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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 > 斯佳丽(《飘》的续集) > 第八十四章
  那天下午,斯佳丽去拜访她的堂姐茉莉,可把那野心勃勃想打入社交界,爱装文雅的女人忙坏了,她只顾奉承斯佳丽,几乎把斯佳丽随便问起的有关基尔麦森伯爵的问题当耳边风。拜访的时间很短暂,茉莉一问三不知,除了知道当伯爵决定要在亚当斯城待一些日子的时候,他的下人和管理人都给惊呆了。他们虽然始终都将房子、马厩收拾得妥妥当当的,以防他来巡视,而这一次是他近五年来第一次大驾光临。
  茉莉说他的下人这会儿都在为一场家庭聚会作准备。上一次伯爵回来的时候,有四十名客人,全部都带着自己的下人和马,伯爵的猎犬和随从也跟来。打猎活动和舞会持续了两个星期。
  在丹尼尔家的小屋里,奥哈拉家人用苦涩嘲讽的口吻评说伯爵的到临。基尔麦森来得不是时候,他们说。麦田大于,太硬,不像上次那么容易怕猎马践踏。他和他的朋友只能看到一片干旱景象。
  斯佳丽离开巴利哈拉时,并不比来时更清楚卢克芬顿。卢克。芬顿没向她提起要打猎或要办家庭聚会,假如他真的办了,而没邀请她,不啻是赏她一记巴掌。吃过饭后,她写了五、六封短笺给她在城堡社交季节交的朋友。“卢克芬顿突然回到他在这附近的领地,引起一阵骚动,”她草草写道“他因消失多年,连商店老板对他的情况都所知甚少。”
  斯佳丽微笑着折起短笺,如果连这个方法都不能把他的家丑挖出来,我看就没有什么方法能了。
  隔天早上斯佳丽刻意穿上一件她在都柏林会客时所穿的礼服。我才不想特别为那个讨厌的家伙打扮,她告诉自己,但是我绝不要又在还未作会客准备时,被他登门撞见。
  壶里的咖啡变冷了。
  那天下午,卢克芬顿发现她在草地上训练彗星。斯佳丽穿着她的爱尔兰衣服和斗篷,侧骑着马。
  “你真厉害!斯佳丽,”他说。“我总认为侧骑会糟蹋一匹好马,你却把它训练得这么好。怎么,要不要让你的宝贝马儿跟我的马赛一程?”
  “非常乐意,”斯佳丽甜甜他说。“问题是干旱把泥土路都烤酥了,我怕后面扬起的尘土,会把你呛死。”
  芬顿挑起眉毛。“输的人情喝香摈,替我们清清喉咙的尘土。”他挑衅道。
  “成。去特里姆?”
  “去特里姆。”卢克芬顿将他的马掉转过头,斯佳丽尚未弄清是怎么回事,他就策马跑开了。一路上她未能超过他,就已被扬起的尘土洒得灰头土脸,她一边呛咳着,一边挥鞭催促彗星前进。当他们冲过桥面同时抵达城内时,她还在咳。
  他们在城墙边草地勒马。“你欠我一瓶香槟。”芬顿说。
  “去你的香槟!我们平手。”
  “那么我也欠你一瓶,可以了吧!咱们是要喝两瓶香槟呢?还是你要再比赛一次跑回去,分出高低?”
  斯佳丽猛踢彗星,抛下他扬长而去。她可以听到身后卢克芬顿的笑声。
  比赛的终点是巴利哈拉的前院,斯佳丽赢了,但只是险胜。她开心地咧开嘴,为自己高兴,也为彗星高兴,也为卢克芬顿带给她的快乐而高兴。
  他用鞭柄碰碰沾满尘土的帽檐。“主餐时间我会带香槟过来,”他说。“八点见。”他飞驰离去。
  斯佳丽瞪着他的背影。好大胆的男人!彗星受惊吓地闪到旁边,她才发现自己松开了缰绳。她收起缰绳,拍拍彗星冒汗的颈子。“我知道你的意思,”她大声地说。“你需要冲冷水、刷毛,我也需要洗个冷水澡,我全身不知已沾了几层的沙土了。”她开始大笑。
  “那是干什么用的?”猫咪问。她入迷地看着母亲将钻石嵌入耳洞。
  “装饰用的,”斯佳丽说。她将头一甩,钻石光芒在脸侧闪烁。
  “就像圣诞树。”猫咪说。
  斯佳丽笑着说:“我想差不多是吧!我从没想过这个。”
  “圣诞节你也会为我‘装饰’吧?”
  “等你长得够大以后再说吧!小猫咪。小姑娘可以戴小珍珠项链或金手镯,钻石则是给成年女士戴的,圣诞节你想戴珠宝吗?”
