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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历史 > 夫君,别忘记休我 > 第111章
  寒月回身瞪着辛世瞻,同样一巴掌扇去,辛世瞻纹丝不动,冷冷瞪着她。她再扬手,腕子就被辛世瞻攥住。
  “滚!”辛世瞻说。
  寒月啐他一口,“没出息的东西。”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看见女人便走不动路,原以为他会是个例外,结果都一样!寒月怒容满面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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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受了不小的惊吓,玲珑躺在简珩怀里睡着了,眼角还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儿,疼得简珩心脏狠狠一紧。
  从小到大,除了自己欺负他,任谁也不允许碰她半分,即便是自己,也不曾戳过她一指头,如今却让她在眼皮底下受这样的罪。简珩难过的抱紧她,额头抵在了她的额头上。
  窗外传来侍女压低的惊呼,下雪了!
  今年魏国的雪来的比较迟,过了腊八。
  屋里烧着地龙,并不冷,玲珑缩在简珩怀里,缓缓睁开眼,“简珩……”
  “嗯,我在。”他眼睛里的星光如同宝石一般璀璨,像抱孩子那样抱着她,“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玲珑摇了摇头,也没有特别不舒服,就是有点困,使不上力气。简珩见她缩在自己怀里蹭了蹭,如同火炉旁懒洋洋的猫,气色也无大碍,悬着的心才稍稍安定。
  晚膳的时候,玲珑被喊醒,食不知味的吃了几口,整个人看上去蔫蔫的,简珩只当她受惊过度,又见她右手还带着伤,便端着碗喂她。
  从未做过这种细致的伺候人的活,简珩的动作不太流畅,过程也许没那么细心,但每一个动作都用了十二万分的心。见他笨手笨脚的给自己擦嘴,玲珑既甜蜜又心疼,便不让他喂,他不听,舀着红枣山药羹,一勺一勺的递来。
  就算再没胃口也禁不起这般疼宠呵护,玲珑温顺的一口一口咽下。
  接下来的两日,原本就不严重的伤口倒是好的差不多了,可惜玲珑依然没精神,偶尔来了精神想要看看难得一见的雪,可刚出门没多久就冷的直发抖。
  从前也没这么怕冷啊?如今还穿着厚厚的棉袄皮裙,外面披得是紫貂毛的大氅,缎面还是秀江暖绸的,简珩闹不明白,十分着急,只好扶她回屋,两人坐在暖炕上讲了会话,她竟趴在他腿上睡着了。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五天,第六天,她竟连饭也不吃,恹恹地伏在他怀里,简珩才意识到事情很严重,慌忙派人去请大夫。
  侍女遵从上面旨意,既不会苛待简珩与薛玲珑,但也不会刻意提供特殊照顾,比如请大夫,请的自然是好大夫,然而好大夫里面也分三六九等。
  一炷香后,老眼昏花的大夫收回脉枕对简珩道,“尊夫人体虚,血气不旺,大概水土不服又受了刺激,我开些安神养气的方子慢慢调养吧,也可配合药膳。像乌鸡,红枣,山药,灵芝一类常见吃食,多吃些也无妨。”
  侍女一一记下,简珩一脸凝重。
  谁知喝了三天汤药,非但不见好转,情况倒更严重了,玲珑每日昏昏欲睡,对吃饭丝毫不感兴趣。
  这几日,辛世瞻一直观察芸晓舍动静,见侍女匆匆走来,便上前询问。
  “辛爷,简夫人似乎不大好。”
  辛世瞻暗惊,“说清楚。”
  侍女被他的样子吓懵,急忙一股脑儿的道出,“差不多有十天了,她每日嗜睡,不肯好好吃饭,大夫开的药也喝了不少,却总不见好。奴婢此番便是要再请刘大夫过来一趟。”
  “那个庸医能看出什么东西!”辛世瞻有心责备,却又觉得责备也没用,这些听命行事的人懂个屁。
  这番换成一个黑胡子中年人给玲珑诊脉,年约四十来岁,比上一个年轻许多,但双目炯炯,十分精神。简珩扫一眼便知这才是个像样的人物。
