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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嫁贵婿 > 嫁贵婿 第93节
  林子舒刚刚起身,站在院子里发愣,见林清茹回来了,连忙迎了上去,接过了她手中的食盒。
  “都说了,让你多睡会,我去买就可以了。你怎么日日都起得如此早。”
  林清茹没接话,只低着头笑了笑。
  自打搬来了池阳郡,俩人就比赛似的看谁起的更早,抢着去买早食。
  不过,日日都是林清茹赢。
  没办法,谁叫她更机灵一点,懂得在睡前用黑布蒙住林子舒的眼睛叫他察觉不到天光呢?
  想到这,林清茹又忍不住地,低声笑了笑。
  隔着清晨的微光,林子舒伸手揽住了林清茹的腰肢,将自己的下巴搁在了她的脑袋上。
  “明日你别去了,我去。”
  “好。”林清茹点了点头。
  昨日他们好像也是这样说的。
  “马上,又要到年节了。”林清茹伸手,环住了林子舒的腰,将脸往他的胸口蹭了蹭。
  怎么说呢,这一年,他们过得十分开心。
  去过雪花纷飞的塞北,也到过满目翠绿的岭南,看过星星,也闻过花香。
  好像,快要将一辈子,都过完了。
  “嗯,快了。”林子舒伸手,揉了揉林清茹的头顶,刻意将她梳歪了的发髻又弄乱了几分。
  “咱们该回去了。”林清茹抬起头,看向他。
  梦境中的一切,都很美好。可他们仍旧是要回归现实的。
  林父林母,还在家中等着他们。
  林子舒点了点头:“嗯。回去吧。”
  这偷来的时光,终归要还回去了。想到回去后的日子,林清茹微微叹气,有些不舍。
  “你回去吧。我不回去了。”林子舒坐下了身,打开了食盒,用勺子拌着豆花。
  “你回去做你的林家大小姐。”
  没听懂他的意思,林清茹站在原地,皱着眉头,看着他。
  “什么意思?你不跟我回去吗?那你要去哪?”
  一年多前,那日他原本要进山的,可想起林清茹的话,他又有些犹豫。
  就在他犹豫之时,他的小厮先于他进了山,最终大雪封山,小厮被崩塌的雪山压住了身子。
  他的母亲,其实早已不在人世,他们寻到的不过是从前跟在她身边的一位同乡而已。
  原本,这世间于他而言,已是了无牵挂。可偏偏,这世间,还有一个她。
  林清茹拽了拽林子舒的衣袖,又问了一遍:“不跟我回去,你要去哪?”
  林子舒品了一口甜豆花,抬起头。
  “跟你回去,做你兄长?”他反问。
  林清茹被问住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一切好像都改变了,却又没有改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回到了原点。
  “傻丫头。”林子站起身,朝着林清茹,笑得温柔。
  “你先回去吧。回去等状元郎来上门提亲。明年春闱,我定会去金陵城的。”
  林清茹瞪大了眼睛,看着林子舒,忽然,就笑了起来。
  她跳起身,扑在了林子舒的怀里。
  次年春闱,有一来自池阳郡的寒门子弟,一举夺魁,得了新科状元。
  听闻这位状元郎不爱柔弱女娘,酷爱武艺超群之人,刚一登科,还未来得及游街。
  便急急忙忙拖了冰人,去林府提亲。
  顾及林府只有一位嫡小姐,这状元郎竟提出,愿意入赘林家。
  而那位林家大小姐,原本乃是凶神恶煞,在京中无人敢娶,这下子竟突然得了个如意郎君,真是羡煞旁人。
  春闱过后,林府千金迎了赘婿入门,成就了一段佳话。
  一时之间,街头巷尾,各种风花雪月的话本子,主角都换成了这两位。
  又过了一年,状元郎被新帝赏识,赴任荆州牧,林家大小姐陪同前往,在半路上,竟生了位如珠似玉的千金。
  一时之间,双喜临门。
  第七十四章
  ◎兄长篇(公主与俘虏)◎
  “公主, 那位中原奴隶,还是不肯进食。”
  达娜端着已经凉了的餐食,说到。
  阿塔慕公主正坐在营帐里的小榻上, 一边盘着腿, 一边用洁白的软布擦拭着她刀尖的血迹。
  这是那个中原男人的血。
  不要命了,自己将匕首留给他,是为了让他防身,他却用来自戕。
