了明年,他此次前来是专为凌老板量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