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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玄幻 > 时空外的黎明 Ⅰ 烈火灼原 跃上狼背 > 27. 记忆中的永恆
  「王……」
  伊菲森一抬手,打断一名叫夜未央的母狼,道:「下去休息吧!今天大家都辛苦了。」
  夜未央微微露出有点失望的表情,垂首示意后,便离开房间了。
  他望着夜未央离去的背影,吁了一口气,坐了下来。
  城内外的军队和政权,已经肃清和交接完毕,并且快马佈达全城,而好在清晏之前还在位时,勤政爱民,恪天一走,全城百官和平民,都非常乐意迎回他重掌城主之位。
  接下来这十天,他只要跟清晏处理好其他事宜,在百官前出席,亲自主持会议并决定一些重大的政策方向、巡城勘察,顺便露脸,就可以把大明都城交给清晏管理,而自己带着狼群和盟军趁热打铁,挥师东进,早点收復国土重建国家,结束百年多的乱世。
  他很清楚她想说什么、想要干嘛,这已经是今晚他拒绝的第十六隻母狼了,几乎这次跟来的单身母狼都跑来问过一回了。
  他伸手轻轻的抚着右耳到右肩和右臂的伤口,虽然还在作疼,但几个小时前就结痂了,乾掉的血让变硬的衣服紧紧黏贴在皮肤上。
  十天后才会回营,奶奶现在不在,没狼帮他涂药更衣了,只能自己来。
  他明白那些还单身的母狼是想帮他更衣上药,而且不论他叫几个,几个都会来。他不但是公狼,还是狼王,有母狼主动靠过来示好,甚至大胆献殷情,没有哪匹公狼不会虚荣高兴接受的。
  可先不说他每天忙得要死,没那个功夫间情逸致,只要一想到她们每次这么主动,哪个不是为他旁边狼后的尊位而来,他就瞬间灭火。他明瞭她们不是真正关心他受了伤,而是关心自己是否有机会赢得他的好感,和跟其他狼炫耀的话题。
  在狼的社会里,不论身份阶级,夫妻不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更是为了一生相伴。而狼王虽然有佔有群里最貌美母狼的权利,但这个特权的代价,就是他漂亮的配偶,心里装的是权位多,伴侣少,要不然就是眼里只有权位,没有丈夫的馀地。
  因此,每次主动来的母狼不乏年轻貌美的,但不管美不美,他没有一次接受,即便是最微小的帮忙。
  他很清楚自己身边狼后的空缺,一直让族里未婚的母狼在檯面下争风吃醋,多多少少可能造成群体事务上的不和谐。但是除了虚荣心作祟,自己也的确没那个空,搞那些风花雪月。
  而且,他干嘛强迫自己硬挑一个虽美丽但根本不喜欢彼此的伴侣?
  也许等国家復兴,局势已定,到时候会遇到真正的对象。
  伊菲森从鼻子呼了一口气,勉强拖着疲惫疼痛的身子,站起来。
  如果强行脱掉黏在皮肤上的衣服,结痂的伤口会裂开;拿剪子剪掉衣袖,一隻手又不好剪,搞不好还会戳到伤口造成感染;整个人穿上衣泡进水里,还要等上面乾掉的血全都泡软泡开,才能脱掉衣服,但是他累极想睡了,不想花那么多时间等,而且只能泡冷水不能泡热水,不然会痛炸。
  看来只能自己舔伤口了,舔的速度好像比较快些,也比较不痛。
  还好只是单纯皮肉伤,也不算深,多吃点肉,多睡几下,明早开会前再涂点药,几天后就好了。
  狼的勇猛兇残是大自然残酷下淬练出来的,忍痛和復原的能力也是被生活现实逼上来的。
  他变回狼,扭过脖子伸出舌头,开始舔舐伤口。耳朵上他舔不到,肩上的伤口比较浅,但上半截腿伤口就深了点,血流最多,把毛都结成一团团的硬块,舔起来火辣辣的疼。
  他突然有点后悔,早知道那臭傢伙把心脏藏在别处,千刀万剐都不会死,自己就不会冒着危险,在如同暴雨般密集的雷击下,硬是左闪右跳地穿过去掏他心。结果不仅没从他嘴里挖出黑森之剑的线索,还让自己成为此次出队,唯一掛彩的狼。
  但重点是,旧都成功收復,而且是目前造成伤亡最小的一次。此外,还收了一个不错,得力有才的心腹,和一个深不见底的女人。