  婢女跪在一旁,等着她发话。
  “他喝水了没?”阿塔慕问。
  她抬起了自己的眼眸,在阳光中, 微微泛着金黄色的光芒,如同盘踞在天空中的猎鹰。
  “回公主的话, 他没喝。”达娜低着头, 生怕说错什么, 惹阿塔慕公主不高兴,她身旁的鞭子会抽在自己身上。
  阿塔慕皱了皱眉,站起身,准备亲自去迟沐炀的营帐中去看看他。
  她走动之间, 额前的发饰丁零作响, 达娜忍不住地抬头看了一眼, 很快又低下了头。
  她是刚刚被俘虏来的奴隶, 因为生的好看, 便被派来服侍阿塔慕公主。
  不过, 公主没有让她服侍她, 只让她每日往中原男子的帐子里送吃食。
  她并不知晓那位中原男子究竟是何身份, 只知道阿塔慕公主十分看重他, 若是自己惹怒了他, 恐怕也要挨鞭子。
  虽然,两个月了,阿塔慕公主从未鞭挞过她。
  “你很怕我?”原本已经要走出去的阿塔慕,突然停下了脚步,转过了身,问她。
  达娜点了点头,怯生生地说到:“在我们那,女子都不会习武。而且,也不出家门,只在屋子里。”
  听到她这么说,阿塔慕好似突然来了兴趣。
  “你来自中原与北戎的交界处,那你了解中原女子吗?他们都什么样子?”
  阿塔慕用小鞭子顶着自己的下巴,好奇的看着达娜。
  好像在看自己的救星。
  她太想知道,自己究竟差在哪里了?是不如中原女子美丽吗?
  “回公主的话,中原女子大多数都是不出房门的,他们只在家中做活,从不抛头露面。与夫君和孩子相处,也不敢大声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
  “若是有婆母,他们还需要每日晨起天还未亮,便去婆母的房门口守着,给婆母请安,伺候婆母用膳,听婆母的教诲,然后才能回自己的房里。”
  越听越觉得匪夷所思,阿塔慕干脆盘腿再到了达娜的身边,追着她问:“那中原女子能带兵打仗吗?能做官吗?”
  达娜摇了摇头:“有是有,但是是极少极少的。中原女子,大多以无才便是德,不会学行军打仗之事的。”
  听到这,阿塔慕皱起了眉头。
  若是不能领兵,那她这个公主,岂不是白吃饭不干活吗?
  想到这,阿塔慕又追问到:“那他们都靠什么过活呢?”
  达娜想了想,举了个简单易懂的例子:“依附夫家或是娘家的嫁妆过活。就像,您养的奴隶,依附您过活,您若是厌弃他了,他便失了倚杖,没了生存下去的依靠。”
  “中原男子,可以随便寻个由头,便将妻子休弃。”
  阿塔慕听不下去了,她站起身,拍了拍裙摆,拿着马鞭,走出去了。
  还好,她没有被生在中原。
  阿塔慕走进了迟沐炀的帐篷。
  迟沐炀正躺在榻上,双目紧闭,明明没睡着,明明察觉到她来了,却不肯睁眼,非要装睡。
  阿塔慕也不生气,坐到了他的榻上,往他帐篷里的炭火盆里加炭火。
  “你想回家吗?”她问到。
  迟沐炀这才来了精神,坐起了身:“怎么,公主肯放我走?”
  几个月前,他在乱军之中被冲散了,而后又被北戎人擒住,送来了阿塔慕的面前。
  他原本,是想一死了之的。
  可她偏偏不让他死,也不折磨他,反而好吃好喝的招待他。
  迟沐炀留了个心眼,并未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告诉她。
  “不行。你得留下来做我的驸马。”阿塔慕说的很坦荡,她喜欢迟沐炀,打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她就喜欢这个白白嫩嫩的中原男人。
  她是北戎王的女儿,她的母亲是北戎至高无上的大妃,她生来高贵想要什么,都是唾手可得的。
  可是这个男人拒绝了她。
  这让她觉得,十分没有面子。
  越是难以捕捉的猎物,越是能激起苍鹰的兴致。
  “但是我可以先放你回家。你回去同你父母好好说说,嫁到我们北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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