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历史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70节
  安安知道秦淮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害怕羊驼山是很正常的,拍了拍的肩膀道:“你不用紧张,进去之后,你只需跟在我身边就行了,我会保护你的。”
  秦淮立刻不干了:“哪有主子保护下人的,应该是小的保护主子。”
  安安打量了他几眼:“你现在太弱了,等你以后变强了,再来说保护我们吧!”
  秦淮委屈:“大公子,不带你们打击人的。”
  金毓一家最终还是踏上了翻山之路,进去之前,金毓和梁元让孩子们下马车,在原地等待,两人将马车赶到没人的地方,将马车收进了空间,秦淮问起,安安就说:“马车无法进山,我爹娘请了人赶到山的对面去,我们翻山出去就能看到了。”
  秦淮哦了声,没有多想。
  山里棘刺多,路不好走,三个孩子拿了刀走在前面开路,秦淮见此,也不甘落后,拿了刀也跟着去开路。
  金毓和梁元走在后面啥也不干,这若是被外人看到,就得说他们两个大人虐待孩子了。
  秦淮没有进过深山,心里始终是紧张的,丝毫不敢大意,一路上都是小心谨慎万分。
  山里不缺吃的,到处都是野味,金毓等人饿了,就让孩子们自己抓野味做吃的,天黑了,就寻山洞暂住,或是自己搭帐篷,他们随身带了自制的露营帐篷。
  当晚,有狼群出没,秦淮吓得从帐篷钻出来,本想履行下人的职责,拿武器去驱赶狼群的,结果一抬眼就看到了乐乐。
  乐乐道:“你出来干什么?没听见狼叫声吗?这可不是一条狼,是一群狼,你赶紧回帐篷里去,我来应付狼群,别跟着来,来了只会添乱,让我分心照顾你。”
  秦淮虽然不解,但看到其他主子的帐篷里没啥反应,无人走出来阻拦乐乐,就听话的回了帐篷里,担心得睡不着。
  乐乐像一只黑豹似的窜入黑暗中,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狼群这边,见狼群在向着帐篷靠近,乐乐咧嘴一笑,笑出一颗小虎牙:“小狗狗们,我娘不喜欢你们的接近,所以你们还是赶紧离开吧,不然休怪小爷冷血无情哦!”
  ......
  秦淮躲在帐篷里,伸长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忽然帐篷被人扯开,他吓得迅速后退,抬眼就看到了乐乐。
  乐乐不解的看着他:“你怎么还不睡啊?”
  秦淮松了口气:“我担心你,睡不着,三公子,你没事吧?那些狼......”
  乐乐:“我没事,狼群被我赶走了,它们不会再来了。”
  他说着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很晚了,我回去接着睡了。”
  话落,他就回了自己的帐篷里。
  秦淮难以置信的看了看黑夜一眼,见四周的确安静下来了,没有狼群的踪影,这才相信了乐乐的话。
  三公子真的以一己之力毫发无损的赶走了狼群?
  他认的这些主子果然不是一般人,他跟对人了!
  秦淮心中暗喜,同时又感到压力山大。
  主子们这么厉害,似乎都不需要他这个下人,突然觉得自己好无能,不能再这样下去,必须努力变强,否则就没有资格待在主子们的身边了。
  秦淮目光坚定的看了夜空一眼,转身回了帐篷之中。
  翌日爬山的时候,安安等人就发现,秦淮比昨日还有精神,干什么都很卖力,休息的时候,还时不时的会偷看他们,见他们扎马步,他也会偷偷的学习。
  安安似乎发现了什么,去找了秦淮。
  “我的人不能什么都不会,以后你跟着我学武功。”
  秦淮感激不尽。
  又在山里走了两天,金毓一行人来到了一处湖泊边,这是羊驼山之中唯一的湖泊,是山中动物最喜欢的地方。
  从林子里走出来,金毓等人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湖泊边上喝水的五头大象和三头小象。
  第443章 壮壮的朋友
  “真的有大象,和娘画的一模一样,它们真的好大啊!”
  “比壮壮的个头还大!”
  安安三人眼睛一亮,跑上前几步,远远的看着那些大象。
  秦淮却有些害怕,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
  但看到主子们都这般勇敢,他深呼吸了两口气,也鼓起了勇气,走到了主子们的身边去,直视那些大象们。
  湖泊边上不止有大象,还有其他的动物,这里仿佛一个动物园。
  似有感觉般,那些动物忽然转头看向了金毓一家人那边。
  安安三人更为兴奋了。
  秦淮却是身子抖了下,娘啊!那里居然还有大虫和熊瞎子!
  不能怕,不能退缩,主子们还在这里呢!
  勇敢,他要勇敢!
  秦淮努力克服恐惧,又走上前一步,忽然感觉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好家伙,是一条有他手臂粗的大蛇。
  秦淮:“......”