  中年人闭着眼号脉,不到片刻就收手,嗤一声,“受不了,看你们一个个紧张的,喜脉而已,快两个月了。上一个大夫脑子里有水么,这都没诊出。”
  简珩眸光晃动,怔怔的望着玲珑,最终化作无声无息的缱绻,握紧了她的手。
  辛世瞻愣在当场。
  ☆、第91章
  清晨的阳光照亮了整洁素雅的屋子,空气中弥漫了寒梅的冷香,彻入肺腑,暖在心里。
  送走大夫,侍女们极有眼色的退下,辛世瞻也早就不见踪影,此时的屋里,只剩下两个人。
  几上天青色的花觚里斜签着香气扑鼻的重瓣梅,粉花黄蕊,十分娇俏可人,简珩随手摘了一朵,俯身靠近呆呆的玲珑,见她鼻尖儿可爱,便用那花瓣刮了刮。
  玲珑眨了眨眼,“我,我有孩子了……”
  “是我们有孩子。”简珩纠正。
  她茫然的摸了摸一点样儿也没变的肚皮。
  “阿珑,你不高兴么?”简珩问。
  “我,我不知道。”玲珑如实回答,确切的说她懵了。
  简珩的脸色迅速暗了下来,片刻之后恢复淡然。
  玲珑这个人很少思考复杂深远的问题,擅长随遇而安,顺应环境,在她的认知中,有了孩子就是天大的责任,代表两个人要白头偕老,共同肩负严肃的使命,倘若其中一个半途而废,孩子的命运不堪设想。所以她,时至今日都未曾深思自己能否与简珩一生一世一双人,并非不想,脑海深处似乎有意回避这么复杂的问题。
  不知何时,周围竟变得这般安静,唯有窗外的鸟鸣阵阵。
  简珩望着她,看似平静。
  如此,天长地久倒也十分美满。心里忽然冒出这一句。玲珑缓缓坐直身子,沉默片刻才道,“简珩,其实在这之前,我不想要小孩。”
  嗯,我知道。简珩点点头。不知为什么,他从未像此刻这般难过。
  “我在黒域药田的时候遇见一个叫丫丫的孩子,”玲珑尽量镇定的解释,“她很可怜,原本是富足的官家小姐,父亲是一名武将,母亲又颇有才情。却在一夕之间失去父亲的保护,与母亲流落黒域,受尽苦楚而亡。她死的时候,我坐在旁边,不停用冷水绞帕子,铺在她身上的帕子很快就被体温烤干。我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从挣扎到绝望,一点一点的死去,而我,无能为力,我救不了她……”
  “这不是你的错,是我不好,以后再不会丢下你。”简珩捧住她的小脸。虽然她语无伦次,可简珩知道她要表达什么。
  玲珑眼中滑落一滴泪,怔怔望着简珩,“如果是我的孩子,我这么没用,保护不了她,该有多痛苦?有时死亡没那么可怕,反而是面对死亡时的无能为力。”
  “阿珑,我来保护你们,相信我,我会是个好父亲。”简珩说。
  “嗯,我相信。”玲珑点点头,忧虑瞬间烟消云散,神情又恢复了镇定,像是下足了什么勇气,“你待我这般好,我们应该会永远幸福。”
  “没有应该,我们永远幸福。”简珩拉着她的手,攥紧,捂在心口,“你在这里,这里也只对你好。”
  玲珑开心的笑了,“不,我要你对孩子好。”
  “嗯,只对你们好。”简珩尽量忽略心中的失落,反正自己做的孽,跪着也得弥补下去。
  有了这句承诺,玲珑什么烦恼都没了。简珩无所不能,她的小孩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阿珑,”简珩俯身抱住她,嘴角牵了牵,“我这一生都会陪你走下去,再不会看其他女人一眼的。”
  类似的承诺他说过,现在这个更清晰更庄重。
  不要其他女人,就不用担心孩子的嫡庶问题,这是她听见过的最直白最恳切的承诺。虽然早就察觉了他的心意,但这一刻确是不同的。玲珑眼睛一亮,抱住简珩的脖颈,蹭了蹭他的脸颊,瓮声瓮气道,“嗯,我跟孩子也永远陪着你。简珩,我努力学习主持中馈,为人处世,交际应酬……”之前没人觉得她会成为一族宗妇,她是被当一个妾养大的,不知现在学还来不来得及,却被简珩打断。
  他吻了吻她红艳艳的小嘴,“不必。我们的未来不必受任何世俗约束,你做阿珑就好。”
  这样啊,那就再好不过,其实她也不太适应那些规矩。玲珑欣喜,“不用装腔作势,还能一生相随,简珩,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嗯。”简珩微笑,眼底淡然,有她一生相随,大概已是最好的结局,不过她还是不爱他,或者不够爱,也或者说是深爱,与爱情无关的爱。
  玲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眨着明亮的眼睛问简珩,“你干嘛不开心?”