  “不想,给小姑娘戴的我不要。你为什么要装饰你呢?圣诞节还要好多天才到。”
  斯佳丽才恍然憬悟到猫咪从没看过她穿晚礼服的模样。她们在都柏林时,都是在旅馆房间用餐的。“晚上有一位客人要来吃饭,”她说。
  “一位盛装的客人。”巴利哈拉的第一位,她心想。费茨太太总是对的,我早就该这么做了,有个伴,打扮得漂漂亮亮,这种生活多有意思啊!
  基尔麦森伯爵是个有趣、温文尔雅的男伴。斯佳丽没想到自己的话竟这么多——谈打猎、谈小孩子如何学骑马、谈杰拉尔德奥哈拉和他对马的爱尔兰式狂热。卢克芬顿是个很好的谈话对象。
  好得让她忘记了想问他的问题,直到餐毕才想起。“我想你的客人随时会到吧!”甜点上桌时,她说道。
  “什么客人?”卢克举起香槟酒杯,研究它的颜色。
  “当然是你的狩猎聚会的客人。”
  芬顿尝口酒,朝男管家点个头,表示满意。“谁告诉你的?我又不想打猎,哪来的客人。”
  “那么你来亚当斯城做什么?大家都说你好久没来了。”
  两只杯子都斟满酒。卢克举起他的酒杯,向斯佳丽敬酒。“让咱们为彼此娱乐而干杯好吗?”
  斯佳丽可感觉到她的脸涨红了,几乎可以肯定刚刚他是在向她暗示温存的要求。她也举起酒杯。“为你这个有好香槟的好输家祝贺。”
  她微笑道,从垂下的睫毛缝瞧他。
  之后,当她准备上床时,不断在心里咀嚼着卢克的话。他来亚当斯城只是为了看她吗?他打算勾引她吗?若真如此,他可能会碰上他这一生中所碰到的最大钉子,在爱情游戏中,就像赛马一样,她照样会打败他的。
  让这个自负、自满的男人无可救药地爱上她,也会很有趣。男人不该那么英俊那么有钱,那样他们总以为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斯佳丽爬上床,钻进被子。满心期待明天早上与芬顿的骑马约会。
  他们又赛了一次,这回的终点是派克角,芬顿赢了。回亚当斯城时,又是芬顿赢了。斯佳丽想换匹马,再赛一次,但被卢克带笑回绝。
  “你的不服输个性会害你跌断脖子,而且我从不收集战利品。”
  “什么战利品?这次我们又没下注。”
  他笑而不语,不过眼光却在她全身上下瞟来瞟去。
  “你真让人受不了,卢克芬顿。”
  “已经有人这么批评过我了,不止一次呢。但语气从没这么强烈。
  美国女人都是这么热情的吗?”
  你绝对无法在我身上得到印证,斯佳丽暗想,不过她勒住了舌根,就像勒住马一样。让他把自己激怒,实在划不来,而她生自己的闷气甚至多过生他的气。我早该记取教训,瑞特总是把我激得失去自制,所以每次他都占尽上风。
  瑞特斯佳丽看着卢克芬顿的黑头发,含讥带讽的黑眼珠,剪裁合身的衣服。难怪在高尔韦狩猎队中,她一眼就看到他。他跟瑞特有些神似,不过只是第一眼的感觉。两人有着某种很不相同的地方,到底哪里不同,她也说不出来。
  “虽然我输了比赛,不过仍很感谢你,卢克,”她说。“现在我得走了,我有工作要做。”
  他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然后又露出微笑。“我还以为你会跟我一块吃早餐呢。”
  斯佳丽回眸一笑。“我知道你会的。”她走开时,感觉得到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她。当下午一名马童带着一束温室花朵和卢克在亚当斯城请吃饭的请柬火速送至大公馆时,斯佳丽并不觉得意外。她写了一封谢绝函,让马童带回去。
  然后她格格笑着跑上楼,再度换上骑马装。卢克走进长形客厅时,她正在把他送来的花插进一个花瓶里。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你是想再赛一次马到派克角,”他说。
  斯佳丽只有眼睛里露出笑意。“你没弄错。”
  科拉姆爬上肯尼迪酒馆的柜台。“全部的人都给我住嘴!别再瞎嚷嚷了。我问你们,你们还要那个可怜的女人怎么做?她强收你们的租金了吗?她没给你们冬天的粮食吗?储藏室内还存着更多的杂粮等你们吃光配粮后再去拿呢!看你们这些成人像小孩子一样撅着嘴,为喝酒而找一堆牢骚作藉口,我就觉得难过。如果你们要自甘堕落的话,尽管把自己醉死吧!人有权利用威士忌毒烂自己的胃,腐蚀自己的脑袋,但是不要把你们的无能怪罪在奥哈拉族长身上。”
  “她和英国地主一个鼻孔出气。”“整个夏天都和那些贵族在一起”“她没有一天不跟亚当斯城那个黑魔鬼在路上赛马”酒馆里充满愤怒的叫嚷声。
  科拉姆大声吼着,要他们肃静。“像一群长舌妇一样讨论另一个女人的衣服、聚会和罗曼史,这算什么男子汉?你们真令我作呕,你们这些人。”他在柜台上吐了一口唾沫。“谁要来把它舔干净?你们不算男子汉,活该受点处罚。”
  突如其来的安静可能引起任何一种反应。科拉姆双腿分开,手举在身前准备握起拳头。
  “噢!科拉姆,我们只不过发发牢骚罢了,当不得真,至少不会像我们听说的其他镇上的小伙子那样嚣张,放火开枪。”农夫中的一位长者开腔了。“下来吧!拿出你的宝思兰鼓,我来吹口哨,肯尼迪拉小提琴,咱们来唱一些关于革命起义的歌曲,像芬尼亚好兄弟一样一起喝个痛快。”
  剑拔弯张的气氛有了纾解的可能,科拉姆见好就收,跳了下来。他的皮靴一着地,就已经唱了起来。
  流水淙淙的小河旁,有黑鸦鸦一大群人
  锃亮的武器上方,挂着他们最挚爱的绿色徽章“打死每一个敌人和叛国贼!前进!把进行曲奏响好哇!小伙子们.为了自由,夜空中升起了月亮!”