  他脑中顿时浮出她今晚怒挥法杖,把那变态切料理似的瞬间切成五块的画面,以及她那张画得漂亮却冷而带怒的脸。
  清晏是千恩万戴的领受他的赋任,但是这个黎明,却不卑不抗,可以说是平平淡淡的接受他授予的族徽,从她来的第一天到今晚都是如此,几乎不喜也不怒。
  除了今晚动怒秒切那个噁烂的变态以外。
  而如果她真的是跟离天一伙的话,那么以她这个下手跟狼族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的狠辣程度,也未免演得太过逼真,可以说是无情发指了。而且恪天也不会变脸暴怒的对她破口大骂和直接痛下杀手。
  那之后该给她什么工作?继续只负责后勤和医疗,似乎有些浪费才力。
  伤口上的血块终于都舔乾净了,毛也理完了,除了右耳。
  他窝上床,决定把这个好问题留到明天睡醒后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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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已换回原本的驱魔战装,站在一排排书柜前翻阅着,晨光从窗户照射进来。
  昨晚她一进房更衣沐浴,卸妆后,跟小九叙述了一遍经过,然后不等她发表,倒头就睡。
  今天也是自动早醒,紫罗兰和墨璃来过一次,(这狼鼻子未免太灵)还带了食物,兴高采烈的恭喜她加入狼族,聊了几句后,便匆匆离开执行任务去了。
  锦辉还没来,八成是因为她入籍了,也不用再来监视她。而且感觉他应该是狼群里仅次狼王的二把手,那同时管下又承上,肯定很忙。
  她想到昨晚他给的药粉罐,和已经不疼已包上纱布的伤口,看来似乎只能等下次遇到他再还了。
  她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书,直到一位侍女出现。她赶紧放下书,心想是狼王要派工作给她了。
  「黎明姑娘,城主要见您,请随我来。」
  城主?清晏找她干什么?
  「好。」
  她跟着侍女出了房间,在偌大华丽却又森严安静的宫里,穿过一道道门廊,最后来到一个有湖的庭院。
  侍女领她走到湖旁的白色凉亭,道:「城主一但开完会,就会马上过来,请您在这里等候,您可以随意逛逛,需要什么吩咐奴婢便是。」
  「好的。」
  侍女退到一旁,黎明摸了摸肩上的小九,坐了下来。
  凉亭外的这片湖水,非常清澈,看起来并没有很深,乾枯的莲花梗直挺挺插在水中,湖面波光粼粼的反射着阳光。
  到了夏天,这里一片莲花,一定很美。
  黎明扭过身子,两手靠在石栏上,想像一片开满红白紫莲花的景象。
  这是,一条大鱼游过来,在阳光下,五彩斑斕。她忍不住起身走下凉亭,来到湖边蹲下来。
  原来是锦鲤,难怪色彩这么灿烂。
  她望着牠橘红黑白的鱼鳞,长长的身躯和鱼尾轻轻一扭,便悠悠的向前游来,嘴旁两条鬚,随着水流摆荡。而这条锦鲤似乎也知道她在看牠,悠哉游哉的往她这里游来。
  而这时,又有好几条锦鲤从旁边出现,也往她这里游过来。
  嗯,所以现在是要餵鱼是吗?
  她眨眨眼看着聚在面前的各色锦鲤,不时抬出水面的圆圆鱼嘴,一张一闔。
  一旁的侍女似乎看见黎明的心思,开口道:「黎明姑娘若是想餵锦鲤,奴婢这就去拿——」
  「不必了,我这里有,你下去吧!」
  「是,城主。」
  黎明连忙起身迎上,作礼道:「小女子见过城主大人。」
  清晏的额上也有那枚紫红桃花的印记,其实他们俩现在应该是同事的关係,但清晏是城主,她现在不要说职位了,连工作内容是啥也还不知道,所以清晏也可算是她主管了。
  清晏赶紧伸手制止她作礼,说:「黎明大人,不必多礼,下官方才与王议事完毕,所以来迟些,还请别见怪。」
  黎明大人?下官?