  简珩笑了笑,“我挺开心。”
  玲珑眯着眼睛笑起来。
  “我娘怀简铭的时候,都不敢做特别大的动作,阿珑从今天开始要格外注意,知道吗?”简珩小声叮嘱她。
  玲珑慎重的点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一定会小心翼翼的,两只小手也慎重的盖在肚子上。
  “听说孕妇不宜佩玉。”简珩笑道。
  嗯?还有这种说法?玲珑张大眼睛,腕子上的玉镯就被简珩拿走,那只手又掀开她裙上的丝绦,将叠在腰带上的一枚荷包也解下。
  简珩捻了捻这细绸面金鱼刺绣的小荷包,神情如常,“这个,我替你收着。”
  玲珑目光微闪,张了张嘴。
  “很重要么,那还你,自己收着吧。”简珩将荷包递回来。
  玲珑摇了摇头,“反正也用不上了,帮我还给他吧。”
  简珩眉峰微挑,“好。”
  荷包里是枚通透油润的暖玉,红绳缠绵,简珩余光扫过玲珑的神情,嘴角轻抿,至于第二日,他随手将暖玉丢进池塘这事自是后话。
  他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追问玲珑为何一直佩戴荀殷的玉佩,更不会去问她是何时动的心。答案,他早就知晓,但永远不会给玲珑说出口的机会,就让这份连她自己或许还懵懂的情愫就此结束吧。
  此刻,简珩将玲珑抱回床上,掖了掖两边的被角,“冷不冷?”他捏了捏那只酥软的小手,温度适宜。
  玲珑摇了摇头,“简珩,别走,陪我说话。”
  简珩笑应,却欺身吻落她微微嘟起的唇,这一吻,力气大了些,他似乎很不开心,但每一次吮/吸,却又极尽缠绵与温柔。
  两人腻歪了好一会儿,玲珑被他亲的头晕目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隙,担忧道,“简珩,我们如今很被动,且在人家的地盘上,这样真的没问题么?”
  到底有了孩子,思虑也多了些,不是不信简珩,而是她容不下半点闪失。
  “古人按语,反客为主之局:第—步须争客位;第二步须乘隙;第三步须插足;第四足须握机;第五乃成功。为主,则并人之军矣;此渐进之阴谋也。”简珩笑道。
  玲珑一头雾水,“说点我能听懂的。”
  “主客之势现在下定论还言之过早,表面上看我为客,冷谦为主,掌握生杀大权,可我们俩不是还活得好好的么,甚至衣食起居也颇受优待。”
  玲珑灵光一闪,对呀,何止优待,这里的人对简珩的态度虽有距离,却尊重有加。
  “原来他这么想要儿子!”她高兴道。
  “怎么可能。”简珩摇摇头,“倘若只是为了子嗣,留我们性命足矣,又何须做这些表面文章,就连我得罪了蛊老,也无人上门问罪。因为我早已反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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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一个月前。
  冷谦扫了眼手中信函,“赵琦谋反了。”
  座下谋士无不惊奇,那个人也能谋反?哪来的实力?
  冷谦冷笑了声,将几份单独收藏的信函一股脑甩下去。“难不成简珩是来这里避暑?废物!”
  楚国饱受简氏威胁,摇摆不定。赵国立场鲜明,甘愿臣服魏国,秋收之际,派兵押送大批粮草进魏,做足了姿态,极大的震慑了不安分的周国。整个形势扭向魏国,让冷谦有足够的信心,在见到想见之人后立即处置简珩。
  却不料赵琦兵变,斩杀赵王,肃清朝纲,向吴国俯首称臣,而吴国派去镇压的军队自然也留在了赵国,名曰“清剿叛贼”。
  谁家清剿叛贼用的了十万大军?且还是威名赫赫的吴国第一师,铁甲军。分明就是借助赵国有力地形,在魏国交界处拉开一道极具挑衅的防御线,一旦魏军东上,战火一触即发。
  简珩当真打的一手好算盘,在他的灌输下,赵琦通惠变通,不拘一格,眼看赵国山河破碎,自己无缘帝位,还不如放手一搏,助吴谋天下,将来守一方净土,做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藩王。
  驻兵赵国,可谓一步绝妙好棋。
  不是冷谦想不到,而是魏国兵力大部分集中魏周边境,还有一部分在赶往楚国的半路上,一时无暇顾及姿态卑微的赵国,倒让吴国拔得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