  没错!斯佳丽和卢克芬顿确实在巴利哈拉和亚当斯城四周的路上赛马。他们也跳过栅栏、沟渠、树篱和涉过博因河。一星期中几乎每个早晨,他涉过冰冷河水,走进她的晨间起居室要一杯咖啡喝,同时提议赛一场马。斯佳丽总是以看似沉着的姿态等待他,事实上她每回都被芬顿搞得急躁难安。他思路敏捷,话题难测,使她一刻也不敢松懈自己的注意力或防御。卢克使她笑、使她怒、使她浑身上下充满活力。
  全力奔驰过田野,多少舒解了他在旁边时她所感觉到的紧张,他们之间的竞争已渐渐明朗化,他们的共同点——冷酷无情,也暴露无遗。
  可是当她把勇气强推向最卤莽的限度时所感到的兴奋,危险而又可怕。
  斯佳丽意识到某种有力的,无可名状的东西藏在她体内深处,正咄咄逼人地伺机挣脱她的控制。
  费茨太太警告她,她的行为已令镇民感到不安。“奥哈拉族长已渐渐丧失威严,不值得他们尊敬,”她阴着脸说。“你和英国佬在社交季节时的交往是另外一回事,那毕竟是在远处。而你常跟基尔麦森伯爵在一起,则是当面提醒他们你与敌人坑涤一气。”
  “他们气出鼻血来,也不关我的书。我爱怎么生活是我自己的事。斯佳丽激烈的言词令费茨太太大吃一惊。“是这样子吗?”她的语气不再严厉。“你爱上他了是不是?”
  “不是,我没有爱上他,我也不会爱上他。走吧!别来烦我,叫他们都别来烦我。”
  打那以后罗莎琳费茨帕特里克不再向斯佳丽说出她的想法。但是她以一个女人的本能,从斯佳丽的绿眼睛狂热的亮光里,看出了忧虑。
  我爱上卢克芬顿了吗?费茨大大的疑问迫使斯佳丽扪心自问。
  不!她毫不犹豫地回答。
  可是为什么只要他早晨不来,我就总是没精打采的呢?
  她找不到令她信服的答案。
  斯佳丽想着朋友的回信。她们都说基尔麦森伯爵声名狼藉。他是大不列颠最富有的人,在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都有财产。他与威尔斯王子关系密切,谣传在伦敦有一栋巨宅,经常举办精心策划的狂欢酒会,上流社会人士无不绞尽脑汁争取得到邀请。自从他十八岁继承爵位与财富后,二十多年来,他一直是许多家有待嫁女的父母最中意的猎取对象,但是他就是不让任何人来束缚他,连几个出了名的富家美女都得不到他的心。于是关于心碎、毁誉、甚至自杀的谣言满天飞,不少女人的丈夫找他决斗。他是道德沦丧、冷酷无情、危险的人,甚至有人骂他是魔鬼。当然,他因此而成为天底下最神秘、最迷人的男人。
  斯佳丽幻想着,如果她这个三十来岁的爱尔兰裔的美国寡妇,击败英国所有的名媛闺秀,赢得了卢克芬顿,她将引起什么样的轰动啊,她的唇边不由得浮起笑容,神秘的笑容,不过迅即又消失了。
  卢克芬顿没有迹象显示已坠入爱河。他只想占有她,而不是娶她。
  斯佳丽眯起眼睛。我才不让他把我的名字列入他那一长串被征服者的名单中呢!
  可是她又禁不住好奇地想着,被他亲吻会是什么滋味。