  在湘家十多年来,以及不得不和三教九流打过各种交道的经验,她立马明白这种无由的客气,都是有求而来。
  她看着他仍有点疲倦和憔悴,但精神许多的脸,长渊剑掛在腰侧,胸前的龙珠闪着七彩的光晕。黎明露出礼貌的微笑,语气温和挑明了问:「有什么事情,是小女子可以为城主尽一点心力的?」
  清晏眨了两下眼,吸了口气,缓缓说:「实不相瞒,下官的确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希望您可以帮忙。」
  「城主直说无妨。」
  黎明望着他说,清晏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撇头俯视着还聚在湖边等餵食的锦鲤,将手上的布包打开,手指从里面捏了一撮穀物,洒进湖里。
  她静静的等他开口,因为她注意到清晏餵鱼的手,在颤抖。
  抢食的锦鲤搅动水面,哗啦啦的水波溅起一些水花到他们的衣上。
  她忽然想到,清晏在跃龙门之前,也是锦鲤。
  「我和妻子,以前是一户有钱人家池中的锦鲤。主人待我们很好,我们亲朋好友在那里,与主人一家生活了八十九载。」
  青晏边捏起穀粒洒下去,一边望着囫圇吞食的锦鲤,继续说:
  「后来在主人家里的人纷纷过世,家道中落,又爆发战争。主人的孙子在出征前,把我们都放生到河中。可后来只剩我跟妻子活下来,并且修行有成,终于在十八年前,有幸一同跃入龙门,后来辗转来到此城,平定城内的动乱,当上了城主。」
  黎明站在他旁边,和他一同看着湖中阳光下艷丽粼粼的锦鲤,静静的听着。
  好一阵只有锦鲤吃食和翻起水花声响的静默后,清晏将餵完的布包,摊开布来把剩下的碎屑都抖入水中,锦鲤们似乎知道穀粒吃完了,便游哉悠哉的纷纷散去。
  这时她才发现,这块白布是一条中间绣着紫红色莲花的手帕。
  「我想请您……请您帮我,帮我妻子和儿子,从我的记忆中……拉出来,看变成画,或,或是,变成配饰什么的,也可以……」
  听着清晏哽咽的声音,黎明眨着眼望着湖面。
  在过去,凡湘家接到超渡或招魂之类的案子,都是例行公事走完一遍,然后钱收完了事。
  也是有不少生灵,来湘家想要从记忆中,做出纪念或留念的物品。湘家也做,但收得不是钱,是生灵要拿出湘家认为够等价的东西,才做,比如,他四十九年的道行,或是宝器。
  她有次偷偷折价只收了对方二十九年的道行,结果月底会计结帐时,被赌烂的湘华发现,跑去跟老头子们告状,她被抓去严训一顿后,就被家里发配到事务所询问窗口的位子,但是出门斩妖灭魔的劳力危险活,她还是得干。
  因为生灵的规矩和人有点不太一样,也就是死后的魂魄,不一定还会存在在世间。
  也就是可能连跨过阴阳两界,都不见得能再见一面。
  而天地间不论哪一界、哪一个生物,唯一的共通点,就是逝去的生命,是不能再重来的。
  除非上天开恩。
  清晏妻儿灵魂,用一个比较婉转的说法,恐怕在死得那一剎那,就已被上天收回去。
  至于收去哪里了,不会有谁知道,这是世间万物无法所及的奥秘。
  「如果变成琉璃,可以吗?」
  清晏转过脸,青色的双眼泛着一层水光,温和的轻笑说:
  「这样也很好,可以戴在身上。」
  黎明微微一笑,抬手放在他额前,手掌泛起微微的金光,一缕五彩的轻烟从他额上出来,她轻轻将那缕彩烟握在掌心,化成一颗彩珠,说:
  「九日后,便会好。」
  「好的,那需要——」
  「不需要任何代价。」
  清晏眨眼,接着笑说:「黎明大人果然是乱世中的一盏清莲,清晏没看错。」
  黎明挑起眉,笑道:「不过也是在乱世中,想混口喜欢的饭吃罢了。」
  「那咱们算同道中人。」
  清晏一边解下长渊剑上一块白配玉,双手递给黎明说:「这白玉和长渊剑,都是我妻子的遗物,长渊剑可以化成两把,不过,在下觉得,一方白玉,更适合您,也当作吾妻对您的谢礼。」
  「如此贵重之礼,小女子一定好好珍藏。」
  黎明接过方形的玉配,小心翼翼的连同彩珠一起收进腰包里。
  「对了,王有话要我带给您,这十天您跟着我们巡城勘地,然后记下勘查的重点,每天整理后匯报。」
  咦?所以她今天开始从肉票变成老闆的随行秘书了?这算是升职吗?那薪资跟待遇呢?还是我这菜鸟想太多?
  「好的。」
  「下午就会出门,会有人来通知,我还有下一个议会,先失陪了,下午见!很期待和您共事!」
  「下午见!」
  黎明目送清晏匆匆离去的背影。
  「他应该没有家里那些死老头这么难搞吧?」
  小九忍不住发话问。
  「嗯,这个嘛……只能说,歷史还是有可信度的,都穿来了,不相信歷史也要相信应该没谁能比得过那些鸡掰的死老头。」
  黎明叹气插腰,有点无奈的说。一边心里暗暗祈祷,希望狼王比起湘家那些老不死的,还要可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