  金毓走了过来,随手从秦淮的脚下将大蛇捡起,丢到了一边的草地里。
  秦淮:“......”
  金毓对安安三人道:“你们可以看,但不能靠近大象,他们的攻击力比壮壮还强。”
  大象们立刻看向了她。
  金毓:“......”
  她想到了当年他们三家人路过这里的时候,经历的那些事情,当时也是有好几头大象这样子盯着她看。
  她默默拿出了灵泉水,做好了随时往湖泊里倒灵泉水的准备。
  “娘,你放心,我们不会胡来的,这些大象看着真的太可爱了!”
  “它们的牙齿好大哦!”
  “它们用鼻子喝水,哎呦,还用鼻子卷食物,它们的鼻子用处好大,不像我的鼻子,只能闻味道。”
  三个孩子你一句我一句,那些大象没有走过来,只是盯着金毓这边看。
  金毓看着那些大象的眼睛,脑子里忽然想到了自己的空间,对哦,她的空间能容下除了人以外的活物,那么是不是就可以把这些大象带走了。
  金毓心中奸笑起来。
  当年她就想把这些大象带走了,但是因为空间还未升级,就没能做到,如今,嘿嘿嘿.....
  忽然,那群大象朝着金毓等人这边走了过来,金毓做好了准备,对梁元道:“相公,你先带孩子们离开,我来应付这些大象。”
  梁元看了她一眼,猜出她想做什么,道:“注意安全。”
  金毓点头。
  安安三人还没看够,但看到爹娘一脸的严肃,一副必须离开的表情,就闭了嘴,叹着气跟着梁元进了林子里。
  金毓朝着大象们走过去,其他的动物似有所觉,也有点动静。
  金毓靠近大象,拿出水囊:“来,喝一口神仙水,跟我走吧!”
  在林子里等了近一刻钟的时间,安安等人才看到金毓回来,她身后没有跟着任何动物,面上也很淡定,身上没有伤。
  金毓走到他们的面前:“那些野兽一会儿就会追来了,咱们继续赶路。”
  安安三人看了她身后一眼,才转身朝前走。
  金毓和梁元走在后面,梁元低声在金毓耳边问:“成功了?”
  金毓点头:“收了大象,其余的没要,咱们百兽山已经够多了。”
  梁元点头:“若是壮壮的朋友没死,也把它收了吧!”
  他说的是那只大虫,被壮壮狠虐过的那只。
  金毓好奇:“这么多年没见了,把它送回去,壮壮还能认识吗?”
  梁元想了想:“它虽然老了,但记性还是在的,应该还能记得。”
  五天后,金毓一行人来到了当初遇到那只大虫的地方,很遗憾的,他们没有看到大虫的踪影。
  又走了两天,他们来到了和壮壮相遇的地方,那里还有个山洞,金毓带着孩子们进去看了眼,然后就看到一只大虫虚弱的躺在一块大石头上。
  这只大虫的右眼有一道很狰狞的伤口,和当年的那只大虫是一样。
  金毓惊奇:“居然还活着,哈哈哈,太好了,来吧,老家伙,跟我去一个地方。”
  大虫没有搭理它。
  它是这羊驼山中活得最长的大虫,如今寿命将至,已经没有力气应对任何事情了。
  大虫垂下脑袋,闭上双眼静静的等死。
  金毓见状,知道这只大虫已经命不久矣,想了想,还是让梁元把孩子们带出山洞,她缓缓朝着大虫走去。
  “老家伙,你不能死,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你的老朋友在等着你。”
  即将死去的大虫迷迷糊糊中,似是闻到了什么特别的气息,它张开嘴巴伸出舌头舔了几下,精神竟慢慢的变好。
  下一秒,它来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三天后,金毓一行人走出了羊驼山,一个个身上都很是狼狈。
  看着前面那熟悉的小道,金毓让梁元陪着孩子们在原地休息,去了一处有山坡遮挡的地方,将马车从空间里拿了出来。
  半会儿后,她赶着马车来到了梁元几人面前:“都上车吧,我们去城里找地方休息。”
  从羊驼山出来,金毓和梁元又用了两个月的时间,陪着孩子们走了一遍当年的逃荒路,经过百安村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进去,只是在外围走了一圈,给孩子们介绍了百安村。
  “爹,娘,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
  “去京城,看望你们的千辰叔叔和红英婶婶。”
  进入冬季,下起今年的第一场小雪,金毓一行人乘着马车迎着雪花进入了赤云国京城。
  明国和赤云国已经有着长久的经济往来,京城之后除了千机楼,还有一小部分来此做生意的明国百姓,他们在这里开了许多店铺,还弄一个和龙城国一样的明悦商场。
  明国百姓可以在赤云国自由出入 。
  这次来京城,金毓和梁元没有隐藏行踪,刚进入京城,消息就传到了龙千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